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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装施工监理细则

广州市宏太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宏太科技园项目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日期: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电气照明装置施工监理细则

1安装工艺流程:

器具与配电箱进场、安装器具准备→灯具盒、开关盒、插座盒等配电箱壳预埋→灯具、开关、插座、照明配电箱等安装→导线与器具连接→绝缘电阻测试→通电试验。

2基本要求

2.1采用的设备和器材的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

有关技术文件齐全,进场前应经过验收检查。

2.2照明电气装置的接线应牢固,电气接触良好;需接地或接零的灯具、开关、插座等非带电金属部分,有明显标志的专用接地螺钉。

暗装用盒应做防腐处理。

对高大空间安装的灯具应注意今后是否便于维修方便,有无延长光源寿命的措施。

2.3相关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9-96)

2.4电气施工前建筑工程:

1)对灯具安装有妨碍的模板,脚手架应拆除。

2)顶棚、墙面等抹灰工作应完成、地面清理工作结束。

3)电气专业委托土建专业的预埋件预埋管、预留孔洞应已完成。

3各照明装置施工监理:

3.1灯具的安装监理:

3.1.1灯具安装前应无损伤、脱漆、变形,配件要齐全。

3.1.2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导线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导线线芯最小截面

灯头的安装场所

线芯最小截面(mm2)

铜芯软线

铜线

铝线

灯头线

民用建筑室内

0.4

0.5

2.5

工业建筑室内

0.5

0.8

2.5

室外

1.0

1.0

2.5

3.1.3室外安装的灯具,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3m;当在墙上安装时,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2.5m。

3.1.4螺口灯头接相线时应接在中心触点的端子上,零线应接在螺纹的端子上。

3.1.5日光灯和高压汞灯及其附件应配套使用,安装位置应便于检查。

3.1.6公共场所的应急灯和疏散指示灯应有明显标志。

3.1.7每套路灯应在相线上装设熔断器,由架空线引入路灯的导线,在灯具入口处应做防水弯。

3.1.8金属卤化物灯灯具安装高度宜大于5m,导线应经接线柱与灯具连接,且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管必须与触发器和限流器配套使用。

3.1.9嵌入顶棚内的装饰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

3.1.10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成排灯具的中心应横平竖直,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3.1.11室内照明每一回路上连接的灯数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不包括组合花灯中的灯数),且应有15安及以下熔丝保护或漏电开关保护。

3.1.12室外照明回路每个回路不宜超过10个灯,超过10个时,每个灯上应装熔丝。

3.1.13一般灯具安装时,吊链灯具的灯线不应受拉力,灯线应与吊链编叉在一起;分支及接线处应便于检查。

固定灯具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少于两个。

同一室内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中心偏差不大于5mm。

3.1.14吊灯灯具的重量超过3公斤时,应预埋吊钩或螺栓。

3.1.15容量较大的灯,特别是发热量大的灯,要注意灯具及其附件高温的散热和隔热措施,尤其要注意不能使旁近安装的消防用传感元件或自动灭火玻璃管喷淋头等误动作。

3.1.16矩形灯具的边缘应与顶棚面的装修直线平行,如灯具对称安装时,其纵横中心轴线应在同一条直线上,偏斜不应大于5mm。

3.1.17室外灯具的引入线需做好防水弯,以避免雨水流入灯具内,灯具内有可能积水时需打泄水眼。

3.2插座、开关、吊扇、壁扇的监理:

3.2.1插座的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当设计无规定时,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3m,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不宜小于1.8m,同一场所安装的插座高度应一致。

车间及试验室的插座安装高度不宜小于0.3m;特殊场所暗装的插座不宜小于0.15m。

落地插座应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插座接线及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相两孔插座:

面对插座的左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和下孔与零线相接。

2单相三孔插座:

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零线相接。

3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接地线或接零线均应接在上孔;插座的接地端子不应与零线端子直接连接。

4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其接线的相位必须一致。

5暗装的插座应采用专用盒且盖板应端正并紧贴墙面。

6插座安装位置按设计要求,接地接零保护措施必须符合规范规定。

7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

3.2.2开关宜采用同一系列产品,通断位置一致,操作灵活,接触可靠。

相线应经开关控制。

开关边缘距门框距离宜为0.15~0.2m,开关距地面高度宜为1.3m,拉线开关距地高度宜为2~3m,且出口垂直向下。

成排的开关应高度一致,高低差不大于2mm。

拉线开关相邻距离不少于20mm。

3.2.3吊扇挂钩应安装牢固,挂钩直径不应小于吊扇悬挂销钉的直径,且不得小于8mm。

吊扇叶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2.5m。

严禁改变叶片角度。

吊扇应接线正确,运转时扇叶不应有明显颤动。

3.2.4壁扇底座可采用尼龙塞或膨胀螺栓固定,且数量不应少于两个,直径不应小于8mm,底座应固定牢固。

壁扇的安装,其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1.8m,且底座平面的垂直偏差不宜大于2mm。

壁扇防护罩应扣紧,固定可靠,运转时扇与防护罩不应有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3.3照明配电箱(板)的安装监理:

3.3.1照明配电箱(板)应安装牢固,其垂直偏差不应大于3mm;暗装时,照明配电箱(板)四周无空隙,面板边缘紧贴墙面。

3.3.2照明配电箱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高度不宜小于1.8m。

3.3.3照明配电箱(板)内,应分别设置零线和保护地线(PE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线应在汇流排上连接,不得绞接,并应有编号。

3.3.4配电箱上应标明用电回路名称。

有时业主要求在照明箱箱门内贴系统图,宜予满足。

4验收

4.1检查并列安装的相同型号的灯具、开关、插座、照明配电箱(板)等的中线的轴线、垂直偏差、距地面高度。

4.2暗装开关、插座的面板,盒周边间隙。

4.3大型灯具的固定、吊扇、壁扇的防松、防振措施。

4.4回路绝缘电阻测试并试电。

4.5检查接地或接零。

4.6一般宜检查三相负荷平衡度。

4.7测试记录存档。

低压配线配管工程施工监理细则

1施工工艺流程:

测量定位→选管→下料加工→管子连接→固定→检验导线→导线穿管到位→电气性能测试。

2基本要求:

2.1线管敷设前应检查管材质量、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不同部位的管材是否按要求除锈,防腐刷漆。

2.2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国家标准、规程规范和已批准的设计进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技术文件应齐全;型号、规格及外观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规定。

配线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2.3相关标准: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3一般内容

3.1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电气线路与管道间最小距离(mm)

管道名称

配线方式

穿管配线

绝缘导线

明配线

裸导线

配线

蒸汽管

平行

管道上

1000

1000

1500

管道下

500

500

1500

交叉

300

300

1500

暖蒸气管

热水管

平行

管道上

300

300

1500

管道下

200

200

1500

交叉

100

100

1500

通风,给排水

及压缩空气管

平行

100

200

1500

交叉

50

100

1500

3.2对配线工程中的支架,线管卡、承重吊重部件、螺栓……宜采用予埋件,予留孔等,预埋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预埋件预埋牢固。

3.3配线设施中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和接零应可靠。

3.4电气线路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伸缩缝处应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导线应留有余量。

3.5电气线路沿发热体表面上敷设时,与发热体表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3.6配线工程采用的管卡、支架、吊钩和盒(箱)等黑色金属附件,均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3.7管线敷设应保证横平竖直,管位、盒位正确。

4配管的监理:

4.1一般规定:

4.1.1敷设在多尘和潮湿的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

4.1.2暗配的电线保护管应沿最近路线敷设,力求线管最短,配至设备接线口处位置应准确。

4.1.3进入落地式配电箱的电线保护管,排列应整齐,管口宜高出配电箱基础面50-80mm。

4.1.4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半径:

当明配时不宜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两个接线盒间只有一个弯曲时,不宜小于管外径的4倍;当线路暗配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6倍,当埋于地下或混凝土内时,其弯曲半径不应小于管外径的10倍,且不应有折皱,凹穴和裂缝等。

4.1.5当电线保护管:

(1)管长度每超过30m无弯曲

(2)管长度每超过20m有一个弯曲

(3)管长度每超过15m有二个弯曲

(4)管长度每超过8m有三个弯曲时,中间应增设接线盒或拉线盒。

且接线盒与拉线盒的位置应便于穿线。

4.1.6在TN-S,TN-C-S系统中,当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塑料电线保护管,塑料盒混合使用时,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盒必须与保护地线(PE线)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4.1.7管子敷设,连接紧密、管口平滑、护口齐全牢固、明配管排列整齐,横平竖直,暗配管保护层不大于15mm,穿过建筑物和设备基础处加套保护管,并在隐蔽工程记录中标示。

4.2钢管敷设监理:

4.2.1钢管的连接:

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连接后,基螺纹宜外露2-3扣;钢管下料应根据实际需要长度锯断,锯口应锉平,管口平滑。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套管采用焊接时,焊接应牢固、紧密。

镀锌管和薄壁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4.2.2钢管与盒或设备的联接:

暗配的黑色钢管与盒(箱)的连接可采用焊接连接,管口宜高出盒(箱)内壁3-5mm;且焊后应涂防腐剂。

明配钢管或暗配的镀锌管与盒(箱)的连接应采用锁紧螺母或护圈帽固定,用锁紧螺母固定的管端螺纹宜外露锁紧螺母2-3扣。

与设备连接的钢管管口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200mm。

4.2.3钢管的接地联接

当黑色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时,连接处的两端应焊接跨接接地线或采用专用接地卡跨接。

镀锌钢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的跨接接地线宜采用专用接地线卡跨接,不应采用熔焊连接。

4.2.4安装电器的部位应设置接线盒。

4.2.5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应符合表中要求;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150-300mm。

钢管管卡间的最大距离

敷设方式

钢管种类

钢管直径(mm)

15-20

25-32

40-50

65以上

管卡间最大距离(mm)

吊架、支架

或沿墙敷设

厚壁钢管

1.5

2.0

2.5

3.5

薄壁钢管

1.0

1.5

2.0

---

4.2.6明管敷设时,应重点检查其垂直度、水平度(任意2m段内,偏差不大于3mm)。

4.3金属软管敷设监理:

4.3.1钢管与电气设备、器具间的电线保护管宜采用金属软管或可挠金属电线保护管;金属软管的长度不宜大于2m。

4.3.2金属软管不应退绞、松散,中间不应有接头。

4.3.3金属软管安装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软管外径的6倍;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1m,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的距离宜为300mm。

4.3.4金属软管应可靠接地,且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4.4塑料管的敷设监理:

4.4.1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其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4.4.2塑料管与盒(箱)等器件应采用插入法连接,连接处结合面应涂专用胶合剂,接口应牢固密封。

4.4.3管与管之间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

4.4.4管与器件连接时,插入深度宜为管外径的1.1-1.8倍。

4.4.5明配硬塑料管在穿过楼板等地方时,应采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距楼板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4.4.6明配硬塑料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管卡最大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管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为150-500mm。

硬塑料管管卡间最大距离(m)

敷设方式

管内径(mm)

吊架、支架或沿墙敷设

20以下

25-40

50以上

1.0

1.5

2.0

5配线监理:

配线所采用的导线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规定,配线的布置应符合设计规定。

导线的连接当设计无特殊规定时,导线的芯线应采用焊接,压板压接,或套管连接。

当配线采用多相导线时,其相线的颜色应易于区分,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建筑物的导线,其颜色的选择应统一,保护地线(PE)应采用黄绿颜色相间的绝缘导线;零线采用淡兰绝缘导线。

配线工程施工后,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绝缘电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由施工方做好记录。

一般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Ω。

同一回路的所有相线和中性线,应敷在同一管或同一线槽内。

配线工程施工后,保护地线(PE线)连接应可靠,对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线路应作模拟动作试验,并做好记录。

原则上不许用穿线的钢管作为接地、保护线(PE)使用,采用塑料管或塑料槽板配线的情况,其内应有专用PE线或中性地线。

5.1管内穿线监理:

导线穿管拉线作业时,不能因管口处留有毛刺、裁截管接续处留有毛刺或焊接管时在接头处留有焊渣等,而使穿管的导线受有任何损伤。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在同一根管内。

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和扭结,接头应设计在接线盒(箱)内,管内导线包括绝缘层在内的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管子内空截面积的40%。

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5.2槽板配线监理:

槽板应紧贴建筑物表面敷设,且平直整齐,多条槽板并列敷设时,应无明显缝隙。

线槽不得在穿过楼板或墙壁时进行连接。

槽板底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500mm,槽板盖板固定点间距应小于300mm;底板距终端50mm处和盖板距终端30mm处应固定,三线槽的槽板每个固定点均应采用双钉固定。

槽板敷设时,底板接口与盖板接口应错开,其错开距离不应小于20mm。

槽板的盖板在直线段上和900转角处,应成450斜口相接;分支处应成丁字三角叉接;盖板应无角,接口应严密整齐。

导线在槽板内不应有接头,接头应置于接线盒或器具内,槽盖板或接线盒盖板不应撞伤导线的绝缘层。

槽板垂直或倾斜敷设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线在槽内移动。

5.3线槽配线监理:

塑料线槽必须经阻燃处理,外壁应有间距不大于1m的连续阻燃标记和制造厂标。

线槽的连接应连续无间断;每节线槽的固定点不应少于两个;在转角,分支处和端部均应有固定点,并应紧贴墙面固定。

导线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包括绝缘层在内的导线总截面积不应大于线槽截面积的60%。

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或接零,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导线。

5.4塑料护套线配线监理:

塑料护套线不得直接埋入抹灰层内暗配敷设,不得在室外露天场所明配敷设。

明配敷设时,线卡的固定点的距离应均匀,宜为150-200mm,导线应平直,不得有松驰、扭绞和曲折等现象。

塑料护套线在弯曲时,不应损伤护套和芯线的绝缘层,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导线外径的3倍;在终端,转弯和进入电气器具、接线盒处,均应装设线卡固定,线卡与终端转弯中点、电气器具或接线盒边缘距离为50-100mm。

6验收

6.1检查各种规定的距离。

6.2检查各种支持件的固定。

6.3检查配管的弯曲半径、盒设置的位置。

6.4检查明配线的允许偏差。

6.5检查导线的连接和绝缘电阻测试:

照明线路绝缘电阻不小于0.5MΩ,动力不小于1MΩ。

6.6检查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或接零。

电缆线路施工监理细则

1施工工艺

验收与电缆相关的建筑工程→电缆及附件的检查→电缆支架的制作、电缆管的加工→电缆桥架的配置→电缆的敷设→试电→交接验收。

2基本要求

2.1电缆型号、规格、电压等级、合格证及出厂技术文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

2.2采用的电缆及其附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2.3建筑工程应具备如下条件:

1)预埋件符合设计,安置牢固;

2)电缆沟、隧道、竖井及人孔等处的地坪及抹面工作结束;

3)电缆沟、电缆层、隧道等处施工临时设施拆除,清理干净。

2.4电缆及其附件安装用的钢制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全部使用热镀锌制品。

2.5相关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8-96)

3电缆线路施工监理:

3.1电缆支架的制作与安装

1)钢材应平直、支架焊架应牢固;

2)金属电缆支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3)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下表的数值。

电缆支架的层间允许最小距离值(mm)

电缆类型和敷设特征

支(吊)架

桥架

控制电缆

120

200

10KV及以下(除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外)

150~200

250

6~10KV交联聚乙烯绝缘

200~250

300

35KV单芯

35KV三芯

110KV及以上每层多于1根

300

350

110KV及以上每层1根

250

300

电缆敷设于槽盒内(H表示槽盒外壳高度)

H+80

H+100

4)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下表的数值:

电缆支架最上层及最下层至沟顶、楼板或沟底、地面的距离(mm)

敷设方式

电缆隧道及夹层

电缆沟

吊架

桥架

最上层至沟顶或楼板

300~350

150~200

150~200

350~450

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

100~150

50~100

100~150

3.2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垂直偏差≤l(长度)×2‰;支架横撑的水平误差≤b(宽度)×2‰;竖井对角线的偏差≤c(对角线)×5‰;

3.3电缆桥架的制作和安装监理

1)电缆梯架(托盘)及其支架,连接件和附件的质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2)电缆梯架(托盘)的规格、支吊跨距,防腐类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3)梯架(托盘)在每个支吊架上固定应牢固,梯架(托盘)连接板的螺栓应紧固。

4)当直线段钢制电缆桥架超过30米,铝合金或玻璃钢制电缆桥架超过15米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应采用伸缩连接板,电缆桥架跨越建筑物伸缩缝处应设置伸缩缝。

5)电缆支架全长应有良好的接地。

3.4电缆的敷设:

3.4.1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电缆外观无损伤,绝缘良好。

并联使用的电力电缆其长度、型号、规格应相同;因故不能相同时,应请设计单位核算确认。

3.4.2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采用下表的数值:

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mm)

电缆的种类

敷设方式

水平

垂直

电力电缆

全塑型

400

1000

除全塑型外的中、低压电缆

800

1500

35KV及以上变压电缆

1500

2000

控制电缆

800

1000

3.4.3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电缆最小弯曲半径(D为电缆外径)

电缆型式

多芯

单芯

控制电缆

10D

橡皮绝缘

电力电缆

无铅包、钢铠护套

10D

裸铅包护套

15D

钢铠护套

20D

聚氧乙烯绝缘电力护套

10D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15D

20D

油浸纸绝缘

电力电缆

铅包

30D

铅包

有铠装

15D

20D

无铠装

20D

自容式充油(铅包)电缆

20D

3.4.4电缆敷设应排列整齐、不宜交叉,并固定,并装设标志牌。

在电缆终端头,电缆接头,拐弯处,夹层内,隧道及竖井两端的电缆上装设标示牌。

标志牌上应注明线路编号,当无编号时,应写明电缆型号、规格及起始点。

并联使用的电缆应有顺序号。

标示牌规格应统一,挂装牢固。

3.4.5电缆在下列地方应固定:

垂直敷设或超过450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桥架上每隔2米处;

水平敷设的电缆,在电缆首末两端及转弯,电缆头接头的两端处;当对电缆间隔有要求时,每隔5~10米处;

3.4.6电缆进入电缆沟、隧道、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穿入管子时出入口应封闭,管口应密封。

3.5生产厂房内及隧道、沟道内电缆的敷设

3.5.1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一般应由上而下,或按设计规定。

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3.5.2电缆在支架上敷设应满足下列要求:

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一层,桥架上不宜超过三层。

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一层,桥架上不宜超过2层。

交流单芯电力电缆,应布置在同侧支架上。

当按紧贴的正三角形排列时,应每隔1米用绑带扎牢。

3.5.3电缆与热力管道,热力设备之间的净距。

平行时不应小于1米

交叉时不应小于0.5米

当条件受限制时,应采取穿管或封闭槽盒等隔热防火措施。

电缆不宜平行敷设于热力设备和热力管道的上部。

3.5.4电缆敷设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盖好盖板。

3.6管道内电缆的敷设

3.6.1在下列各点,电缆应设有一定强度的保护管或保护罩:

电缆在进入建筑物,隧道,穿过楼板或墙壁处。

从沟道引至电杆、设备、墙外表面,或屋内行人容易接近处,距地面高度2米以下的一段。

保护管埋入非混凝土地面的深度不应小于100mm;伸出建筑物散水坡的长度不应小于250mm。

3.6.2穿入管中电缆的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入钢管内

3.7直埋电缆的敷设:

3.7.1电缆埋设深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电缆表面距地面不少于0.7米,当受环境限制,必须浅埋时,应采取保护措施。

3.7.2电缆之间、电缆与其它管道、道路、建筑物之间平行和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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