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xx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指导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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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xx大学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指导手册
第四xx大学
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
指导手册
第四xx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三年三月
目录
申请毕业及学位学分要求1
第四xx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发表文章标准2
关于修订第四xx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毕业论文标准的补充通知4
学历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程序及要求5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程序及要求12
毕业及申请学位人员上报(填报)资料内容及要求17
关于明确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有关问题的通知19
第四xx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24
第四xx大学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综合考核及学位工作的
暂行规定(试行)30
附录一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35
附录二专业学位领域名称及代码表43
申请毕业及学位学分要求
一、申请学术学位学分要求
1、申请博士学位者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
其中,课程学习和公共专题讲座不少于22学分,学术活动不少于6学分。
2、硕士生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8学分,教学或临床实践5学分,学术活动不少于3分。
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课程学分不少于28学分(不含专业课、专业外语学分)。
二、申请专业学位学分要求
1、申请博士专业学位者总学分不少于28学分。
(同学术学位)
2、申请硕士专业学位者课程学分不少于20学分。
第四xx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发表文章标准
为深入实施精品战略,不断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在我校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须以第一作者身份、以第四xx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相关刊物发表文章,其内容应与学位论文课题相关。
具体标准如下:
一、申请博士学位发表文章标准
(一)申请自然科学门类博士学位,须在SCI收录杂志发表(或接受)论著(IF≥1.0);或在EI收录杂志发表(或接受)论著。
以上杂志不包含SCI/EI收录的国内杂志中文版。
(二)申请人文社会科学门类博士学位,须在SCI收录杂志发表(或接受)论著(IF≥1.0);或在EI/SSCI收录杂志发表(或接受)论著。
以上杂志不包含SCI/EI/SSCI收录的国内杂志中文版。
(三)以共同第一作者在SCI杂志发表论著,按以下条件计算:
1、在影响因子小于3.0杂志上发表论著,只计排名第一的作者。
2、在影响因子大于等于3.0小于5.0杂志发表论著,只计共同第一作者的前两名作者。
3、在影响因子大于等于5.0杂志发表论著,只计共同第一作者的前三名作者。
(四)以共同第一作者在EI/SSCI收录杂志发表论著,只计排名第一的作者。
二、申请硕士学位发表文章标准
(一)申请科学学位,须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杂志(不含增刊、专刊及会议论文集)发表论著。
若论著未正式发表,持刊用证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但不可申请学位。
(二)申请专业学位,须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杂志(不含增刊、专刊及会议论文集)发表文章,文章类型不限。
若文章未正式发表,持刊用证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但不可申请学位。
三、说明
(一)本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申请学位发表文章标准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本标准由第四xx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于修订第四xx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
毕业论文标准的补充通知
训练部、政治部、研究生院,基础部、各系,研究生管理大队,各附属医院:
根据学校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对《第四xx大学硕士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士-博士学位连读实施办法》(校研[2007]1136号)中第六条“毕业和授予学位”作补充说明。
内容如下:
自2010年起选定的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以及通过中期考核的直博生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含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高水平国际学术论著,其署名必须以第四xx大学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署名实行导师和课题牵头人负责制)。
论著的具体标准为:
1篇SCI/EI/SSCI收录论文(IF≥5.0)或多篇SCI/EI/SSCI收录论文(ΣIF≥8.0)。
2010年之前选定的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以及通过中期考核的直博生毕业标准仍按校研[2007]1136号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望遵照执行。
第四xx大学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学历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符合毕业和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由各学科自行组织答辩资格审查。
审查的内容:
(一)学术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
1、学位课程成绩
2、发表文章情况
3、开题论证报告
4、研究生培养计划
5、专业课、专业外语、专业基础课考试试卷
6、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
7、论文评阅意见
8、答辩申请书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除审查学历硕士研究生八项内容外,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还应审查其临床轮转情况及综合考核情况。
备注:
学位课程成绩单由教学培养处提供,博士需将公共专题讲座登记本、学术活动登记本提交教学培养处;硕士课程如由科室自行开设的专业基础课,课程成绩需上报教学培养处审核盖章。
二、学位论文评阅
(一)学位论文评阅人
论文评阅人应聘请本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
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博士学位应聘请至少3位评阅人,其中校外专家1-2名。
评阅人应以博士生导师为主,其他应为教授职称的专家。
硕士学位应聘请至少2位评阅人,其中校外的专家至少1名。
评阅人至少1人为硕士生导师,其他应为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
联合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论文评阅人聘请的校外专家应为非我校、非联合培养单位的人员。
(二)评阅人评语内容应包括:
1、硕士学位论文有无新的见解,博士学位论文有无创新性;
2、研究成果的理论意义和实用价值;
3、论据是否充分可靠;
4、论文体现作者的理论知识、科研能力以及写作水平;
5、论文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6、是否达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水平;
7、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学位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委员会成员应由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以研究生导师为主。
答辩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教授或相应职称的专家担任。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导师和教研室主任提名,报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5人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
论文评阅人和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5-7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校外专家。
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半数以上应当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论文评阅人和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3、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委员会中不但应有我校的同行专家,还应有1-2名非我校、非联合培养单位的专家。
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负责答辩会议记录、汇总论文评语、起草答辩决议等工作。
(二)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秘书名单;
2、申请者导师介绍研究生的简历、政治表现、学位课程考试成绩、论文工作,以及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等情况;
3、研究生汇报学位论文研究内容;
4、答辩秘书宣读评阅人质询的问题,研究生回答;
5、答辩委员会委员及参加答辩会的其他人员向研究生提出问题,研究生回答问题;
6、答辩秘书报告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答辩委员会根据论文复制比、重合内容性质等,结合各学科专业具体情况讨论,形成审核意见,并由答辩秘书填写《“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
7、质疑结束。
研究生退场。
答辩委员会讨论,进行不记名投票,做出决议(决议内容包括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价以及是否建议授予学位);
8、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
9、答辩会结束。
答辩时秘书要做好记录,并在答辩结束一周内将有关材料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答辩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后再重新答辩者,硕士生可在一年内、博士生在两年内重新答辩一次(只能重新答辩一次)。
(三)学位论文答辩相关要求
1、论文答辩的组织接待工作由有关教研室(研究室)负责安排、落实,不得由学位申请者本人去从事接待答辩委员会委员的工作;
2、各科室必须对申请答辩的研究生组织资格审查,未参加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准答辩;
3、取得答辩资格的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前15天将学位论文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前要认真审阅;
4、各科室(或导师)必须在正式答辩前至少组织一次预答辩,对于未通过预答辩者,一律不准进入正式答辩;
5、各答辩委员会在组织研究生答辩前,必须将答辩日程安排表报本单位审核,各单位将审核通过的安排表报研究生院备案;
6、各答辩会应在正式答辩两天前张榜公布答辩安排,并组织本专业低年级研究生参加旁听;
7、各答辩委员会要开好答辩预审会议,熟悉程序要求,明确标准,统一思想;
8、参加答辩的博士生汇报时间不少于30分钟,硕士生不少于20分钟;回答评阅人问题和答辩委员质询环节时间博士生不少于30分钟,硕士生不少于20分钟;必须采用一人一答方式进行质询,而不是在所有学生汇报完后,再集中批量回答;
9、各答辩委员会要坚持全面审核,严格标准。
尤其是要根据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严格审查有无学术失范行为,杜绝学术不端;
10、同等学力人员的学位论文答辩必须由各分会(或单位)统一组织,并将通过答辩但排名最后的人员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审核。
四、答辩结束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清单
(务必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
(一)毕业及申请学位研究生
1
学位基本数据表
1份
2
发表论著复印件
1份
3
开题论证报告书
1份
4
研究生培养计划
1份
5
专业课考试试卷
1套
6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1套
7
答辩申请书
1份
8
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1套
9
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1套
10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
1份
11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
1份
12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份
13
学位答辩书
2份
14
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2份
(2009年以前入学博士、2010年以前入学硕士无“学位申请与评定书”和“学位答辩书”,提交我校印制的“学位申请书”)
(二)仅毕业研究生(毕业缓授学位人员)
1、毕业缓授学位审批表复印件1份
2、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
3、毕业研究生登记表2份
备注:
除以上材料外,其余材料一律交由科室保管,待其文章达到学校要求时,按照程序提交分会。
(三)只授学位研究生
1
学位基本数据表
1份
2
发表论著复印件
1份
3
开题论证报告书
1份
4
研究生培养计划
1份
5
专业课考试试卷
1套
6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1套
7
答辩申请书
1份
8
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1套
9
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1套
10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
1份
11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
1份
12
学位答辩书
2份
13
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2份
(2009年以前入学博士、2010年以前入学硕士无“学位申请与评定书”和“学位答辩书”,提交我校印制的“学位申请书”)
五、学位论文的提交
答辩结束后,研究生须向研究生院学位档案室(学校行政楼二楼半)提交学位论文1本和“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1份。
六、办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照片要求
1、学历证书采用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学位证书照片采用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景为单一蓝色)。
2、电子照片:
用于学位授予注册系统。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应与办理学历学位证书的照片一致,文件名用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军官证号码)命名,如“张三后文字第012345号”,不得添加空格、逗号等字符。
图片尺寸(像素):
宽150、高210
大小:
≤10K、格式:
JPG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程序及要求
一、申请硕士学位
(一)资格审查
1、申请者必须已经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2、从入学时间起,申请者应在四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否则申请无效。
3、申请人向研究生院学位处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①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
②学历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全国外语合格证书(提供网上成绩打印件)1份
⑤全国学科综合水平合格证书(提供网上成绩打印件)1份
⑥学位课程成绩单复印件(由教学培养处提供原件)1份
⑦申请人所在单位的鉴定1份
(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
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
⑧已发表的论文原件1份
⑨彩色免冠2寸照片1张(含电子版)
⑩学位申请费1530元
通过学位处资格审查后,向相关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进行答辩申请。
4、申请人向所在学科提交的材料:
①学位课程成绩单
②发表文章情况
③开题论证报告
④研究生培养计划
⑤专业课、专业外语、专业基础课考试试卷
⑥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
⑦论文评阅意见
⑧答辩申请表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论文评阅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全部参加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2、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统一组织,论文答辩程序同学历研究生。
二、申请博士学位
(一)资格审查
1、申请者必须已经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近年来在申请学位的专业领域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或在专业技术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
2、从入学时间起,申请者应在四年内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国家外语统考,否则申请无效。
3、申请人向研究生院学位处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①同等学力申请学位基本数据表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③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全国外语考试合格证书1份
⑤学位课程成绩单复印件1份
⑥申请人所在单位的鉴定1份
(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
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
⑦已发表的论文原件(无原件者附网络检索地址);科研获奖证明等。
⑧专家推荐书2份
(推荐人应为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了解申请人论文研究工作的专家,其中至少1位是博士生导师)
⑨彩色免冠二寸照片1张
⑩学位申请费博士2040元
通过学位处资格审查后,到相关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申请答辩。
4、申请人向所在学科提交的材料:
①学位课程成绩单
②发表文章情况
③开题论证报告
④研究生培养计划
⑤专业课、专业外语、专业基础课考试试卷
⑥专家推荐书
⑦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
⑧论文评阅意见
⑨答辩申请表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1、论文评阅人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全部参加学位论文“双盲评阅”。
2、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由各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统一组织,论文答辩程序同学历研究生。
三、答辩结束后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清单
1
学位基本数据表
1份
2
发表论著复印件
1份
3
开题论证报告书
1份
4
研究生培养计划
1份
5
专业课考试试卷
1套
6
专家推荐书
2份
7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
1套
8
答辩申请书
1份
9
学位论文答辩记录
1套
10
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
1套
11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报告
1份
12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结果”审核意见表
1份
13
所在单位鉴定意见
1份
14
学位答辩书
2份
15
学位申请与评定书
2份
(2009年以前入学同等学历博士、2010年以前入学同等学历硕士无“学位申请与评定书”和“学位答辩书”,提交我校印制的“学位申请书”)
四、学位论文的提交
答辩结束后,研究生须向研究生院学位档案室(学校行政楼二楼半)提交1本学位论文和1份“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
五、办理学位证书照片要求
1、学位证书照片采用2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背景为单一蓝色)。
2、电子照片:
用于学位授予注册系统。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应与办理学历学位证书的照片一致,文件名用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军官证号码)命名,如“张三后文字第012345号”,不得添加空格、逗号等字符。
图片尺寸(像素):
宽150、高210
大小:
≤10K、格式:
JPG
毕业及申请学位人员上报(填报)资料内容及要求
一、提交图书馆(图书馆4楼资料室)
提交时间:
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
提交内容:
1、纸质印刷版学位论文2本,要求图片均须为原始图片或彩图。
2、电子版光盘1张,内含个人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2003版1份,PDF版1份):
文件名:
姓名_学号.doc
内容:
学位论文完整版1份
论文内容必须完整,不要设置任何安全性密码。
二、提交各学科
提交时间:
6月5日前
提交内容:
纸质照片、各类归档表格
1、纸质照片:
彩色免冠照片2张(蓝色背景,1寸、2寸各一张),照片用于办理学历学位证书,且须与网上学位申请系统提交的版本一致。
各单位收齐后上交研究生院档案馆(已参加图像采集的地方生不重复上交);
2、各类归档表格(详见申请学位程序及要求)
三、网上学位申请填报系统
仅适用于申请学位人员。
1、6月10日前登录校园网填报网上信息;
2、上传电子照片(蓝底,<10k,像素150×210),学位论文(pdf格式,普通版和双盲版);
3、上传的学位论文务必使用最终版,根据军队相关规定,此版本将用于军队、国家学位论文抽查工作。
电子信息用于打印证书及上报学位注册数据使用,务必认真填写,仔细核实,不得缺项漏项。
4、涉密学位论文不得进行网上提交,请按规定内容填报整理后直接上交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关于明确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认定
研究生学位论文产生的背景来源于国家或军队秘密的科研项目或课题,论文内容涉及以下相关项目,均可认定涉密,密级划分为:
(一)绝密级
1、上级下达的绝密科研项目;
2、对台军事斗争准备卫勤保障方案及实施情况;
3、涉及战略或者战役作战的应急机动保障部队后勤建设的有关情况;
4、涉及战略或者战役后方部署和战略物资储备情况;
5、军队编制体制调整方案,师以上单位的装备实力统计;
6、涉及军事战略方针的军以上战役后勤训练情况,按照作战预案进行的各类后勤保障演练情况及重要文书;
7、与尖端武器研制和新武器伤救治防护有关的军事医学研究情况及相关的菌种、毒种、细胞株和实物。
(二)机密级
1、上级下达的机密科研项目;
2、拟提供或已提供部队列装成果和部队现行“三防”及卫生装备中,属于我军独创的新药物、新装备、新方法的关键内容(包括药物的化学名称、结构、配方、生产工艺和核心部件等)、核心数据和系统资料;
3、军队传染病发病情况和重大疫情防治情况;
4、部队烈性传染病和艾滋病、性病、职业病的有关情况,以及重要疫情、大宗流行病学调查情况;
5、后勤科研和技术革新的新工艺、新技术;
6、国家批准的重大军用发明成果或者可能成为重大军用发明成果、系统资料和重要内容;
7、有关我军“三防”及卫生装备的全面资料和总的水平。
(三)秘密级
1、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并与国外相比在主要技术方面具有优势,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较大的项目;
2、我国独有、受一定自然条件因素制约,并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很大的传统工艺;
3、学校重点研究项目的规划、计划、方案及技术总结中的关键内容(方法、配方、工艺、主要数据)和反映我校重点科研课题的系统研究资料;
4、申报专利的成果,在专利局没有公布前期药物化学名称、结构、合成工艺、效果、方案中的关键措施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5、计划的实施阶段,成果在鉴定前推广以及转让的科技成果负有保密责任的方法、配方、工艺和主要数据;
6、有经济价值的信息和技术成果。
二、涉密学位论文的认定程序
申请学位论文保密,需在开题论证前提出申请,填写《第四xx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审查表》(见附件),报所属部院系审核、分会主席签字后,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交学校保密委员会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批,批准后方可按照保密有关要求进入课题研究、论文评审和答辩环节。
未在开题论证前进行学位论文保密认定的,一律按学校一般学位论文的规定、要求执行。
三、涉密学位论文的学位申请工作
(一)学位论文抽查
经学校审查批准定为绝密、机密的学位论文,在保密期限内,不参加各级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查;密级为秘密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论文抽查,评阅专家将在校内选聘。
(二)论文发表要求
被确定为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应就论文中可以公开的研究内容,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并公开发表;若不能公开发表,必须撰写成学术论文的形式。
数量要求与非涉密学位论文相同:
博士生1篇英文;硕士生1篇中文。
公开发表和撰写的学术论文须在论文答辩前2-3个月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提交全文,由我校军事医学学术管理委员会进行学术认定。
认定通过后,研究生才能获得答辩资格。
(三)学位授予标准
1、博士学位:
学术论文经专家认定,学术论文内容与学位论文相关,并达到学校博士学位论著要求,授予博士学位。
2、硕士学位:
学术论文经专家认定,学术论文内容与学位论文相关,并达到学校硕士学位论著要求,授予硕士学位。
3、涉密学位论文中,属应用性研究的,获得成果如符合以下条件中a项或b项,并排名第一,或符合以下条件中任意两项,并排名在前三位,则对学术论文撰写不作要求,并授予相应学位。
a.研究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b.研究成果被批准为国家或军用标准;
c.成果被全国或全军正式推广使用;
d.成果应用通过国家或军队组织的专家评审。
(四)涉密学位论文解密后的评审工作
在学位论文保密期解除后的一年内,组织国内相关专家进行盲审,对质量达不到硕士或博士学位论文标准的,学校仍然具有撤销其学位的权力。
四、涉密学位论文的管理
(一)涉密论文的评阅及答辩环节管理
1、涉密学位论文的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对于预答辩、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及学位审核等各个环节,均应进行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学校保密工作规定。
涉密学位论文的评阅人和答辩专家的聘请,既要符合学校学位工作的规定,又要符合保密要求,由导师负责聘请专家,并与之签订保密协议。
答辩会议应在满足保密要求的条件下举行,与该保密项目无关的人员(含研究生)不能参加答辩会。
评阅、答辩结束后,学位论文应全部收回,并妥善保管。
2、涉密学位论文撰写和打印时应使用不与互联网(含校园网)连接的涉密计算机、打印机,装订须在学校印刷所进行,并且本人应全过程在场监督,对论文制作中产生的废弃资料全部带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3、涉密学位论文必须在学位论文封面左上角标明密级、国家秘密标识和保密期限,如“秘密★5年”、“机密★10年”等,并在学位论文最后附上涉密学位论文审查表的复印件。
(二)涉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