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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选择题

一、选择题

2010

2、甲十七岁,以个人储蓄1000元在慈善拍卖会上拍得明星乙表演用过的道具,市价约100元。

事后,甲觉得道具价值与其价值很不相称,颇为后悔。

关于这一买卖,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D

A买卖显失公平,甲有权要求撤销

B买卖存在重大误解,甲有权要求撤销

C买卖无效,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

D买卖有效

5、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

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

乙对甲说:

“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

”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屋卖于乙。

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

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11、张某和李某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双方在甲地谈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张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李某于丙地在合同上摁了手印,合同在丁地履行。

关于该合同签订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甲B乙C丙D丁

★12、甲、乙同为儿童玩具生产商。

六一节前夕,丙与甲商谈进货事宜。

乙知道后向丙提出更优惠条件,并指使丁假借地订货与甲接洽,报价高于丙以阻止甲与丙签约。

丙经比较与乙签约,丁随即终止与甲的谈判,甲因此遭受损失。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

A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B丙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丁应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乙、丙、丁无须对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3.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

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

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D

  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

  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 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

★14、甲、乙约定:

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

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

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支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B

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

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

★59、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

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指示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BCD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60、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3000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

其后,乙将该仪器以3500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100元。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BCD

A甲与乙订立的是居间合同B高于约定价格买的的500元属于甲

C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D乙无权要求甲承担100元费用

61、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BCD

A二者都是有偿合同B二者都是实践性合同

C寄存人和存货人均有权随时提取保管物或仓储物而无需承担责任

D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或仓储物损毁、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严格责任

62.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

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BCD

  A.甲、丙不得申请专利

  B.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乙、丙共有

  C.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丙所有,乙有免费实施的权利

  D.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但乙应向甲、丙支付补偿费

91-9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

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1000部,每部单价1000元,乙公司支付定金30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30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1100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

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

请回91-93题

91、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D

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0万元

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30万元

92、关于甲公司违约时继续履行债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C

A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后,就不能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B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可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C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债务以后,就不能请求其支付违约金

D乙公司可选择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

93、关于甲、乙、丙公司间违约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BC

A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B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

C如果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D如果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四、(本题20分)

案情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

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

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元货款,货到甲公司后再付清余款50万元。

双方还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的50万元货款中包含定金20万元,如任何一方违约,需向守约方赔付违约金30万元。

张某发现乙公司尚有部分绿豆要出售,认为时值绿豆销售旺季,遂于2010年3月1日擅自决定与乙公司再签订一份绿豆买卖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仍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

其他条款与大蒜买卖合同的约定相同。

2010年4月1日,乙公司按照约定将大蒜和绿豆交给丙公司,甲公司将50万元大蒜货款和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

按照托运合同,丙公司应在十天内将大蒜和绿豆运至甲公司。

2010年4月5日,甲、丁公司签订以120万元价格转卖大蒜的合同。

4月7日因大蒜价格大涨,甲公司又以150万元价格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并指示丙公司将大蒜运交戊公司。

4月8日,丙公司运送大蒜过程中,因山洪暴发大蒜全部毁损。

戊公司因未收到货物拒不付款,甲公司因未收到戊公司货款拒绝支付乙公司大蒜尾款50万元。

后绿豆行情暴涨,丙公司以自己名义按130万元价格将绿豆转卖给不知情的己公司,并迅即交付,但尚未收取货款。

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要求己公司返还绿豆。

问题

1.大蒜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归谁?

为什么?

《合同法》第133条规定:

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乙公司对大蒜的所有权没有特殊约定,在法律也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的所有权应从交付时转移,而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故大蒜运至丙公司时,所有权应当归甲所有

2.甲公司与丁、戊公司签定的转卖大蒜的合同的效力如何?

为什么?

《合同法》第44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5条规定:

“出卖人就同意标的物地管理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确定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出卖人一物二卖时,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本题中,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将大蒜交给丙公司,故甲公司于2010年4月51日取得了大蒜的所有权。

其于2010年45日与丁公司签订转卖大蒜的合同时,甲公司属于大蒜的所有权人,有权处分大蒜,其与丁公司签订的合同从双方成立时即生效;甲公司于4月7日与戊公司签订了专美合同,因为甲公司在4月7日时尚未将大蒜交付给丁公司,故甲公司仍然属于大蒜的所有权人,其有权处分大蒜,故其与戊公司签订的合同从双方成立时即生效。

3.大蒜在运往戊公司途中毁损的风险由谁承担?

为什么?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

“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大蒜损毁、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乙公司承担,交付后由甲公司承担。

故首先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将大蒜交给丙公司后,乙公司不不再承担大蒜损毁、灭失的风险。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

“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4月1日丙公司运输大蒜,4月7日甲公司将大蒜卖给戊公司属于出卖在途标的物,除甲、戊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自4月7日起由戊承担。

4.甲公司能否以未收到戊公司的大蒜货款为由,拒绝向乙公司支付尾款?

为什么?

合同相对性,又称为合同之债的相对性,是指合同关系只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对特定的主体发生约束力,只有合同当事人才能基于合同对合同关系意外的第三人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合同关系外的第三人也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

同时,合同当事人也不能因为合同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拒绝履行合同。

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甲公司与戊公司亦签订合同,两个合同相互独立,甲公司不能因为第三人戊公司的原因拒付尾款。

5.乙公司未收到甲公司的大蒜尾款,可否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

为什么?

《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公司在甲公司违约时,只能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请求,而不能同时要求甲公司承担定金责任和违约金责任。

6.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绿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为什么?

《合同法》第48条规定: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稿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业务员张某仅具有采购大蒜的代理权,而没有采购绿豆的代理权,但是其自行与乙公司签订了订购绿豆的合同,该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绿豆的买卖合同在被代理人甲公司追认之前效力待定,但是2010年4月1日,甲公司将50万元绿豆货款汇付给乙公司,属于通过行为的形式对合同进行追认,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绿豆买卖合同有效。

7.丙公司将绿豆转卖给己公司的行为法律效力如何?

为什么?

《合同法》第51条规定: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丙公司未取得绿豆的所有权,其将绿豆转卖给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其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需要甲公司的追认或者丙订立合同后得处分权,但是甲公司得知后拒绝追认丙公司行为,而丙亦未取得绿豆的处分权,故丙公司将绿豆转卖给乙公司的行为无效。

(2009)

6.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

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D)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9.甲对乙说:

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

乙同意。

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

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B )

  A.属于种类之债B.属于选择之债C.属于连带之债D.属于劳务之债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

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C )

  A.因乙公司已支付预付款,甲公司无权中止履行合同

  B.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仅交付900套服装为由,拒绝支付任何货款

  C.甲公司有权以乙公司已不可能履行合同为由,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因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可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解析:

本题考核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本题中,甲乙签订的是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是双务合同,甲负有先履行义务,乙负有后履行义务。

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后履行义务人乙明确表示因濒临破产无力履行合同,构成预期违约。

甲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并向乙主张违约责任。

因此,A项错误,C项正确。

  甲交付900件已经完成了合同的绝大部分履行义务,乙不能拒绝支付任何货款,乙有义务在甲履行义务的范围内支付相应货款。

因此,B项错误。

  乙公司丧失履行能力,甲公司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而非顺序履行抗辩权。

因此,D项错误。

  12.张某外出,台风将至。

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C)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解析:

本题考核无因管理。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本题中,虽然李某在帮助张某修缮房屋的时候存在利己意思,但是主要目的还是为了张某的利益而为他修缮房屋,李某的行为成立无因管理。

因此,AB项错误,C项正确。

  另外,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权请求本人偿还其因管理而支出的必要费用,本人有义务偿还。

本题中,李某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固房费用,张某应支付。

因此,D项错误。

(2008)

3.甲委托乙购买一套机械设备,但要求以乙的名义签订合同,乙同意,遂与丙签订了设备购买合同。

后由于甲的原因,乙不能按时向丙支付设备款。

在乙向丙说明了自己是受甲委托向丙购买机械设备后,关于丙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只能要求甲支付B.只能要求乙支付C.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合同法》第403条第2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由此本题C选项正确。

  4.甲、乙因合伙经商向丙借款3万元,甲于约定时间携带3万元现金前往丙家还款,丙因忘却此事而外出,甲还款未果。

甲返回途中,将装有现金的布袋夹放在自行车后座,路经闹市时被人抢夺,不知所踪。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

  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元借款的权利

  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元借款

  D.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

  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基于借款合同所取得的借款,到期后应承担返还借款的义务。

不能适用《合同法》第143条的规定,因为甲有过失,没有发生严格意义上的风险。

因此,A项正确,BD项错误;因为甲乙是个人合伙,因此,甲乙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因此C项错误。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5.神牛公司在H省电视台主办的赈灾义演募捐现场举牌表示向S省红十字会捐款100万元,并指明此款专用于S省B中学的校舍重建。

事后,神牛公司仅支付50万元。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50万元

  解析:

《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所以对于神牛公司尚未支付的50万,受赠人有权利请求其支付。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本题中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S省红十字会和神牛公司,所以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公司支付其余的50万元,答案C是正确的。

  6.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

“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

”甲同意。

乙回家后非常后悔。

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

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

  解析:

本题公布的答案是C,但是本校认为该题的答案为B.

  首先,本题属于附条件的合同,虽然甲有主观阻止条件成就的故意,但是,甲还没有实施行为的时候,他的不知情的儿子把喜鹊打跑了,因此,促使条件没有成就,因此,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了,但是因为条件没有成就而未生效。

  另外,《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根据此规定可知,无论从生效条件未生效或是从违反法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形式的规定而无效来看,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没有生效,因此B项是正确选项。

2008(四川)

4.甲公司在2005年至2007年间连续与乙公司签订了三份煤炭买卖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分别向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发运了货物,但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迄今未支付货款。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A.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

  B.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的六个子公司付款,无权要求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及其六个子公司对所欠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公司只能选择乙公司付款,但可要求其六个子公司承担补充付款责任

5.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

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

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

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

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

D

 A.无因管理和侵权行为  B.不当得利 C.无因管理和不当得  D.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

  

6.甲公司于6月10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订购一批红木,要求乙公司于6月15日前答复。

6月12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红木,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于6月14日到达乙公司。

而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

甲公司的要约于何时失效?

 B

  A.6月12日B.6月13日C.6月14日 D.6月15日

  解析:

本题中,因为甲公司的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所以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也就不可能因为甲公司要撤销要约而失效,故排除A、C项。

“6月13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红木缺货,问甲公司能否用杉木代替。

”这实际上是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要约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已经属于新要约,因此甲公司关于订购红木的要约在6月13日失效,失效的原因是乙公司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故排除D项。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7.刘某提前两周以600元订购了海鸥航空公司全价1000元的六折机票,后因临时改变行程,刘某于航班起飞前一小时前往售票处办理退票手续,海鸥航空公司规定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答案:

C

  A.退票手续费的规定是无效格式条款B.刘某应当支付300元的退票手续

 C.刘某应当支付180元的退票手续费 D.航空公司只能收取退票的成本费而不能收取手续费

  解析: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本题中,航空公司关于“起飞前两小时内退票按机票价格收取30%手续费”的规定实际上就属于格式条款。

8.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

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

D

  A.因混同而消灭B.因混合而消灭  C.因结婚而消灭  D.因免除而消灭

  解析:

《合同法》第105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本题中,甲、乙结婚后,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债权人免除债务而消灭。

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9.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双方约定电脑卖给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个月。

乙是通过哪种交付方法取得电脑所有权的?

 答案:

B

  A.现实交付  B.占有改  C.指示交付  D.简易交付

  解析:

 本题中,甲将自己的电脑卖给乙,双方约定电脑卖给乙后仍然由甲使用一个月,该电脑的占有虽并未现实地转移给乙占有,但乙已经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此种交付方式实际上就是占有改定,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10.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将自己的手表丢向路边,被乙拾得。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甲丧失手表所有权 B.乙依先占取得手表所有权 C.乙应将手表返还权利人 D.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解析:

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第1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其自身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据此,甲的行为不能认为是抛弃行为,手表也不是抛弃物,甲并不丧失手表的所有权,故选项A说法错误。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可见,我国法律并不承认遗失物的拾得人可依先占取得所有权,因此,乙应将该手表返还权利人,故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本题中并没有信息表明乙的行为是为避免甲的利益受到损失而为的行为,因此不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故选项D错误。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二、多选题

(2009)

56.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

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CD)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欺诈的救济。

  《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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