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版大型县级集中供水工程项目之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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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版大型县级集中供水工程项目之可行性研究报告
【A+版】大型县级集中供水工程项目之
可行性研究报告
1.概 述
1.1概述
G县G村集中供水工程位于G县G乡西部边缘,与TG县接壤,设计供水规模103.63m3/d,包括取水工程、净水工程、输水工程和配水工程四个部分。
该工程项目实施后可以解决G村866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满足该村居民对水质水量的要求,进一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NB市沅澧水利水电设计有限公司受G县水利局的委托,承担G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设计。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将通过对供水工程的取水、输水、净水、配水等工程环节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1.2设计依据
1、《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L310—20GG
2、《中国农村给水工程规划设计》
3、《村镇给水设计规划》
4、《湖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5、水利部《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
6、《水力学》
7、《湖南省G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评估报告》
8、《G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体规划》
9、当地《水质化验报告单》
1.3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地方配套及群众自筹
1.4项目所在地概况
1.4.1当地概况
G县位于湘西北,隶属于湖南省NB市,当地总人口43.58万,汉族,其中农业人口35.68万。
当地上年工农业总产值52万元,其中农业17万元,工业产值35万元,农民人均收入3164元.
1.4.2自然条件
①地形地貌
G村地处武陵山余脉向洞庭湖盆地过渡地带,境内以牛头山、古老山、童山的延伸丘岗为主。
除曾家、唐家等组居民居住在海拔100米以上外,全村其它居民大部分居住在海拔70~90m之间,便于进行集中供水。
村内有水泥硬化路面可直达207国道,交通条件便利。
②气象条件
本区域位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雨量充沛,温热潮湿,根据G县气象站资料统计到1995年,本地气象特征如下:
多年平均气温 16.4℃
历年最高气温 39.8℃(1961年7月23日)
历年最低气温 -15.7℃(1971年1月30日)
多年平均降雨量 1246.3mm
多年平均蒸发量 1225.9mm
多年平均日照小时数 1630.7h
多年平均最大风速 18.6m/s
汛期多年平均最大风速 13.6m/s
历年最大风速 21.7m/s(78年10月26日)
多年平均相对湿度 81%
③水文水系
G村7组泉眼常年涌水量大于0.1m3/s,发源于该泉的小溪,流经G村后,经TG县高桥村注入澧水,全长2.9km。
下游澧水青山垸吴家厂处堤顶高程56.5m,防汛水位51.0m,警戒水位52.0m,危险水位53.0m,历史最高水位56.30m(发生于1998年7月23日)。
1.4.3供水现状与水质卫生
长期以来,该村居民饮用的水源是受化肥、农药严重污染的地表水,许多人饮用受污染的地表水后,身体经常出现头晕恶心、拉肚子等症状,严重影响了他们的身体健康,为此,广大村民迫切要求改善他们的饮水现状。
2.设计规模和水源论证
2.1供水范围和供水人口
本次计划解决G乡G村11个组280户886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根据调查统计,考虑人口的增长,设计人口为941人用水量与设计规模
根据G西部边缘村集中供水工程,对供水范围用户的实地考察,根据村民生活习惯与用水状况,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确定有关用水参数。
其主要参数如下:
2.2用水量与设计规模
2.2.1设计年限
结合当地发展情况确定,G西部边缘村集中供水工程设计年限为15年。
2.2.2供水规模和居民生活用水量
设计用水居民人数P=P0(1+γ)n+P1
P=现有人口数(1+人口自然增长率)设计年限+机械增长总数=设计人口数
P0—各村供水范围内的现状常住人口数,其中包括无当地户籍的常住人口。
P1—各村的设计年限内人口的机械增长人口规划以及近年来流动人口和户籍迁移人口的变化情况,按平均增长法确定;
γ—设计年限内各村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可根据当地近年来的人口自然增长率确定;
n—工程设计年限。
W=Pq/1000
W=村设计人口数×该村生活用水定额/1000=村居民生活用水量(m3/d)
q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本工程所在地为湖南西部山区以外地区,设计用水条件为,根据规范,3.1.2表的规定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取值范围为40.0至70.0L/d.人。
设计人口及用水量表
现状人口(人)
设计人口(人)
人口机械增长总数(人)
人口自然增长率(‰)
居民生活用水定额(L/d.人)
居民生活用水量(m3/d)
886
941
1
4
70.00
65.87
2.2.3公共建筑用水量
由于缺乏资料根据规范建议的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水量的5%-10%,考虑当地发展情况,公共建筑用水量取居民生活用水量的百分之10
计算结果6.59(m3/d)
2.2.4饲养畜禽用水量
饲养畜禽用水量=各畜禽用水量之和
计算方法如下:
G类型畜禽用水量=该类型畜禽用水定额乘数量乘放养折算比例
饲养畜禽用水量=各类型畜禽用水量之和;
根据规范:
“集体或专业户饲养畜禽日最高用水量,应根据畜禽饲养方式、种类、数量、用水现状和近期发展计划确定。
1)圈养时,饲养畜禽用水定额可按表3.1.4选取;
表3.1.4饲养畜禽日最高用水定额单位:
L/头或只·d
畜禽类别
用水定额
畜禽类别
用水定额
畜禽类别
用水定额
马
40~50
育成牛
50~60
育肥猪
30~40
骡
40~50
奶牛
70~120
羊
5~10
驴
40~50
母猪
60~90
鸡
0.5~1.0
2)放养畜禽时,应根据用水现状对按定额计算的用水量适当折减;
3)有独立水源的饲养场可不考虑此项。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取定额,并计算,计算结果如下表1-2
畜禽类别
头数
定额L/d
设计用水量m3/d
育成牛
163
55.00
8.96
育肥猪
263
35.00
9.21
羊
512
7.00
3.58
合计
21.75
2.2.5企业用水量
根据规范要求:
“企业日用水量应根据以下要求确定:
1.企业生产用水量应根据企业类型、规模、生产工艺、用水现状、近期发展计划和当地的生产用水定额标准确定
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量,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无淋浴的可为20~35L/人·班;有淋浴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淋浴用水定额可为40~60L/人·班。
2.对耗水量大、水质要求低或远离居民区的企业,是否将其列入供水范围应根据水源充沛程度、经济比较和水资源管理要求等确定。
”
项目区暂无上规模的企业,同时也有其它水源可以代替,企业一般都可以自己就近取水解决用水问题,因此不计企业用水量。
2.4.6消防用水量
根据《乡镇供水工程》规定,对于设计人口少于10000人的集镇,一般不单独考虑消防用水量。
当发生火灾时,采取减少用户用水量的办法来满足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2.4.7浇洒道路绿地用水量
根据规范,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经济条件好或规模较大的镇可根据需要适当考虑,其余镇、村可不计此项”。
确定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0.00(m3/d)
2.4.8管用漏水与其它未预见用水量
根据规范:
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宜按上述用水量之和的10%~25%取值,村庄取较低值、规模较大的镇区取较高值。
结合当地发展情况。
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按上述用水量之和的百分之10取值=9.42(m3/d)
2.4.9供水规模
供水规模(即最高日供水量)=居民生活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饲养畜禽用水量+企业用水量+消防用水量+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管网漏失水量及其它未预见用水量=103.63(m3/d).
2.4.10人均综合用水量
人均综合用水量=供水规模/设计人口=0.11(m3/d)
2.3水源论证
为了解决G村886人的生活饮水安全问题,今年6月G县水利局会同G乡水利站专门对该村7组泉水进行了水量监测。
根据对建在泉池边的一个宽1米的宽顶堰的长时间的观测,得知宽顶堰水深在0.2米以上,根据Q=1.48BH3/2,算得Q>0.1m3/s。
据当地居民反映,该泉越是天干,水量越大。
而对于该村866人的水厂,最高日最大时用水量仅为8.64m3/h,完全能满足要求。
2.4.供水水源水质
今年6月G县水利局会同卫生防疫部门专门对该村7组泉水进行了水质化验。
经卫生部门检测,该泉水除“细菌总数”和“大肠杆菌”不合格外,其余指标均符合20XX年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详见《湖南省G县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报告》)。
根据规范,供水水源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①水质良好、便于卫生防护,地下水源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的要求,地表水源水质
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的要求,或符合《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的要求。
当水源水质不符合上述要求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
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农村供水规范》3.2.1要求。
②水量充沛,干旱年枯水期设计取水量的保证率,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其他地区不低于95%当单一水源水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多水源或调蓄等措施。
③符合当地水资源统一规划管理的要求,并按照优质水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的原则,合理安排与其它用水之间的关系。
因此,该供水水源符合上述要求,且符合水源水质标准要求,该泉水只需进行消毒处理后,即可安全饮用,可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
2.5供水水质和水压
2.5.1供水水质要求
G西部边缘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2.5.2供水水压要求
根据村镇供水现行规范要求:
供水水压,应满足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设计时,对很高或很远的个别用户所需的水压不宜为控制条件,可采取局部加压或设集中供水点等措施满足其用水需要。
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物为5~10m,两层建筑物为10~12m,二层以上每增高一层增加3.5~4.0m;当用户高于接管点时,尚应加上用户与接管点的地形高差。
配水管网中,消火栓设置处的最小服务水头不应低于10m。
用户水龙头的最大静水头不宜超过40m,超过时宜采取减压措施。
3.建设规模与水厂厂址
3.1建设规模
G县G村供水工程总规模为103.63m3/d,属V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日平均系数取1.3,则日平均供水规模为29.72m3/d,年平均供水2.91万m3时变化系数取2.0,则最高最大时用水量为8.64m3/h。
3.2建设年限
根据G县水利局对G西部边缘村集中供水工程要求,供水工程将于20GG年05月竣工。
3.3水厂建设的必要性
一方面G村村民多次向县水利局反映,要求解决该村的饮水安全问题,并且愿意投工投劳。
另一方面该工程实施后,将会大大改善该村的饮水卫生状况,大量减少水事纠纷的发生,有利于当地的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由于减少了水性疾病的发生,势必会减少村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由于减少了村民的取水时间,相当于增加了农村的劳动力,农民可以把更多的精力集中于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项目实施后,还会使该村基础设施得以完善,不仅能促进水利经济的发展,还能加快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进程。
3.4水厂厂址
3.4.1厂址
根据规范:
水厂厂址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充分利用地形高程、靠近用水区和可靠电源,整个供水系统布局合理;
2.与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