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343009 上传时间:2023-02-28 格式:DOCX 页数:38 大小:34.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8页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8页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8页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8页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docx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docx(3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docx

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

 2002-2010司法考试宪法学历年真题解析—单选题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17.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一单选第17题)

A.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遭受自然灾害时有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B.我国公民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出版自由也被剥夺

C.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D.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

「答案」B

「考点」公民的基本权利

「解析」

选项A错误。

我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选项B正确。

根据《刑法》第54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选项C错误。

宪法没有规定我国公民有公开传教的自由。

选项D错误。

劳动者根据国家法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享有休息权。

18.将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载入现行宪法的是下列哪一宪法修正案?

( )(2010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3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04年宪法修正案

「答案」D

「考点」现行宪法的修改

「解析」本题考核现行宪法的修改。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2003年召开)《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出了部署,在宪法中规定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反映了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

所以,只有选项D符合题意。

19.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 )(2010年卷一单选第19题)

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

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

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

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

「答案」C

「考点」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

「解析」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而不是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和具体规划。

2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在必要的时候,下列哪一机构有权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秘密举行?

( )(2010年卷一单选第20题)

A.十个以上代表团联名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C.全国人大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

D.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主席团

「答案」C

「考点」全国人大的会议制度

「解析」21.关于村民委员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一单选第21题)

A.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年公布一次

B.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村民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C.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委员会

D.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村民小组长若干人组成

「答案」C

「考点」村民委员会

「解析」

选项A错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涉及财务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应当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

选项B错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选项C正确。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5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工作。

选项D错误。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9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不包括村民小组长。

22.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2010年卷一单选第22题)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B.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C.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D.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并主持

「答案」C

「考点」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

「解析」本题考核地方各级人大及常委会。

选项A错误。

《宪法》第103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选项B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选项C正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选项D错误。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1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13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23.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2010年卷一单选第23题)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

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

「答案」C

「考点」宪法的修改

「解析」

选项C表述不正确,《立法法》没有相应规定。

而是由主席团公布。

  (2009年)

  17.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规定始于下列哪一部宪法?

( )

  A.1958年法国宪法

  B.1787年美国宪法

  C.1799年法国宪法

  D.1908年苏俄宪法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宪法实施保障的体制。

  由专门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1799年法国宪法设立的护法元老院。

  18.关于专门人民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专门人民法院是设在特定部门或针对特定案件而设立,受理与设立部门相关的专业性案件的法院

  B.军事法院负责审判军事人员犯罪的刑事案件,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师级

  C.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最高法院管辖

  D.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只设基层法院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专门人民法院。

  选项A正确。

这是辅导用书对专门人民法院的定义。

  选项B错误。

军事法院的基层法院设在军级。

  选项C错误。

对海事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选项D错误。

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都分为基层、中级两级。

  19.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和省、自治区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我国选举权的平等原则既着重于机会平等,也重视实质平等

  B.我国选举法自颁布以来进行了四次修改,每一次都依据当时城乡人口变化情况对城乡代表名额的分配比例进行了调整

  C.“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选举制度发展的方向

  D.我国选举法的修改反映了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选举制度。

  选项B错误。

我国只有在第三次修改时调整了全国和省、自治区两极人大代表中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的比例。

  20.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A.代表团团长、副团长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B.两个代表团以上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C.三个以上的代表团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D.一个代表团和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联合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选项A错误。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

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团长、副团长。

而不是由各代表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选项B错误。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0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选项C正确。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选项D错误。

《全国人大组织法》第16条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或者由受质询机关的领导人在主席团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或者有关的代表团会议上口头答复。

  21.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

  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

  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选举制度。

  选项A错误。

《选举法》第26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选项B错误。

《选举法》第27条规定,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并应当发给选民证。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选举法》第28条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22.关于经济制度与宪法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B.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C.我国宪法修正案第十六条规定,法律范围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D.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选项D错误。

我国现行宪法第12条规定: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3.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D.同社会经济权利一样,文化教育权利属于公民的积极收益权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

  选项A正确。

《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选项B正确。

公民享有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宪法规定的,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选项C正确。

《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选项D错误。

除财产权和继承权外,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都属于公民的积极受益权,即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国家也应积极予以保障的权利。

  (2008年)

  12.关于我国1982年《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这部宪法只有正文

  B.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

  C.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

  D.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

  答案:

B

  解析:

我国的82年《宪法》分为序言和正文两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包括:

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并没有附则,而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宪法》正文的第四章。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14.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

  答案:

B

  解析:

《立法法》第88条规定,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根据上述规定的第

(一)项可知,对于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撤销但无权改变,因此,A项说法错误。

  根据上述规定的第(四)项可知,B项说法正确。

  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五)项可知,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但是无权改变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因此,C项说法错误。

  根据上述规定的第(七)项可知,授权机关有权撤销但是无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因此,D项说法错误。

  15.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范围调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B.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C.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D.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答案:

C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8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所以本题选C.

  16.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一项职务可由特区非永久性居民担任?

  A.行政长官

  B.政府主要官员

  C.立法会议员

  D.法院法官

  答案:

D

  解析: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4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四十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因此,A项错误。

  第61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主要官员由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十五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因此,B项错误。

  第6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组成。

但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也可以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立法会全体议员的百分之二十。

因此,C项错误。

  第8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D.

  17.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答案:

D

  解析:

A项中,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时公民的基本义务,但是服兵役明显是公民的义务而非权利,所以A是错误的。

《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可见休息权的主题是劳动者而非全体公民,所以B也是错误的。

《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所以C项也是错误的。

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24条和《宪法》第33条第3款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所以D是正确的。

  18.根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对属于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需要作出决议、决定,但对有关重大事实不清的,可以组织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经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提议或有关专门委员会提议,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B.经调查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可以作为调查委员会的委员参加调查工作

  C.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D.调查委员会应当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

  答案:

C

  解析: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五分之一以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书面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但并不包括“有关专门委员会提议”,故A错误。

第41条规定,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组成,由委员长会议或者主任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提名,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调查工作。

与调查的问题有利害关系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得参加调查委员会。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调查委员会可以聘请专家参加调查,但是该专家不是以调查委员会委员的身份参加。

故B错误。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42条第3款规定,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

所以C是正确的。

第43条规定,调查委员会应当向产生它的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

常务委员会根据报告,可以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不是专门委员会,故D错误。

  (2008年·四川)

  11.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公民安娜认为,其州议会颁布的关于禁止黑人进入白人学校学习的法律违反宪法的“平等保护”条款。

根据美国法律,安娜应该向下列哪一法院起诉?

  A.联邦最高法院

  B.位于亚特兰大的联邦地区法院

  C.佐治亚州地区法院

  D.联邦权利申诉法院

  答案:

B

  解析:

美国有两套法院组织系统:

联邦法院组织系统和州法院组织系统。

联邦法院系统包括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和联邦地区法院。

联邦法院负责审查和裁决立法和行政是否违宪。

因为安娜认为佐治亚州颁布的法律违反宪法,因此她应该到联邦法院起诉,而针对州议会的法律的诉讼,要到联邦地方法院起诉。

所以本题应该选B项。

  12.下列哪一选项是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分类标准?

  A.宪法文件的有无

  B.制定主体的特定性

  C.制定程序的严格与否

  D.宪法典的有无

  答案:

D

  解析: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分类是英国学者J·普莱士1884年在牛津大学讲学时首次提出的宪法分类,这种宪法分类所依据的标准是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所以本题应该选D项。

  1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国务院总理

  B.国家副主席

  C.军委副主席

  D.国务院副总理

  答案:

B

  解析:

《宪法》第7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根据《宪法》第62条第(五)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所以A项的国务院总理和D项的国务院副总理,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根据《宪法》第62条第(六)项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所以ACD三项都是错误的,本题应选B项。

  14.下列法律中,哪一部不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答案:

C

  解析:

我国的基本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

本题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而《国家赔偿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所以不是我国的基本法律。

因此,本题应该选C项。

  15.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

根据选举法,该委员会受下列哪一机构的领导?

  A.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B.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大常委会

  C.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D.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

  答案:

B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7条第2款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所以本题应选B项。

  16.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哲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