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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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1
附表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优秀成果
申报表
成果名称:
申报人:
所在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成果名称
成果分类(请在相关分类后的横线上打“√”)
成果范围
1.基础教育2.高等教育3.学前教育4.职业教育5.成人教育6.其他
成果内容
1.教育发展战略2.教育心理3.教育管理4.德育5.教学6.美育7.体育8.劳动教育9.综合10.其他
申报人
姓名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手机
电子邮箱
主
要
合
作
者
姓名
所在单位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职务
项目来源
1.国家计划2.部、委3.省(市)4.区(县)5.院所6.基金资助7.其它单位委托8.中外合作9.自选10.其它
起止时间
年月起至年月结题
成果获
奖与公
开发表
情况
研究成果内容提要(成果要点、学术贡献、创新价值)
申报人
所在单
位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教研部门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专家评审
意见
评审组长:
年月日
市教育局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附件: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的规划和管理,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先导作用,提高微型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审批立项的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以下简称“微型课题”)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研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研究工作全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鼓励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坚持教育科研与中小学教育教学紧密结合,优化教育教学过程,提高教育教学效益,解决教师教育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南充市的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服务。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四条对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实行市、县(市、区)、校分级负责、三级共管的办法。
市一级的管理职责由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承担;县(市、区)级的管理职责由县(市、区)教研室承担;学校的管理职责由学校教科室(教务处或教导处)承担。
第五条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全市微型课题研究的统筹、规划及管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统筹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南充市微型课题研究实施计划(方案);
2.制定南充市微型课题选题指南、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3.组织微型课题的申报工作;
4.组织力量对申报的微型课题进行立项评审;
5.组织、实施微型课题管理者、研究者的培训;
6.就微型课题研究中出现的一些共同性问题,组织专题研讨、培训活动,提高研究者的素质,提升微型课题的质量,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7.组建“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指导专家库”,联络、组织力量,指导微型课题的开展;
8.组织或指导微型课题的结题鉴定活动;
9.组织全市微型课题的宣传、评奖工作;编辑出版微型课题研究成果集,推广优秀成果。
第六条县(市、区)教研室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地微型课题的管理工作,其管理职责为:
1.组织力量对本地申报的微型课题进行初步审议,并推荐、上报或确立为县级项目;
2.定期检查课题的进展情况,指导课题研究,督促研究者所在学校为研究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3.就本地微型课题研究中出现的一些共同性问题,组织专题研讨、培训活动,提高研究者的素质,提升微型课题的质量;
4.组织或配合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做好微型课题的结题鉴定活动;
5.组织本地微型课题的评奖工作;在本地宣传、推广优秀的研究成果。
第七条课题所在学校教科室(教务处或教导处)的管理职责为:
1.组织力量对本校申报的微型课题进行初审,并推荐上报;
2.为微型课题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支持、指导、督促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研究工作,及时向县(市、区)、市管理部门反映微型课题研究中存在的一些共同性问题。
3.指导、协助课题研究者管好课题研究中的重要档案、资料;
4.做好微型课题研究的教育教学效果、社会效益的检测、确认工作;
5.配合市、县(市、区)教研部门做好微型课题的结题鉴定活动。
6.组织本校微型课题的评奖工作;在本校宣传、推广优秀的研究成果。
第八条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师培部门承担的课题,由市、县(市、区)共同管理。
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机构、师培部门和市直学校承担的课题,由南充市教科所管理。
第九条建立“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研究指导专家库”,聘请我市知名教师、专家为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研究提供学术指导和咨询,参与微型课题的立项评审、研修培训、过程指导、结题鉴定及成果评奖等工作。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研究指导专家库”由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建。
专家库成员由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聘请,聘期为三年,每年可根据需要作部分调整。
第三章课题申报及评审
第十条微型课题是指产生于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以教育教学中的问题、学生、教师作为研究对象,以应用性研究、发展性研究、调查研究为主的教研课题。
它具有研究问题和范围小,过程简便,周期短,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强的特点;可由教师个体采用观察法、调查法、个案研究法、经验总结法、行动研究法等进行实践研究。
第十一条微型课题研究人员一般为1-3人,同一时间内只能申报、参与一项微型课题研究,结题前不得申报或参与新的微型课题研究。
微型课题的研究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二年。
第十二条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的立项申报每年1-2次,时间为每年的5月或10月。
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在申报通知中说明。
第十三条申请人须按规定认真、如实填写《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申请人所在单位、县(市、区)教研室应对申请人的研究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申请人所填写的《评审书》内容的真实性、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条件等签署具体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十四条县(市、区)教研室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查后的《评审书》统一送交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市直属单位申报的课题,《评审书》由所在单位送交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第十五条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受理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的申报,按本办法规定对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
对通过专家评审,准予立项的课题,发文和下达《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立项通知书》。
第四章课题管理
第十七条课题申报者接到立项批准通知书后,应尽快修订、完善课题方案,或制定更为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计划),展开研究。
有条件的学校、单位,可召开小范围的开题报告(论证)会。
必要时,管理部门可多课题、同类课题集中召开开题报告会。
第十八条学校教科室是微型课题的最基层、最直接的管理机构,要根据第二章第七条赋予的职责,加强对课题研究的督察、管理与指导。
要根据学校实际,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微型课题研讨、培训、成果展示、观摩、交流与理论学习等活动。
第十九条课题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内容。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研究者须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和县(市、区)教研室同意,报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审批。
1.改变课题名称;
2.增、减或更换研究人员;
3.研究内容重大调整;
4.变更课题管理单位;
5.延期或多次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6.因故终止课题研究;
7.其他重要事项的变更。
第二十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课题立项批准单位撤销课题。
1.因研究者工作变动、健康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研究工作;
2.擅自变更课题研究人员或研究课题名称或研究内容;
3.研究中断半年以上;
4.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
5.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6.研究成果存在严重政治问题;
7.研究中有重大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被撤销课题的研究者,三年内不得申报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
第二十一条课题研究者应有高度的成果意识,加强课题档案管理;课题所在单位应督促、指导课题研究者建立研究档案,并在课题结束后按档案工作的一般要求,整理后统一、妥善管理。
第二十二条课题档案由课题研究者负责建立。
自课题研究开始之日起,建立课题研究档案积累袋,随时收集、整理和保管应当归档的研究文件、研究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
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清晰、格式基本统一、装订整洁,便于保存,便于查阅。
第二十三条课题结束后,课题研究者应在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确定档案的分类、编目、登记和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二十四条课题研究档案的具体范围是:
计划选题阶段:
课题《评审书》,所查阅、参考的各种文献资料。
研究实施阶段:
研究中的各种原始记录、照片、工作日记、会议记录、研究反思、经验总结、课堂实录、教学(活动)方案、教育教学效果的测试等。
总结鉴定阶段:
经验总结或研究报告、论文、鉴定书、鉴定会议记录、鉴定意见、证书等。
成果推广应用阶段:
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教育教学效果、效益、信息反馈等材料;成果获奖证书、文件;以及围绕课题研究工作所形成的其他各类有关材料。
第五章结题鉴定
第二十五条已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微型课题,由课题研究者填报《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同时附上研究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报县(市、区)级管理部门。
县(市、区)教研室要对成果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审查后,再与县(市、区)教研室商定是否准予结题,以及结题鉴定方式等,并由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书面通知课题研究者所在单位。
未经批准的结题鉴定活动,其结论无效。
第二十六条结题鉴定活动由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组织。
第二十七条根据课题的具体情况,结题鉴定活动可采取书面鉴定或会议鉴定。
会议鉴定。
对少数影响较大的课题成果,由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召开专门的成果鉴定会,聘请同行专家3—5人组成评审鉴定小组,通过听取汇报、询问、审读书面材料、现场考察、听课、座谈等方式,专家作出书面个人意见,专家小组组长综合专家个人意见形成专家组鉴定意见。
书面鉴定。
由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或县(市、区)教研室聘请两个同行专家,通过审读书面材料,作出书面个人鉴定意见。
第二十八条申请鉴定的成果,应报送下列材料:
(1)《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申请·评审书》
(2)《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3)研究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4)其它材料。
申请结题鉴定的成果材料,应在结题鉴定之前半个月,送达鉴定专家。
第二十九条参加结题鉴定活动人员,应是有关方面的专家,即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及管理的资深行政人员、教研员、教育理论工作者、骨干教师。
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学高级技术职称。
第三十条成果鉴定应从研究研究过程、应用价值、效果影响、技术创新几方面综合考虑。
鉴定意见既要客观、准确地评价课题研究成果的价值和水平,也要实事求是地具体指明该研究成果的适用条件和不足,提出需要继续深入研究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组织鉴定的单位应对结题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不切合实际、空洞的结论有权要求重新鉴定。
第三十二条对已通过结题鉴定的微型课题,由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颁发《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证书》。
第六章评选及奖励
第三十三条微型课题优秀成果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评奖标准
一等奖:
选题新颖,过程真实(有相关佐证材料),资料齐备(有研究报告和相关论文),成果丰硕(有发表或获奖的相关论文),效果明显,装帧精美,在省、市、县内有较大影响(在县、市、区内作过经验介绍)。
二等奖:
选题较新颖,过程真实(有一定相关佐证材料),资料较完整(只有研究报告或论文),有一定成果和效果,装帧较好,在县(市、区)校内有一定影响(在(县、市、区)或片区内作过经验介绍)。
三等奖:
选题一般,过程真实性体现不够(相关佐证材料比较少),资料基本具备(只有论文),有少量成果和效果,装帧一般,在片区域校内影响一般。
二、评选流程
1、各微型课题组应提交的课题资料目录清单:
(1)教育科研微型课题成果奖申报表;
(2)课题立项申报表;
(3)学期研究计划和总结;
(4)研究报告或相关论文(至少2篇);
(5)其他佐证材料,如:
相关图片资料、教师学生获奖证书、师生作品集、课题活动记录等。
2、评选办法:
先由学校教科室初评,然后交县(市、区)教研部门复评,最后交市教科所规划办组织评审。
评选结果进行公示3-5天。
三、奖励办法
对于获奖的微型课题组教师市教育局将颁发荣誉证书,此证书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晋升职称的加分依据;
四、评奖范围
凡在市、县(市、区)立项的微型课题,完成研究任务并结题鉴定的成果原则上都可参加评奖。
第七章其他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第三十五条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细则。
年度
编号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
申请·评审书
课题名称
选题分类
课题申请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2年制
申请者的承诺:
本人自愿申报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
我保证如实填写《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各项内容。
如果获准立项,我承诺履行《评审书》中的协议,接受各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遵守《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和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的有关规定,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提交预期的研究成果。
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有权使用本表所有信息。
申请者(签章):
年月日
填表要求
一、请用计算机或钢笔准确如实填写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
二、本表报送一式三份。
复印请用A4复印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封面上方2个代码框申请人不填,其他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四、请按要求准确、清晰地填写表中各栏内容;若有其他不明问题,请与南充市教
育科学研所联系。
1.课题名称
准确、简明反映研究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2.选题分类
按下面的分类填写,限填1项,只写代号。
A.中小学德育;B.心理健康教育;C.中小学语文;D.中小学数学;E.中小学外语;F.中小学理化生(科学);G.中小学政史地;H.中小学音体美;I.综合实践活动;J.评价与考试;K.学校管理;L.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M.教师教育;N.其他。
五、本表须经课题所在单位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六、未尽事宜,请与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联系
联系地址:
南充市镇泰路10号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办)
一、研究人员基本信息
研究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职称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E-mail
联系电话
研究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职称
研究专长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E-mail
联系电话
二、课题研究方案
1.提出问题(讲述所遇到的教育教学问题情景、事件、困惑,教育教学改革政策、法规的要求,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限1000字内)
2.研究范围、方法、周期、步骤(限200字内)
3.改革措施(准备采用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策略等,限600字内)
4.预期效果(预期学生、教师、学校的发展和变化情况,限100内字)
5.预期成果及形式(限100字内)
三、评审意见
1.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本单位能否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2.县(市、区)教研机构评审意见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3.南充市教科所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
申请·鉴定书
成果名称
成果完成单位
鉴定形式
组织鉴定单位
鉴定日期
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制
填表说明
《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结题申请·鉴定书》共十二个项目,请根据以下说明填写:
一、第一至四项由课题研究者填写;
二、第八项由鉴定组或组织鉴定单位填写,第十一项由鉴定组填写,鉴定组长签字,书面鉴定不填写此项;
三、第五、六、七、九、十项分别由课题的各级管理单位填写;
四、第十二项专家个人书面意见原件粘贴或装订于此页处;
五、鉴定书一式三份(可复印);
六、鉴定形式指会议鉴定或书面鉴定。
七、填写时不得改变原表格式、增删栏目、增添页码。
八、单位意见、签名必须手写,其余内容均须打印。
一、课题基本信息
课题(成果)名称
立项审批时间
课题分类
研究者姓名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研究者姓名
联系电话
所在单位
二、提交鉴定的成果目录
三、成果简要说明(主要认识成果和操作技术成果)
四、主要教育教学效果(学生、教师、学校发展、变化情况)
五、课题所在单位意见(由教科室或教务处审核、签署意见,领导签字。
研究者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研究过程的真实性,取得了哪些教育教学效果,是否同意结题等)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六、县(市、区)教研室审核意见(研究者所填写内容是否属实,研究过程的真实性,是否同意结题等)
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七、南充市教科所审查意见(是否同意结题,结题方式等)
根据《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审查具备(不具备)结题的相关条件,同意(不同意)结题,由南充市教科所(南充市教科所委托县、市、区教研室)组织结题鉴定。
南充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盖章)
年月日
受委托单位(盖章):
年月日
八、鉴定组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1
2
3
4
5
九、课题所在单位对专家鉴定的意见(是否同意专家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十、组织鉴定单位对专家鉴定的意见(是否同意专家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十一、专家会议鉴定意见(对专家个人意见的综合,包括肯定或否定意见)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十二、南充市教育科研微型课题专家个人鉴定意见表
课题名称
鉴定人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职务)
鉴定意见(重点评价研究成果的创新点和实用价值:
可从选题的意义,研究成果的特色及先进性、实用性、操作性,研究所取得的教育工作或改革效益和社会影响,本研究的不足,深化研究或改进建议等方面去评论。
)
鉴定人(签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