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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04教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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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充分认识提高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教学重点难点】

1、宪法的概念、宪法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

2、我国的国家制度

3、公民基本权利与基本义务

4、我国实体法律制度

5、知识产权的保护

主要教学方式

课堂讲授,讨论,观看影像资料,社会调查、法庭旁听、模拟法庭

教学课时10课时

第一节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

一、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一)宪法概述

1、宪法

所谓宪法是指规范民主施政规则的国家根本法,它是有关国家权力及其民主运行规则、国家基本制度以及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宪法的基本特征

第一,宪法内容是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最根本性的问题。

第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三,宪法的制定与修改程序有特殊的规定。

(二)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是:

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我国的国家制度

(一)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

简称国体,即国家的阶级本质,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

我国宪法第1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国体或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

简称政体,是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治理社会的形式。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三)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

指特定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一定原则采取的调整国家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相互关系的形式。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是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在此之下,适用了灵活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特别行政区制度。

(四)基本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

是指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宪法关于经济制度的规定,主要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和形式、社会生产的性质和手段、国家对国民经济的管理方法、生产资料的分配形式等国家经济生活的制度的总和。

我国的经济制度:

目前,我国坚持公有制经济为基础,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含义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和履行的最主要的权利和义务,也叫宪法权利与宪法义务。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九个方面: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监督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特殊保护;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利益。

(四)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基本义务主要概括为四个方面:

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照法律纳税。

  

四、我国的国家机构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组织活动原则

国家机构:

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起来的互有联系的国家机关的总和。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主要有:

民主集中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责任制原则;精简和效率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二)国家机构体系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国家机构主要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教学目的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充分认识提高法律意识,培养良好的法律素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第二节我国的实体法律制度

一、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

(一)行政法概述

1、行政法及调整对象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其职能过程中所发生的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内部、行政机关与其他社会组织之间、行政机关与公民个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2、行政法的渊源

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

(2)行政合理性原则;

(3)行政应急性原则。

(二)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行政工作人员

1、国家行政机关:

又称国家管理机关或政府,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运用国家权力,为实现国家目标和任务,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2、国家行政工作人员:

指在国家行政机关中在编,能代表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专门人员。

(三)行政行为

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其外部行使公共权力并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可以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行政裁决行为和行政复议行为。

(四)行政责任和行政赔偿

1、行政责任

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或者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

2、行政赔偿

指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由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

(一)民法概述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事主体

1、自然人

指基于自然状态出生经由法律确认的生物性意义上的人类成员。

2、法人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懂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懂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三)民事法律行为

指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四)民事权利

1、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

2、债权

3、人身权

4、知识产权和继承权

(五)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包括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三、我国的经济法律制度

(一)经济法概述

1、经济法的概念

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律关系

是符合经济法律规范,经济主体之间具有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3、经济法的渊源

(二)税法

1、税法的概念

是国家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现行税收种类

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

3、税收征收管理

4、违反税法的法律责任

指违反税法的行为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指国家在调整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3、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国家的保护

(2)社会的保护

(3)消费者组织的保护

4、争议的解决

(四)劳动法

1、劳动法的概念

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3、劳动合同

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

4、劳动争议的处理

通常分为调解、仲裁和诉讼三种。

四、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法概述

1、刑法的概念

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刑法的基本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平等适用刑法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

3、刑法的效力

(1)地域效力

(2)对人的效力

(3)时间效力

(二)犯罪

1、犯罪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是指刑法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2、犯罪成立的一般要件

犯罪主体和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

3、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4、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5、共同犯罪

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三)刑罚

1、刑罚的目的和体系

目的:

在于处罚和预防犯罪。

体系:

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2、量刑及量刑制度

(1)量刑,是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依法裁量决定刑罚的活动。

(2)量刑制度:

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

3、刑罚执行制度

4、刑罚消灭制度

第八章了解法律制度自觉遵守法律

第三节我国程序法律制度

一、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律制度

(一)行政诉讼法概述

1、行政诉讼法概念

是指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

(3)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4)在诉讼过程中,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原则;

(5)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原则;

(6)辩论原则。

(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是指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有审判权,亦即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权限。

(三)行政诉讼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3、裁定管辖

(四)行政诉讼参加人

1、行政诉讼当事人

(1)原告

(2)被告

(3)共同诉讼人

2、诉讼代理人

(五)行政诉讼证据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的证据有7种:

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六)行政诉讼程序

1、起诉和受理

2、审理和判决

3、执行程序

二、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

1、民事诉讼的概念

指人民法院为解决民事争议,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案件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2、民事诉讼法的概念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人民法院和民事诉讼参加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事诉讼管辖

1、管辖的概念

指人民法院之间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

2、管辖的分类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3)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三)民事诉讼参加人

1、当事人

指因自己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要求人民法院做出民事裁判拘束的人。

2、诉讼代理人

分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四)民事诉讼证据

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证据是人民法院正确、及时裁判民事案件的根据。

(五)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指人民法院为了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防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方法。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五种:

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和拘留。

(六)民事诉讼审判程序

1、第一审普通程序

2、简易程序

3、第二审程序

4、特别程序

5、审判监督程序

6、执行程序

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

(一)刑事诉讼法概述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指规定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以及规定司法机关与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刑事诉讼的管辖

1、立案管辖

2、审判管辖

(1)级别管辖

(2)地域管辖

(3)专门管辖

(三)辩护制度与代理

1、辩护制度的概念

是法律准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应予从轻、减轻等进行辩解,并可由律师或其他公民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诉讼、进行辩护的一种司法制度。

2、辩护人的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四)证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的证据有7种:

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五)强制措施

指公、检、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

主要有五种:

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指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解决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物质损失的诉讼活动。

(七)刑事诉讼程序

1、立案2、侦查3、提起公诉4、审判5、执行程序

四、我国的仲裁法律制度

(一)仲裁法概述

1、仲裁法的概念和范围

仲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重要法律规范的总称。

2、仲裁的基本特点和基本原则

(二)仲裁机构

1、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会

(三)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仲裁协议的无效

(四)仲裁程序

1、仲裁的申请和受理

2、仲裁庭的组成

3、仲裁的开庭与裁决

4、裁决的撤销与执行

5、涉外仲裁的特别规定

思考题

1、怎样认识宪法的基本特征和基本原则?

2、如何理解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优越性?

3、我国有哪些实体法律制度?

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实践教学作业

1、组织模拟法庭或到法院的法定旁听对公开审理案件的审理。

2、组织学生参观“呼和浩特市劳教所”要求学生写出参观报告或参观体会。

3、练习写法律文书如委托书、民事合同书、婚前财产确认书、民事起诉书等。

 

结束语

“四有”:

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培养“四有”新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概括起来讲就是要提高人的素质。

人的素质包括人的自然素质和社会素质。

从培养“四有”新人的内容来看,就反映了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在人的成长历程中的有机联系和相互作用。

结束语

一般说来,新人就是具有他所处的那个时代的先进思想,能够顺应时代潮流,反映时代要求,表现出时代前进趋势的先进人物。

不断发展创新“四有”的内涵是时代的要求。

结束语

科学发展观是一种以人为本的发展观,不仅体现了科学理性,而且体现了人文关怀。

“以人为本”,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四有”新人的成长,其实质就是用科学发展观促进“四有”新人的全面发展,即人的本质的各个属性自由而充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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