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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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做好疫
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2篇
机关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损失,保障正常上班秩序,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所属办公、生活区域新冠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应急工作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疫情预测、预防为重点,以防控疫情、保障秩序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单位内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三、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一)危险源辨识
1.职工返岗途中被感染。
2.职工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外来人员带来传染病源。
(二)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1.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
2.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3.前期绝大多数病例有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后期继发的绝大多数病例均为武汉人员或有武汉相关人员接触史或直接与病患有接触,少儿相对不易感染。
4.预后情况:
绝大多数病患预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病情危重者以老弱为主。
(三)突发疫情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单位内办公、生活区域。
四、事件分级
(一)重大事件:
外来人员或内部人员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一般事件:
与病患者有接触史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进入单位内,或单位内人员出现相关症状(未确诊)。
五、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机构
1.应急指挥部。
成立“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职责如下:
a、高度重视疫情的危害性,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研判并做好各项决策部署。
b、审批应急工作小组应对和处置方案,确保资源保障。
c、关注职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对有关困难员工采取救助措施。
d、做好返岗部署,摸排清楚员工节日期间涉及紧密接触的隔离安排,避免内部传染。
2.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在疫情指挥部下设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如下:
a、密切关注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建立逐级
汇报机制;
b、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制定具体应对和处置方案;
C、摸清职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实行一事一报机制;
d、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出返岗建议方案;
e、收集信息并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
f、督促全面开展消毒工作;
g、配发有效的防护口罩,宣传正确的病毒预防措施;
h、每日监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直至疫情全面被消灭。
六、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1.按摸底了解情况,安排在外人员隔离14天,无异常后返岗。
2.安排人员对所有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
3.每天佩戴口罩,口罩每天发放两个。
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后全程必须有人陪同。
5.加强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一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消杀两次,口罩回收桶每日消杀三次。
6.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适量运动、注意休息。
7.办公住宿场所应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生活、工作场所干净。
8.勤洗手、勤晒衣服和被褥。
9.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二)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如有则按处置流程处置。
2.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发布预警通报,通知作好应急准备。
3.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4.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人员的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5.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6.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尽早发现疫情的苗头,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三)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诊断为非新冠疫情,或疑似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单位经过14天后无新的病例出现,经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七、信息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立即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
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2.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3.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分管领导指定窗口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4.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上所有流程报告间隔每级不得超过1小时。
八、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1.发生一般事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人。
2.发生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负责人。
(二)响应程序
1.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发现突发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断应急响级别。
2.二级响应:
马上到现场确定情况,情况属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马上确定病患是否已经送至医院就医,并根据事态的发展确定是否启动应一级响应。
3.一级响应:
立即向疾控中心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三)应急处置要点
1.参加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保戴口罩手套,有条件的应该保戴防护面具或护目镜
2.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
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
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
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4.考虑发现人有被传染的可能,在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到达后,发现人简要汇报相关情况,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执行预防传染他人的隔离措施。
5.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九、后期处置
(一)“突发情况”处置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恢复秩序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
机关事业单位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后做好疫情防控工
作的应急预案2
一、成立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机关事业单位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实施应急措施
如出现感染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按照要求启动新冠应急预案应急响应。
相关要求可参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单位所在社区(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
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保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车间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室、食堂、宿舍、会议室、车间、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桶/站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公寓)、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
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
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
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单位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
继续做好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员工心理疏导工作。
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
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企事业单位是否因疫情停工和停工范围由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评估研究决定。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终止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