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主要指标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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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主要指标解释
《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月报主要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计算工业总产值应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
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
反之亦然,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2、最终产品的原则:
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
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么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3、工厂法原则:
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核算)单位,即按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工业总产值。
按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1、本期生产成品价值:
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半成品)价值合计,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
不包括工业生产中生产的废品、边角余料、废料等。
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按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数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生产成品价值中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修理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
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可根据会计“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有关资料取得。
对于本企业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的劳务收入,如果企业会计核算基础比较好,能取得这部分资料,而且这部分价值所占比重较大,应包括在对外加工费收入中。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是指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
本指标一般可从会计核算资料中取得。
如果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半成品、在制品的成本,则总产值中也不包括这部分价值,反之则包括。
工业总产值的计算:
工业总产值=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其中:
生产成品价值=已销售、准备销售的成品(半成品)产量×报告期不含销项税的
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自制设备(按成本价格)+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成品×报告期实际平均生产成本.
对外加工费收入=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不含销项税额)+对外工业修理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不含销项税额)+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劳务收入(按成本价格)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数-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初数(根据会计成本核算资料)
(二)、工业销售产值
工业销售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价值总量。
工业销售产值的内容:
工业销售产值包括销售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两部分。
1、销售成品价值: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包括本企业本期生产和非本期生产)的全部成品、半成品的总金额,即按报告期产品实际销售量乘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
销售成品价值包括为本企业在建工程、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成品和自制设备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可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
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工业销售产值的计算:
工业销售产值=销售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
其中:
销售成品价值=实际销售的成品(半成品)销量×报告期不含销项税的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自制设备(按成本价格)+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成品×报告期实际平均生产成本
对外加工费收入=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不含销项税额)+对外工业修理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不含销项税额)+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劳务收入(按成本价格)
(三)出口交货值
出口交货值:
是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在国内批量销售或在边境批量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出口交货值按不含销项税计算。
(四)国家、省级新产品产值
新产品:
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料、工艺等某一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国家、省级新产品:
是指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的国家级新产品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的地区级新产品,并经过国家级或地区级有关部门认证并颁发给新产品证书,且在新产品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
新产品产值: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新产品的价值总量。
统计期限:
经认定有有效期的国家、省级新产品,以有效期为准。
没有有效期的,国家级新产品自正式投产之日起,以三年为统计期限;省级新产品自正式投产之日起,以二年为统计期限。
统计期限过后,不再作为新产品统计。
(五)企业用电量
企业用电量:
指企业本期工业生产所消耗的电量,既包括购自电网的电量,也包括自备发电量。
若无法区分工业用电和非工业用电的,取企业全部用电量;可以区分的取工业用电量。
用电量一般可从工业企业总电表的期末读数和期初读数相减得出。
发电企业只能计算自身所用的电量
(六)工业销售产值与工业总产值的联系与区别:
1、工业销售产值计算的基础是工业产品销售总量,不管是否本期生产,只要是在本期
销售的都应计算工业销售产值,因此工业销售产值是以产品所有权转移为计算原则;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基础是工业产品生产总量,只要是本期生产的,不论是已销售的还是尚未销售的都要计算工业总产值,所以工业总产值是以产品的生产为计算原则
2、工业销售产值不含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而工业总产值包括。
(七)工业销售产值与产品销售收入的联系与区别:
工业销售产值与产品销售收入都是反映企业的销售情况,两者都是按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的。
二者的区别在于:
1、工业销售产值既包括对外销售的产品和劳务,也包括向本企业内非物质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而产品销售收入不包括向本企业内非工业生产部门提供的产品和劳务。
2、上年销售的产品,在本年度发生退货,冲减当期产品销售收入,二次销售时,可再次计算销售收入,但不能计算销售产值。
3、销售收入可包括外配套产品收入,但销售产值只能计算本企业生产的产品部分。
(八)工业产品产量
工业产品产量是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实物数量。
它是以实物单位计算的产品产量。
实物单位是指符合产品自然性能和外部特征的计算单位:
如机床按“台”,汽车按“辆”,水泥按“吨”,布按“米”等。
工业产品生产量包括商品量和自用量两部分。
(1)工业产品销售量的概念
工业产品销售量是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包括上期生产和本期生产)的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定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的工业产品的实物数量。
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成品(半成品)的实物量。
(2)工业产品销售量统计的要求
工业产品销售量统计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产品销售量以产品销售实现为核算原则,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证时作为销售实现。
具体规定参见“工业销售产值”工业销售产值的时间规定”的内容。
2、只有企业销售的合格产品才能计算其销售量,销售的次品不能计入销售量。
尽管目前企业存在着次品有销售对象的情况,其销售出的数量也不能计算在销售量中。
3、企业直接从外购进产成品,只是更换了标签或包装的,不能作为销售量统计。
(3)售出产品退货的处理规定
工业企业售出的产品发生退货,分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合格品,应从当期的销售量中扣除,同时计入库存量;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不合格品,要在当期销售量中扣除,还要同时扣除生产量。
2、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合格品,要在累计销售量中扣除,并计入产成品库存量中;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不合格品,要在累计销售量和累计生产量中扣除。
3、退回修理的产品,修理后仍交原用户的,不作为退货处理,在统计报表上不作反映。
(九)企业自用量及其他
(1)企业自用量
企业自用量又称企业自产自用量,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已作本企业产量统计的、又作为本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料使用的产品的数量。
如钢铁企业用本企业生产的生铁炼钢,其计算了生铁产量又用于炼钢的生铁数量,应作为企业自用量统计。
但是,由本企业验收合格后,作为商品出售给本企业生活用、在建工程用或行政部门用的产品数量,不能作为自用量统计,而作为销售量统计。
如钢铁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用于本企业房屋维修的数量,应作为销售量而不是自用量统计。
自用量是否填报准确,直接影响到计算产值的准确性,计算各产品产值时要用本年生产量扣除企业自用量得出商品量再乘以平均单价求得。
因此,企业应对自用量建立严格的走帐手续,对与售出给本企业生产用、在建工程用或行政部门用的产品数量区分开来。
(2)其他
是指年初库存加本年生产减本年销售、企业自用量、年末库存后的平衡差。
其他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盘赢或盘亏。
是指工业企业的库存产品经过盘点发现帐面记载与实物不一致时实物大于帐面的差额为盘赢,小于帐面的差额为盘亏。
2、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将产品用于展览、捐赠、借出、报废等损耗。
3、订货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生产量、库存量的差额。
前面提到由于一些特定原因,生产、销售、库存在计算原则上不统一,又很难完全一致起来,这部分由指标计算原则造成的差异也放入其他项。
但是这种差异只允许有订货者来料加工的企业出现,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不应出现此不平衡。
此栏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
(十)产品库存量
(1)产品库存量的概念
产品库存量是指在某一时点上,企业产成品仓库中暂未售出的产品实物数量。
产品库存量统计分年初库存量和期末库存量。
年初库存量是指在年初这一时间点上,产品的库存数量。
期末库存量是指在报告期末这一时间点上,产品的库存数量。
(2)产品库存量统计的原则
在核算产品库存量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1、产品库存必须是处于“实际库存”状态的产品。
有的产品虽已结束了生产过程,但
还没有验收合格,还没有办理入库手续,不能作为产品库存统计。
有的产品已经售出,但按提货制要求还没有办妥货款结算手续的,按送货制要求未办理承运手续的,仍应作为本企业的产品库存量统计,而不能作为产品销售量统计。
2、计入产品库存量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对于已经销售并已办妥各
项手续,但尚未提货的产品,本企业无权支配,这种产品虽然仍存放在本企业仓库中,但不应统计为库存量。
凡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不论存放在什么地方,均应统计。
3、产品库存不能出现负数,如果产品还没有入库就已售出,应将售出的这部分产品补
填入库和出库凭证,并相应计入产品产量中。
(3)产品库存量的范围
产品库存量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本企业生产的,报告期内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
2、库存产品虽有销售对象,但尚未发货的。
3、非工业企业和境外订货者来料加工产品尚未拨出的。
4、盘点中的帐外产品。
5、产品入库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未办理退库手续的产品。
产品库存量不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属于提货制销售的产品,已办理货款结算和开出提货单,但用户尚未提走的产品。
2、代外单位保管的产品。
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解释
一、产品销售收入
是指工业企业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性活动中取得的收入。
产品销售收入按实现原则加以确认和计量,即销售实现以产品所有权的转移的原则,具体由以下两个条件所决定:
A、与收入有关的交易行为已经发生或商品的所有权已转移;B、收入赚取过程实际上已经完成,或者已经获得在将来收取货款的法定权力。
本项根据会计“损益表”中“产品销售收入”项的报告期累计数填列。
二、产品销售成本
是指工业企业销售产品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本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产品销售成本”项的报告期累计数填列。
三、产品销售费用
是指工业企业销售产品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福利费、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本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产品销售费用”项的报告期累计数填列。
四、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是指工业企业销售产品过程中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
本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项的报告期累计数填列。
五、产品销售利润
是指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后的利润。
本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产品销售利润”项的报告期累计数填列。
(亏损以“-”号表示)
六、管理费用
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计提的坏帐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本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的报告期累计数填列。
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研究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新技术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科研试制的费用以及试制失败损失等。
根据企业会计“管理费用明细表”中“研究开发费”项的期末数填列。
七、财务费用
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费用。
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本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的报告期累计数填列。
利息支出:
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
本项根据会计“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八、利润总额
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
亏损以“-”号表示。
本项根据会计“利润表”中“利润总额”项的报告期累计数填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
九、资产合计
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资产按流动性质(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递延税款(借项)。
十、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流动资产平均余额指全部流动资产报告期平均余额。
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月平均余额=月初、月末流动资产余额之和÷2
流动资产季平均余额=季内各月流动资产平均余额之和÷3
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1到12月各月流动资产平均余额之和÷12
本项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流动资产合计数”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计算填列。
十一、应收帐款净额
是指企业因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与提取坏帐准备金净额的差额,即“应收帐款”与“坏帐准备”的差额。
根据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帐款净额”项的期末数直接填列。
十二、存货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
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本项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的期末数填列。
产成品存货:
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企业接受外来原材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企业的产成品。
本项根据会计“产成品”科目的期末借贷方余额相抵后的差额填列。
十三、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
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历年所提折旧后的净额。
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是指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净值报告期平均余额。
计算方法为:
固定资产净值月平均余额=月初、月末固定资产净值之和÷2
固定资产净值季平均余额=季内各月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之和÷3
固定资产净值年平均余额=1至12月各月固定资产平均余额净值之和÷12
本项根据会计各月“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净值”项的期末数计算填列。
十四、累计折旧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期末提取的各年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本项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
中“累计折旧”项的期末数填列。
十五、本年折旧
指企业在本年度内累计提取的折旧。
本项根据“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固定资产折
旧”项“金额”栏填列。
十六、负债合计
负债是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将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其偿还形式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资产或提供劳务的方式进行偿还)。
负债一般是按负债的偿还期长短进行分类的,可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十七、应交增值税
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对于工业企业来讲,分为一般纳税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企业,两类企业应交增值税的计算方法不同。
一般纳税企业的应交增值税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如有出口退税和进项税额转出数的企业,则还应加上这两项,用公式表示为: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
应交增值税的资料来源可直接取自会计核算资料。
小规模纳税企业,不分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其本期应交增值税直接以销售额乘以征收税率(6%)来计算。
十八、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
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应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统计,不是按计划投资额统计。
工业统计中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是指本年完成投资额,即自年初至报告期末止累计完成的投资总额。
不能照抄固定资产的期末数,而只能通过设备办、投资办查询今年的实际投资数。
设备购置费用:
是指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新购置的设备费用总额。
十九、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重要基础指标,是工业总产值与工业增加之间所扣除的差额部分。
准确计算工业中间投入是准确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和前提。
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对企业来讲,难度相对较大,这一部分资料的取得需要通过对企业内部管理会计明细表的有关科目进行归类整理,因此,准确地掌握中间投入计算的原则和资料取材方法是十分重要的。
计算工业中间投入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
(2)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等转移价值。
(3)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总产值的计算口径相一致。
即计入工业中间投入的产品和服务价值必须已经计入了工业总产值中。
工业中间投入按企业支付对象可以分为中间物质投入和中间劳务投入。
中间物质投入是指生产活动中所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其他实物产品和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货物运输及邮电业)的服务费用。
中间劳务投入是指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如金融、保险、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的服务费用。
计算公式:
工业中间投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利息净支出。
上式中“直接材料”资料取自会计成本核算所属项目;“利息净支出”资料取自会计“财务费用”明细项目,其他三项可据有关资料加工整理计算。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列示了以下归类表(见附表)。
这张表是根据财政部统一规定的通用会计科目列示的。
通过这张归类表,我们可以看出,计算工业中间投入的具体方法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正算法,即将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属于中间投入的部分(表的上半部分,中间投入按不含进项税的价格计算)分别相加,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二是倒算法,既分别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计减去其中属于增加值的项目(表的下半部分),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发现,采用倒算法计算比较简便易行。
二十、工业增加值
是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是总产出与中间投入之间的差额。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换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从工业增加值的概念出发,计算工业增加值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第一,本期生产的原则。
第二,最终成果的原则。
第三,市场价格的原则。
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生产法”计算,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附:
工业中间投入、工业增加值项目归类表(见附页)
二十一、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
指企业在报告期内从事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
包括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内部支出:
是指不考虑经费的来源如何,企业在报告期从事科技活动而实际支出的一切费用。
包括完成本企业的技术开发工作任务支出的费用和接受外单位委托的技术开发任务的经费。
主要有“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含工资)”、“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其他”
外部支出:
是指在报告期内本企业委托外单位进行技术开发活动而拨给外单位的经费。
二十二、购置技术成果费用
指本企业在报告期内购买国内外其他单位科技成果的经费支出。
包括购买产品设计、工艺流程、图纸、配方、专利、技术诀窍及关键设备的费用支出总额。
二十三、从业人员劳动报酬
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和本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两部分。
二十四、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
从业人员是指在企业中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两部分。
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从业人员(年、月)平均人数是以报告期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从业人员人数相加之和,被报告期的日历日数除求得。
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其月平均人数,也可以用月初人数与月末人数相加之和被2除求得。
附页
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中的中间投入(消耗)、增加值项目归类表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外部修理费
外部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