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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酒店装修工程招标书范本

某酒店装修工程招标书范本

昆明金鹰酒店10-11F客房装修工程

询价文件

询价单位:

南京金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发放时间:

2010年7月23日

第二章合同

协议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酒店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

工程内容:

酒店10-11F客房装修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图纸范围内及设计变更部分的施工,直至通过甲方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

2工程用材料采购、运输(包括装车、运输和卸车)、加工、保管及检验等

3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

4提供保修服务.

包工包部分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现场管理、包现场配合、包验收、包保修。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10年月日(具体以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

2010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节点工期要求: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大写):

,,:

(人民币)。

1、本合同总价包括并不限于为实施和完成该项目工程所需人工费、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含卸货、二次搬运及运输保险费)、机械费、安装费、措施费、仓库保管费、材料损耗费、验收费、缺陷修

复费、配合费、施工保险费、劳动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所有费用,及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是完成设计所列出的内装工程各分部分项的最终价格,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其他相关的技术服务、保修服务等费用。

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考评费和奖励费除外)、其他项目费、材料单价不变。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投标文件

5、施工图纸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7、工程报价单或结算书

8、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和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文件

6、投标文件及承诺书

7、施工图纸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工程量清单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和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

2如果本合同各文件中之条款和/或条件发生意思含糊或不一致,则以排列在前者优先为准,在同一顺序中出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则以时间在后者优先为准。

2.3在同一文件中出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

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汉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法律、法规.

3。

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家及本省、市现行规范、标准。

甲方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设计院、甲方协商确定。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图纸

4。

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和电子版一套。

乙方须负责承包范围内施工图结点的深化设计,经甲方审核后施工.

4.2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竣工图由乙方根据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自行测绘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提供肆份竣工图(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档案馆一份),竣工图的整理、装订、移交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另行支付。

4。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甲方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甲方代表

5.1甲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现场代表,姓名:

虞永华职务:

项目经理职权:

负责本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协调和控制,行使甲方授权委托的职责。

5.2如甲方需更换现场代表,甲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

项目经理

6.1乙方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的现场代表,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不允许兼管其他项目。

若乙方须更换项目经理,必须报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6。

2乙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甲方现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

6。

3项目经理应按甲方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甲方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或第三人,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

4甲方认为项目经理难以完成乙方合同义务时,可以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

甲方工作

7。

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前

4)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它工作:

a、发生设计变更时,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c、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

7。

2甲方发出的施工指令、通知、工程签证须由甲方签字、盖章、统一编码(编号应连续)后发放至乙方,乙方应在甲方的发文记录上签署姓名(签署人员须经双方确认)和收到时间。

确有必要时,甲方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7。

3对甲方的所有指令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遵照执行,在遵循本合同23。

3款约定的计价原则的基础上乙方不得再以未确定价格或价格未达成一致为由拒绝或拖延执行甲方的指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指定其他承包单位施工该项指令,甲方除将按本合同23.3款的计价原则计算该指令的造价在合同总价中扣除外并以此造价金额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在乙方的结算中扣除。

8。

乙方工作

8。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应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如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所有费用。

2)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乙方应主动配合好现场其他单位的工作。

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交付前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工程交付后,由甲方负责.工程交付前发生损坏,乙方

应自费予以修复;工程交付后,甲方委托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4)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现场清理达到甲方的要求(包括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生产和生活临时设施拆除),做到工完场清。

5)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严格按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和经甲方审定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测和报验,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b)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要求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

凡施工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事故发生后乙方应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c)乙方施工进度必须满足项目整体施工进度,乙方应服从现场甲方的管理,配合好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施工。

d)在施工中,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e)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做到工完场清,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f)工程进入保修期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组织人力、物力维修。

g)乙方作为专业施工单位,应服从现场甲方的全面管理,保证材料、设备堆放整齐,保持现场清洁,及时清除垃圾和不需要的临时设施。

乙方应派出专业安全人员、质量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全天候值班。

h)本工程现场不提供住宿场地和就餐场地,本工程噪音施工时间为18:

00—21:

00.

8.2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9(1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合同工期完成任务,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

2在重要和关键工序施工前,乙方应制定详细周密的施工方案,及时报甲方确认,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对于不按时报审施工方案或不执行施工方案的行为,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0.2乙方无权就合同约定的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的不同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11、暂停施工

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乙方实施甲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甲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12、工期延误

12.1只有经甲方签字确认同意延期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13、工程竣工

13。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3。

3甲方如需提前竣工,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提前竣工协议。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

1本工程要求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按施工图完成施工任务。

乙方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并通知其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延误工期及其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5、检查和返工

15.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施工图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监理和甲方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施工过程中,经监理检验、检测,如出现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监理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返工并重新施工,乙方应按监理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五、安全与文明施工

16、安全文明施工与检查

16。

1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与文明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及文明施工标准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6。

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在工地及生活区域内出现赌博、斗殴、酗酒、喧闹、闲荡、乱弃杂物等影响现场安全及正常秩序的事情。

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6.3如因乙方的疏忽或过失而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乙方应对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害、所发生的赔偿(补偿)责任或支出的费用,承担所有赔偿责任和费用。

16.4为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进入现场的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统一挂牌上岗,着统一标识的安全帽、标牌等。

16.5乙方应做好施工噪音控制和场地周边环境保洁工作,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面,负责与周边其他单位、居民及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防止施工扰民和环境污染.

17、事故处理

17。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

17。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18。

合同价款及调整

18。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a)本工程综合单价一次包定、措施费用一次包定(基本费计取费率固定).本工程实物工程量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

b)本工程所有材料在符合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规范的前提下由乙方负责采购,所有材料的采购、包装、保管、上下力、二次搬运、以及搬运过程、保管过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损耗、现场条件、加工场地、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均已包含在合同价中.本工程材料价格在整个施工期内由乙方包定。

c)乙方充分考虑了本工程的场地条件、现场施工条件、施工工艺要求以及工期的紧迫性等诸多施工风险因素,并将上述施工风险费用(包含施工保障措施费用、特殊施工机械费用、赶工费用、特殊施工条件下的措施费、各项检验试验费用等)包干在合同价中.

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整个施工期内风险费用已由乙方包干在合同总价内。

18.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除甲方同意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在结算时可以调整外,其他原因不再发生任何调整,工程价款调整办法如下:

1)由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引起的仅是工程量清单子目数量改变时,执行该工程量清单子目的综合单价。

2)由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引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由乙方参照2010年近期《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按乙方合同预算中人工、材料单价、各项费率计算出综合单价,报甲方审核确认后可计入审计结算。

3)由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引起的新的材料品种,可参照当月的“昆明市建设工程信息”中的单价,无参考价时,按以下方式确定材料单价后由乙方负责采购:

(a)由乙方报送三家以上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资料和报价供甲方选择;(b)甲方通过询价、竞价的方式确定价格和供应单位。

4)本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固定;本工程措施费用一次包定(由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引起的围挡和脚手架费用除外),结算时不因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及其他合同条件的变化作任何调整;其他项目费用按规定计取。

5)当以上提及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计价方式均不适用时,由甲方、乙方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19。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完成总体工作量一半时,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完成总体工作量80%时,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工程交付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结算审计,一周内付至结算总额的95%;

5、余款5%为保修金,二年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6、每次付款时,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政策的发票.七、工程变更

20、工程设计变更

20.1乙方无权在施工中擅自变更工程设计.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而造成的返工恢复费用及由此而导致的工程损伤以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和费用,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0。

2乙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需经甲方同意。

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确定变更价款

21.1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费用。

21.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顺延工期。

21.3所有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均按本合同23.3款工程价款调整办法执行。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22、竣工验收

22。

1经甲方确认没有未完工程项目后,乙方可申报初验。

甲方组织有关验收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派员一同参加验收。

书面通知后,如乙方未到场,甲方将自行进行验收,乙方事后对验收结果不得表示异议。

22。

2施工期间或竣工验收时,如甲方认为有必要挖开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便于检查时,乙方应立即照办,不得推诿。

22。

3在验收中如发现本工程有缺陷或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之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完毕。

乙方逾期未能修复或不修复,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委托其他乙方修复,所发生的工料费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完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或尾款中扣除。

22。

4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乙方提供竣工图的,乙方应在竣工验

收前7天内提供竣工图贰套及相关竣工资料电子文件壹份.

22.5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4天内不组织验收并且不发文回复,或验收后7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2。

6本工程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工程初验时,如甲方发现工程存在缺陷,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以返修后通过竣工验收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22。

7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及时将竣工工程交付给甲方。

22。

8完工后乙方退场要求:

(1)乙方应在完工前一周通知甲方和监理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并在接到甲方《退场通知单》后十五天内,将现场临时设施、施工机械、材料、人员全部撤离本施工场地.做到工完场清。

23、竣工结算

23。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含工程量计算书).

23.2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三个月内及时组织审计人员进行核实,甲方在核对结算资料时如发现结算资料不符合要求(主要指结算资料未经甲方审批签字、未盖章、不是原件、资料混乱编码不连续等),一律退回乙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后方予以审核。

24、质量保修

24。

1质量保修期:

贰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

乙方应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与甲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

24.3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2天内派人修理.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非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4.4在保修期内,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由此产生的保修费用并加收10%的管理费后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4。

5质保期内凡因质量问题更换的材料其质保期从更换日起质保两年,相应材料的保修款待维修完成六个月满后支付。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25.违约

25.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条款

25.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

2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a)竣工日期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上不封顶。

25。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争议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7、保险

27。

1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7.2保险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28、合同份数

28.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分别保存壹份。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

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桩基)工程为合理的使用年限,装饰工程为2年,屋面(卫生间及室内防水)防水工程为5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3.供热及供冷为2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等市政公用工程为2年;

5。

其他约定:

本项目业主要求报价单位在报价时附上以下各承诺/保证书

(1)质量保证书,分别为(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质量等级;达到投标文件自报等级和业主要求的质量等级。

b、所有防水、防腐材料/设施的10年质量保证书。

c、所有主体结构正常使用(包括不产生开裂、过量沉降或不均匀沉降等)年限的保证书。

(2)确保发包人支付的所有款项均用于本项目中的保证书及相应保证措施。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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