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根据计算:
在一采轨道巷布置1部22KW回柱绞车,每次拉放1辆重车(总重不大于13.6t),从牵引能力上能满足要求,安全系数不满足要求。
(31)以上其它未提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操作规程》、《材料斜井运输作业规程》、《轨道大巷运输作业规程》中的相关规定》。
附: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三、审核意见:
“四超”车辆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写说明:
此措施针对我矿大型设备(综采设备、综掘机等)的运输,为了保证人员、设备及物件运输中的安全,杜绝运输中的违章现象和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
(1)、装封车要求
一)装车的要求
1、“四超”车辆
“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提升运输
超长:
平板车长度<物料长度≤4600mm
超宽:
平板车宽度<物料宽度≤1600mm
超高:
1500mm<物料高度(包括平板车高度)≤2500mm
超重:
6000kg<物料质量(包括平板车质量)≤23000kg
2、装车的要求:
必须根据所运物料的质量选择相应的专用平板车装运,否则不得给与运输。
长材料必须采用专用材料车装运,锚杆、锚索、体积大的电缆、大捆皮带必须采用专用车装运。
3、装车质量的要求:
装车质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车辆标定质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超重设备用大平板车装运时,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车标定质量的10%。
根据我矿实际,质量3000kg以下的物料用小平板车装运,质量在3000kg(不包括平板车质量)以上的物料用大平板车装运。
严禁超载装运。
4、装车重心要求:
装载物料的重心必须与所使用车辆的中心一致,严禁偏重心和重心超高装载。
5、综采液压支架以及类似大型装备和物料装运应采用“四角用螺栓固定平板车”的装车方法,其他装运方法不得使用。
6、多部件需要装同一车时,各部件之间要尽量放平、垫实且各部件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分别与车辆捆绑。
7、装车的其他要求:
当支柱、管路、铁轨等设备材料使用平板车时,装叠不得超过三层,且每层必须用木板等物体隔开,超长物料装车,必须在底层垫加抬高物,以便斜巷车场变坡点顺利通过,同时便于把钩工摘挂钩。
二)封车的要求:
1、超重设备或材料可用Φ20圆环链、M20螺栓或直径不小于15.5mm的钢丝绳固定,且和平板车连为一体。
2、封车方式应根据所装物料特征进行选择,设备物料长度不超过平板车长度的应采用正“八”字封车法,设备物料长度超过平板车长度的应采用倒“八”字封车法。
平板车装载整体设备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其装载物必须至少有一个附着点与平板车底盘刚性连接,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发生前后滑行。
散件物品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必须用木楔掩实,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前后穿行。
3、封车时,遇有尖、棱部位与链锁接触的地方,必须垫好适当强度的木板或皮带。
4、对于物料、设备怕砸、怕碰及突出部位、各种结合面要用相应的保护材料将其保护好。
三、安全注意事项
一)一般规定
1、要求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要分工明确、准备充分。
2、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对“四超”车辆在提升运输中的施工方法、使用工具、操作设备认真检查核实,对巷道支护状况彻底排查,消除事故隐患。
3、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要有充足的精力,良好的精神状态,按规定佩戴使用合格的劳保用品。
4、施工人员作业时要协调一致,听从施工负责人指挥,相互配合。
5、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6、运转队工作地点人员发现装封车不合格的“四超”车辆有权禁止车辆进入运输系统,进入运输系统的要就地停止运输,运转队接料人员有权拒拉、拒运,拒绝违章指挥、拒绝强行运输。
7、运转队接料人员、跟班班长认真仔细检查装车单位的装封车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装车不合规定,封车不牢的车辆,严禁提升运输。
8、发现不使用专用车辆装载的“四超’车辆,不得给予提升运输。
四、主要运输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平巷运输
1、牵引“四超”车辆时要均匀平缓运行,不得紧急加、减速度。
2、当牵引超宽车辆行至巷道安全间隙小的地点,必须安排有跟车工处于车辆3m以外的安全地点进行指挥,牵引速度降到最低。
3、运输大件,一次只准牵引一辆。
综采支架一次只准牵引一辆,严禁超载运输。
4、超宽车辆存放,必须存放于不影响运输的地点,严禁将超宽车辆存放于主运输巷道车场内,防止影响其他运输。
5、斜巷运输中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6、平巷人力推车,一人只准拥一辆车,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两辆车距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严禁放飞车。
7、人力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精力集中,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或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门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发出警报。
8、人力推车时施工人员只能站在车辆的后方,严禁站在车辆的两侧。
车辆运行过程中,严禁人员从车辆两侧通过和停留。
二)斜巷运输
1、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检查装封车状况,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否则不得给予运输。
2、斜巷运输前,信号把钩工必须首先对斜巷安全设施、信号装置、绞车钩头、保险绳、轨道质量及连接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方可进行运输。
3、斜巷运输时装车高度要根据巷道高度而定,防止斜巷运输期间由于车辆超高碰及顶板而造成掉道事故。
4、斜巷提升“四超”车辆时必须一钩一车提升,严禁超挂提升运输。
同时正确使用好保险绳。
5、信号工发出信号后,不得离开信号硐室,注意运输车辆的动向,并随时准备发出停车信号。
6、把钩工要严格要求使用阻车器、挡车栏等安全设施。
7、运输完毕后必须及时将安全设施恢复。
三)掉道复轨的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发生车辆掉道时,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及时通知区队值班人员,并向调度室汇报。
2、现场作业人员不汇报擅自复轨和区队长接到汇报后未及时到现场的,按严重违章处理。
3、班长到达掉道现场后,必须周密检查掉道现场有无再次发生事故的隐患,特别要检查掉道车辆稳定情况。
发现问题必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4、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处理事故前,必须布置好现场操作人员的安全退路,并做好安全防护。
5、进行复轨前,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支护不牢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先行处理后方可进行复轨作业。
6、两个或两个以上车辆掉道时,必须逐个进行复轨,严禁同时复轨。
7、车辆复轨时,必须首先采取可靠的防止车辆歪斜措施后方可复轨。
8、矿井运输车辆掉道确需起吊复轨时,必须根据巷道支护方式,现场制定特殊复轨安全措施设专人观察顶板。
使用手拉葫芦起吊时,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能力,人员必须站在有安全退路的地方操作手拉葫芦。
9、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后,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在掉道区域前后40m的地点设置警示标志和车挡,防止其他车辆闯入作业区域。
10、在井口安全门以里范围复轨时,工作人员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生根于牢固处,所用工具必须用绳索系好防止坠入井筒。
11、处理掉道车上道时,要在载车旁加防倒装置,操作时专人观察载车的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
即:
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装封车不符合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
2、把钩工摘挂钩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摘挂钩时,要等车辆停稳,正常使用挡车器等安全措施,掩好车,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②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离轨道外侧200mm以外的地点进行摘挂钩操作。
③单道操作时,站在信号位置同一侧或巷道较宽的一侧进行作业。
④摘挂钩操作完毕,不得从两车之间穿过。
⑤严禁蹬钩作业。
3、每次摘挂钩完毕后,必须对车辆的各部位、连接位置、绞车钩头、钢丝绳等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无问题后方可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