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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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危险源的确定
根据项目危险性分析,确定以下部位为本单位危险源:
分公司所属各车间。
1.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自然灾害是指是指由于自然异常变化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失稳、资源破坏等现象或一系列事件。
我公司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经济开发区,邹平县位于山东省中部偏北,北临黄河,地处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属半湿润气候。
受季风影响,气候变化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夏季高温高湿,降水集中,春季少雨多风,易遭受高温、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1.3可能发生的季节
自然灾害任何季节均有可能发生。
夏季高温高湿,降水集中,春季少雨多风,易遭受高温、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影响。
1.4影响范围及后果
当本地区遭遇自然灾害侵袭时,有可能出现道路积水、油库积水、树木倒塌、围墙倒塌、雷击、污水池满溢、车辆受损、厂内通讯和电脑网络受损、人员伤害等灾害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保障本厂人员的生命安全,避免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2.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由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领导和负责各项应急组织工作,各车间、后勤人员划定责任区范围,分工负责各自责任区域预防与应急工作;
2.3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急救灾与预防工作相结合。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防风防汛防雷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大风、暴雨、雷电期间的预警工作和准备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机构和执行机构组成。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执行机构(应急救援小分队)队长组成。
事故发生时,总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行使总指挥职责)负责协调各类外部救援力量,负责本单位发生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下设通信联络队、抢险抢修队、医疗救护队、救援后备队、后勤保障队、消防治安队共计六支应急救援小分队。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设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应急管理方面的文件收发、学习和培训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内设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通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并指挥应急救援所有成员;救援指挥中心常设安全管理办公室。
公司组织机构图
3.2指挥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3主要职责
3.3.1指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3.1.1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在接到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同时保证机组的安全运行。
3.3.1.2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负责员工自然灾害预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向上级汇报、通报和发布公司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进展情况;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
3.3.1.3当班调度:
当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及时下发相应预警,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事故处理工作,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保证人身安全。
3.3.2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处理事故。
3.3.3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见附表Ⅳ1.2.1)
3.3.4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职责
3.3.4.1总指挥
负责启动和解除预案,组织指挥所辖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并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相关情况;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3.3.4.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3.3.4.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应立即赶赴现场,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按职责分工,组织事故处理,对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及时汇报、调查、责任处理。
3.3.5应急救援指挥部下属工作组
3.3.5.1应急协调组
负责人:
安技处处长
成员:
安技处各负责人员
职责:
负责各部门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在需要时联系其他部门进行协助工作。
3.3.5.2通信联络组
负责人:
行管科科长
成员:
行管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
担负各队之间的联络和对外的通讯联系任务。
3.3.5.3医疗救护组
职责: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受伤人员的外送任务。
3.3.5.4事故现场应急抢险工作组
负责人:
设备科科长
成员:
设备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立即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保证人身安全,并做好现场的保护。
3.3.5.5应急资源保障组
负责人:
安技科科长
成员:
安技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及时上报分公司安技处,根据自然灾害事故严重程度,有人员伤亡情况时应尽快联系医疗单位,抢救伤员。
3.3.5.6应急行动现场保卫、警戒组
负责人:
保卫科科长
成员:
保卫科各负责人员
职责: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负责布置安全警戒,保证现场井然有条;加强保卫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车辆通行;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
3.3.6、指挥部成员职责
3.3.6.1安技处处长: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负责各部门事故处理的协调、指挥、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工作,在需要时联系其他部门进行协助工作。
3.3.6.2行管科科长:
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收外部的信息并及时汇报组长,并保证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车辆;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并保证可靠通信。
3.3.6.3设备科科长:
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后,负责组织医疗救护和受伤人员的抢救任务。
3.3.6.4保卫科长:
负责组织警戒、治安保卫、疏散及道路管制工作。
紧急情况时组织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3.3.6.5当班调度:
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的统一调度工作;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设备安全操作的技术工作并及时向救援领导小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组织制定抢险救援临时技术方案和提供其它技术支持。
3.3.6.6安技科科长及生产车间主任:
紧急情况下向领导小组发出救援请求;在抢险救援过程中贯彻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救援命令,具体组织指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所发生事故的救援工作;在其它单位发生事故时,按照领导小组要求提供救援支持;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医疗救护及对受伤人员送转院,为抢险救援提供所需后勤保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
4.1.1.1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直接影响生产安全;
4.1.1.2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
4.1.2预防措施
在企业生产活动中,分公司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应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
当有可能发生影响本地区的大风、雷暴的灾害时,应发出预防自然灾害的预警和防范通知,全厂进入响应状态,按等级实施预防和救灾行动。
4.2预警行动
4.2.1当分公司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发出预防突发气象灾害的预警和防范通知后,全公司各部门、分厂、班组、各员工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指引迅速行动起来,做好预防准备工作:
4.2.2全体安全责任人和负责人进入戒备状态,检查各自安全责任区状况,排查隐患,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患措施,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4.2.3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根据政府部门已发出的预警信号宣布应急响应状态,全公司各部门、分厂、车间、班组、各员工按照预案实施预防准备工作。
领导小组密切注意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变化,随时根据信号等级调整应急响应状态;
4.2.4物料准备:
储备必需的防讯、防风物料,合理配置。
在防汛、防风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2.5通信准备:
领导小组成员与部门班组负责人、值班人员之间保持通讯畅通,手机要求全天候开机,确保灾情信息和指挥命令能及时传达。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系统及程序
当分公司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发出预防突发气象灾害的预警和防范通知后,全公司各部门、分厂、班组、各员工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和指引迅速行动起来,做好预防准备工作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经应急救援领导组组长批准,应急救援程序关闭。
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电话外线:
安技处电话外线:
5.2现场报警方式
分公司接到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后,应通过网络、电话(移动电话)等方式1小时内向公司汇报,报告中应将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类别、事故简要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可能造成的影响和严重后果等尽可能详细地予以说明。
应急救援领导组负责向公司汇报事故发展势态,便于采取适当措施并协助应急响应。
5.3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5.3.1分公司内部人员应急联系表(见附表)
5.3.2外部救援单位电话:
火警:
119急救中心:
120
5.3.3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见附表)
5.4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广播、短信息、互联网、内部有线和无线通信手段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分为三级:
6.1.1橙色预警:
天气预报有6-7级大风、中雨、中雪或天气温度超过37度或低于零下13度。
6.1.2黄色预警:
天气预报有7-9级大风、大雨、大雪或天气温度超过39度或低于零下15度。
6.1.3红色预警:
天气预报有9-12级大风、暴雨、暴雪或天气温度超过41度或低于零下18度。
6.2响应程序
6.2.1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可能造成班组级或车间级事故时,必须上报分厂应急领导组,并通知各车间进入预警状态。
可能造成厂级事故时,立即通知分公司应急部门。
根据预案分级情况实行分级报告。
6.2.2应急响应程序
6.2.2.1异常暴雨发生后由当值调度立即向厂部值班人员和生产厂长汇报,由生产厂长根据情况,向分公司总经理汇报,公司总经理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
各就各位,组织抢险、救灾和事故的应急处理。
6.2.2.2生产厂长各单位人员接到命令后迅速安排本部门人员到位工作。
6.2.2.3通信联系电话按本厂下发的电话号码簿执行。
在异常情况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全力确保调度电话的畅通,确保调度岗位全国直拨电话的畅通,所有相关人员的手机保证联系畅通。
6.3处置措施
6.3.1橙色预警应急响应
6.3.1.1厂部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安排人员留守厂区轮流值班,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灾情险情,组织处置工作。
管理干部原则上不得请假或休班,值班人员应24小时在厂,必要时应增加值班人员数量。
注意接收政府或上级部门的指示,收看国家公众媒体的报道,了解气象灾害的最新情况。
依据实际情况更改应急响应状态;
6.3.1.2全厂员工应随时注意预警信号的变化,按照厂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发布的应急响应状态实施工作和响应行动,随时听候领导小组的调遣。
未上班的员工应慎重考虑出行计划;
6.3.1.3利用各种会议,如班前班后会等,向全体职工传达预警信息,要求个人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出现人身不安全情况。
各班组、员工进行工作时,必须警惕气象灾害对本地区的影响,做好预防准备。
露天集体活动必须停止,危险地带人员必须撤离。
一般情况下,高空、户外工作应停止作业,如有必要,必须得到领导小组的批准,方可进行;
6.3.1.4各班组组织员工将工作场所的门窗关紧,做好风、防雨、防雪、防暑降温、防设备冻坏和防雷电准备工作。
把易受雷、雨、大风影响的室外物品搬进室内,或进行临时防护和加固。
因橙色或红色高温预警信号而发布的应急响应状态,不需关闭门窗,应考虑加强工作场所的通风降温;
6.3.1.5电气技术人员检查各个电器设备的防雷装置,网络管理员检查电脑网络的防雷装置及UPS装置。
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6.3.1.6厂区各处室外电源做好防护,保持电源,以备抢险时应用;
6.3.1.7检修车间组织人员检查生产区各下水口应畅通,检查污水池、鱼塘的出水口应畅通无阻。
行政组组织人员检查办公区各个各下水口应畅通。
车间主任及消防队检查消防泵房应没有积水,门窗完好并关闭,电源供应正常;
6.3.1.8车队人员检查车库各处应无异常情况,车辆应完好随时可用。
所有车辆应停放在不会被水淹、不会被空中坠物伤害的地方。
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注意道路积水、路面坍塌、交通阻塞等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因橙色或红色高温预警信号发布应急响应状态时,车辆应尽可能停放在不被太阳暴晒的场所;
6.3.1.9雷雨天气时,运行人员应注意选择巡视的时机和路线,不要在水塘边、树下、电杆下、避雷针下停留,不要进入孤立的棚屋、岗亭等建筑物内。
厂区上空出现雷电时,必须停止巡视,迅速返回安全的场所,但运行人员应注意观察厂房、油库区、办公区等各处的情况。
因橙色或红色高温预警信号发布应急响应状态时,巡视人员不得长时间停留在太阳暴晒下或高温场所。
6.3.1.10运行人员应加强厂房内的巡视工作,按调度指令或应急领导小组命令进行。
6.3.2黄色预警应急响应
黄色预警应急响应状态下,全厂各班组、各员工按下列规定进行响应行动:
6.3.2.1所有橙色预警应急响应的预警措施均应保持;
6.3.2.2进入紧急防风、防雨、防雷状态,人员切勿外出,确保留在最安全的地方;
6.3.2.3停止室内大型集会,立即疏散人员;转移危险地带人员以及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
6.3.2.4停止高空、户外作业,人员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风、避雷;
6.3.2.5在确保人员安全情况下,及时清理厂区各处积水。
厂区道路积水时,由行政组组织人员疏通下水口,及时排水。
污水池出水口有杂物堵塞时,由检修车间组织人员清理,确保排水沟顺畅。
油库区由运行人员进行排水操作;
6.3.2.6厂内通讯和电脑网络受损时,由电气组人员进行处理。
有树木倒塌时,由检修车间安排人员进行简单处理,确保道路畅通;
6.3.2.7车队应密切注意车辆情况,及时转移存在危险的车辆。
安排车辆接送上下班人员。
行车时必须注意道路积水、路面坍塌、交通阻塞等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6.3.2.8如出现围墙倒塌险情,任何人员不应靠近,由检修车间组织人员实施隔离防护标记;
6.3.2.9如果发生人员伤害情况,立即组织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送医院治理;
6.3.2.10如果因雷击发生火警,立即启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6.3.3红色预警应急响应
红色预警应急响应状态下,全厂各班组、各员工按下列规定进行响应行动:
6.3.3.1所有橙色、黄色应急响应的预警措施均应保持;
6.3.3.2进入特别紧急防风、防雨、防雷状态,除厂房发电生产外,所有其他作业必须停止。
任何抢修和抢险工作必须经领导小组批准。
但因人身伤害的救护工作可以立即进行,不需审批;
6.3.3.3在红色台风预警信号下,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
6.3.3.4如果发生人员伤害情况,立即组织进行现场救护并及时送医院治理;
6.3.4终止应急响应状态
6.3.4.1当气象部门变更发布低级戒备预警信号时,本地区所受气象灾害威胁已减弱,厂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可依据本厂情况,宣布变更为低级戒备应急响应状态,或终止应急响应状态。
全厂各部门、班组、员工按新发布的应急响应状态实施响应措施。
6.3.4.2当省市气象部门解除预警信号时,本地区所受气象灾害威胁已消失,厂自然灾害预防领导小组可依据本厂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状态。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物资与装备配备情况
7.1.1应急使用的潜水泵、排污泵等都应存放在安技科或各车间仓库;
7.1.2厂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的大中型设备登记在册,统一调配;
7.1.3厂部必须配置相应的救援器材及物资(包括:
雨衣、潜水泵、排污泵、水龙带、彩条布、编织袋、铁锨、雨靴、沙石等);
7.1.4所有列入救援器材和物资清单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要由专人保管并经常检查,发现过期、失效、破损,要立即更换;
7.1.5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
7.2应急物资与装备的管理、维护
7.2.1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管理遵循专人专责、定置管理、专管专用的原则。
各单位须在主控室设立应急专用工器具保管箱。
7.2.2各单位在对本预案进行普及培训时,须专门就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作出详细的讲解,要求人人会用,熟练操作。
7.2.3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7.2.4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的使用应做好记录,严禁随意挪用。
7.2.5各单位须根据各种工器具的特点,制定保养计划,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随时可用。
如因工器具不能正常使用影响到抢险救灾工作,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7.2.6事故应急专用工器具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告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时维修。
7.2.7关于急救物品要求:
7.2.7.1各分厂厂属各车间均备急救箱一个,内装止血带等急救药品、器械。
7.2.7.2各分厂厂急救箱应设专人保管,但位置要固定,且不能上锁,做到人人皆知。
7.2.7.3要定期更换过期药品,定期对敷料及器械进行消毒。
每次急救后应及时照原数补齐药品、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