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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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文件
德职院院办〔2015〕22号
关于印发《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等5个制度的
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干部总值班制度(修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型
会议会场纪律督查办法(修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机动车辆
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修订)》和《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接待室、会议室管理规定》已经学校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长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及《<德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精神,规范接待工作,树立学校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节约接待费用,现将学校《接待工作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接待原则
接待工作的原则是:
热情、规范、文明、节俭。
二、接待范围
学校办公室接待与各部门、各单位对口接待相结合。
(一)学校办公室接待范围
1.来校检查工作的市级及以上领导、上级检查工作组领导和专家。
2.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来校参观、考察、接洽工作的领导。
3.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由学校主办、协办的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
4.由学校办公室联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以学校名义邀请的来宾。
5.由学校办公室联系,经学校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意,应邀来我校作报告或从事教学、科研活动的专家、教授等。
6.与学校办公室联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外地来校参观考察的团(组)。
7.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由学校其他领导邀请或留餐的客人。
8.学校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需要接待的客人。
上述人员的接待,由办公室报请院主要领导或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同意后安排。
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学校主办、协办的各类会议,由相关部门拟定接待预案,做出经费预算,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学校办公室协办。
凡需学校主要领导出面作陪的,必须事先经办公室征得领导同意,由办公室通知。
接待住宿应当按照《〈德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德财行〔2014〕7号)文件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严格按标准安排住宿用房,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住宿费由接待对象支付。
凡来客需办公室安排住宿的,经办人员须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需办公室代购返程机票、车票的,须提前三天通知办公室。
机票、车票费用一般由来客自行结算。
(二)各部门、各单位对口接待范围
除以上接待人员外,与其他部门、单位联系,来我校参观、考察、学习、开会、接洽工作等公务活动的领导或来宾,均由各部门、各单位对口接待。
三、接待内容
(一)食宿、车辆和接待场所的准备。
(二)活动内容、日程及陪同人员的安排。
(三)代购返程机票、火车票,安排必要的迎送。
四、接待程序及经费列支
(一)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经费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
(二)凡由学校办公室接待的客人,由办公室填写“接待审批单”,经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办公室的院领导批准后,安排就餐,所需经费从学校公务接待费中列支。
(三)各部门、各单位对口接待的客人,由各部门、各单位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自行安排客人就餐,所需经费从各部门、各单位公务接待预算经费中列支。
五、接待标准
(一)客餐分为工作餐和招待餐。
1.工作餐标准为:
中、晚餐标准不超过30元/人;
2.招待餐标准据宾客情况而定,早餐按照所住酒店自助餐标准安排,中、晚餐40元-50元/人(不含酒水)。
(二)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10人以上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严格控制工作人员用餐人数,标准不超过30元/人。
(三)在公务陪餐时,午餐一律不用酒。
晚餐原则上不用酒,特殊情况用酒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可提供本地产酒水,每瓶价格严格控制在100元以内,并注意控制用量,做好登记备案。
(四)市以上领导同志来校调研需用餐时,一律不安排酒水,严格按规定安排工作餐或份饭。
饭菜量按就餐人数合理配备,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住宿费、餐费。
(五)客餐原则上安排在本校食堂,重要接待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可以到学校指定饭店,但需本着节约的原则。
(六)学校安排的客餐接待费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其他部门、单位安排的客餐,接待费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结算。
未经批准,各部门、各单位擅自安排的客餐一律不予报销。
六、费用结算
(一)公务接待活动在学校指定饭店消费的费用要据实一次一结账,列出消费明细,无消费明细不予报销。
(二)学校食堂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签字的单据每月汇总一次,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联系)院领导签字后转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从部门(单位)预算招待费中列支。
七、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原《接待工作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学校食堂公务接待审批单
附件
学校食堂公务接待审批单
接待事由:
来宾:
()人
陪餐人员:
()人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学校领导审批:
接待标准
酒水标准
合计金额:
(小写)(大写)仟佰拾元
经办人签字:
注:
签字消费每月月底结算一次。
年月日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干部总值班制度(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值班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增强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及时处理上级来电、来函,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总值班管理部门
学校干部总值班由党政(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管理。
二、值班人员安排
干部总值班带班和值班人员由办公室安排。
每天安排1名校级领导带班,2名科级以上干部值班。
值班安排表在学校CRP“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值班时间
除正常上班时间之外的其余时间均为学校总值班小组值班时间。
即:
每天下午下班时间至第二天上午上班时间及节假日时间。
四、值班地点
值班地点由办公室安排(暂定为行政办公楼六楼北侧东部,电话:
2557223)。
五、值班人员职责
(一)负责上级来电、来函的处理,及时传达和办理上级交办的紧急事务。
(二)负责按《学校重大事件报告制度》的规定,协调和处理值班期间学校发生的学生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重大事件或临时性、突发性紧急事件。
(三)负责检查各部门、各岗位值班人员和保卫人员到岗到位和履行值班职责情况。
六、值班工作要求
(一)值班期间,总值班室必须保证有一名干部在岗,另一名干部会同门卫负责人在校内巡视,检查各岗位值班人员到岗到位情况。
(二)要始终保持总值班室电话畅通,值班人员不得随意拨打总值班室电话。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遇有紧急重大情况时,应及时向带班校领导和校主要领导汇报。
遇有特别紧急的事件,在上报领导的同时可直接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处置。
有关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迅速赶到现场。
(四)值班人员要严格按值班表的安排到岗,不得随意调班、代班。
如有出差、病事假等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需提前向办公室请假,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调班。
未经办公室批准,值班人员不得自行调整。
(五)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两名值班人员都要签字。
值班记录要真实客观地记载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事件,需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无故脱岗、擅离职守。
如学校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而值班人员不在岗的,学校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七)值班人员要保管好总值班室内所配置的各类物品,换班时进行物品交接,不得遗失。
值班结束前负责整理总值班室内务,搞好卫生,保持室内清洁。
(八)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总值班室逗留,更不能占用值班床铺睡觉。
七、交接班程序
值班人员每天下午下班时间到办公室接班,领取值班室钥匙和值班日志。
第二天上午上班时间将值班日志送带班校领导签字后,到办公室交班,送交值班室钥匙和值班日志,汇报值班情况及事件处置意见。
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学校行政办公楼一楼门卫交接班,值班人员接班和交班时都要电告带班校领导。
八、本制度归党委(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同时废止。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大型会议会场纪律督查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维护学校各类大型会议秩序,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议会风,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效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遵循严格客观、公正公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学校组织的大型会议、学术讲座、理论学习会、全校教职工大会、科以上干部大会、中层干部会及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主办的其他重大会议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以党委(校长)办公室主任为组长的学校大型会议会场纪律督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督查科,主要负责校级大型会议会场纪律的督查工作。
第五条各业务主管部门(单位)主办的大型会议,其会议会场纪律督查工作主要采取以部门(单位)自查为主,工作小组抽查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各级各类会议主办部门(单位)应承担以下职责:
会前,对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将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要求及安排通知各参会部门(单位);会中,安排专人对会场秩序进行组织、协调、管理和督查,会议开始10分钟内收齐各参会部门(单位)的签到表(附件1),会议过程中对参会人员出勤及违纪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并取证,填写《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会场纪律督查情况记录表》(附件2);会后,一天内将整理好的各参会部门(单位)签到表及《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会场纪律督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办公室督查科。
第三章会议要求及纪律
第七条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良好的会风是确保会议质量、实现预期效果的重要保证,是干部素质、精神状态以及部门(单位)形象的重要体现。
各部门(单位)一定要从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保证政令畅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入查找、切实解决执行会议纪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良好的会风推动校党委、行政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
第八条认真履行请假手续。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本人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请假并说明情况,并报会议主办部门(单位)备案,未经批准,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代替。
第九条强化会议签到制度。
各部门(单位)参会人员要按限定的时间和地点签到入场(签到表交由现场各区域督查工作人员带回存档),严禁代签、漏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代会或旷会。
未履行签到手续又不及时说明原因或代签、漏签的,视为缺席会议。
第十条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不得带儿童进入会场且进入会场后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并按指定位置就座。
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内随意接打电话;不得利用手机、电脑等工具玩游戏、逛淘宝、网聊、刷微博、看微信;不得交头接耳、高声喧哗、打瞌睡、随意走动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会场内严禁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
第四章制度保障
第十一条实行大型会议会场纪律督查通报制度。
工作小组将利用CRP办公平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督查督办工作简报》等,适时对违反会议纪律的部门(单位)及个人进行全校通报。
第十二条实行大型会议会场纪律督查考核制度。
办公室将各部门(单位)参会情况纳入学校年度部门(单位)绩效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型集会活动组织情况绩效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1.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参会签到表
2.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会场纪律督查情况记录表
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会场纪律督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参会签到表
参会部门(单位)
参会时间
参会地点
会议名称
人员到会情况
序号
姓名
签到
备注
序号
姓名
签到
备注
1
2
3
4
5
……
情况汇总:
本部门(单位)应到人,实到人,未到人(未到说明详见备注)。
注:
本表交由院长办公室督查科存档。
附件2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会场纪律督查情况记录表
会议时间
年月日时——时
会议地点
会议名称
所查部门(单位)
检
查
情
况
记
录
出勤情况(人)
请假
迟到
早退
代会
旷会
合计
违纪情况(人)
随意接打电话
网聊、上网、玩游戏
交头接耳、高声喧哗
打瞌睡
其他
合计
会场组织及纪律情况
其他情况
综合评价
注:
本表交由院长办公室督查科存档。
附件3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会场纪律督查情况汇总表
会议组织部门(单位):
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
填表时间:
会议时间
年月日时——时
会议地点
会议名称
序号
参会
部门(单位)
应到
实到
出勤情况(人)
违纪情况(人)
会场组织及纪律情况
综合评价
请假
迟到
早退
代会
旷会
合计
随意接打电话
网聊、上网、玩游戏
交头接耳、高声喧哗
打瞌睡
其他
合计
1
2
3
4
5
6
7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机动车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机动车辆管理,充分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率,保证学校工作需要,遵循“安全、高效、节支”的原则,现将《机动车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修订如下:
一、车辆管理
(一)学校所有机动车辆由院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安排使用。
配属远程教育和基建处用的车辆,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使用(另制定管理办法)。
远程教育和基建任务完成后,所有车辆交回办公室管理。
(二)校领导用车按工作需要和工作量确定:
书记、院长用车基本固定;副院长实行捆绑用车(即安排与领导人数相同的司机人数和车辆数,在保证领导工作用车的前提下,负责其分管处室、单位所必需的工作用车)。
实行相对固定和捆绑用车的院领导在一定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而无须用车时,应通知办公室,并将车辆交办公室管理,由办公室统一派用。
因学校工作需要,办公室可统一调度相对固定和捆绑用车。
(三)车辆实行定点停放。
白天按照指定的停车位置停放整齐;夜间按照规定的车库和车位停放,任何人不得将公车私自开回家过夜,严防车辆被盗。
如不按规定停放,或不执行规定发生意外,将追究驾驶员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二、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在上班时间不出车时一律在驾驶员办公室待命,同时承担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
配属院领导的驾驶员要承担领导的公务员的职责,除开好车外,还要为领导服好务,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节假日必须待班,保持通讯畅通,有事必须请假。
无故缺岗、借故不出车或擅自出车,将给予严肃批评和处分。
(二)驾驶员在工作时间内,特别是在出差期间,严禁酗酒、赌博、熬夜,要保证充足睡眠,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充沛的精力,确保驾驶安全。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要系好安全带,严禁使用通讯设备(包括手机、小灵通等)。
驾驶员必须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常行驶,车辆行驶速度绝对不能超过交警部门规定的标准,如有违反上述要求而发生问题者,后果自负。
(三)驾驶员在出车前和返回后,都要认真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水、防冻液、电、油、制动等),以确保车辆正常安全运行。
若发现车辆有损坏或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办公室行政科科长或办公室分管行政副主任,不能等到派车时才报告,以免耽误出车。
(四)建立驾驶员学习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
驾驶员要积极参加学校和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认真遵守学院《驾驶员工作守则》,积极开展“六比”活动,即比服务态度、比车容车貌、比工作纪律、比安全行车、比车辆保养、比费用节约,争做优秀驾驶员。
(五)学校的公务车专职驾驶员,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度和安排。
因工作需要调整时,各单位、个人和驾驶员应自觉服从,不得借故不服从调度。
三、油料管理
(一)学校机动车用油由办公室行政科根据车辆行程和单位里程耗油情况安排专人每星期(周二、周五)统一持卡加油,做到每车都有里程耗油记录,如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加油,办公室分管行政副主任定期进行审核。
办公室行政科要认真记录,严格控制。
(二)长途途中购油应根据实际情况从严掌握,发票要与时间、地点一致,并有用车单位领导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三)未经办公室行政科科长或办公室分管行政副主任同意,在市、县用现金购油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车辆使用
(一)公务用车实行经费包干办法。
校领导的相对固定用车和捆绑用车市区内使用根据工作量实行经费包干,因公出发按派车单据实计算。
各处室、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确定年度公务用车里程包干指标,并折合成用车经费(按现行油价和路桥收费价计)。
包干定额均由办公室制定,经分管办公室的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财务处下达执行。
校领导的市区内用车经费各自掌握使用,但原则上不应突破。
各处室、各单位用车经费由办公室每月计算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在包干经费指标中扣除。
年度内若有节余,可转下年度使用,超支自负。
(二)办公室统一管理的车辆,在德城区内使用,一般由办公室行政科科长派车;出德城区而在德州市界以内使用,由办公室分管行政副主任(或办公室主任)派车;到德州市界以外的长途用车,须经分管办公室的校领导批准。
每次用车都要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批准后方能出车。
临时或紧急情况下,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可直接派车,但事后也要由用车人(或驾驶员)补填《用车申请单》。
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车,驾驶员也不准自行出车。
否则,要给予批评教育,一旦造成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三)各处室、各单位副县级实职以上干部因公外出,除捆绑车辆外,另需办公室派车的,一般需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交《用车申请单》,由办公室酌情做出安排。
(四)各处室、各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由于特殊原因(交通不方便,携带物品较多等)确需用车的,经分管办公室的校领导同意,一般应提前三天向办公室提交《用车申请单》,由办公室酌情安排。
(五)为节约开支,办公室在安排车辆时应尽量考虑合并用车。
(六)《用车申请单》同时作为驾驶员领取补助费,核对行车里程、计算节超油料的凭证,驾驶员要妥善保存。
五、车辆修理
(一)驾驶员必须对所驾驶车辆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能够自行解决的,要及时解决。
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报修。
(二)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驾驶员要向办公室行政科报告,并开具《修车通知单》,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例行保养由办公室行政科科长批准;小型维修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大型维修需经分管办公室的副院长批准。
(三)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否则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为确保车辆保养和维修质量,驾驶员必须亲自监督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过程,认真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核对单据后方可予以签字。
(四)车辆在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要修理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如车辆尚能安全行驶,可不在外地修理的,回单位后到指定地点修理。
2.确属急需修理的,应及时联系并征得办公室行政科科长和办公室主任同意。
维修报销单需有乘车人签字,方可报销。
3.若未经请示、情况又不特殊而擅自修理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
六、车辆保险
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行政科统一组织安排,按期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办理保险手续。
司机不得个人私自办理。
七、经费控制
(一)以单车建立台账,分设燃油、维修和其他费用项目。
(二)车辆其他配件如座套、脚垫、清洁用具等,由办公室制定标准,统一配置。
(三)办公室每半年或一年到定点修车单位结算一次,修车清单一定要与《修车通知单》内容相符,否则不予结账。
(四)对车辆发生事故的处理。
因人为因素引起的罚款或赔偿,一律由司机负全部责任;其事故处理及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时间算正常上班,但涉及到刑事责任的,则应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八、驾驶员行车补助与安全奖励
驾驶员实行出车补助制度。
补助标准:
出全勤者每人每月补助150元,缺勤每天扣发5元。
出车补助按德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德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德财行〔2014〕7号)文件执行。
出车司机按《用车申请单》交由用车部门进行审报,报财务处发放。
九、本办法归校长办公室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接待室、会议室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润德楼贵宾室、会议室的管理,保证学校接待室、会议室设施完好,提高使用效益,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润德楼贵宾室、会议室由党委(院长)(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
二、贵宾室原则上只限学校、处室有关公务接待活动使用。
三、学生活动一般不安排使用贵宾室、会议室,特殊情况须经院主要领导批准。
四、需要使用贵宾室、会议室的部门,其负责人需提前一天以上到办公室申报,由办公室协调安排。
五、贵宾室、会议室内的桌椅茶具用品,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随意拿走,使用后如有失散,由使用部门负责归还。
六、贵宾室、会议室内的音响、投影仪等高档设备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开启,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开用。
如擅自开用造成损坏者,照价赔偿。
七、贵宾室、会议室由办公室有关人员负责开门、锁门,使用部门使用后要及时清扫卫生,清点好设施、用品,及时关闭灯、空调等,并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作使用登记。
八、贵宾室、会议室为公共场所,室内严禁吸烟。
保持室内整洁,人人有责。
凡造成物品、设施损坏、遗失及资源浪费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5年10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