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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生产综合规范GMP

1范畴

本规范规定了我司在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关于人员、建筑、设施、设备设立以及卫生、生产及质量等管理应达到原则、良好条件或规定。

本规范合用于糖果、巧克力生产。

2引用原则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原则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原则

GB14881食品公司通用卫生规范

3定义

3.1清洁作业区:

指清洁度规定最高作业区域,执行最为严格卫生制度,如浇注/成型车间、一次包装车间、产品工艺解决后裸露区域,或受到污染将难以消除区域。

3.2卫生作业区:

指半成品、包材及原料直接暴露区域,需执行良好卫生规范,如原料接受区域、预解决/熬制区域、二次包装区域、包材解决与产品暂存库、杀菌/灭菌解决前、实验室等清洁度规定次于清洁区作业区。

3.3普通作业区:

实行良好保洁制度,指原料原料及成品仓库、清洗间、办公室、更衣及洗手消毒室、卫生间等清洁度规定次于卫生作业区作业区域。

3.4HACCP(hazardanalysisandcriticalcontrolpoint,危害分析核心控制点):

生产(加工)安全食品一种控制手段:

对原料、核心生产工序及影响产品安全人为因素进行分析;拟定加工过程中核心环节,建立、完善监控程序和监控原则,采用规范纠正办法。

4厂区环境

4.1工厂位于下沙工业园区。

厂区周边无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她扩散性污染源,无昆虫大量孳生潜在场合等易遭受污染情形。

4.2厂区内任何设施、设备等易于维护、清洁,无有毒有害气体、不良气味、粉尘及其他污染物泄漏等有碍卫生情形发生。

4.3厂区及临近区域空地、道路铺设混凝土或绿化,防止尘土飞扬、积水。

4.4厂区合理布局,各功能区划分明显并有隔离办法。

4.5厂区内禁止饲养动物。

4.6厂区四周设立围墙,以防范外来污染源、有害动物侵入。

5厂房及设施

5.1设计

5.1.1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车间等)关于食品卫生某些均应按本规范和关于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和施工。

5.1.2要将选址状况及其他关于材料(总平面布置图、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质量和卫生原则,生产工艺流程等)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5.2车间设立与布局

5.2.1车间设立涉及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生产车间涉及化糖间、熬糖间、配料间、加工制作车间及成品包装车间等。

辅助车间涉及检查室、原料仓库(除低温库外)、材料仓库、成品仓库、更衣室及卫生间和其他为生产服务所设立必要场合。

5.2.2车间设立按生产工艺流程需要及卫生规定,有序而整洁地布局。

5.2.3更衣室及洗手、消毒区域与加工车间相连接,并设立在员工进入加工车间入口处。

5.3车间隔离

5.3.1车间隔离依照生产工艺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规定进行隔离,以防止互相污染,依照清洁度不同,生产区域分为清洁区、准清洁区和普通作业区;

5.3.2生产作业区各区域作业级别批示表

厂房设施(原则上依制程顺序排列)

清洁度区别

∙原料仓库

∙材料仓库

∙更衣及洗手消毒室、办公室、卫生间

普通作业区

∙原料接受区域、包材解决

∙杀菌/灭菌解决前

∙原料预解决/溶糖、熬制、精磨

∙二次包装区域

∙产品暂存区

∙实验室煮糖

∙缓冲室

准清洁作业区

∙揉糖、抽条、浇注/成型车间

∙一次包装车间、内包装室

清洁作业区

5.4屋顶

5.4.1加工、包装、储存等场合室内屋顶采用无毒、无异味白色或浅色材料建造,易于清扫,防止灰尘积聚,避免结露、长霉或脱落等情形发生。

5.4.2蒸汽、水、电等配管不设立于食品暴露正上方,否则将安装防止灰尘及凝结水掉落设施。

5.5墙壁与门窗

5.5.1生产车间墙壁贴有瓷砖或用铝合金扣板分隔,以便于清洗消毒。

5.5.2生产车间和贮存场合门、窗应装配严密,对也许启动窗户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纱窗、纱网;窗户不适当设窗台,若有窗台则应高于地面1m以上,且台面应向内侧倾斜45度。

5.5.3清洁作业区、卫生作业区对外出入口应装设空气幕。

在生产车间和贮存场合适当位置加设捕蝇灯,防止或排除有害昆虫。

5.6地面与排水

5.6.1地面采用水磨石或环氧树脂建造,且平坦防滑,无裂缝及易于清洗消毒。

5.6.2生产车间内有排水或废水流至地面、作业环境经常潮湿或水洗方式清洗作业等区域地面有一定排水坡度(不不大于1.5%)及排水系统。

5.6.3排水系统应有坡度、保持畅通、便于清洗,排水沟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应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应不不大于3cm。

5.6.4排水系统入口应安装带水封地漏,以防止固体废弃物流入及浊气逸出。

5.6.5排水系统内及下方不得有其他管路。

5.6.6排水出口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装置。

5.6.7室内排水流向应由清洁区流向普通清洁区,并有防止废水逆流设计。

5.6.8废水应排至废水解决系统或经其她恰当方式解决。

5.7供水设施

5.7.1应能保证工厂各部所用水水质、压力、水量等符合生产需要。

5.7.2储水池(槽)、与水直接接触供水管道、器具等应采用无毒、无异味、防腐材料构造。

5.7.3供水设施出入口应增设安全卫生设施,防止有害动物及其她有害物质进入导致食品污染。

5.7.4公司采用都市供水,保证水质符合GB5749规定。

5.7.5不与食品接触非饮用水(如冷却水,污水或废水等)管道系统与食品制造用水管道系统间,应以颜色明显区别,并以完全分离管路输送,不得有逆流或互相交接现象。

5.8照明设施

5.8.1厂房内应有充分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车间采光系数不应低于原则Ⅳ级,质量监控场合工作面混合照度不应低于540lx,加工场合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x,其他场合不应低于110lx。

光源应不至于变化食品颜色。

5.8.2照明设施不应安装在食品暴露正上方,否则应使用带防爆装置照明设施,以防止破裂时污染食品。

5.9通风设施

5.9.1厂房内空气调节、进排气或使用电扇时,其空气流向应由高清洁区流向低清洁区,防止食品、生产设备及内包装材料遭受污染。

5.9.2在有气体(蒸汽)而有也许污染食品之处,应当有恰当排除、收集或控制装置。

5.9.3排气口应装有易清洗、耐腐蚀网罩,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进气口必要距地面2m以上,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并设有空气过滤设备。

通风排气装置应易于拆卸清洗、维修或更换。

5.10洗手设施

5.10.1应在恰当而以便地点(如车间对外总出入口、卫生间)设立足够数目洗手及干手设备。

清洁作业区出入口处应设立独立洗手消毒区域。

5.10.2洗手消毒区域内设足够数目洗手及干手设备,其有效氯浓度应保持在200mg/kg以上。

5.10.3洗手设施排水应具备防止逆流、有害动物侵入及臭味产生装置。

在洗手设施附近应备有液体清洁、消毒剂及简要易懂洗手办法标示。

5.10.4洗手台采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构造,其设计和构造应不易藏污纳垢且易于清洗消毒。

5.10.5水笼头采用非手动开关,其附近应配备干手设施。

5.11更衣室

5.11.1更衣室设在清洁区入口处,并独立隔间,男女分设,与洗手消毒区域相邻。

更衣室内有恰当照明且通风良好。

5.11.2更衣室有足够大小空间,以便员工更衣之用,并按员工人数设足更衣柜、鞋柜。

5.12卫生间

5.12.1为车间员工提供卫生间与车间之间有缓冲区域。

5.12.2卫生间不得正对食品加工区、存储区。

5.12.3卫生间地面、墙壁、便槽等应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积垢且其表面可进行清洗消毒材料(瓷砖)构造。

卫生间采用冲水式,其数量应足以供员工使用。

5.12.4卫生间应设有效排气(臭)装置,并有恰当照明,并设立防蚊蝇侵入设施。

5.12.5卫生间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且应有可靠防臭气水封。

5.13仓库

5.13.1应根据原辅料、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性质不同分设储存场合。

5.13.2原材料仓库及成品仓库内(涉及冷藏库)储存性质不同物品时,应恰当隔离(如分类分架存储)。

5.13.3仓库构造能使储存保管中原料、半成品、成品质量劣化减低至最低限度,其大小应足以使作业顺畅进行并易于维持整洁,并应有防止有害动物侵入装置(如库门口设防鼠板)。

5.13.4仓库应设立数量足够栈板(物品存储架),并使储藏物品距离墙壁、地面均在20cm以上,以利空气流通及物品搬运。

6设备

6.1设计

6.1.1所有机械设备设计和构造应有助于保证食品卫生,易于清洗消毒,并容易检查。

应有使用时可避免润滑油、金属碎屑、污水或其她也许引起污染物质混入食品构造。

6.1.2食品接触面应平滑、无凹陷或裂缝,以减少食品碎屑、污垢及有机物聚积,使微生物生长减至最低限度。

6.1.3设计应简朴,且为易排水、易于保持干燥构造。

6.1.4储存、运送及加工系统(涉及重力、气动、密闭及自动系统)设计与制造应易于使其维持良好卫生状况。

6.1.5在食品加工或解决区,不与食品接触设备与用品,其构造也应能易于保持清洁状态。

6.1.6工厂内所有物料贮存设备,如贮糖缸等均应装有顶盖,生产和原料包装材料贮存区以外应有指定存储设备备件备品架,并易于保持清洁干燥,以便各种工具使用后能及时放回指定位置。

6.1.7清洗消毒设备按SSOP-02执行。

6.2材质

所有用于食品解决区及也许接触食品设备与用品,应由无毒、无臭味或异味、非吸取性、耐腐蚀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材料制造,同步应避免使用会发生接触腐蚀不当材料。

6.3生产设备

6.3.1排列应有序,使生产作业顺畅进行并避免引起交叉污染,而各个设备能力应能互相配合。

6.3.2用于食品、清洁食品接触面或设备蒸汽应通过滤净化解决,以防止导致间接污染。

6.3.3奶糖生产设备应涉及:

化糖、熬糖设备、打旦、拉条设备、包装设施、成品库等。

6.3.4软糖生产设备应涉及:

化糖、熬糖设备、浇注装置、烘房、成品库等。

6.3.5硬糖生产设备应涉及:

化糖、熬糖设备、拉条设备、包装设施、成品库等。

6.3.6巧克力生产设备应涉及:

精磨、调温设备(纯脂)、浇注设备、包装设备、成品库等。

6.4质量管理设备

6.4.1应依原材料、半成品及产品检查需要配备恰当检查仪器、设备。

6.4.2必要基本设备涉及分析天平(精准度万分之一)、天平(0.1g)、真空烘箱、滴定装置、无菌室(超净工作台)、杀菌锅、培养箱、电热、恒温及干燥设备、显微镜等。

6.4.3工厂应有足够检查设备供例行质量检查和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卫生质量检查所需。

必要时可委托具权威性研究和检查机构代为检查自身无法检测项目。

7机构与人员

7.1机构与职责

7.1.1生产部/生产经理负责原料解决、加工及成品包装等与生产关于管理工作,同步还涉及:

厂内、外环境及厂房设施卫生、生产及清洗等,作业卫生、人员卫生,组织卫生培训与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工作。

7.1.2品控部对工厂监管负全面管理职责,质量经理专门负责原材料、包装材料、加工过程中及成质量控制原则制定、抽样检查及质量追踪等与质量管理关于工作,以及卫生管理制度制定、修订。

7.1.3品控部有充分权限以执行质量管理职责,质量经理有一票否决权力。

7.1.4品控部设立食品检查人员负责食品普通质量与卫生质量检查分析工作,并配备经专业培训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规及关于规章制度,负责督查执行状况并做好关于记录。

7.1.5各部门负责人应忠于职守、以身作则并监督和教诲员工严格按既定作业程序与规定作业。

7.2人员与资格

7.2.1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大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或中专有关专业学历并具备4年以上直接或有关管理经验。

7.2.2生产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加工技术、经验与卫生知识。

7.2.3负责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发现、鉴别各生产环节、制品中不良状况发生能力,并能胜任工作。

7.2.4食品检查人员应为大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或者中专学校毕业从事食品检查工作两年以上或经省级以上(涉及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权威技术部门专业培训后获得有关专业检查资格者。

7.2.5工厂应有足够质量管理及检查人员,能做到每批产品检查。

7.2.6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有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厉;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应具备有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

7.3教诲与培训

7.3.1工厂应制定培训筹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职前、在职培训和关于食品GMP及HACCP学习,以增长员工有关知识与技能。

7.3.2卫生培训和教诲按8.7.1和8.7.2规定执行。

8卫生管理

8.1卫生制度

8.1.1工厂应制定卫生原则操作规程(SSOP),作为卫生管理与考核根据,其内容应涉及本章各节规定。

8.1.2卫生管理应贯彻到人,实行岗位责任制。

8.1.3由品控部根据生产作业区卫生规定对所有生产作业区进行全面卫生检查,实行评比考核。

8.1.4对未能履行卫生职责人员,依照不合格限度,由品控部督促改进。

8.2环境卫生管理

8.2.1厂区内道路、地面应保持良好状态,无破损,不积水,不起尘埃。

8.2.2厂区内要保持环境整洁;禁止堆放杂物及不必要器材,以防止有害动物孳生。

8.2.3排水系统应保持畅通,不得有污泥蓄积,废弃物应做妥善解决。

8.2.4应避免有害(有毒)气体、废水、废弃物、噪声等产生,防止污染周边环境。

8.2.5应在远离加工间恰本地点设立废弃物暂时存储设施,并依废弃物特性分类存储,易腐败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容器应及时清洗消毒。

8.2.6废弃物放置场合不得有不良气味或有害(有毒)气体溢出,应防止有害动物孳生,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水源及地面。

8.2.7生产场合不得储存或放置有毒物质;不得堆放非即将使用原料、内包装材料或其他无关物品。

8.2.8清洁作业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洁,防止污染食品。

按GB/T18204.1中自然沉降法测定,各生产作业区空气中菌落总数应控制在:

作业区

每平皿菌落数(cfu/皿)

清洁作业区≤

30

8.3厂房设施卫生管理

8.3.1应建立厂房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对厂房设施进行维护与保养或检修,使其保持良好卫生状况。

8.3.2厂房内各项设施应随时保持清洁和及时维修或更新,厂房屋顶、天花板及墙壁有破损时,应及时修补,地面不得有破损或积水。

8.3.3加工车间、卫生间等(涉及地面、水沟、墙壁等),每天开工前及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必要时予以消毒。

8.3.4灯具及配管等外表,应定期清扫或清洗。

工作人员应随时整顿自己工作环境,保持整洁。

8.3.5冷藏库内应经常清理,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消毒解决,同步应提供冷藏库内温度记录。

8.3.6厂房内若发既有害动物存在时,应追查和杜绝其来源,但其扑灭办法应以不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为原则(如尽量避免使用杀虫剂等)。

8.3.7原料解决、加工、包装、储存食品等场合内,应在恰本地点设有不透水、易清洗消毒(一次性使用者除外)、可密盖(封)存储废弃物容器,并定期(至少每天1次)搬离厂房。

重复使用容器在丢弃内容物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解决废弃物设备应于停止运转时及时清洗消毒。

8.3.8加工作业场合不得堆置非即将使用原料、内包装材料或其她不必要物品,禁止存储有毒、有害物品。

8.4机械设备卫生管理

8.4.1用于加工、包装、储运等设备及工器具、生产用管道,应定期清洗消毒。

消毒方式宜按SSOP-02规定办法。

清洗消毒作业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内包装材料。

8.4.2所有食品接触面,涉及用品及设备与食品接触表面,应尽量时常予以消毒,消毒后要彻底清洗(热力消毒除外),以免残留消毒剂污染食品。

8.4.3收工后,对使用过设备及用品等应进行彻底地清洗消毒,必要时在开工前再清洗1次。

8.4.4已清洗和消毒过可移动设备和用品,应放在能防止其食品接触面再受污染恰当场合,并保持合用状态。

8.4.5与食品接触设备及用品清洗用水,应符合GB5749规定。

8.5辅助设施卫生管理

8.5.1锅炉房

8.5.1.1锅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要通过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8.5.1.2必要严格按劳动部门规定对锅炉进行安全操作与维修、保养。

用于炉内水解决药物应无毒并严格控制使用量,定期排污(有排污记录),以防止蒸汽质量劣化。

8.5.1.3必要对锅炉排烟进行监控,其排放应符合GB13271规定。

对排烟管道等定期进行清理,防止对厂区环境导致污染。

8.5.1.4锅炉用水若采用化学办法除氧、除硬,则应注意脱氧剂、清垢剂对蒸汽质量影响,以防最后导致食品污染。

8.6清洗和消毒管理

8.6.1严格按《卫生原则操作规程(SSOP)》所规定清洗和消毒办法执行,以保证全厂所有车间和场合清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8.6.2在清洁作业区、非清洁作业区,应定期进行空气消毒。

8.6.3清洗消毒办法必要安全、卫生,防止人体和食品受到污染。

使用消毒剂、洗洁精必要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8.6.4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设备、用品应放置在专用场合妥善保管。

8.7人员卫生管理

8.7.1应对新参加工作及暂时参加工作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在职工工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个人卫生及加工卫生等方面培训。

8.7.2应定期对全厂员工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本规范及其他有关卫生法规宣教。

要有教诲筹划和考核原则。

做到卫生教诲培训制度化和规范化。

8.7.3加工人员必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应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

8.7.4进入生产车间前,必要穿戴好整洁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靴。

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出帽外,必要时需戴口罩。

8.7.5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卫生间或离开生产加工场合。

8.7.6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

上岗前应洗手消毒,操作期间要勤洗手。

8.7.7有下述状况之一时,必要洗手消毒,工厂应有监督办法:

上卫生间后来;解决被污染原料、物品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其他活动之后。

8.7.8与产品直接接触人员,不得涂指甲油,不得配戴手表及饰物。

8.7.9有皮肤切口或伤口工人,不得继续从事直接接触产品工作。

8.7.10工作中不得吸烟、吃食物或做其他有碍产品卫生活动。

8.7.11个人衣物应储存在更衣室个人专用更衣柜内,个人用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8.7.1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生产场合。

参观、来访者,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规定。

8.8健康管理按《卫生原则操作规程》SSOP-07执行。

8.9除虫、灭害管理按《卫生原则操作规程》SSOP-08执行。

8.10有毒有害物管理按《卫生原则操作规程》SSOP-06执行。

8.11污水、污物管理

8.11.1污水排放应符合GB8978规定,不符合原则者应采用净化办法,达标后排放。

8.11.2污物管理按GB14881中5.8.2执行。

8.12卫生设施管理按《卫生原则操作规程》SSOP-04执行。

8.13工作服管理

8.13.1工作服,定期清洁,使用前检查工作服与否符合规定,发现污染及应及时报告并更换。

8.13.2各区域工作服装式样、颜色分明,易于辨认,不同干净度级别工作服不能混用。

8.13.2式样及颜色以线条简洁、色彩淡雅为宜。

8.13.3工作服帽规定至少每周清洗一次;

8.13.4上班时,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务必穿戴由公司统一发放白色工作服,并自觉维持其整洁完好;

8.13.5工作衣帽应统一着装,不容许不同款式工作服混杂;

8.13.6品控部应定期检查,并记录发布合格人数与不合格人数(涉及不合格类别及姓名),同步开据惩罚单,平时不定期抽查。

9生产过程管理

9.1生产操作规程制定与执行

9.1.1工厂应针对产品制定生产作业指引书,涉及:

熬糖、精磨等。

9.1.2作业指引书中应详细制定(规定)原则生产操作程序、生产过程管理点控制办法与原则(至少应涉及生产工艺流程、控制点或控制对象、控制项目、控制原则或控制目的、控制办法及注意事项)及机械设备操作。

9.2生产作业管理

9.2.1生产作业应符合安全卫生原则,并应在尽量减低微生物生长及食品污染控制条件下进行。

达到此规定途径之一是采用严格控制物理因子(如时间、温度、压力、流速等,其详细控制原则由品控部制定)及操作过程等控制办法,以保证不致因机械故障、时间延滞、温度变化及其她因素使产品腐败或遭受污染。

9.2.2应采用有效办法,以防止食品加工中或储存中被污物或废料等污染。

详细办法如下:

●车间卫生

a)每天上班前及生产结束后,应按规定对机器设备、管道、器具、场地进行清洗或消毒,每周全面清扫、检查一次。

b)按规定规定配制消毒水并准时检测和更换。

c)车间保持下水道畅通,保持地面、墙壁、玻璃干净。

d)车间一切工具、器皿及洗刷用品要有专人保管,使用后应清洗干净,并放置在规定地方。

e)采用有效办法防止苍蝇、蚊子或其她虫类进行车间隔离场合,发现进入后要在下班后及时予以扑灭。

f)禁止一切人员在车间内吃食物、吸烟和随处涕吐。

g)车间进口处要设立消毒用品,更衣室要有值班制度,并保持整洁。

h)车间生产废弃物及时清理,并及时清除出厂。

●加工卫生

a)投产前原料和辅料必要通过检查,不合格原料和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b)产品需经逐批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出厂。

●工艺卫生控制

a)严格执行产品工艺操作规程

b)发现不合格或污损包材应及时停止使用,予以更换并查明因素。

c)原辅料妥善存储,防止污损。

d)各工序必要持续生产。

防止原料和半成品积压变质而导致影响产质量量。

e)发现产品异常,及时停止生产,并迅速上报关于部门。

9.2.3用于输送、装载、或储存原料、半成品、成品设备、容器及用品,其操作、使用与维护,应避免对加工或储存中食品导致污染。

与原料或污染物接触过设备、容器及用品,除非经彻底清洗和消毒,否则不可用于解决食品成品。

所有盛放加工中食品容器不可直接放在地面、或已被污染潮湿表面上,以防溅水污染或由容器底外面污染所引起间接污染。

9.2.4加工用水应符合GB5749规定。

9.2.5应采用有效办法(如筛网、纱布等)防止金属或其她外来杂物混入产品中。

9.2.6内包装材料应在正常储运、销售中能恰当保护食品,不致于有害物质移入食品,并符合卫生原则。

9.2.7生产过程中应避免大面积冲洗工作,必要时也尽量放低喷头近距离冲洗,以减少水滴四溅,保持周边环境干燥。

9.2.8不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电焊、切割、打磨等工作,以免产生异味、碎屑污染。

9.3设备保养和维修

应严格按《设备管理程序》加强设备寻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清洁、卫生;严格执行对的操作程序;浮现故障及时排除,防止影响产品卫生质量情形发生。

每次生产前应检查设备与否处在正常状态,能否进行正常运转;所有生产设备应进行定期检修并做好记录。

10质量管理

10.1产品检查制度制定与执行

10.1.1工厂应制定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检查规程,并严格遵循执行,以保证生产产品符合原则。

其内容应涉及本规范10.2、10.3、10.4各节规定及下列内容:

10.1.1.1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抽样办法。

10.1.1.2检测频率。

10.1.1.3检查筹划实行过程中关于事项。

10.1.1.4检查成果鉴定。

10.1.1.5质量管理部门依照鉴定成果,对生产部门、仓管部门通报关于事项。

10.1.1.6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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