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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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1总则

1.1为了保证xx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安全稳定运行及发输配电设备的安全,提高电厂继电保护的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程、规定结合电厂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2继电保护装置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保护电气设备的主要装置,是组成电力系统整体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

保护装置配置使用不当或不正确动作,必将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扩大,损坏电气设备,甚至造成整个电力系统崩溃瓦解。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明确了电厂各级生产领导、生产管理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在设备正常运行、异常运行及事故状态下对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职责。

2.2本规定适用于xx水力发电厂继电保护管理。

2.3本规定适用于电厂从事继电保护的设计、施工、制造等单位,均应遵守本规定。

3职责

3.1总工程师职责

3.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专业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上级有关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和规章制度,掌握电厂主要设备继电保护的配置及现状,督促和指导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开展。

3.1.2组织研究解决继电保护专业的重大问题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

对继电保护专业技术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3.1.3批准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

3.1.4审批电厂继电保护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更改计划。

3.1.5审查电厂重大的继电保护改造项目。

3.1.6参加继电保护专业相关会议,了解设备的运行状况。

3.1.7审批主要设备继电保护装置的试验报告。

3.1.8审批电厂所辖范围设备继电保护的定值计算。

3.1.9组织继电保护装置定级工作。

3.2安全生产部职责

3.2.1安全生产部是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3.2.2根据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专业的要求,具体负责制定、完善电厂的继电保护专业制度、规范或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3.2.3建立健全设备技术档案,定期检查分析各项技术指标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存在的问题和缺陷,保证设备处于完好工作状态。

3.2.4推广、研究新技术和现代管理方法,积极开展在线连续监测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

3.2.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主要设备的监造验收以及安装、调试、试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掌握相应的规范、规程,把住质量标准关。

3.2.6有权根据继电保护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对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奖惩的建议。

3.3 安全生产部专责的职责

3.3.1安全生产部设继电保护专责一名,负责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

3.3.2继电保护专责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继电保护专业的要求,具体负责制定、完善电厂继电保护专业相关制度、规范或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3.3.3贯彻上级有关继电保护技术管理的指示和规定,配合上级继电保护部门切实抓好电厂继电保护技术管理工作。

负责电厂继电保护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和技术改造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执行情况。

3.3.4参与编写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

3.3.5负责审核继电保护装置试验报告,并按时提交上级部门督核范围内的报告。

3.3.6负责审核电厂继电保护重大试验安全技术措施。

3.3.7负责所辖设备范围继电保护定值计算。

3.3.8参与编写或审核继电保护装置的现场运行规程。

3.3.9参与电厂继电保护装置调研选型及设计审查工作。

3.3.10参加电厂继电保护装置的基建调试、投产交接验收工作。

3.3.11定期检查继电保护实验用仪器仪表的配置、校验、完好及管理情况。

3.3.12定期检查继电保护装置图纸资料的管理,并督促图实相符工作的完成。

3.3.13督促继电保护装置缺陷处理,组织或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

3.3.14制定或审查重大继电保护更新改造方案,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3.3.15组织继电保护运行分析,掌握继电保护装置的实际运行情况。

3.3.16负责审核继电保护故障分析月报表、上级规定的季报表、年报表,按时上交上级继电保护部门。

3.3.17组织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三级验收。

3.3.18指导、监督和考核继电保护班的专业管理工作。

3.3.19负责电厂继电保护人员和运行人员的继电保护专业知识的培训,定期进行技术问答和技术考核。

3.4设备维护部职责

3.4.1全面指导班组完成继电保护技术管理工作。

3.4.2参与编写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参与编制继电保护试验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3.4.3参加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计划的制定。

3.4.4参加电厂新、改、扩建工程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及设计审查。

3.4.5审核继电保护试验报告。

3.4.6督促班组完成继电保护设备台帐、档案、图纸、技术资料的建立。

3.4.7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

3.4.8组织对继电保护装置进行二级验收,并申请三级验收。

3.4.9负责对班组的专业技术培训。

3.5运行部职责

3.5.1负责编写继电保护的现场运行规程。

3.5.2负责收集电厂继电保护动作后的保护动作情况、保护打印报告、录波图等,并及时上报相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3.5.3负责运行值班人员及时记录主设备主保护的投退情况。

3.5.4负责对运行值班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3.5.5参加继电保护事故调查。

3.6继电保护班职责

3.6.1参与编制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验计划。

3.6.2组织全面完成继电保护检验计划,及时编写检验报告。

在一个检验周期内,试验负责人对所检验的保护装置的安全运行负有全部责任。

3.6.3按照要求执行上级下达的反措任务。

3.6.4负责小型设备改造方案的设计、组织施工、调试。

3.6.5做好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班组应有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符合现场的图纸、设备出厂技术资料。

3.6.6组织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3.6.7按时填报继电保护月、季、年报表。

3.6.8保管维护好专用的试验仪器仪表、专用工具。

3.6.9定期清查备品备件,做到及时补充备品备件。

3.6.10负责编写继电保护的检修规程,并组织现场运行值班人员的继电保护培训工作,使值班员做到能正确地投、退保护,在继电保护出现异常情况或继电保护动作后能准确地记录动作信号,并立即向有关调度部门汇报。

3.6.11执行上级继电保护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继电保护专业工作。

4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

4.1设备管辖范围

4.1.1继电保护装置:

发电机、变压器、母线、线路的保护及自动重合闸装置。

4.1.2系统安全自动装置:

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故障信息子站等。

4.1.3连接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4.1.3.1从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端子开始到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4.1.3.2从继电保护直流空气开关开始到有关保护装置的二次回路。

4.1.3.3从保护装置到监控系统、设备控制屏的直流回路。

4.1.3.4继电保护装置出口端子排到断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闸回路。

4.2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及投退管理

4.2.1任何带电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状态下运行。

处于运行中的电气一次设备,其保护装置一般应处于完备运行状态,在特殊情况下,按设备所属范围经有关审批手续后,允许短时退出部分保护装置。

主保护全部停运,其对应设备应同时停运。

4.2.2500kV系统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以及定值更改,必须经南网调度调度员下达指令或许可。

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及继电保护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保证执行的正确性。

4.2.3发电机、主变压器及厂用电系统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以及定值更改,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及继电保护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操作,保证执行的正确性。

4.2.4涉及南网调度范围内一次设备倒闸操作时,相应的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投退按南网调度要求执行。

4.2.5发电机及主变停运,但主变开关处于运行时,应将该发变组及其厂用变压器跳主开关的保护全部退出或按照南网调度要求执行。

4.2.6新投运或检修工作中可能造成交流回路有变化的带方向性保护装置,在送电后必须立即进行向量检查,在保护退出进行向量检查时,必须有能够保证切除故障的其它保护。

4.2.7变动500kV系统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必须按调度范围经南网调度保护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对于发变组保护及厂用保护变动,则应经总工程师批准。

保护装置变动后应及时修改相关技术台账和图纸,保证技术台账,图纸与运行设备的一致性,保证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变更的正确性。

4.2.8运行值班人员必须按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对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进行监视,当发现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出现异常或缺陷、告警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向南网调度值班员汇报相关保护动作信号及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继电保护维护部门处理。

4.2.9当继电保护装置动作跳闸时,运行值班人员应准确、全面记录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立即向南网调度值班员汇报,并通知继电保护人员。

继电保护人员在运行值班人员(或南网调度值班人员)对继电保护动作有疑问时,应立即解释并处理,并及时收集继电保护动作报告、故障录波器信息、现场动作信号等报相南网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记录内容如下:

1)所有跳闸开关编号、跳闸相别。

2)所有保护的出口动作信号和起动信号。

3)启动的故障录波器编号。

分类收集微机保护装置打印报告及微机故障录波器的录波报告,并按报告记录保护动作情况。

4)电网电压、电流、频率等变化情况。

4.2.10500kV系统继电保护装置动作后,应将保护动作信号、各保护的打印报告、故障录波、事件记录及简要评价在装置动作后的2h内,传真至南网调度。

应在动作后一个工作日内上报南网调度继电保护处,上报的内容应包括:

故障设备与故障类型、短路电流大小、动作的保护及各保护动作时间、各开关重合闸时间及录波图等。

只涉及电厂的保护不正确动作,应尽快组织开展调查工作。

工作完成后,48h内将动作分析结论及相关检验报告报南网调度继电保护处。

4.2.11二次回路发生断线时,有关保护回路的处理按现场规程处理。

4.2.12500kV系统继电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应满足继电保护信息通过继电保护管理信息系统自动上传的要求。

  

4.2.13每月5日前将上月继电保护动作数据及继电保护动作情况,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分析报告等按规定格式上报南网调度继电保护处。

4.2.14对微机保护的软件版本应统一管理。

软件版本的变更应由厂家提供书面改进方案,报南网继电保护处许可后方可更改。

改动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试验,并记录作废软件版本号、现运行版本号、校验码、日期、人员签字等。

4.2.15微机保护装置的内部逻辑功能,在运行中不得随意更改。

厂家应对保护逻辑全面负责,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在正常运行操作中误改配置。

如在运行中确有修改必要,应由厂家提供书面改进方案,报安生部许可。

500kV微机保护必须经南网继电保护处同意后方可更改,改动后,必须进行相应的试验,并做好记录,备案待查。

4.2.16电保护装置与通信复用通道时,通道设备的维护和调试均由通信人员负责。

当通信人员在通信设备或复用通道上工作而影响继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时,应由通信人员通知运行值班人员,由运行值班人员向调度申请停用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经南网调度批准后,由调度下令,将有关继电保护装置停用,由运行值班人员通知通信人员进行工作。

4.2.17运行部应建立、健全继电保护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设备维护部应建立继电保护图纸、资料,建立维护、检验、事故、调试、发生缺陷及消除等档案。

4.3定值管理

4.3.1定值计算管理

4.3.3.1非500KV系统保护定值整定计算由继电保护班技术员担任,复核由安生部电气专责担任,由总工程师负责批准。

4.3.3.2500KV系统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南方电网电力调度中心负责整定。

4.3.2定值计算应符合有关规程、条例、文件的规定。

4.3.3整定计算工作范围的划分

1)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厂用电系统保护、厂内其他电气设备的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定值由电厂负责整定。

2)500KV系统线路保护、线路辅助保护、线路开关短引线保护、母线保护、开关保护、500kV电抗器电气量保护定值由南网电力调度中心负责整定,通过南网调度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称DMIS系统)下发所负责的继电保护定值单。

4.3.4定值通知单及整定管理

4.3.4.1定值单是继电保护定值执行的原始依据,必须保证其唯一性、正确性。

4.3.4.2定值单一般按照保护装置分类编发。

4.3.4.3所有继电保护定值更改必须履行许可手续,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修改继电保护定值。

4.3.4.4电厂整定定值由整定计算专责人签名后,经安生部电气专责复核和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经批准后的定值单,一式三份,加盖“安生部章”,即成为正式定值单。

4.3.4.5正式定值单分别保存在安生部、继电保护班和中控室。

4.3.4.6500kV系统保护整定值的调整和更改,应按南网调度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值通知单的要求,由南网调度人员以调度命令形式下达执行,运行值班人员接到调度下达的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更改命令后,应立即通知继电保护人员进行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对其执行的正确性负责。

DMIS系统中定值单流程所涉及到的各角色应及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应将姓名、时间及意见等内容填写完整。

4.3.4.7现场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的整定和更改,应按定值单的要求执行,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定值修改时,应由两名人员完成,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定值单必须与现场整定后装置打印的定值进行核对,执行及值班人员确认无误后在定值单相应栏目签字确认。

4.3.4.8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执行完毕经核对正确后,由运行值班人员立即向调度人员汇报,并由调度人员下令投入。

4.3.4.9现场调试人员在继电保护定值单执行完毕后,应根据整定调试情况立即填写定值单回执,安生部电气专责审核签字,交运行值长并向其说明情况,由运行值长将继电保护定值回执单及时传真给南网调度值班人员。

4.3.4.10现场整定遇有问题时,应立即与定值计算部门和定值计算专责人联系解决,待解决后重新进行现场整定工作。

4.3.4.11因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引起的保护定值临时变动,应根据相应南网调度值班人员的调度命令执行。

临时定值单一般为一次性使用。

4.3.4.12定值单均应妥善保管,应便于查找、核对。

应该作废的定值单,必须及时作废,不得与正被执行的定值单混放,应保证定值单的唯一性。

4.4新扩建及改建工程的相关规定

4.4.1继电保护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电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应提出对新设计项目的要求和对原有系统保护改进的要求。

4.4.2涉及到电气系统较大变化的基建或改造工程设计中,必须根据整个系统情况统筹考虑继电保护装置配置变化并做出相应的安排。

继电保护装置的设计选型、配置方案应符合南方电网的要求。

系统保护、发变组保护的设备改造、选型、技术谈判、签定技术协议等必须有专业人员参加,所有技术条款必须符合部颁标准和有关规定。

有关系统的继电保护尽量不选用首次进入系统的型号,如选用应事先征求南方电网的同意。

4.4.3继电保护班要监督调试单位严格按照有关继电保护的各项规程、条例、技术规范、反措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保证质量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调试时继电保护班人员必须介入,并对调试质量按规程、制度和标准进行把关。

4.4.4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投产需要的继电保护定值,应按实际工程投产阶段需要,由整定计算专职人进行计算,经审批后,提交给施工单位。

4.4.5新安装工程峻工后,应按规定组织验收,满足继电保护的需要,主要要求如下:

4.4.5.1电气设备(包括线路、变压器等)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4.4.5.2全部继电保护装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4.4.5.3继电保护装置定值符合继电保护整定值通知单要求。

4.4.5.4检验项目及试验数据结果符合继电保护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

4.4.5.5互感器变比已核对,其伏安特性满足要求。

回路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

4.4.5.6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的正确性已通过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检验。

4.4.5.7继电保护装置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能否投入有明确的结论。

4.4.5.8竣工图纸、调试纪录、厂家说明书及设备技术资料,制造厂随同设备提供的备品、备件、生产用的试验仪器和专用工具等已移交。

4.4.6新建、扩建、技改工程保护设备投产前,基建调试单位与电厂必须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的设备严禁投入运行。

4.4.7新建或改造工程投入运行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要求的全部继电保护装置须同时投入。

4.4.8500KV系统保护装置更换工作应按南网要求向南网调度机构报送有关图纸资料及施工方案,方案中应说明更换后的保护配置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过程中对其它保护装置的影响及更换完毕后投运时的有关步骤及措施。

4.5检验管理

4.5.1电厂按照继电保护检修计划和有关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规程的规定,对运行中或准备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和其他各种检验工作。

4.5.2电厂应根据季节特点、负荷情况并结合一次设备的检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继电保护装置检验计划,并报有关继电保护管理机构。

定期检验工作应保证检验质量、掌握进度并按时完成,以减少对系统安全运行的影响。

4.5.3新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在运行后的第一年内必须进行一次全部检验,以后每6年进行一次全部检验,每1-2年进行一次部分检验。

4.5.4继电保护检验前应制定实施方案,检验时应认真作好记录,检验结束时应及时向运行人员交待,在有关记录簿上作好记录,结束后应及时整理检验报告。

4.5.5继电保护的正常校验和缺陷处理工作,应按南网调度管理规定,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现场不得擅自改变保护装置的运行状态。

4.5.6当继电保护装置发生不正确动作后,应保留现场原有状态,及时进行事故后的现场检验。

重大事故的检验工作应与南网调度继电保护管理机构商定。

4.6继电保护专业与通信专业维护管理责任界面划分

4.6.1继电保护专用的传输通信设备由通信人员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

4.6.2合相运行的户外公共设备的维护、调试,由通信人员负责。

4.6.3通过音频配线架(V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音频配线架。

音频配线架至传输设备以上(含音频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音频配线架至继电保护专业的电缆、转换设备等由继电保护专业维护。

4.6.4通过数字配线架(D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数字配线架。

数字配线架至传输设备以上(含数字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数字配线架至继电保护专业的电缆、转换设备等由继电保护专业维护。

4.6.5通过光纤配线架(ODF)连接的业务电路,分界点为光纤配线架。

光纤配线架至传输光缆(含光纤配线架)由通信部门维护,光纤配线架至继电保护专业的光缆、转换设备等由继电保护专业维护。

4.6.6不经过通信配线架,直接由通信设备连接至继电保护设备的,分界点为通信设备出入口。

4.6.7继电保护专业应与通信专业密切配合,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

4.7试验仪器仪表

4.7.1电厂应配备专用试验仪器及试验电源,检验用仪表的精度及技术特性应符合规程要求。

4.7.2继电保护试验用仪器仪表必须定期进行试验检定,检定合格证上应注明检定人、检定日期、有效使用期和结论。

4.7.3班组应建立试验用仪器仪表台帐及管理标准,定期根据需要申报仪器仪表配置表。

4.7.4对有缺陷的仪器仪表应及时修理,对已坏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仪表和试验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调整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仪器、仪表和设备,应上报主管部门报废、更新。

绝不允许在继电保护试验中使用未经检测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仪表和试验设备。

4.7.4班组对重要仪器仪表应设专人管理,使用仪器仪表及试验设备必须参照厂家使用说明书制定操作规定,严禁超规范使用。

4.7.5仪器、仪表和试验设备及其附件要存放整齐有序,注意防尘、防潮和防碰,保证其完好可用。

4.8技术培训

4.8.1定期组织继电保护工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理论培训。

4.8.2班组应实时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归口管理部门定期检查班组培训情况并做出正确评价。

4.8.3班组技术员应上报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彻底实施。

4.8.4外出参加业务学习的人员,回厂后应向部门汇报学习情况,负责向其他人员进行再培训。

4.9反措管理

4.9.1电厂应根据上级颁发的继电保护反措要求,分轻重缓急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落实具体实施部门,并按期完成。

4.9.2电厂的继电保护反措计划,年度执行情况应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内上报上级调度部门。

4.9.3安生部应监督检查继电保护反措计划的完成进度和实施效果。

对无故不执行反措,长期拖延反措计划的实施或执行不力的情况,安生部有权责令其执行。

因拒不执行继电保护反措造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事故的,追究有关部门及其人员的责任。

5实施

5.1本规定由xx水力发电厂设备维护部负责解释。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支持性文件

《继电保护及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DLT955-20xx;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Q/GDW267-20xx;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14285-20xx;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478-20xx;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工业部1994;

《220kV~75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59-20xx

《220~500kV电力系统故障动态记录技术准则》DL/T553-94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DLT587-20xx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管理规定》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7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构成和要求;

DL/T600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DL/T800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

xx集团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xx水力发电厂规章制度编制、发布等相关规定;

设备维护部书面报送材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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