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箱可卸式垃圾车企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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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箱可卸式垃圾车企业标准

Q/XX

xxxxxxxx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01-2013

HJ5022ZXXA0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2013-07-01实施

2013-06-01发布

xxxxxxxxxx有限公司发布

目  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型号、型式及主要技术参数1

3.1型号1

3.2型式3

3.3主要技术参数3

4技术要求3

4.1整车3

4.2外观4

4.3部件4

5试验方法4

5.1试验条件4

5.2外观检查4

5.3整车防护装置试验4

5.4整车性能试验4

5.5空载性能试验4

5.6锁紧机构试验4

5.7卸料角试验5

5.8作业时间试验5

5.9油缸沉降量试验5

5.10液压系统渗漏5

5.11可靠性试验5

6检验规则6

6.1出厂检验6

6.2型式检验6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车技术文件6

8质量保证7

1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符合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单元;标准化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一部分:

《标准化编写的基本规定》。

本标准的编写能有效地执行企业标准化对产品生产的技术监督,提供生产验收的技术依据,作为产品制造检验及用户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xxxxxxxxx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xxxxxxx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zxxxxxx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

1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HJ5022ZXXA0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定型的SC1022DB4N汽车二类底盘改装的HJ5022ZXXA0型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以下简称垃圾车)。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有关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后的任何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都不适用于本标准,但提倡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凡不注日期或版次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495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1589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3766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4785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996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11567.1汽车和挂车侧面防护要求

GB11567.2汽车和挂车后下部防护要求

GB/T12534汽车道路试验方法通则

GB15741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T17350专用汽车和专用挂车术语、代号和编制方法

GB/T18411道路车辆产品标牌

QC/T52垃圾车

QC/T252专用汽车定型试验规程

QC/T484汽车油漆涂层

QC/T625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JB/T5943工程机械焊接技术条件

13 型号、型式及主要技术参数

型号

垃圾车的型号编制应符合GB/T17350的规定,示例如下:

HJ5022ZXXA0

企业自定代码(详细见下注)

用途特征代号(车厢可卸式)

结构特征代号(专用汽车)

产品设计顺序号

主参数代号(总质量吨)

车辆类别代号(专用汽车)

企业代号(xx简称缩写)

3.2型式

全金属密封式车厢,装备有液压操纵、自动压缩、卸料机构。

3.3主要技术参数

1

外形尺寸(长×宽×高)

mm

3800×1510×1870

2

整车整备质量

kg

1060

3

整车满载质量

kg

1780

4

最小转弯直径

m

9.0

5

最高车速

km/h

105

6

最大爬坡

(%)

30

7

最小离地间隙

mm

165

8

钩厢时间

s

≤30

9

卸厢时间

s

≤35

10

倾卸角

°

≥45

11.

拉臂钩承载能力

kg

≥1200

12

车厢举升卸料作业循环时间

s

≤35

4技术要求

4.1整车

4.1.1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

4.1.2所有零部件需经生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才可进行装配。

4.1.3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动力性能、滑行性能及制动性能等应保持与SC1022DB4N底盘规定。

4.1.4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的:

a)外廓尺寸和质量应符合GB1589的规定;

b)侧倾稳定角和制动性能应符合GB7258的规定;

c)照明和信号装置应符合GB4785的规定;

d)加速行驶车外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

e)侧面防护和后下部防护应分别符合GB11567.1和GB11567.2的规定;

f)前、后号牌板的形状、尺寸及安装位置应符合GB15741的规定;

g)各操纵件应操纵方便、灵活、准确、可靠。

h)装厢作业时间不大于30s,卸厢作业时间不大于35s。

卸料作业时间不大于35s。

i)最大卸料角不小于46°。

4.2外观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装置的:

a)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凸影响外观的缺陷;

b)所有外露黑色金属表面均应作防锈处理;

c)焊接质量应符合JB/T5943的规定;

d)油漆涂层应符合QC/T484的要求;

e)镀层应符合QC/T625的规定。

4.3部件

4.3.1锁止装置

锁厢机构和自卸锁紧机构应锁紧可靠。

4.3.2液压系统

4.3.2.1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的规定。

4.3.2.2液压系统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能,各处应无渗漏。

4.3.2.3满载情况下进行装厢、卸厢作业时,举升油缸活塞的沉降量不得大于10mm。

4.3.3电控系统

4.3.3.1改装后的电控系统应与原车电气系统相协调。

4.3.3.2电控系统的线路布置应整齐、夹持牢固,不应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和干涉,穿过金属件时要设置保护套。

4.3.4噪声

额定载荷下的装、卸厢、卸料作业噪声不得大于83dB(A)。

4.3.5可靠性

专用装置经200h可靠性试验,可靠度应不小于80%。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道路试验条件应符合GB/T12534的有关规定。

5.1.2试验前应准备:

a)随车专用车厢;

b)粗砂。

5.2外观检查

目测检验本标准4.2条的内容。

5.3整车防护装置试验

侧面防护和后下部防护试验分别按GB11567.1的规定和GB11567.2的规定进行。

5.4整车性能试验

5.4.1性能参数试验按QC/T252要求进行。

5.4.2排放污染物测定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

5.5空载性能试验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空载下连续进行10次装厢、卸厢作业和卸料作业,观察各部分机构动作是否协调,车厢的起﹑放﹑倾翻动作是否平稳。

5.6锁紧机构试验

在进行装厢和卸厢作业的过程中操纵锁厢机构和自卸锁紧机构,连续试验10次,观察其动作。

5.7卸料角试验

空载举升厢体最大卸料位置,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左右两侧用角度仪测量厢体底平面与副梁的夹角,将试验结果记人附录A表A.1中。

5.8作业时间试验

额定载荷下分别进行装厢、卸厢及卸料作业各三次,用秒表测量三个独立作业所需的时间,并按公式

(1)计算平均值t。

将计算结果记于附录A的表A.1。

t——装、卸厢和卸料独立作业的平均时间,s;

it——单次作业时间,s。

5.9油缸沉降量试验

厢体装载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标定装载质量110%的粗砂并用地中衡称量后,操纵卸料作业,将卸料角α为30º时,停留10min,用直尺分别测量举升油缸和后支撑装置油缸活塞杆的沉降量。

将测试结果记录于附录A的表A.2。

5.10液压系统渗漏

液压系统在1.1倍额定工作压力下保持时间10min,目测检查系统有无渗漏。

5.10.1作业噪声测量

以被测车为中心,在半径为25m范围内没有反射障碍物,环境噪声比所测噪声应至少低10dB(A),测量其额定载荷下作业作业噪声:

测量方法按GB1495的规定,测点位置见图3,测量结果记入附录A表A.1。

5.11可靠性试验

5.11.1行驶可靠性试验

行驶可靠性试验按QC/T252的规定进行。

5.11.2作业可靠性试验

专用装置作业可靠性试验不少于200h,各专用装置作业可靠性试验分配如下:

a)装厢、卸厢作业各不少于70h;

b)卸料作业不少于60h。

试验按QC/T52的规定对疏通车出现的故障进行分类和统计。

可靠性按公式

(2)计算,计算结果记入附录A表A.3和表A.4。

式中:

R——可靠度;

TS——可靠性试验作业时间;

T1——修复故障的时间总和(不含规定的保养时间)。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质检部门应按规定的项目对每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

a)外观质量检查;

b)几何尺寸参数测定;

c)液压系统密封性检验;

d)锁紧机构试验;

e)空载性能试验及最大卸料角试验。

6.2型式检验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按QC/T252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时;

b)产品停产三年后,恢复生产时;

c)正常生产产量累计500辆时;

d)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e)出厂检验与定型检验有重大差异时。

型式试验时,如属6.2中a)、b)两种情况,应按第4章的内容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如属6.2中c),应对专项性能进行检验;如属6.2中d)、e)两种情况,可仅对受影响项目进行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随车技术文件

7.1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应在明显部位固定产品标牌。

产品标牌应符合产品标牌应符合GB7258和GB/T18411的规定

7.2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出厂前应对液压油缸活塞杆等外露部分进行防锈包装。

7.3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在铁路(或水路)运输时,以自驶(或拖曳)方式上、下车(船)。

若必须使用吊装方式装卸时,需用专用吊具,防止损坏产品。

7.4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长期贮存时,应将燃油、发动机冷却水放尽,内部冲洗干净;切断电源,锁闭车门、窗;放置于通风防潮及有消防设施的场所,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定期保养。

7.5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9969的有关规定。

7.6随车技术文件包括:

a)产品合格证和底盘合格证;

b)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c)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单;

d)主要配套件使用说明书。

8质量保证

用户在遵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条件下,从发货之日起,一年内且行驶里程不超过25000km,产品确因制造质量不良,而造成的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本厂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不包括易损件)。

 

出师表

两汉:

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

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

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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