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刘卫生院医疗安全应急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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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刘卫生院医疗安全应急预案汇编

第一节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

第二节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8

第三节批量突发意外伤害事件抢救应急预案……………15

第四节出现SARS患者或疑似患者应急预案……………17

第五节突发人禽流感防治应急预案………………………25

第六节急危重症患者处理应急预案………………………31

第七节处理急危重症患者流程预案………………………33

第八节医院感染暴发应急预案……………………………38

 

第一节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1.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

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爆炸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本预案是根据国家、省、市《非典疫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等规章制度制定的。

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

3.结合整合卫生资源的要求,无条件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4.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5.医院设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所有专项资金列入本年度财务预算。

用于组织开展防治突发事件相关科学研究,主要包括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等。

6.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二、预防与应急准备

1.为加强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与领导,医院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各类急救小组。

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对全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有关部门

和小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1)领导小组全权负责疫情突发后所有应急处理工作。

(2)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下设临时指挥部和工作组,各个工作组根据职能确定人数,并结合实际进行增减。

①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临时指挥部负责领导全院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急诊和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的落实。

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医疗急救队。

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综合护理急救队。

④食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⑤化学物中毒医疗急救队。

⑥传染病暴发流行医疗急救队。

⑦重大创伤事故医疗急救队。

⑧物品供应小组负责应对突发事件所需设备、防护物品和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

⑨院内感染监控小组负责全院范围内的消毒喷杀、感染监控工作。

⑩专业流调组负责流行病学调查,并积极配合市防疫站等部门做好全市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⑾医护人员防护小组负责全院职工的防护工作,做好对职工和社会群众的健康教育工作。

⑿后勤服务小组负责突发事件中医护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2.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控制体系。

(1)制定《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制度》,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依据《异常信息报告制度》和程序及时报告。

(2)建立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

(3)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4)制定并实施对全院职工和社会群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知识教育计划,增强全社会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5)重点加强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的建设,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院前急救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

三、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迅速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意见。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小组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履行职责。

3.急诊科及门诊各科室应当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在突发事件中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对就诊患者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患者,应当按照规定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并结合疫情,采取相应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

4.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突发事件应急临床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的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配合市区行政部门进行人员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5.感染科、保健科等部门应当对突发事件现场等采取控制措施,宣传突发事件防治知识,及时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6.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应当按照突发事件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7.医务人员应当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开展突发事件的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

8.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立即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并采取控制措施。

9.对收治的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依法报告属地主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2h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他重大伤害事件。

2.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

接诊医师应立即汇报医务处和预防保健科,主管部门汇报分管院长和院长,由预防保健科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得缓报和瞒报。

3.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五、法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履行报告职责,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当事人及其所在科室、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依据突发事件要求,未完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药品等物资供应和储备的,对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医疗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场训戒,口头警告、行政处分、就地免职,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疫情畏缩不前或临阵脱逃的;

(2)不听指挥、贻误救治时间的;

(3)擅离职守或工作消极的;

(4)违反规程,草率马虎,操作不当致使防控救治不力导致疫情蔓延、扩散的;

(5)拒绝接诊患者的;

(6)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调度的;

(7)泄露秘密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

六、附则

1.医院各科室依据本预案制定相应的科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11月27日

第二节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处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

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

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

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

查。

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11.各医技科室在做有创检查时,必须配备抢救设备,并保证随时可用;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

急诊化验必须在接到标本后30min内出具结果(个别检查项目除外)。

急诊X线必须及时完成。

药剂科保证药品的正常进货渠道及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12.病历书写。

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进行填写。

各病区主治医师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天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人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急诊患者入院2d之内、门诊患者入院3d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他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2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2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h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13)各种检验报告、影像、病理报告及各种签字单等资料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借阅时必须登记备案,及时返还。

(14)杜绝患者及亲属未经许可,随意接触病历现象。

(15)禁止病房医师私自借出和复印病历。

(16)保管好住院病历,防止丢失。

门诊病历:

(1)必须包含主诉、病史、体检、诊断、处理等内容。

(2)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3)门诊病历交由患者保管。

(4)门诊医护人员不得私自扣留患者病历,以防丢失。

13.收治病人

(1)收治患者落实急诊优先、专病专治的原则。

禁止科室之间盲目抢收患者造成延误诊断治疗和医疗纠纷。

(2)对于慢性病和危重患者,各科必须以病情和患者利益为出发点,不得以种种借口拒收患者。

(3)凡具备空床的专业或病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受他科借床患者。

(4)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时,签署《住院知情同意书》和委托书,负责代理患者履行在院期间的知情权及选择权。

14.三级查房及会诊

(1)三级查房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措施,各级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2)对于普通患者,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主任(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1~2次。

(3)对于重点(危重)患者,必须及时查房和巡视。

(4)对于危重患者和病情复杂的病例,以及具有潜在医疗纠纷的患者,必须及时报告医务处,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请院外

15.术前讨论:

(1)住院期间的大、中手术病例必须经过术前讨论(急诊、抢救手术病例除外),病历中要有详细记录,术者必须参加。

(2)禁止以术前讨论代替三级查房。

16.患者的知情同意内容如下:

(1)疾病的诊断、拟实施的检查、治疗措施、预后、难以避免的治疗矛盾,门诊治疗中药物的毒副作用;住院患者的主管医师、主治医师及相应的科主任(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2)检查、治疗措施有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以及为矫正不良后果可能采取的进一步措施,住院治疗中必用药物的毒副作用。

(3)手术中需留置体内材料。

(4)医疗费用中自付费用情况。

(5)手术、麻醉及其他侵袭性操作的实施情况。

(6)手术过程中发现与术前诊断不一致病灶。

(7)术中需切除术前未曾向患者交代的器官组织时。

(8)危重患者因特殊检查需进行搬动有可能造成危险时。

(9)输血、造影、介入、射频、气管切开、化疗等。

(10)其他需患者或家属了解的内容。

上述第3~10条均应有文字记载以及患者或受托人签字。

三、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需立即通知上级医师和科室主任,同时报告院医政管理人员,白天为院医务处,夜间为院总值班人员,不得隐瞒。

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尽可能挽救患者生命。

由护理因素导致的差错事故,除按上述程序上报外,同时按照护理体系逐级上报。

2.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科室负责人查找原因。

3.由医政职能部门组织多科会诊,参加会诊人员为当班最高级别医师。

4.科室主任与医政职能部门共同决定接待病人家属的人员,指定专人进行病情解释。

确定经治医师和科室负责人为差错、事故或纠纷第一责任人,其他任何医务人员不得擅自参与处理。

5.医政职能部门结合情况,是否封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所规定的病历内容。

6.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后果,在职能部门人员、患者或家属共同在场的情况下,立即对实物进行封存,实物由医院保管。

7.如患者死亡,应动员家属进行尸解,并在病历中记录。

8.如患者需转科治疗,各科室必须竭力协作。

9.当事科室须在24h内就事实经过写出书面报告,同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上报医务处。

10.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减免患者住院费用。

四、附则

1.本预案由医务处负责解释。

各科室根据本预案制定适合本科室的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2.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01年11月27日

 

第三节批量突发意外伤害事件抢救应急预案

一、流程

1.应急反应及组织接“120”急救电话后,“120”在紧急出动的同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

2.主管部门

(1)向值班院长汇报、请示。

(2)与上级及抢救现场取得联系,根据情况启动医院应急预案。

(3)根据需要选择不同专业的医务人员和医疗物品,扩大急救队伍。

(4)协调院内各方面的工作,做好接待大批伤病员的准备。

(5)根据需要安排休班的医务人员参加抢救。

(6)指挥院内现场抢救工作。

(7)根据需要通知并组织第二批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到位。

3.院内接待大批伤病员场所安排。

4.根据应急规模,启动人员紧急替代程序,调动一、二、三梯队人员。

二、检诊、分诊体现优先服务原则:

1.外科系统指定普外科高年资医师负责。

2.内科系统指定急诊科高年资医师负责。

3.验伤标志要求一律系在伤病员左上肢。

黑色一死亡;红色一危重;黄色一中度;绿色一轻度

4.抢救分类

(1)特重度:

1次伤病亡50人以上,或死亡20人以上;

(2)重度:

1次伤病亡20~49人,或死亡10~19人;

(3)中度:

1次伤病亡6~19人,或死亡3~9人;

(4)轻度:

1次伤病亡5人,或死亡2人以下。

三、急救用品主要负责供应单位

1.物资设备科病床、被褥、一次性医疗用品、氧气、点滴架、仪器、治疗车等。

2.药剂科各种急救药品。

四、实施要求

1.首诊科室必须了解患者全面状况,遇有新情况给予及时处理,并组织相关科室会诊,在未经其他科室接管之前,实行“一站式服务”,对患者负全责。

2.遇有各科抢救组长不在时,由在场最高行政领导或最高年资医师负责组织抢救工作。

3.遇有涉及多科抢救的患者协调困难时,由指挥部指定科室抢救并接收患者。

4.遇有超过20人,由指挥部决定成立临时病房。

所需设备、物资由物资设备科负责提供。

医师、护士由医务处、护理部负责在全院进行调配。

5.夜间派遣医疗队,由各科听班或二线人员组成,院内工作由三线或科主任另行安排人员接替。

6.被叫人员接到呼叫后,10min内必须赶到指定岗位参加抢救。

第四节出现SARS患者或疑似患者应急预案

一、急救车辆接诊SARS患者程序及消毒

1.接到可疑患者的求救电话后,应立即派出急救小组出车,小组3人,驾驶员、医师、护士各1人,并做好防护工作。

2.到达现场后,医师、护士带急救箱到患者身边,问诊及简单的查体,对可疑“非典”的患者进行隔离(包括给患者戴口罩、手套、鞋套、帽子及隔离服),尔后抬担架或搀扶患者上车。

对患者所在的位置进行消毒处理。

3.来到医院后,车辆停在发热门诊楼下边,由医师、护士将患者送至诊室,车厢内的设施及物品由司机进行消毒,关闭门窗1小时,对患者经过的路段进行消毒,尔后急救小组人员进行个人消毒。

二、消毒

1.车辆用10g/L含氯消毒液擦拭、喷洒或0.59/6过氧乙酸喷洒、密封1h而后开窗通风。

2.血压表、听诊器用759/6乙醇擦拭消毒,体温计用10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其他设备用10g/L含氯消毒液擦拭。

3.衣服及口罩等物品消毒用0.2%过氧乙酸浸泡30min,洗后高压消毒,眼镜用75%乙醇浸泡30min。

4.患者的呕吐物、分泌物用20g/L的含氯消毒液作用60min后倒掉。

痰盂用10g/。

L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

5.患者的生活垃圾、一次性中单及被罩放于双层垃圾袋拧紧袋口,再放入洁净垃圾袋内,拧紧袋口,送焚烧炉焚烧。

6.医护人员的手一旦被污染,用10g/L含氯消毒液小毛巾擦拭。

7.个人防护从上到下按要求着装及消毒。

三、病房发现确诊或疑似SARs患者的工作组织预案

1.疫情报告:

医护人员报告科主任、护士长。

科主任、护士长上报主管部门。

2.医护人员做好病区患者思想工作,服从医院安排。

3.切断传播途径,护士长(预防保健科)确认与该患者接触的各级人员及数量,限制人员流动,做好隔离。

4.病房按消毒隔离预案就地隔离。

5.调配人力,按医院规定固定专门医护人员(如人力紧缺,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6.按消毒隔离预案对病房进行消毒。

7.对该患者住过的病房由接触该患者的护士在感染管理科及护士长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消毒后护士撤离按医院规定进行隔离观察。

8.隔离患者用物相对固定,治疗用品及药物由清洁区护士配制完成后交给相对污染区的护士。

9.病房与感染管理科共同制定病区具体的消毒隔离措施,此措施要上交护理部要求病房护士认真遵守。

10.准确、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变化。

11.根据病房具体情况,由医院SARS领导小组决定患者饮食(一次性餐具)、药品供应、外送工作是否安排专人负责送取。

12.按消毒隔离预案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四、住院患者发现确诊或疑似SARS患者消毒隔离预案

1.病房布局安排病房采取就地相对隔离方案,将病房暂分为两个区域,将疑似或确诊患者应放置在单问并在病区的一端(为相对污染区),制定病房两区域出入流程,两区之间有屏障隔开。

2.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进入病区相对清洁区工作时需戴16层口罩、帽子,操作时要戴手套、护目镜,操作完毕用消毒液浸泡双手,口罩每4h更换1次。

(2)医护办公室、休息室应通风良好,定期进行空气消毒,门口放脚垫,并用2OO0ppm健之素溶液保持湿润,门把手用浸有1000ppm健之素溶液的纱布包裹并保持湿润。

(3)进入相对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人员相对固定,按医院防护要求着装。

接触患者后浸泡双手并更换手套,如疑皮肤有污染用0.59/6碘仿消毒1~2min。

(4)医护人员同在病房内为患者做检查、治疗时,要求患者戴口罩,头偏向一侧背对医护人员,防止交叉感染。

(5)医护人员不能将病历带入相对污染区。

(6)工作人员用后的刷手服放入双层黄垃圾袋内用2000ppm健之素溶液喷洒后密封(喷洒量以消毒液能渗透到底部为原则),由回收人员取回再浸泡消毒后送洗衣房。

防护服用2000ppm健之素喷洒后脱下,用双层黄垃圾袋,焚烧处理。

(7)工作人员下班时必须洗澡、清洁口、鼻腔,更衣。

3.患者

(1)疑似或确诊患者应独处一室,戴口罩,严密隔离,不得离开病房,24h开窗通风,无陪住。

(2)患者的餐具使用一次性餐具,用后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3)患者的排泄、分泌物等用30000ppm健之素消毒液浸泡2h后倾倒。

如患者自理人厕,便后应放消毒液。

(4)盛排泄物或呕吐物的容器用5000ppm健之素消毒液浸泡30min再清洗。

(5)患者遗弃物及生活垃圾:

放双层黄色垃圾袋内用2000ppm健之素溶液喷洒后密封(喷洒量以消毒液能渗透到底部为原则)由专职人员取走焚烧处理。

(6)尸体处理:

患者的尸体用3000ppm健之素消毒液(或15%过氧乙酸A+B液12ml+水88m1)浸湿棉球填塞腔道(口、鼻、耳、阴道、肛门),同样深度消毒液喷洒尸体,用同样浓度消毒液浸泡两条大床单包裹尸体,将尸体放入殡仪馆送来的双层尸体存放袋内,由专职殡仪馆运走。

患者遗物全部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内,随尸体运走。

(7)患者被褥放双层黄色垃圾袋内用2000ppm健之素溶液喷洒后密封,(喷洒量以消毒液能渗透到底部为原则)由专职人员取走焚烧处理。

4.病房

(1)病房走廊、房间、工作区域:

每日用1000ppm健之素消毒液喷雾(无人)进行空气消毒3次。

(2)病房走廊:

每日紫外线照射消毒3次。

(3)地面:

用1000ppm健之素溶液擦地面。

(4)门把手、水龙头:

用浸有1000ppm健之素溶液的纱布包裹。

(5)隔离病房:

用乳酸熏蒸(有人),每10m。

2ml加等量水,每日2次。

门口:

放脚垫用2000ppm健之素溶液保持湿润。

泡手盆:

用250ppm健之素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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