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中期评估分析报告.docx
《抚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中期评估分析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抚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中期评估分析报告.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抚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中期评估分析报告
抚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
————————————————————————————————作者:
————————————————————————————————日期:
抚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
抚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06年5月
一、报告摘要
二、评估报告
三、评估指标数据表格
报告摘要
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伟大力量,实现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
2001年12月,按照国家和省妇儿工委的要求和部署,抚州市政府颁布了《抚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抚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提出了2001—2001年我市妇女与经济、妇女与教育、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法律、妇女儿童与环境等6个领域的发展目标和策略措施。
为全面了解我市《两个规划》五年来的实施进展情况,2006年4月,抚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妇儿工委的统一部署,根据《抚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抚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综合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妇联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和监测统计数据,以及专家评估督导组实地督导后的意见,撰写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本报告概括了“十五”期间我省实施规划的情况,全面分析了《两个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与障碍,提出策略与措施。
抚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中期评估报告
妇女是创造人类文明和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伟大力量,实现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尺度。
2001年12月,按照国家和省妇儿工委的要求和部署,抚州市政府颁布了《抚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抚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这是我市第一个妇女儿童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提出了2001—2001年我市妇女与经济、妇女与教育、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法律、妇女儿童与环境等6个领域的发展目标和策略措施。
随后,各县(区)相应制定了当地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十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
各主管部门也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了有关目标实施方案,按进程要求积极实施。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县(区)两级妇儿工委强化政府行为,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大实施力度,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使我市妇女儿童的发展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实现,妇女的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提高,参与社会发展的层面不断提升。
2006年4月,抚州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按照国家、省妇儿工委的统一部署,根据《抚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抚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方案要求,综合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财政局、市妇联等部门提供的材料和监测统计数据,以及专家评估督导组实地督导后的意见,撰写中期监测评估报告。
本报告概括了“十五”期间我省实施规划的情况,全面分析了《两个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与障碍,提出策略与措施,为全面推进《两个规划》的实施提供参考。
一、主要做法
五年来,抚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贯彻实施《两个规划》作为事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行为,落实部门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妇儿工委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妇女儿童事业的蓬勃发展。
第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形成政府统筹的工作格局
首先是认识到位。
省政府两纲颁布实施后,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责成市妇儿工委立即着手制定《2001年-2010年抚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2001年-2010年抚州市儿童发展规划》,并明确要求将妇女儿童的教育、社会设施、卫生保健等重要指标和保障妇女儿童发展的有关条款列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后,于2001年12月颁布实施《2001年-2010年抚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2001年-2010年抚州市儿童发展规划》(抚府字[2001]41号文)。
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六个纳入,即把规划确定的目标纳入本地、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有关单位的职能范围;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纳入社会监测统计体系。
2006年4月,已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切实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在参政、就业、就学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加强妇女儿童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幼儿教育”等写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其次是组织到位。
为推动“两个规划”的实施,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和人事变动情况,我市及时调整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市政府副市长周琪担任主任,同时成立了“两个规划”领导小组和监测评估领导小组,在其下设监测评估专家组和监测统计组,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充实抚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增补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作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已由24个增加到32个。
全市11个县(区)均重新调整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其主任均由该县(区)政府副职领导担任主任。
市、县(区)妇儿工委都建立了行之有效的例会、考核、检查、评估和表彰等制度,层层下发了目标职责分解书,对各成员单位实施目标管理,建立和完善了联络员制度。
制定并下发了《抚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抚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关于建立抚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三是经费到位。
近年来,抚州市经济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由于经济基础差,底子薄,市财政一直都非常紧张,但市政府每年都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2006年还拨出了两个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专项经费。
2005年底,全市落实教育事业拨款6.46亿元,卫生经费2131万元,计划生育事业费227.3万元,与2000年底相比分别增长95.2%、35.0%、36.0%,从而较好地保证了“两个规划”的实施。
第二,广泛宣传,形成共识,为《两个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年来,我市妇儿工委加大了“两个规划”的宣传力度,在宣传内容上突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实施“两个规划”的重要意义。
在形式上分对象,分层次做到:
一是注重向各级各部门领导宣传,提高决策层的认识,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进行专题汇报,多次召开妇儿工委成员会议,反复宣传实施“两个规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进一步在领导干部中唤起责任意识,推动“两纲”的实施,在市委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和市妇联的积极推动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两纲”知识被市委列入市委党校培训课程。
二是注重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五年来全市举办“两个规划”培训班25期,共培训人员1200多人次。
三是注重广泛社会动员,充分利用舆论,营造浓郁氛围。
在每年的“三八”节、母亲节、“六一”节等契机,采用发散宣传本,召开座谈会、报告会讲座、文艺演出、图片展览等形式进行“两个规划”实施内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进步文明的性别意识、宣传先进妇女典型,进一步扩大了“两纲”知识的受知面和覆盖面。
五年来,全市近5千多人参加了“两纲”知识竞赛活动。
临川区还根据当地“两纲”实施情况,组织了在校学生举办“两纲”知识竞赛,选送数篇优秀文章参加全国征文比赛并获奖。
第三,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形成贯彻实施“两个规划”的强大合力
在贯彻实施“两个规划”,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各成员单位均能立足本职,协调配合,形成较强的工作合力,着力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如2005年六一前夕,市妇儿工委通过市场运作的方法,举办了主题为“扬临川文化 展少儿风采”的“雪津杯”少儿才艺大赛,筹措比赛资金6万余元。
来自全市11个县(区)176名少年儿童参加了声乐、舞蹈、器乐和书法、绘画、剪纸等项目、为期三天的大赛,并在比赛结束时举办了盛大的汇报演出,市政府副市长、妇儿工委主任周琪观看了汇报演出并为获奖选手颁奖。
又比如每年“两个纲要”的监测评估,统计部门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从学习培训业务知识到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都全面参与。
市委组织部加大培养使用女干部、培养女党员的力度。
市委宣传部为实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卫生、教育部门切实承担责任,为妇女儿童保健、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成绩。
市财政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对有关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经费都进行了适度倾斜。
市扶贫办连续几年拨出专项经费,举办贫困妇女实用技术培训班。
市公安局加强了对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办。
市文化局、市体育局积极开展有益妇女儿童身心保健的文化体育活动,在他们的努力下,我市妇女晨练队已初具规模,为强健妇女体质发挥着重要作用。
市科委、科协、广电局、出版局等部门,强化了对妇女儿童的科普知识教育,为我市妇女儿童提供了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
市司法局大力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妇女儿童中开展普法教育。
市人口计生委把部门工作和扶助贫困妇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组织科技下乡,对育龄妇女进行生殖保健检查、咨询、免费放发药品。
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在录干招工、就业培训等方面认真落实男女平等国策,保障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政策的实施。
工会、团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致力于为妇女儿童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由于各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各司其职,把“两个规划”的贯彻实施纳入了本单位的工作范畴,形成了较强的工作合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在近几年得到了长足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第四、建章立制,充实人员,完善“两个规划”监测评估机制
按照“两个规划”评估的要求,市、县(区)妇儿工委均成立了“两个规划”监测评估领导机构和监测统计组和专家评估组,制作了详细的评估方案,编制了年度监测统计报告,进一步落实了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对“两纲”监测统计的指标体系,完成了年度指标体系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年度妇女发展状况和儿童发展状况报告。
全市11个县(区)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监测评估组织体系。
为了进一步提高监测评估水平,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全国、省培训班,提高专业队伍人员素质。
同时还加强了对县区统计人员培训,确保了监测统计质量。
五年来,市本级共举办“两纲”监测统计工作5期,培训业务骨干300余人。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职能,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
加强宣传培训,优化发展环境,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有效措施。
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是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
十五期间,在抚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全力扩张经济总量,加大力度提升产业层次,努力构造和谐社会,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全市经济发展出现了喜人的变化:
三农工作取得实效,规模以上工业生产总量首破百亿大关,城乡居民收入同步两位数增长,消费市场价格低位运行,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和年初确定的主要目标。
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增长。
全市生产总值由2000年的125.14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62亿元,增长109.4%,名义年均递增15.9%,三次产业结构由35.3:
37.3:
27.4调整到26.8:
40.4:
32.8,五年内二、三产业分别提升3.1、5.4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实现10.19亿元,比2000年增长51.4%,年均递增8.7%。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
2005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402元,比2000年的5006元增加了3396元,增长67.8%,平均每年增加679.2元,年递增率为10.9%,扣除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因素影响,2005年比2000年实际增长59.1%,年递增率为9.8%。
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33元,比2000年的2155元增加了1078元,增长了50%,年均递增8.5%。
教育、卫生和妇幼保健经费不断增加。
2005年,用于教育事业财政投入64600万元、用于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2131万元,分别比2000年分别增加了95.2%和35.0%。
三、《两个规划》目标落实情况。
我市以妇女儿童发展监测评估以《规划》确定的终期目标为主,从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法律、妇女儿童发展与环境等6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具体完成情况是:
(一)妇女与经济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禁止招工、招聘中的性别歧视,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的权利,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市、县、乡各级组织和劳动部门,积极开辟适合妇女特点的就业领域,为妇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妇女就业途径不断拓宽,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参与社会经济建设程度越来越高。
一是女性就业人员逐年增加。
2005年我市全社会就业人员为189.1万人,其中女性就业人员达65.7万人,占社会就业人员的34.8%,比2000年增长1.4%。
女性登记失业人员比2000年下降12.4%。
二是女性的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
2005年,我市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覆盖率达95%,比2000年有较大增长,已达到规划目标。
养老保险参保女职工数由2000年的75076人增加到93880人,增长25%。
三是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再就业效果显著。
我市十分注重解决失业妇女再就业和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向非农就业转移这一现阶段实施妇女发展规划的重点难点问题。
市妇联大力实施“261工程”,与劳动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携手合作,发动和组织妇女参加了实用技术培训、绿色证书、阳光工程培训;有计划、有系统地为妇女提供就业帮助。
促使一大批失业妇女走上了新就业岗位。
(二)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和管理国家社会事务是体现男女平等最高层次的内容,也是体现妇女进步与发展的关键措施。
我市广大女性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女性干部的参政比例和议政水平不断提高。
到2005年底,列入《规划》监测指标的地级、县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重、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等指标,均比2000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一是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比例稳步上升。
2005年,地级党委、政府女干部人数分别为2人、1人;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女干部女干部配备率为100%;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女性配备率分别为63.63%、90.9%;村民委员会成员女性比重为17.3%。
居民委员会成员女性比重为90.3%。
二是建立了后备女干部人才信息库,做好后备女干部的培养工作。
为确保女干部队伍的发展壮大,明确并完善了培养女干部工作的目标任务:
要求措施、培养教育和领导责任,着力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和女党员干部队伍的建设,确保各级女领导干部的比例。
三是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决策、管理的程度增强。
2005年我市公务员中女性比例达17.37%,基本达到现目标要求;市人大共有女代表91人,占代表总数的23.8%;市政协女代表57人,占代表总数的24.8%。
四是妇女参与村(居)民委员会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
不断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充分落实妇女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鼓励妇女参与村、居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
2005年,65%以上的村民委员会和100%的居民委员会成员中有女性成员。
(三)妇女儿童与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加强妇女教育事业是提高妇女文化素质的主要途径。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国民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规,落实相关优惠政策,通过“春蕾计划”、“绿色证书”和“希望工程”的实施,妇女与儿童接受教育机会不断增加,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男女受教育程度的差异逐步缩小。
一是基础教育进一步巩固。
2005年我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为100%,已实现规划目标;小学5年巩固率为96.98%,比2000年提高了2.04个百分点;初中入毛学率为114.38%,超过规划目标8.62个百分点。
初中三年巩固率为93.83%,其中女生为92.05%,比2000年提高3.17个百分点。
二是高中等教育稳步发展。
2005年我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72.28%,比2000年提高了24.72个百分点,其中女生为70.24%,比2000年提高28.48个百分点。
三是妇女科技文化素质进一步改善。
2005年,农村妇女科学文化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市妇联积极组织有关部门举办各类妇女专业技术培训班,提升妇女掌握实用技术和本领,进一步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需要。
四是特殊人群的教育得到重视。
2005年,普通中小学残疾儿童在校学生为2323人,其中女生为885人。
另外政府极力帮扶贫困妇女、残疾妇女接受各类教育。
(四)妇女儿童与健康
我市妇女儿童享有各项医疗保健服务和计划生育权利,妇幼保健工作有新进展,具体表现为:
一是儿童营养水平明显提高,体质明显增强。
2005年婴儿死亡率为10.04‰,比2000年下降了12.62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13.16‰,比2000年下降了27.05千百分点;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2005年为4.12%,比2000年下降了1.65个百分点;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为61.33%,比2000年增加了11.24个百分点。
儿童健康指标均已接近《规划》目标,有的指标已超前实现。
二是孕产妇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2005年,我市孕妇死亡率、妇女生殖保健知识普及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已超前完成了规划目标;
三是育龄妇女享有生殖保健服务。
2005年我市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0%,节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为0.22‰,妇女接受生殖保健知识和接受妇科病普查的比例逐步提高,达80%。
四是疾病预防控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2005年我市合格碘盐食用率达100%,计划免疫四苗接种率为98.06%,乙肝疫苗接种率为98.22%。
(五)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
我市进一步强化全社会和妇女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制意识,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切实保障妇女的各项权利。
公安机关加大执法力度,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严打斗争和多次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斗争,有效预防和打击了涉及妇女儿童刑事犯罪的案件。
大力开展对弱势妇女实施社会援助活动,切实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是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我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大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风气,打击强迫妇女卖淫犯罪,坚决保护妇女权益。
2005年,我市破获强奸案49件、破获拐卖妇女案3件、破获拐卖儿童案1件、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2件。
二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进一步健全了法律援助制度,五年来我市得到法律机构援助的妇女儿童人数为439人。
我市继续扩大援助的范围,如增加交通、工伤事故赔偿、干涉婚姻自由、离婚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处理等法律援助事项,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受理立案期限,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护了妇女合法的控告权、申诉权及在诉讼中的各项权利。
三是进一步加大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建设。
不断拓宽依法维权的渠道。
目前,11个县(区)组建并培训了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队伍,建立健全了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妇女特邀陪审员队伍建设和培训;为了进一步加强源头维权工作,市妇联积极协调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的通知》,在基层派出所建立妇女维权投诉站和“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
成立市妇女儿童维权中心,聘请4名法律工作人员,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证。
(六)妇女儿童与环境
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社会关爱女孩、尊重妇女合法权益的公民意识不断增强,为我市的妇女儿童营造了良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一是城市建设日趋完善。
五年来,我市围绕“建设现代中等城市”的战略目标和“特色建市、生态立市”的总体要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绿化建设,城市居民生活环境逐步改善。
十五期末,全市建城区面积扩大了40%以上,新增绿地面积37.72万平方米,市城区基础设施投入由2000年的5324.54多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19139万元,增长2.6倍。
二是农村妇女儿童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2005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41.0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52.13%、农村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65.28%,分别比2000年增加了8.46、13.11、24.99个百分点。
农村改水受益率为97.52%,除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未达到60%外均已提前达到终期目标。
四、《规划》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女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还存在不足。
一是女性公务员配备率低。
2005年我市公务员中女性比重仅为17.37%。
二是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市女干部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农村女干部存在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活力偏弱的状况。
三是女干部的使用力度要进一步加大。
在重要部门担任正职的女干部仍然偏少。
(二)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还需进一步加强。
女性就业与再就业问题比较突出,个别岗位女职工的“四期”特殊保护政策落实不好。
(三)妇女儿童保健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要大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200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仅为0.1%,其中城市为0.07%,农村为0.12%比2000年下降了63.71个百分点;2005年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为2.05%,比2000年增加了0.46个百分点。
住院分娩率城乡差距较大,需进一步完善。
(四)扶贫资金和妇女各项事业投入不足。
由于扶贫培训资金不足,贫困妇女生产技能单一。
教育、卫生事业等财政投入仍然偏低,由于受投入限制,妇女培训、教育、宣传、维权等工作不能有效实施。
(五)男女不平等的传统观念仍根深蒂固,男女不平等现象仍然存在。
如重男轻女的生育观念、男尊女卑的家庭观念依然存在;男女同工不同酬、家庭暴力等现象还时有发生。
五、促进妇女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在今后的一段时期,要促进我市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必须继续坚决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社会发展,促进妇女的全面进步,保障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环境等各个领域的权利,提高妇女分享社会资源的程度和生活质量。
(一)与时俱进培养选拔女干部。
要正确认识和辩证看待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抓好女干部队伍建设和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
要鼓励女干部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竞争、提高素质,奋发有为。
积极扩大基层女干部的来源,市直机关招录国家公务员,女性要占一定比例。
要抓好基层女党员的发展工作,为乡镇和村居委会选拔女干部打好基础。
要组织好女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保证女干部在各种干部培训中的数量和比例。
(二)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把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落到实处。
加大对卫生保健产品、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法律规定的母婴保健技术实行执业管理和人员资格管理,依法查处危害妇女儿童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妇幼卫生知识,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健能力和利用卫生机构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妇女职业培训,努力提高女性职业技能。
一是强化就业培训工作。
指导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在城乡妇女中大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就业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