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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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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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XX年是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关键之年,我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紧紧围绕“社保服务提升年”重点活动的目标,认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情况

  1、完善政策制度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年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年要求从政策上引导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真正解决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

为了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民生工程,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进行了调整,调整后补贴标准为:

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60元,缴400元补80元,缴500元及其以上补100元。

同时,凡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领取的参保人员死亡后,可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500元的丧葬费补贴,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支付。

  2、经办队伍培训,强化业务素质。

  根据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精神和省厅要求对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进行培训,努力提高经办工作水平的安排,我们邀请了省社保局的领导,于5月20日对县、乡两级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主要学习了业务、政策方面的知识、软件操作和相关注意事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方法。

其次,县农保中心分别组织对11个乡镇的323名村级社会保障联络员进行了培训,对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要求等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学习,提高了社会保障联络员的业务素质,确保为参保对象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管理服务。

  3、加强基金征缴和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在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持续缴费和多缴鼓励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了养老保险费的征缴和发放工作: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124586人,占市局下达任务124500人的100、07%,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2707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4530、10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765、44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976、66万元的89、32%。

市财政缴费补贴133万元,县财政缴费补贴210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834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49、95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236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77万元;丧葬费补贴22、65万元,利息收入101、63万元,转移收入0、43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2256、58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26930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2208、94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34、85万元,转移支出0、97万元,丧葬费支出10、5万元,一次性支付1、32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2)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截止20XX年12月底,全县登记参保人数8684人,占市局下达任务6594人的131、70%,其中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1490人。

  20XX年基金收入共计38、65元,其中保费收入74、97万元,占市局下达任务154、62万元的48、49%。

市财政缴费补贴2、7万元,中央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65万元,省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8、21万元,市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13万元,县级财政基础养老金补助4万元,利息收入0、38万元,转移收入0、39万元。

  20XX年1-12月份,基金支出共计125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1483人发放了基础养老金123、18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1、52万元,一次性支付0、20万元,丧葬费支出0、10万元,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4、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

  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管理作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在总结前两年个人账户检查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度建设、参保缴费、基金管理、支付发放和经办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了各项工作,使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分别于7月29日和8月23日迎接了上级部门对个人账户和基金管理的检查工作,受收到了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5、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20XX年的保费征缴工作结束后,我们对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缴费金额进一步做了验证、改正、导入系统等程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信息全部准确无误地导入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6、业务统计报表

  按时、准确无误地上报了各项业务统计报表,不仅使自身更直观地掌握全年工作动态,而且使上级业务部门更进一步地了解我中心的工作情况。

  7、新老农保合并

  根据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人社发[20XX]3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新老农保衔接工作,我们对老农保的台账和基金进行了认真的核对,对核对无误的人员按照新农保导入业务系统电子表格模板做好电子表格,确认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并账户,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信息核对进行中。

  8、业务档案管理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标准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要求,开发了业务档案管理软件,实行了一人一袋的管理办法,全县累计参保人数达12、30万人,截止目前整理了90000余份档案,为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整理创优达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1、在宣传上,尽管我们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了大力宣传,但也有极少数城乡居民认识程度不高,对相关政策在认识上还有误区,有待于进一步深入宣传和解疑释惑,让他们真正理解城乡居民政策的重要意义。

  2、社会保障卡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卡的应用存在开户银行开在市级“潞丰支行”的问题,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直接影响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应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保费征缴和待遇领取。

诚恳的请求上级部门能尽快给我们解决社会保障卡的问题,以便我们早日实现应用社会保障卡推进工作,使我们的工作真正实现规范化运行。

  三、20XX年工作计划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对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主要有以下几点:

  1、咬定工作目标,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人员全覆盖,提高扩面、保费收缴是着重点。

城乡居保参保覆盖人群广、保费征缴任务大,我们要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参保率,竭尽全力做好征缴扩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任务。

  2、全面推进经办管理信息化,加快社保卡应用。

  信息化是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服务的基础性保障,按照金保工程要求,为了确保业务信息系统的有效访问和信息网络安全交换,我们在使用专线联网延伸到乡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将网络专线延伸到各行政村,并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代扣、代缴和代发,确保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和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3、加强档案管理,确保创优达标。

  按照全省档案管理工作的安排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社会保险档案管理规定中的组织管理、设施管理、专业建设、利用服务等方面标准进行完善,争取年底前完成档案整理工作,提高业务档案管理服务质量,使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实现现代化、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确保档案管理创优达标。

  总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推动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惠民工程,也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继续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县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真正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篇二: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今年,我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全乡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市上下达的参保任务。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今年全乡16至59岁人员参加城乡养老保险人数达3643人,累计征收养老保险费33、09万元,参保率达97、58%。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率。

针对群众关心的缴费年限、领取金额、继承等问题,通过会议、横幅、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

以身边的人带动身边的人,以身边的事引导身边人。

根据不同年龄阶段人员不同缴费档次,我们帮群众算账对比,讲清实惠利益,鼓励群众积极参保。

  

(二)规范管理,抓好服务。

制定了参保流程图、待遇审批流程图、档案管理制度等,严把参保资格审核关。

以村组为单位统一收缴,先打入乡社保专用账户,再由乡财政所定时存入市社保基金指定账户

  【篇五: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总结】

  在局领导班子的领导关心下,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我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现将2015年1-8月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5年保费征缴情况

  2015年8月7日,全县各乡镇均召开了征缴工作动员会,对辖区内工作开展进行部署,我中心分别派遣业务骨干参加乡镇工作动员会,对政策变动情况及征缴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乡镇均对新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为集中征缴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8月10日至16日,全县各乡镇统一行动,开展2015年保费集中征缴工作。

  截至8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参保人员176292人,其中缴费人数为122146人,共计收缴城乡居保费14208400元,占全年任务的99、96%。

  

(二)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

  1、我县累计发放养老金10483万元,其中2012年1406万元,2013年2997万元,2014年3125万元,2015年1-8月发放2955万元,发放率100%,截止2015年8月待遇领取人员为47238名。

  2、2015年1月份,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省财政为每位待遇领取人员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5元。

我中心根据文件要求,经过加班加点及时调整了基础养老金,准确无误地发放到了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手中。

  3、2015年4月份,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河北省财政厅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起,中央基础养老金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即每人每月增资15元。

我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联系软件公司调整了系统发放参数。

我中心业务、财务人员经过反复核算,确保每一位待遇领取人员的养老金都准确无误后,于4月底将全县4、7万余人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完毕,共计补发634、3万。

  4、我县尚有1106名2014年7月至2015年3月去世的人员涉及补发工资的问题。

这些死亡人员的基础养老金需要各乡镇(区)协助补发。

我中心通过乡劳保所将应补发的基础养老金和继承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及时录入了电子表格。

现已将相关继承人信息全部整理完毕,正在等待市里的指示精神,随时准备发放。

  (三)业务宣传情况

  根据冀人社发[2015]3号精神,河北省人社厅确定2015年3月为“城乡居保集中宣传月”,文件要求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利用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采取标语、文艺节目、上门入户印发政策问答手册、致参保群众的一封信、政策宣传明白纸等手段,全方位、立体式,千方百计、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把提标这项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之举传达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

我中心根据此文件精神印制了政策宣传明白纸5万份进行了发放,通过给全县各乡镇劳动保障所长开会对城乡居保工作开展以来首次为待遇领取人员增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使党中央、国务院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衡水市城乡居保中心为我县7个乡镇免费设置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

我中心按照上级指示,及时联系相关乡镇负责人,帮助其选择放置地点。

截至目前,7个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已全部建成。

相关乡镇的城乡居保政策宣传牌全部建在人员密集、交通流量大的地点,这对我县城乡居保政策宣传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四)档案整理情况

  由于城乡居保业务档案整理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2015年伊始,我中心对业务工作、人员分工进行了重新部署。

在做好养老金发放的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业务档案整理上,在业务大厅留有必要的办公人员外其余工作人员全部进行档案整理。

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班加点进行规范化档案整理工作。

  (五)征地手续报批工作

  2015年1月23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了关于迎接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落实情况检查的专题会议,会议对所涉及的检查内容的自查整改工作进行了专项部署。

会后,我中心立即组织相关科室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自查工作,主要是对自2007年以来所有征地报批手续进行逐批次自查。

在自查过程中,我中心发现征地报批手续存在缺失情况,在与衡水市农保中心沟通、协调后,我中心及时去市农保中心对相关档案进行查阅、复印。

  2015年2月,我中心开始对2007年以来所有征地档案进行了规范化整理。

3月初,我中心对所有征地报批手续按照上级要求全部整理入档,共计整理40余卷。

  (六)参保稽核情况

  通过我们调查了解发现有重复领取待遇及重复参保情况,我中心便邀请秦皇岛东易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通过软件为我们进行了初步筛查,筛查结果重复领取待遇人员115人、涉及金额186000余元;重复参保人员400余人。

  对于重复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我中心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逐一电话通知其办理退保手续。

截至8月底,我中心已为73人办理了退保手续,追回重复领取养老金108085元。

我中心已将没有来办手续的相关人员名单交至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待社保所对其停发工资后再进行处理。

  (七)生存认证抽查情况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为确保城乡居保基金安全,杜绝死亡冒领现象发生。

我中心于2015年4月16日开始对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开展生存认证抽查工作。

此次抽查认证工作由县、乡、村三级工作人员组成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小组,每个小组乡镇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工作、被抽查村配备2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持秩序。

抽到的村村委会提前通过入户或广播的形式通知该村所有待遇领取人员,在确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村委会指定的认证点进行认证。

  截至4月底,我中心已对全县九个乡镇(区)的十个村抽查认证完毕,共计抽查认证3451人,未认证人员55人,死亡冒领人员48人。

我中心对未认证人员进行了待遇暂停,对死亡人员进行了待遇终止。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左右。

  (八)民办、代课教龄补助发放情况

  根据冀政办函[2012]3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负责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助进行发放。

我中心与文教局对符合条件的民办、代课教师的信息进行认真的比对、核实后,已于8月份将2015年上半年教龄补助发放完毕,共计592人,发放590760万元。

  (九)接访工作情况

  2015年1-8月我中心服务窗口共计受理群众咨询1000余次,填写各类信息查询表300余张,较好的服务了广大参保群众,及时解决了参保群众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等问题。

  二、存在问题

  

(一)、生存认证工作任务艰巨,逐一认证工作量太大,从人力、物力均不好实施,抽查认证会出现漏查现象,造成基金流失。

  

(二)、老农保遗留问题:

因系统软件未能及时上线,导致老农保无法及时与城乡居保进行合并,影响了部分人员的养老金发放。

  (三)、城乡居保与职工养老退休时不能衔接合并计算,致使广大参保人员利益受损。

  (四)、城乡居保缴费存在基数偏低,由于广大参保人员对政策理解不高,普遍存在大众意识,缴费偏低。

  (五)、征地审批:

在查看征地档案时发现征地过程中存在征地亩数与征地人数不符现象。

  (六)、档案整理:

由于城乡居保参保人员众多,共计17万余人,档案整理工作量太大,需加大人员的投入,以便顺利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做好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我中心将根据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基础养老金,确保我县待遇养老金发放工作正常运行,以维护社会稳定。

  

(二)、做好保费征缴后期工作。

全县城乡居保费集中征缴完成后,我中心将继续做好后期对账、全县公示以及导入系统等工作。

  (三)、继续加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居民充分了解城乡居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好处。

  (四)、做失地农民调查认证工作,我中心计划对全县被征地档案进行逐一梳理,争取尽早调查清全县实际失地农民情况。

  (五)、做好城乡居保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工作。

我中心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工作。

  (六)、继续做好新老农保制度衔接工作。

我中心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确保按时完成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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