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PS24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坝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检测及评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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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PS24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坝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检测及评定标准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标准
TGPS24-2000
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坝体填筑单元
工程质量检测及评定标准
(试行)
2000-04-01发布2000-04-01实施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发布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标准
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坝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检测及评定标准
TGPS24-2000
1总则
1.1本标准适用于三峡工程茅坪溪防护土石坝清基及坝体填筑等工程项目。
1.2大坝基础处理、常态混凝土和心墙沥青混凝土浇(铺)筑,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及三峡工程相应标准及规定。
1.3本标准是评定坝体填筑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的统一尺度,包括组成单元工程各工序的质量标准和单元工程的质量标准。
2坝基及岩坡处理
2.1单元工程划分:
按设计或施工检查验收的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
2.2一般原则和要求
2.2.1坝基与岸坡处理系隐蔽工程,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施工。
2.2.2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坝体填筑坝基及岸坡处理单元工程质量标准,由坝基及岸坡清理、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等两个工序的质量标准组成。
2.2.3坝基和岸坡处理过程中,应系统地进行地质描绘、编录。
对于非岩石部位坝基,清基后应按50~100m正方形检查网进行取样检验,局部可加密至15~25m,并应选择有代表性的样品妥善保存,详作记录。
检验深度一般应深至清基表面以下1m,若方格网中土层不同,亦应取样。
2.2.4坝体与岸坡必须采用斜面连接,严禁将岸坡清理成台阶式,更不允许有反坡(除非设计另有要求)。
岸坡上清基道路以及坝体填筑中在岸坡上形成的施工道路均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2.2.5岩坡清理不应在其下部坝体填筑时进行,宜按15~20m高程分阶段清基。
清出的废料,应运至坝外指定位置。
2.3坝基及岸坡清理
2.3.1保证项目
(1)应将树木、草皮、树根等对基础有害植被、腐植土及乱(孤)石、坟墓以及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等全部清除。
(2)应将不能作为土坝基础的冲积物、坡积物及残积物清除干净并达到设计要求的坡度。
(3)坝区范围内的地质深孔、井洞、试坑及坝基洞穴、基础泉眼应认真处理。
2.3.2允许偏差项目
坝基及岸坡清理范围、清理边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3.2质量要求。
2.3.3坝基及岸坡清理质量标准
(1)合格: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90%的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内。
(2)优良: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90%的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标准的范围内。
2.4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
2.4.1保证项目
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包括基础泉眼及大的裂隙渗水带均须做好反滤导水设施或有效堵截,保证坝基回填土不在水中施工。
表2.3.2坝基及岸坡清理允许偏差项目质量要求
项次
项目
质量标准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及检测数量
人工施工
机械施工
1
长、宽边线清理范围
坝基及坡脚线外侧10m
0~50cm
0~100cm
经纬仪与拉尺检查,所有边线均需量测,每边线测点不少于5点
2
清理边坡
坡度1:
0.75
不陡于设计边坡
每10延米用坡度尺量测一个点;高边坡需测定断面,每20延米一个断面
2.4.2基本项目
经过处理的坝基与岸坡渗水,应达到如下质量要求:
合格:
在回填上范围内水源基本切断,无积水、无明流。
优良:
在回填上范围内水源切断,无积水、无明流。
2.4.3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质量评定
合格: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须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的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须符合相应的优良质量标准。
2.5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
坝基及岸坡清理、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各工序的质量评定均达到合格质量标准。
优良:
坝基及岸坡清理、坝基及岸坡渗水处理各工序的质量评定均达到优良质量标准。
3坝体填筑
3.1单元工程划分:
按设计或施工确定的填筑区、段划分;每一区、段的每一填筑层为一个单元工程。
3.2填料性质要求
(1)风化砂:
不得含有草皮、树根、腐植土等有机物质,控制含泥量≤12%(指粒径≤0.074mm部分),最大粒径20mm,压实后于5mm颗粒含量≥20%。
(2)风化砂混合料:
又称可利用料,为风化砂和石碴混合料组成的一种混合料,要求级配连续,压实后大于5mm颗粒含量在30%~70%之间,其中粒径20mm~400mm的颗粒含量≤35%,最大粒径400mm,全料中粒径≤20mm部分含泥量≤12%。
(3)石碴混合料:
由含少量全强风化带的弱风化及以下各带岩石组成,填料中不得含有粘壤土块、植物根茎等有害物质,级配良好,最大粒径500mm,大于5mm颗粒含量为50%~80%,含泥量≤6.5%。
(4)石碴料:
由爆破开挖的弱风化和微新岩石组成,要求石质较坚硬,不易软化破碎,级配良好,最在颗粒粒径600mm,大于5mm颗粒含量大于70%,含泥量≤5%。
(5)堆石料:
采用比较新鲜坚硬、组织均匀的碎石及块石,抗压强度不小于80~100Mpa,级配较好,粒形方正,针片状含量≤15%,最大粒径1000mm。
3.3料场复查与规划
3.3.1坝体填筑取料前,应对合同文件中提供的料场以及施工中经有关方面同意变更的新料场进行复查与规划等工作。
3.3.2料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料场的开采条件、有效储蛳、弃料数量以及开采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压实特性,复查完毕应提交料场复查报告。
3.3.3核查开采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压实特性。
3.4施工试验与坝料加工
3.4.1施工试验是坝体正式填筑前不可缺少的一项工作,包括反滤料及过渡料掺配加工试验、石料场爆破试验和各种坝料现场碾压试验。
试验选料及方法应符合大坝正式施工条件,具有代表性。
施工中因材料或料场变更以及碾压机具更换等,都应重新进行相关施工试验。
3.4.2风化砂、石碴料、石碴混合料碾压试验可在坝内或坝外进行,过渡料及反滤料掺配和压实试验,应在坝外进行。
3.4.3碾压试验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工艺流程、铺料方式、碾压方式、碾压机具性能等,校核修正设计初步确定的技术指标。
通过碾压试验,提出更为合理的质量控制方法和碾压参数,制定有关的施工技术规程。
3.4.4石碴料及石碴混合料中超径石应在料场剔除或解炮,个别上坝超径石应在铺料时剔出。
心墙过渡料及反滤料应用经筛分后的砂砾料或人工碎石掺配,配制好的合格料应单独堆放,避免分离、污染。
3.4.5坝料开采中废料应运至指定的位置堆放。
堆放位置及高程应不影响后续工程的正常施工与运行。
由三峡主体工程基础开挖供料时应有调节备料场,以解决挖填进度不配套的矛盾,并能有效处理不合格料。
3.5坝体填筑实施原则及要求
3.5.1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参数见表3.5.1。
质量控制环节应遵循:
材料性质及施工机具性能-----铺填层厚及含水量-----碾压遍数及碾压方式-----压实干密度,上一环节满足要求后才能进行下一环节施工。
现场压实干密度要求值(如表3.5.1)应根据填料级配变化适时调整。
表3.5.1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参数表
项目
填料
碾压
机械
有效碾重(t)
行驶速
度(km/h)
铺填层
厚(cm)
含(洒)
水量(%)
碾压遍
数(遍)
压实
标准
压实干
密度(t/m3)
取样
频率
风化砂
振动碾
17
<4
60
8~12
8
压实度0.98
≥1.94
1次/1000m2
可利用料
振动碾
17
<4
60
6~9
8
压实度0.98
<20mm部分≥1.94
1次/1000m2
石碴混合料
振动碾
17
<4
60~80
6~7
8
压实度0.98
≥2.10
1次/1000m2
石碴料
振动碾
17
<4
80
(洒)
25~30
8
孔隙率20~25%
≥2.15
1次/1000m2
堆石料
振动碾
17
<4
100
充分洒水
8
孔隙率20~30%
≥2.2
1次/1000m2
心墙过渡料
振动碾
2.7
<4
20
湿润
8
相对密度0.75
≥2.15
1次/1000m2
排水垫层及反滤料
振动碾
17
<4
同坝体分层上升
湿润
8
相对密度0.8
相应值
1次/1000m2
表注:
干密度每层测点不小于10个(风化砂、石碴料、石碴混合料),渐至坝顶处每层(单元)不宜少于5个;测点中应至少有1~2个点分布在设计边坡线以内30cm,或与岸坡接合处附近;每个单元至少两个测点。
3.5.2填筑方式:
风化砂及可利用料宜采用进占法;石碴混合料、石碴料及堆石料可用进占法或后退法,也可采用二者结合的综合法。
为控制填筑层厚,卸料处应设层标尺。
每一填筑层碾压后,应按20×20m方格布网进行高程测量,据此检查填筑层厚。
3.5.3坝面填筑材料应分区明确,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在同一水平层各填筑区内材料不能混填。
同层不同区之间结合部位须遵循先填较粗一种料,后填较细一种料的原则,而坝体与岸坡结合处,则应按设计要求先填岸坡垫层料,再填临近坝壳料。
3.5.4铺料时,推土机平料应沿碾压方向及分区线方向进行,不得发生粗粒料集中现象,尤其是不同填料分区的接合部位。
石碴料或石碴混合料与反滤层、排水垫层和心墙过渡层的接合带宜控制最大粒径不大于300mm,确保接合部位的填筑质量。
3.5.5碾压宜采用进退错距法。
分段、分条带施工时,相邻两段9条带)碾迹应保证搭接,顺碾压方向搭救接长度不小于0.5m,垂直碾压方向搭接宽度不小于1.5m。
禁止重型碾压机械碾压心墙过渡料。
3.5.6碾压层面大,需分条带施工时,应标示条带边线及搭接区。
为保证沉降完成后坝体达到设计断面有设计断面内填筑压实满足要求,铺筑时上、下游坝坡应留有足够的余量,且削坡后临近坡面约30cm(水平)范围内的压实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干密度的98%。
3.5.7整个填筑坝面宜均衡上升,且沥青混凝土心墙及两侧过渡料施工面宜略高于上、下游坝壳填料(不超过40cm),以防坝面积水。
坝体填筑可分台阶施工,但台阶端头应留足3m宽踩头。
3.5.8沿两岸坡应分高程设置截水沟,将岸坡雨水、渗水及施工废水排出坝外,禁止泥水冲击、污染心墙过渡料及坝基排水垫层。
3.5.9进场道路应高于周围地面,排水通畅,禁止路面有泥水积聚。
坝区内岸坡上施工道路尽量依山势地形布置,减少挖填量。
填筑道路的风化砂及有害植被不能污染已清理的坝基或填筑的坝体。
3.6大坝填筑质量检查内容和质量标准:
见表3.6。
一、保证项目
项目
质量标准
填料性质、颗粒级配、砾石、含泥量
符合3.2
碾压参数、洒水情况
表3.5.1
分区及与岸坡接合、碾压搭接
符合3.5.3~3.5.5
层面尺寸、碾压范围
符合3.5.2~3.5.6
二、基本项目(干密度)
合格:
干密度合格≥90%。
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值的0.98,且不合格试样不得集中。
表3.5.1
优良:
干密度合格率≥95%。
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值的0.98,且不合格试样不得集中。
三、允许偏差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
检测数量
铺料厚度
0~-10cm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按20×20m布置测点,每单元不少于10点
断面尺寸
上、下游设计边坡超填值
±20cm
尺量检查
每层不少于10点
坝轴线与填料分区边界线距坝轴线距离
±30cm
尺量检查
每层不少于10点
3.7检查数量:
见表3.5.1表3.6。
3.8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合格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有≥70%的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优良: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必须达到优良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应≥90%的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4细部工程
4.1反滤工程
4.1.1单元工程划分:
按反滤工程的施工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单元工程。
4.1.2反滤料:
利用经筛分的天然砂砾料或人工碎石配制而成,要求材料质地致密坚硬,具有较强的抗水性和抗风化能力,粒径5~40mm,其中粒径5~20mm占65~75%,20~40mm占25~35%,含泥量小于5%。
4.1.3反滤层填筑中应分区分层明显,不得混杂和错断。
每200~400m3取样一组,检查填料级配、含泥量等。
每100~200m2或每10延米检测一次层厚。
4.1.4反滤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及质量评定标准:
见表4.1.4。
4.1.5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应有≥70%的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范围内。
优良: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中的干密度必须符合优良质量标准,含泥量合格(或优良);允许偏差项目应有≥90%的测点在允许偏差质量范围内。
表4.1.4反滤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及质量评定标准
一、保证项目
项目
质量标准
反滤工程项目
符合设计要求
反滤料性质、级配
符合4.1.2
反滤层分区、铺筑情况
符合设计要求
反滤层压实
符合表3.5.1
反滤层施工顺序
符合(施工规范)及4.1.3
反滤工程保护
符合设计要求
二、基本项目(干密度及含泥量)
合格:
干密度合格率≥90%,且不合格样不得集中,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值的0.98。
表3.5.1
优良:
干密度合格率必须≥95%,且不合格样不得集中,不合格干密度不得低于设计值的0.98。
合格:
含泥量不大于5%
4.1.2和设计要求
优良:
含泥量不大于3%
三、允许偏差项目
反滤工程的每层厚度偏小值不大于设计厚度的15%
设计要求
4.2砌石护坡工程
4.2.1单元工程划分:
按护坡工程的施工检查验收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个单元工程(如相临两马道间护坡)。
4.2.2护坡块石采用新鲜坚硬、组织均匀石料,抗压强度不小于80Mpa,块形方正,非针片状。
护坡块石最长边不小于350mm,块石重量一般60~90kg。
在马道、坝坡脚及护坡末端,均应设置块石基座,坡脚与封边应用较大的块石料。
4.2.3砌石护坡质量检查内容及质量标准:
见表4.2.3。
表4.2.3砌石护坡质量检查内容及质量评定标准
一、保证项目
项目
质量标准
护坡工程必须在前一填筑层(含垫层或岸坡)验收合格后进行填筑
符合设计要求
护坡工程的断面尺寸、石料材质等
符合设计要求
护坡施工方法和施工顺序
符合《施工规范》
二、基本项目(质量要求及坡度要求)
合格:
砌体咬扣紧密,错缝竖砌,基本无通缝、叠砌;砂浆勾缝基本密实,坡面基本平整。
以25×25m网格布置测点
优良:
砌体咬扣紧密,错缝竖砌,无通缝、叠砌;砂浆勾缝密实,坡面平整美观。
合格:
基本符合设计坡度。
用坡尺及垂线测量
优良:
符合设计坡度。
三、允许偏差项目
项目
允许偏差(cm)
检验方法
检测数量
干砌
浆砌
表面平整度
不大于5
不大于3
用2m靠尺量
总检测点数不少于25~30点
厚度
±5
±3
尺量
每100m3测3点
4.2.4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合格: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符合相应的合格质量标准;允许偏差项目每项须有≥70%的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优良:
保证项目符合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基本项目两项中必须有一项符合优良标准,另一项须合格;允许偏差项目每项须有≥90%的测点在相应的允许偏差质量标准范围内。
4.3排水垫层和护坡垫层
4.3.1单元工程划分:
按垫层工程的施工区、段划分;每一区、段为一单元工程。
4.3.2垫层工程包括坝基排水垫层和护坡垫层,填料性质要求为:
(1)坝基排水垫层料:
河床部位排水垫层料要求同4.1.2;岸坡部位排水垫层料采用天然砂砾石料或与人中碎石掺合料,最大粒径80mm,大于5mm颗粒含量不小于50%,含泥量小于5%。
(2)护坡垫层料:
要求同4.1.2。
4.3.3单元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及质量评定标准:
参照4.1.4和4.1.5执行。
4.4心墙过渡层
4.4.1单元工程划分:
按心墙过渡层的施工层、段划分;每一层、段为一单元工程。
4.4.2心墙过渡料:
为级配良好的砂砾石料,材料应质地致密坚硬,无污染,具有较高的抗水性和抗风化能力,最大粒径80mm,大于5mm颗粒含量70%~80%,含泥量小于5%,确保渗透系数K>10-3cm/s。
4.4.3单元工程质量检查内容及质量评定标准:
参照4.1.4和4.1.5执行。
5安全监测设施维护
5.1仪埋部位及电缆、管路处应设醒目标志,防止施工中机械破坏或使其移位。
5.2施工中应配专人负责维护监测设施,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防止仪器失效及监测过程中断。
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6.1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测量监控,主要内容包括:
(1)坝体填筑前,必须测量大坝范围内的原始地形图,测定大坝轴线,测定各重要建筑物边界位置和填筑范围。
测定各分区的边界范围。
(2)随着施工进展定期进行坝体纵、横断面测量,对各类填筑料分区界线明确标志,并将成果绘成图表,算出合同有效方量。
(3)每个施工阶段结束后,应测绘相应区域内施工地形图,为下阶段施工和计算有效方量提供资料。
(4)每个分部、分项工程竣工时,应及时测绘平面图,纵、横断面图,其比例和施工详图相同或不小于施工详图。
6.2坝体填筑重点检查以下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1)各填筑部位的填料质量。
(2)碾压机具规格、重量、振动频率和振幅。
(3)碾压参数(铺层厚度、碾压遍数、行驶速度、洒水量等)。
(4)碾压方向,有无漏压、欠压。
(5)坝体各部位接头及纵横向接缝的处理与结合。
(6)过渡层,垫层和反滤层的填筑宽度(厚度)。
(7)坝坡及层面平整度。
6.3砌石护坡的质量检查项目:
(1)石料的质量、块径大小。
(2)铺砌方法。
(3)护坡块石的砌筑厚度。
(4)护坡块石孔隙率。
6.4雨季施工增加的质控项目:
(1)岸坡及填筑面的防雨排水措施。
(2)雨后风化砂、可利用料等高含水量土层清除。
(3)填筑时是否有弹簧土、剪力破坏现象。
6.5沿坝轴线选取5个固定断面(包括桩号0+514,0+690,0+810),每填高5m,取样进行相对密度(或击实)、比重、抗剪强度、压缩性、渗透性等室内物理力学试验,并选择有代表性样品加以标示保存。
编制说明:
本标准编制依据是:
《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一)》(SDJ249-88)及《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SL38-92)(以下均简称《质量标准》)和《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以下简称《施工规范》)、《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工程第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合同编号:
TGP/CI-2-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
1总则
1.1文理已明。
1.2“基本处理”包括混凝土基座及垫座基础开挖、基础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及混凝土防渗墙施工。
因茅坪溪防护土石坝工程项目繁多,本条强调在执行本标准时,还应同时执行其它涉及本工程建设的有关标准及规定。
1.3同《质量标准》。
2坝基及岸坡处理
2.1同《质量标准》。
2.2文理已明。
2.3参照《质量标准》。
2.4参照《质量标准》。
2.5茅坪溪防护土石坝采用沥青混凝土心墙防渗,且心墙下基础处理另有质量评定标准,因此未将《质量标准》中“防渗体岩基及岸坡开挖”和“坝基及岸坡地质构造处理”列入本标准。
3坝体填筑
3.1同《质量标准》。
3.2根据《招标文件》和设计要求。
关于石碴混合料和石碴料的粗粒含量(粒径>5mm部分),考虑充分利用现有料源且不改变填料性质,本标准将设计要求的50%~70%和>90%修改为50%~80%和>70%。
3.3料场复查与规划是土石坝建设的重要环节,必须提出专题报告,作为工程可否正式开工的判断依据。
本项标准着重提出并依《施工规范》、招标文件及设计要求制定。
3.4施工试验及坝料加工工作必不可少,本项标准针对茅坪溪防护土石坝、根据《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加以规定。
3.5根据《招标文件》、《施工规范》、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
3.6根据《质量标准》。
3.7根据《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
3.8根据《质量标准》。
4细部工程
4.1.1同《质量标准》。
4.1.2根据设计要求。
4.1.3根据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
4.1.4根据《质量标准》。
4.1.5同《质量标准》。
4.2.1同《质量标准》。
4.2.2根据设计要求。
4.2.3根据《质量标准》。
4.2.4同《质量标准》。
4.3根据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
4.4根据设计要求并参照《质量标准》。
5安全监测设施维护
安全监测仪器设备率定、埋设有相应的规范要求,本项标准旨在强调土建工程施工中对已埋设好的仪器设施承担的维护责任。
6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本项标准将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进一步明确,以便实施中易于掌握。
主要起草人:
熊焰林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