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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宣传口号标语

家庭农场宣传口号标语

家庭农场宣传口号标语

篇一:

家庭农场的五种典型模式家庭农场的五种典型模式以市场为主导,培育一批生产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规模大户,规模大户还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成立了公司,进一步寻求贴近市场的发展方式。

201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其中,家庭农场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

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

农场主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参加生产劳动。

早期家庭农场模式是独立的个体生产,在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

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

201X年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下面介绍我国家庭农场5种模式:

浙江宁波以市场为主导,培育一批生产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规模大户,规模大户还进行了工商注册登记,成立了公司,进一步寻求贴近市场的发展方式。

家庭农场数:

600多户平均年收入:

租金+薪金收入单户家庭农场面积:

一般在50亩以上年销售额50万元以上:

355家特色:

一般雇佣工人,有自主商标等上海松江采取以农户委托村委会流转的方式,将农民手中的耕地流转到村集体。

土地流转到村委后,由区政府出面将耕地整治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再将耕地发包给承租者。

家庭农场数:

1200户左右平均年收入:

已达7万-10万元单户家庭农场面积:

100亩-150亩持证农场主:

1000多人特色:

持证上岗、政府衔接产业链等湖北武汉201X年确定“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鼓励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通过承包、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

家庭农场数:

167户平均年收入:

超过20万元单户家庭农场面积:

15亩-500亩特色:

家庭农场主必须是武汉市农村户籍农户,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等吉林延边从201X年开始,延边州在全州范围内探索“家庭农场”模式。

农村种田大户、城乡法人或自然人,通过承租农民自愿流转的承包田创办的土地集中经营的经济组织。

家庭农场数:

451户平均年收入:

10万元以上平均经营土地面积:

1275亩特色:

可享受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实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等安徽郎溪从201X年起,郎溪县连续3年安排项目资金90万元,在全县优选10个家庭农场,每年为每个农场投入项目资金3万元,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建设。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农民家庭通过租赁、承包或者经营自有土地实现规模经营的形式。

家庭农场数:

216户农场内人均纯收入:

28910元单户农场面积:

50亩以上特色:

成立“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创建科技示范基地,目前已创办示范农场20个。

篇二:

家庭农场的发展家庭农场的发展201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透过中央一号文件对“家庭农场”的鼓励和支持态度,我们看到了一条农业农村改革的新路径,一条充满着阳光和希望的新路径。

当前,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很多农民工还长期在城市驻扎下来。

而与之相对应,在不少村庄则出现了“青壮年荒”,或者说是“劳力荒”,村里留守的大多是老人和儿童,青壮年已经不愿意或者因工作原因不能不便回家种地,大量的耕地主要靠老人打理。

尽管有日益发展的农业机械化帮忙,但年龄越来越大的老年人们还是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了。

另外,在土地上不管是老年人当家还是青壮年担纲,各家各户传统的生产模式已经没有多少活力,土地的生产效率较低,农民的信息采集能力、决策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博弈市场的能力、盈利能力都非常有限,以至于不少农民只能盲从和赌博,在农业的“大小年”现象中随波逐流。

应该承认,当前的农业格局已经制约了农业的再发展,应该承认,我们又站在了农业改革的十字路口。

发展“家庭农场”是一个正确的改革方向。

实际上除农业部确定的6000多个“家庭农场”外,还有很多农业能人通过承包更多土地、开展规模种植、特色种植等方式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家庭农场主”,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为“家庭农场”模式的发展摸索出了宝贵的经验。

同时,更多的人在跃跃欲试。

“家庭农场”模式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

“家庭农场”的经营特性明显,“家庭农场主”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理、追逐利润,必须要适应市场、开拓市场,由于“家庭农场”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因而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家惠农政策的鼓励扶持下,“家庭农场”必将成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和骨干力量。

“家庭农场”模式往往要涉及土地流转和集中,而在土地流转和集中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双方自愿和平等互惠的原则,即其他农民或村集体自愿把土地承包给“家庭农场主”,由“家庭农场主”支付合理的承包费,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承包的期限。

在这种模式中,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的性质是不变的,向外承包土地的一方在合同到期后可以收回土地。

因而,“家庭农场”模式并不会伤害农业的根基,并不会伤害其他农民和村集体的利益,并不会伤害农业公平,即便在发展“家庭农场”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我们也可以通过不断修正来进行完善——我们完全可以放下忧虑,迈开大步走下去。

在中国,发展家庭农场的优势特点。

1、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

有效的缩小城乡贫富差距。

2、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3、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

家庭农场是201X年前后才兴起的新型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一直以地方实践为主,中央层面尚未对其做明确定义。

尽管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生产实践经验,但由于缺少资金,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长期性投入能力不足,加上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隐忧,使家庭农场主扩大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以下是家庭农场发展存的的问题:

1、中国对家庭农场缺乏清晰的定义。

尽管中央时常提及“家庭农场”,但如何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

这就导致有的种植大户已在尝试这一经营模式,却不知自己就是家庭农场的雏形;有的农场不以家庭成员为组成,或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却自称家庭农场;有的人将家庭农场主与地主相提并论,担心引发土地兼并;有的人错误地将家庭农场与“休闲农业”混为一谈。

对家庭农场的含糊定义,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

2、难以得到相应的扶持政策,缺乏更新设备和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一些农民流转了大量土地做农场经营,但是受没有进行土地整理的限制,地被分成若干小块,遇上机耕道,必须自己扛着小型农机到另一块田里去。

昂贵的租金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搞土地整理自己又无财力完成。

3、融资难也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一大障碍。

一些试验阶段的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却遭遇了融资难题。

农民很少有可以抵押的资产,靠少量贷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4、土地流转不规范,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

面对农户承包地极其细碎的现状,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大的困难就是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并确保租期较长、相对稳定。

但由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地保持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

推广家庭农场,应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以下列举几个解决

措施:

1、探索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定义明确后,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等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各地在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时,不可一刀切地在全国使用同一标准,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环境,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2、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各地应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倾斜的要求,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

同时,可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流转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种粮的家庭农场可给予更多的扶持措施,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3、加紧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

201X年12月,农业部已在50个县试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这项工作对明晰农用地产权、捍卫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理清家底等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规范化土地流转的先决条件。

建议应将这一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

4、应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入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监督管理诸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

(1)、国家主管部门下发土地流转规范合同书,引导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防止口头契约。

(2)、对流入方大规模流转土地的主体,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防止非农户经营主体假借家庭农场之名大规模租赁农地,注册登记后套取项目资金。

(3)、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与政策宣传工作,使农户能正确看待土地流转,尊重契约精神。

对自愿流转出的土地,在流转期内,不得将土地收回。

从而稳定流转规模,使家庭农场主能够放心投入、生产与经营。

篇三:

家庭农场的中国特色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在美国和西欧一些国家,农民通常在自有土地上经营,也有的以租入部分或全部土地经营。

201X年“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截至201X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下同)共有符合统计调查条件的家庭农场8

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

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

3.4%。

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

6.01人,其中家庭成员

4.33人,长期雇工

1.68人。

在全部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有40.95万个,占4

6.7%;从事养殖业的有3

9.93万个,占4

5.5%;从事种养结合的有

5.26万个,占6%;从事其他行业的有

1.56万个,占

1.8%。

产业洞察网《中国农场、牧场行业市场深度评估》显示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达到200.2亩,是全国承包农户平均经营耕地面积

7.5亩的近27倍。

其中,经营规模50亩以下的有4

8.42万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

5.2%;50-100亩的有1

8.98万个,占2

1.6%;100-500亩的有1

7.07万个,占1

9.5%;500-1000亩的有

1.58万个,占

1.8%;1000亩以上的有

1.65万个,占

1.9%。

201X年全国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为1620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为1

8.47万元。

美国斯诺农场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中部的费尔菲德县。

如果不是红白两色的畜棚和散于各处的农业机械,人们很难想象在这个花园成荫、庭院成片,寸土寸金的地方有一座94年历史的家庭农场。

农场主人菲尔·斯诺从祖辈手中继承下这座占地60英亩的农场,并和家人一起经营。

按照全美家庭农场联盟的定义,这是一家典型的家庭农场:

家庭拥有农场的产权,家庭成员是农场的主要劳动力,并在运营管理方面负主要责任。

家庭农场的规模不等,从占地数千英亩到几英亩。

斯诺农场属中等规模。

21世纪初以来,上海、湖北、吉林、浙江、安徽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家庭农场是201X年前后才兴起的新型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一直以地方实践为主,中央层面尚未对其做明确定义。

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等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除农业部确定的6000多个“家庭农场”外,还有很多农业能人通过承包更多土地、开展规模种植、特色种植等方式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家庭农场主”,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为“家庭农场”模式的发展摸索出了宝贵的经验。

福建办家庭农庄思路,在市镇郊区养殖山珍野味,利用粪便种植新型水果、蔬菜(零成本),再修木屋、竹楼、蒙古包(投入少),发展野味馆、茶庄等。

农庄独特的野猪宴、野鸡宴、野兔宴、野鹅宴及不施农药、化肥的新型水果、蔬菜,不但可使游客吃到鲜美、滋补的绿色野味,还可让游客参与狩猎、烧烤、加工珍禽标本,观看斗野猪、斗野鸡,野猪、野兔赛跑等惊心动魄、极富刺激性的节目,可吸引大量的游客。

上海上海市松江区自201X年推出家庭农场到201X年6月止,已发展到1173户,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

7.3%,户均经营面积11

4.1亩,户均年收入

10.1万元。

湖北武汉市从201X年确定了“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培育家庭农场99家,并下发《201X年家庭农场项目指南》,扶持资金35

4.7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获得财政补贴

3.58万元。

201X年该市发展家庭农场68个,安排扶持资金210万元。

安徽郎溪县农委从201X年起连续三年安排“全国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建设”项目资金共计90万元,在全县优选10个家庭农场,每年为每个农场投入项目资金3万元,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建设,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四:

关于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关于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作为农业的微观组织形式,家庭农场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几百年的发展历史,但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是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做法。

在我国,家庭农场一词于201X年首次写入中央文件,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

201X年,中央l号文件进一步把家庭农场明确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形式,并要求通过新增农业补贴倾斜、鼓励和支持土地流入、加大奖励和培训力度等措施,扶持家庭农场发展。

针对开展认定登记、落实扶持政策等工作需要,近年来一些地方对家庭农场的内涵特征作了探索性的阐述,如界定为承包农户的升级版、种养大户的规范版等。

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201X年2月,农业部经管司负责人在接受《农民日报》采访时,对家庭农场的内涵作了初步界定,即“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月,农业部在组织开展家庭农场调查时,又提出了7项条件,即:

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无常年雇工或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家庭农场收入应以农业收入为主,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80%以上;经营规模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从事粮食作物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面积达50亩或100亩以上,从事经济作物、养殖业或种养结合的,应达到当地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确定的规模标准;家庭农场经营者应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家庭农场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示范带动作用。

准确把握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既要借鉴国外家庭农场的一般特性,又要切合我国国情和农情。

重点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

相对于专业大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最鲜明的特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家庭为基本核算单位。

家庭农场在生产作业、要素投入、产品销售、成本核算、收益分配等环节,都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继承和体现家庭经营产权清晰、目标一致、决策迅速、劳动监督成本低等诸多优势。

家庭成员劳动力可以是户籍意义上的核心家庭成员,也可以是有血缘或姻缘关系的大家庭成员。

家庭农场不排斥雇工,但雇工一般不超过家庭务农劳动力数量,主要为农忙时临时性雇工。

以农为主业。

家庭农场以提供商品性农产品为目的开展专业化生产,这使其区别于自给自足、小而全的农户和从事非农产业为主的兼业农户。

家庭农场的专业化生产程度和农产品商品率较高,主要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实行一业为主或种养结合的农业生产模式,满足市场需求、获得市场认可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家庭成员可能会在农闲时外出打工,但其主要劳动场所在农场,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要收入来源,这使其区别于以非农收入为主的兼业农户,是新时期职业农民的主要构成部分。

以适度规模经营为基础。

家庭农场的种植或养殖经营必须达到一定规模,这是区别于传统小农户的重要标志。

结合我国农业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家庭农场经营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

其适度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经营规模应与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相匹配,确保既充分发挥全体成员的潜力,又避免因雇工过多而降低劳动效率;二是要与能取得相对体面的收入相匹配,即家庭农场人均收入达到甚至超过当地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

当然,这种“适度”因从事行业、种植品种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并且,随着农田基础条件、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机械装备的改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适度”也会随之变化和提高。

篇五:

家庭农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家庭农场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201X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

“扶持发展家庭农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加快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对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省家庭农场发展初见成效浙江是家庭农场起步最早、发展最好的省份之一。

近几年我省发展家庭农场势头较好,特别是衢州、宁波、嘉兴、绍兴等市先行先试、捷足先登,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在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上措施扎实、步伐稳健、成效明显。

有利于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

家庭农场是农民的“聚宝盆”。

由于经营明确、产权明晰、责任分明,且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这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富有生命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作用十分明显。

如衢州全市2187个家庭农场,201X年平均每个家庭农场年产值82万元,利润16万元,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

6.14万元。

海盐全县201X年家庭农场成员年均收益

4.8万元,是当地农民人均收入的

5倍。

慈溪市是国内家庭农场的主要发源地,1117个家庭农场201X年实现产值1

1.7亿元,亩均产值比普通农户高出30%以上。

有利于“菜篮子、米袋子”安全。

家庭农场自我约束和质量安全意识比分散农户要强,可为市场提供更绿色、更丰富、更实惠的农产品,有利于保障粮食和其它农产品的市场供给。

如衢州市家庭农场的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在省内外城市供不应求;慈溪市家庭农场农产品远销东南等国,还荣获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产品出口先进市县”称号。

有利于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由于产业化、机械化、规模化程度较高,家庭农场正在成为生态高效农业和可持续农业的“领头羊”。

加之技术、资金、人才要素比较集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标准,有效助推传统农业的转型升级和提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

如海盐丰联农场投入300多万元购置了拖拉机、插秧机、烘干机,还建立了农产品加工中心,不仅保证了自家农作物的种植收割,还为周边3000亩散户农田提供服务,该农场的新品种多次荣获全国和全省的农业博览会金奖。

有利于缓解“谁来种地”的矛盾。

现在许多地方农村都面临“农无传人”的威胁,农村劳动力、特别是青壮年劳力纷纷转向非农产业,留守的大多是以妇女、儿童和老人为主的“386199部队”;而家庭农场主,既是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也是新生代的工商企业家,极大地吸引了本土和城市有识之士加入其中。

这些人过去是为赚钱致富而“洗脚上岸”,如今则是为谋求更大发展而“穿着皮鞋下田”。

同时,对大学生创业创新也有较大感召力。

随着家庭农场“引才聚财磁场”的不断增强,种田大户和乡村青壮年及大学生经营家庭农场的越来越多,农村“空心化”问题得到缓解。

有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鉴于目前农村人口经商务工者较多和农业效益偏低的实际,一些地方农田抛荒和无人种地的现象时而可见,而家庭农场则能大大减少土地闲置。

通过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获得农户自愿流转土地的承包租赁权,形成“少数人种多数人田”的局面,土地的集中使用大大提高了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

因此,家庭农场越多,土地的抛荒闲置会越少,土地的利用率会越高,如我们在慈溪和海盐农村走访中没有看到一片撂荒闲置的田地。

桐庐“万强家庭农庄”承包租赁的全是闲置的荒山杂地,经多年艰辛垦荒创建了“适度规模、种养结合、立体循环”高效生态农业,如今,满山披绿滴翠,四季花果飘香,成为一个生态高效农业的典型和现代农业旅游的热点,全国各地前往考察参观者已达8000人次,被评为浙江省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十佳典范,得到了农业部的肯定。

我省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当前我省家庭农场整体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但作为新生事物,家庭农场也存在一些不可被忽视的问题。

“小、散、弱”现象比较明显。

当前,我省家庭农场的数量还不多,且集中分布在一些农业经济较发达的地区,还没有形成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影响力。

不少家庭农场有面积而无规模,有数量而缺效益,有特色而无品牌;加之,集中连片种植少、产品品种少、机械操作少,难以形成产业化、商品化、标准化,抗市场风险较弱。

总的来看,我省与上海、江苏、山东等发展家庭农场比较快的省(市)相比尚有差距,一些地方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性、迫切性认识不足。

要素制约比较突出。

贷款难、保险难、用地难是制约家庭农场展的主要“瓶颈”。

村金融体系尚不完善,缺乏有针对性的农业信贷政策和办法;同时,从财政途径得到的奖补很少,资金不足问题较突出。

保险难:

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和商业保险机构缺位,农业保险的品种和覆盖面较窄,缺乏适合家庭农场的保险产品。

流转难:

近年来土地流转困难凸显,市场供求失衡,农户惜租且租期偏短、流转费用上涨,家庭农场难以扩大经营规模,更不敢多投入。

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比贷款难:

目前农较薄弱。

一是管理和服务有待提升。

一些地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还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情况;不少家庭农场依赖传统的农耕方式和经验,加之基础设施简陋,粗放式的经营管理较为普遍。

同时,家庭农场在项目申报、商标注册、市场准入等环节上,感到的是繁琐、费时、化钱。

二是技能培训和劳务提供有待完善。

家庭农场主多数是从土生土长的种养殖大户转身而成,文化知识和管理经验较少,懂技术、会经营的能人不多。

同时,当前农村务农劳动力老龄化严重,难找有知识、懂技术、有经验的劳务人员,农忙时季节性雇工更难。

症结在于各地劳务市场和职业教育尚未建立面向家庭农场的劳力招聘和人才培养的机制。

三是挂联帮扶工作有待加强。

除个别示范性家庭农场外,多数都处于自生自长、自产自销状态,离高标准现代家庭农场还有较大差距。

希望相关部门在技术辅导、产品营售、品牌创建、质量安全和规范管理等方面给予结对帮扶,以提升家庭农场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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