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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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1总 则
1.1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达到对经济活动及收支全过程实行有效监控,同时提高财务运作效率的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公司的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财务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
1.2财务部职能
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1.2.2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1.2.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1.2.4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1.2.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1.2.6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有关资料。
1.2.7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1.3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1.4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2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2.1财务经理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2.1.1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2.1.2编制各项目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融资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1.3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2.1.4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2.1.5参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或其它经济文件;
2.1.6协调财务部与各部门的关系,正确处理银行、税务部门关系;
2.1.7及时与财务部人员沟通,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及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督促检查财务部人员业务工作和公司财务核算,严格考核,并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整改意见。
2.1.8组织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分配和监督其他人员的工作任务,制定考核奖惩指标;
2.1.9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及税务报告,审核材料、设备、费用、借款等资金的收支,确认后进行收支;协调与其他单位的资金往来与结算。
2.1.10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财务核算体系,生产管理控制流程,成本归集分配制度;
2.1.11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2.1.12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1.13对违反国家政策、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收、支款项有权劝阻、制止。
2.1.14对公司集中审编的有关财经方面的规定和管理制度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2.1.15有权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并向各部门索取有关资料和报表。
2.1.16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年、季、月度财务成本计划所需的各种有关资料。
2.1.17对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令政策、制度不严或处理财会业务不当,造成违章、罚款、浪费等现象负责。
2.1.18对不及时清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往来账款、在途资金等账户造成损失负责。
2.1.19对国家规定的财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不及时,管理不严、出现损坏、遗失等现象负责。
2.1.20对经济活动分析不及时,影响公司经济效益指标完成负责。
2.1.21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要求,未能及时对本部门方针目标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2.2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2.2.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2.2.2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当好公司参谋。
2.2.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2.2.4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3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2.3.1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2.3.2处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货款要及时存缴银行,不准挪用现金和“白单抵库”“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2.3.3一切结算业务(包括银行存款、现金)都必需按照财务规定以及开支范围、内容、标准办理,不得弄虚作假,打埋伏,做到日清月结、帐目清楚,并逐日、逐笔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计算机日记帐;
2.3.4管理好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所有凭据及有价证券;
2.3.5协助有关部门积极追收货款及欠款,加快资金回笼和周转使用;
2.3.6坚持结算原则,必需做好下列三条:
①钱货两讫;②维护购销双方正当权益;③银行不予垫款;
2.3.7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2.3.8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过程;
2.3.9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财务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2.3.10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4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2.4.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2.4.2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2.4.3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2.4.4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2.4.5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2.4.6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2.4.7完成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2.5 处罚办法
2.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2.5.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3财务核算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根据公司财会工作现状,特对会计核算中的若干问题,作出规定:
3.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一般原则
3.1.1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1)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2)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3)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4)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3.1.2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3)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4)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5)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6)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7)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8)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9)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10)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11)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
(12)企业在进行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设置秘密准备。
(13)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
3.1.3一笔经济业务都必须取得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协议、文件或其他资料),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取得货币和非货币交换时,必须有经办人、业务主管、公司领导或领导委托人、会计主管、出纳人员盖章。
3.1.4一笔经济业务发生要根据正确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金额绝对一致,分录编制准确,并按序时登记账薄,凭证按册装订。
3.1.5用电子计算机记账,每季度打印一次有币账簿,按规范装订,对磁性或其他介质存储的多种数据和资料应有备份,保证保密、安全。
3.2主要会计政策
3.2.1会计年度:
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2.2记账方法:
为借贷复式记帐法。
3.2.3记账原则:
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记账文字为中文。
3.2.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会计记账用借、贷法复式记账,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同时登记外币账户,汇率换算以每个会计年度1月1日国家颁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记账汇率,每季度用加权平均法调整一次。
3.2.5外币折算:
发生非本位币业务(含银行存款和现金),除按原币记账外,须同时折合为记账本位币(人民币)的金额入账。
公司财务部每年度公布统一的记账汇率,发生外币收入或支出业务时,按记账汇率记账,记账汇率与账面汇率的差异,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各调整一次。
调整汇率的科目包括: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科目。
3.3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相关规定
3.3.1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3.2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3.3.3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3.3.4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及相关附表每季度由会计编制,财务经理负责审核,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经理、总经理签名或盖章。
3.3.5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3.3.6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3.3.7会计报表编制要求
(1)公司各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编报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不得为了赶编报表提前结账,不得任意估计数字。
(2)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认真审核会计报表。
会计报表的审核,要贯彻归口管理的原则,会计报表应编定页数、加封面、装订成册、盖公章。
所有报表须电脑打印。
3.3.8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的打印、装订、上报时间、期限、会计期间规定
(1)账证打印时间规定:
各种明细账,总账每季度打印装订成册;各种凭证报表每月打印装订成册。
(2)报表上报时间规定:
各种会计报表月报为次月10日前上报:
季报(季度终时)次月15日内上报:
年报(年度终时)次年45日内上报。
3.3.9会计科目、会计账簿的设置与使用,会计报表及其勾稽关系:
(1)会计账薄使用三栏式总账和明细账,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有关经济业务属外币或外文的,在登记折算人民币或中文时,同时登记外币和外文;不允许只登记外币或外文,而不登记人民币和中文
(2)会计科目的使用。
一级科目即总账科目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二级科目设置在国家允许规定范围内设置。
新增减会计科目须经公司财务部批准,方可执行。
(3)总账、明细账与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勾稽关系。
总账及其科目发生额及其余额应等于所属相关明细账之和;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本期数应与所属相关总账数额相符合,其中相关数额应与利润表中相关数额相符合;会计报表应与相关会计报表数额相符合;其中能够抵减、计算填列的均应抵减计算填列。
会计报表与相关经济技术指标反映数额应保持计算口径一致,使会计报表真实全面反映一定期间的经济活动及其结果。
务必做到账账、账表、账实、账卡、账单相符。
3.4往来账项核查规定
3.4.1财务部对所有往来账项均应按月核查对账,按月定期打印往来账项明细表,对未达账项及时进行调节,并编制《往来账项余额调节表》。
3.4.2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业务要重点清理、对账及时与债务单位联系对账相符,协助业务部清收外欠款,并提供财务政策指导、监督其催收执行情况。
3.4.3坏账准备的计提。
按年末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等账面余额,不高于5‰计提坏账准备金。
上一年度如有坏账准备金结余的,应于抵减。
3.5坏账准备
3.5.1计提方法:
采用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
3.5.2计提科目及标准: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二个会计科目扣除关联公司及备用金后的年末余额的3%计提;“坏帐准备”科目年末余额须按以上标准进行调整差额。
3.5.3经有关法律程序或行政程序确实查明债务人已破产,并在其破产后仍无力偿还或因债务人死亡,其遗产不够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还,证据确凿者可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金;
3.5.4企业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列入当期的管理费;少于上一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部分,从当期管理费中扣除;收回已经确认的坏账冲减当期管理费用。
3.5.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按投资总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按实际减值计算。
3.6物资盘盈、盘亏、报废损失按以下规定处理:
3.6.1存货的盘亏和毁损:
按原价扣除个人过失赔偿部分净损失计入有关费用,属于非常原因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出”,盘盈存货冲减有关费用;
3.6.2固定资产盘亏或毁损扣除累计折旧、个人行为损失后的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盘盈、报废后变卖残值,发生的净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3.6.3在建工程发生施工中固定资产和物料盘亏、报废计入“工程成本”,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净损失在建期间计入开办费,营业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
4财务管理制度
4.1资金管理
4.1.1 现金管理
4.1.1.1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过限额部分当天存入银行,特殊需要超出限额的必须经财务经理批准,并采取特别措施确保现款安全。
4.1.1.2必须加强对营业现金收入的管理,不得从营业部门收入的现金中直接开支、挪用现金、坐支现金,原则上特殊情况30000元以内必须经财务经理批准。
4.1.1.3个人因公借款管理
(1)严格控制借款,因业务需要长期借用备用金的,应严格控制范围和限额,一人借用累计金额在3000元以内的,由公司领导批准,批准后由财务部控制,原则上旧账不报,新账不借,借款限额不得超出本人三个月的工资总额。
(2)所有个人因公借款均需统一使用专用借款借据。
在办理还款手续时,由财务部出纳员开启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会计员同时填制收款凭证,详细列明还款时间、金额和经收人等事项。
4.1.1.4合理控制现金支付的范围和限额
(1)现金支付的范围:
①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款项;
②支付给城乡居民个人劳动报酬费,(如搬运费、其他服务费);
③ 支付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④ 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以及必须用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2)现金支付的限额及审批权限:
支付业务款项给公司外的单位或个人金额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需采用转账方式付款,不予现金支付。
特殊情况,按各级审批权限规定执行。
4.1.1.5现金付款的手续和规定
(1)在收付现金时必须认真详细审查现金收付凭证是否符合规定,包括:
开支标准,主管人员审核、财务部复核、经办人和证明人签章,凭证是否齐全、合法,付款批准人的权限是否生效等。
(2)所收付的现金必须认真清点,既要点大数也要点小数。
(3)要支付现金前,必须复核用款批准手续,报销单据和报批手续,具备合符规定的手续和凭证后才予以付款。
凡收付现金,必须一律开具凭证,并在发票,收付款单据或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字样的戳记。
出纳人员还必须及时根据凭证记账,尽快使用电脑记载现金日记账。
(4)支付现金时原则上由收款人当面签收,否则需有收款人的有效委托书方能代收代转。
为避免嫌疑,原则上本公司经办人不得接受委托。
(5)出纳人员必须每天核对现金数额,检查库存现金情况,要保证现金的账存与实际库存相符,严禁以白条抵充库存,严禁挪用库存现金。
会计人员应定期检查出纳的库存现金是否与账存相符。
发现库存现金的长余或短缺,应立即作出记录,及时查明原因并向领导报告。
(6)存取现金时,要注意安全,存取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必须由财务经理派人陪同前往,无人陪同前往时不得办理存取款。
由于疏忽被偷抢的,由有关人员承担损失。
4.1.2银行存款的管理
4.1.2.1凡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严禁以私人名义开设,切防出现漏洞。
公司确因业务需要,须以私人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应切实做到账款分人、存折密码分人管理,达到相互监控的目的。
4.1.2.2送存银行的款项,应填制“缴款单”,连同现金或转账凭证等送存银行,并将“缴款单”或“银行收款通知”据以登记入账。
4.1.2.3到银行提取款项或转出款项时,应开出“现金支票”或其他结算凭证,并及时根据支票存根,结算凭证付款联登记入账。
4.1.2.4出纳人员不得签发空白支票。
为方便外出采购等工作,准许领用半空白结算支票,但必须填写日期,受票单位全称、用途,只空出金额栏,并注明最高限额。
同时。
一个人领用的支票不得超过两张。
凡领用半空白支票者必须在办完事后回到公司的第二天即报账。
4.1.2.5出纳人员应定期与银行核对存款,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在接到银行对账单后,应逐笔核对借贷发生额和余额。
发现记账错误,要立更正。
属于银行的差错,要及时通知银行更正。
发现未达账款,应编制“银行存款余款调节表”。
对未达账款应加强管理,备查登记,如发现有上月未达账款本月未有记录,财务主管应认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4.1.2.6对收付款项的结算,要依据《票据法》、《银行结算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并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种或几种结算方法,对实施的结算方法要有详细的操作程序,以保证企业财产和资金的安全完整。
对水电费、邮电费、保险费不准与银行签订长期委托自动划账协议,必须按期支付。
经办人违反操作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经办人承担。
4.1.2.7各种有价证券、支票、印鉴管理:
有价证券由出纳员专人保管,由会计员核对并做好备查簿。
支票管理由出纳员每日登记支票收支备查簿,其支票存根联或废作支票均应保存,不得废弃撕毁;印鉴保管由财务经理和出纳员分项管理,坚持“印鉴分开、账款分管”原则。
4.1.2.8支票由出纳员或财务经理指定专人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使用审批单”,经财务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4.1.2.9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财务部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公司领导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日记账,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借款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4.1.2.10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财务经理会同公司领导签字。
公司领导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经公司领导授权可委托其他负责人代签,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4.1.3资金收入管理
4.1.3.1为了保障资金的安全,一人不能办理资金业务的全过程,收款时,必须是一人开单,另一人收款。
4.1.3.2收到库存现金限额以上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收到的支票应及时进账。
4.1.3.3收款时应认真核对金额是否准确,与合同或结算书的金额是否相符。
4.1.4、资金支付管理
4.1.4.1资金支付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等业务,要严格遵守公司的付款审批程序。
(2) 除提取备用金外,所有支出凭证应由会计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3)凡一次支付未超过1,000元者径由公司备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以支票等银行转账支付。
(4)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应将支票或现金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财务经理核准。
(5) 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合法、合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均应予拒绝。
(6) 支付款项应在传票上签署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章及经手人戳记。
(7)支付款项若有扣缴事项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影本一份并附于传票后,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事项者,出纳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具有关机构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8) 凡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事项,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经办人员及其直属部门负责人赔偿。
4.1.4.2客户领款管理
(1)领款依据:
①原始税务发票;
②收款收据(原始发票已入账的);
③合同或合约、协议书;
④付款申请单(经办人亲自填写);
⑤其他有效凭据。
(2)领款程序:
按以下顺序办理:
由经办人(领款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各项目填写无误→项目或部门负责人核签付款的真实性→会计核签付款依据是否齐全有效,金额是否准确,申请单是否填写完整准确→财务负责人签字→单位领导签字→到出纳处办理领款。
4.1.4.3借款管理
(1)借款程序:
按以下顺序办理:
由经办人(借款人)填写借款单,借款原因及各项目填写无误→项目或部门负责人核签借款的真实性→会计核签依据是否齐全有效,金额是否准确,借款单是否填写完整准确→财务负责人签字→单位领导签字→到出纳处办理领款。
(2)大额借款以万元为限,均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筹措现款,固定资产购置和生产用料,均需月份计划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