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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场会发言稿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场会发言稿

时间:

2020年08月01日编稿:

作者一

第一篇: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场会发言稿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现场会发言稿随着经济的进展,农村道路交通已经成为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它带来人员、物资的快速流通,带来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希翼。

另一方面,广阔农村群众在享受现代社会发达交通便捷、舒适的同时,也承受着交通事故带来的巨大痛苦和损失。

据公安部统计,近年以来全国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农村人口位居前三位。

这充分说明了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严重性。

现就此次推进会讲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特点:

(一)公路等级低。

主要表现是山区公路弯多、坡陡,临崖、临河公路多,存在诱发交通事故的因素。

(二)交通工具安全性能差。

农村经济收入普遍偏低,农村群众的交通工具主要是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

(三)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农民群众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文化水平较低,对道路交通安全常识一知半解或根本不了解,无证驾驶、违章超车、越线、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突出。

(四)对农村道路监控不力。

农村道路点多、线长,交警警力有限,很难覆盖到广阔农村道路,造成农村道路长期

失管失控。

(五)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薄弱。

农村道路养护和基础设施资金投入不脚,与道路交通安全紧密相关的标志标线等基础设施严峻缺乏,一些必要的路面修护和安全防护配套设施迟迟无法到位。

(六)农民群众出行需求增加。

造成道路基础建设与农民出行的需求矛盾进一步加剧,农村地区从事违法营运的车辆增加。

二、进一步突出重点,狠抓降实,着力破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四大难题”

从当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重点难点动身,努力解决好无人管、管不了、无权管、管不好的“四大难题”

(一)明确主体、建立机构、降实人员,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人管。

(二)保障经费、降实场地,配齐装备,确保乡镇安全能够管。

(三)托付监管、协助执法、强化培训,确保乡镇有权管。

(四)、完善制度、强化措施、降实责任,确保农村道路安全管得好。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我相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职能部门

创新思路,改进办法,多措并举,狠抓降实,就一定能开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新局面。

第二篇:

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探讨

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探讨

(山西省阳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茹忠善)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山区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最为明显的是交通,“村村通”公路的迅猛进展,使农村交通状况发生了巨变,农民群众交通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摩托车、农用运输车、小汽车成为农民群众代步和生产、生活工具。

发达的交通路网及现代机械化的交通方式,在给农民群众的出行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农村交通事故呈逐年递增的态势。

笔者就阳城县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举行了深入调研,形成一些粗浅的思量与探究与大家一起探讨。

一、山区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1、农村道路惊险路段多,整改难度大。

阳城县是个典型的山区县,全县有3000余公里的2条省道、1条市道和多条县乡、乡村公路,70%以上依山傍河而建,特殊是南部山区道路,路面狭窄,弯道多、道路垂直降差大。

一旦发生事故,轻则车损人伤,重则车毁人亡。

由于资金等问题的限制,这些道路安全防护措施仍然大大滞后于道路通行的需求。

2、农村机动车保有量大,治理难度大。

近年来,阳城县农村机动车保有量以每年增幅20%的速度逐年增加,特殊是去年“汽车下乡”政策的出台,为群众购买机动车提供了便利和平台,半年时光新增上户车辆3000余辆。

目前,全县在册机动车6万余辆。

农村机动车治理存在难题。

一是机动车安全性能差。

农村群众为图方便、省钱,购买价格低廉车和二手车以及使用脱检及报废车辆;二是无牌无证现象较多。

农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上牌办证积极性不高,驾驶技术差;三是农村公共交通进展缓慢,群众代步和生产、生活工具依赖正三轮、农用运输车、摩托车等。

特殊是山区撤乡并镇、寄宿制学校的推行,每到周末或开学、放学时期,农村家长大都使用农用运输车、摩托车接送学生,安全隐患极大。

3、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守法意识差。

农村群众接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面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

酒后驾车、无证开车、无牌行驶、农用车、摩托车违章载人等严峻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存在,导致交通事故多发。

4、农村公路网资金不脚,安全设施不完善。

南部山区不发达乡镇由于资金因素的制约,农村道路建成后相应的交通安全标志、警示符号、基本的交通安全设施不具备便投入使用,“村村通”公路实际上成了“赤膊路”。

由于道路硬化了,导致车的速度加快,驾驶员麻痹大意,安全隐患也就相应增加了。

5、“村村通”公路存在等级低,通行条件差,安全隐患大。

农村道路大部分是乡、村道路,道路盘山绕行,弯急坡陡,路面窄且高低不平。

近几年,虽然“村村通”工程全面实施,但因为资金或其它原因,虽然路面变平坦了,但却变窄了,弯变急了。

我县南部山区“村村通”公路规划缺乏前瞻性,对道路建设和交通进展估量不脚,普遍存在在规划中考虑安全因素不够,设计欠缺、施工质

量差,导致修筑的道路急弯、岔口多、行车视线不良、路面宽度太窄、易滑等问题较多,有的道路拓宽时没有配套改造原有的桥梁,造成宽路窄桥、险桥多。

有的路面只能单向行驶,在遇到会车的时候,驾驶员会伤透脑筋。

一些道路更是临崖临沟处低,路面不平坦,弯路转弯半径不够,安全隐患大增。

6、警力不脚制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阳城县交警大队有正式民警34人,协勤民警93人,下设5个科室、5个直属公路巡逻中队、3个乡镇交警中队,按人头平均计算,每一名交警要管近100公里的道路,近2000辆机动车,再加上每天必须处置的各类报警及车辆、驾驶人的日常治理工作,根本不能治理到位,致使农村一些地方成为治理真空。

二、采取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的做法

为切实加强山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近年来,公安交警部门采取了一些列的措施,致力于探究实践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化治理之路,突破农村交通治理瓶颈制约,变革农村交通安全治理模式,以乡(镇)基层交安委组织和乡镇交警中队为平台,从交通安全治理的最基层的基础抓起,运用综合管理手段,通过发动和汲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交通治理,改变交警唱“独角戏”的局面,逐步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参与”的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大格局。

1、强势建立综合预防体系。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毅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进一步完善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建立了县

乡两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机构,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县里对乡镇和部门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制考核范畴;坚持用例会和评析会制度来保证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领导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的高效运转。

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组例会;建立了周分析、月通报事故预防工作制度以及领导组成员单位向领导组的季报告制度和重大节日交通安全报告制度,分析形势,研讨预防对策;降实重、特大交通事故评析制度,寻准事故“落”点;积极协调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等。

进一步加大行政干预力度,对全县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由县政府牵头举行督查,对重大隐患路段、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制度,下达挂牌整改督办通知书和督查通报催促整改。

全县各有关部门在降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极开展部门协作,联防联控,使部门联动机制得以有效发挥并彰显成效。

2、大力推进基层交安委建设。

县里成立分管副县长挂帅的交安委,全县18个乡镇成立基层交安委组织,降实人员经费以及村级交通安全员,并逐步实现乡镇交安委与安监站合并,充分发挥了乡镇、农村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直面基层,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治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使治理更有针对性,宣传更具可信性,基本实现了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防范、驾驶人治理、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在农村。

依托乡(镇)基层交安委和村级组织协管交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警警力不脚带来的治理压力,使农村

道路脱管面缩小,交通安全宣传辐射面扩大,交通安全治理覆盖面大大提高。

3、全力开展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

借助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五进”宣传和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单位为平台,以面向社会、注重实效、教育大众为动身点,通过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把交通安全送到社会各个角降。

以交通安全示范单位创建为契机,积极培树创建单位,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依托新闻媒体、宣传教育、安全行业、社会组织等开展社会化宣传,与县电视台、报社、阳城在线网站等达成警媒合作意向,通过媒体宣传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教育部门联系沟通,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宣传;依托农村、学校、企业、交警大、中队等,充分利用橱窗、板报、专栏等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充分发动、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开展交通安全公益性社会化宣传。

4、重拳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推出区域联勤联动工作新举措,把公路巡警中队、乡镇中队按照区域连片,划分为5个区域作战单元和1个大跨度巡逻作战单元。

充分运用科技的、法律的、经济的手段,通过动态巡查和静态管控相结合,把警力和装备放到路面,加大路面交通秩序治理力度。

对客运车超员、超速、无牌无证、酒后驾驶、低速货车和摩托车违法载人举行严厉打击,使整治工作实现大广度、全覆盖目标。

在交通秩序治理中,突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立脚抓大放小,坚持严惩与教育并重,对轻微违法行为坚持教育为主,纠违警告不罚款,全年警告教育处

罚占总处罚数的1/3以上;对严峻交通违法行为从严打击,近两年行政拘留严峻交通违法人员创历史新高,道路交通违法率和事故发生率均明显下落。

5、延伸触角推行便民利民服务。

以惠民利民便民为宗旨,积极拓宽服务领域,不断延伸服务触角,组成“流淌车管所”,深入山区农村,推出上门办证、检车、上户新举措;增设服务网点,推行摩托车销售网点带牌销售摩托车,实现销售、上户、办证一条龙服务;实行快递服务,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偏远乡镇农民等特别群体领取牌证。

针对车辆治理、事故处理、路面执勤执法等工作中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迅速完善了公开承诺及关于优化经济进展环境具体措施,对交管工作的各项业务、程序做了进一步规定,并公之于众,以便群众监督,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实践,阳城县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农民交通安全意识在不断增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了有效遏止。

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建议

针对目前农村道路,特殊是山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笔者认为,一是要继续巩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社会化宣传、防控体系;二是要加大山区道路后期养护、交通安全设施资金投入;三是积极构建农村道路客运网络,保障群众出行。

第三篇: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按照省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各地建立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队伍,各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实现经费保障到位、人员降实、制度健全、机制完善、治理有序、考核逗硬;农

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常识进一步普及,交通安全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普通交通事故明显下落,较大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杜绝。

二、工作措施

(一)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对乡镇交管办的工作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人力、财力、物力保障到位,保障乡镇交管办工作正常开展。

1.治理工作机制明确。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实行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主要领导统筹协调,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2.乡镇交管力量充实到位。

乡镇交管办要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为依托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凡专职治理人员不脚3人的乡镇,要依据辖区人口、道路、车辆及驾驶人数量等实际情况,尽快将治理人员配齐。

3.配齐工作装备。

各地要为乡镇交管办安排专门办公场所,配置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4.降实专门劝导人员。

村委会干部要负责对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和劝导,各村应依据实际情况,配备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完善治理工作配套制度。

各地要按照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要求,对近年来制定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相关工作制度举行清理,并仔细修订、充实和完善,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打牢基础。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各地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定期召开农村交通安全治理工作联席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催促抓好降实。

(四)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各地要制订符合当地农村实际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学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

各地道路交通安全局际联席会议要按照各级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工作检查和业务指导,每月向本级政府上报一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

各地要把辖区所有乡镇交管办分解到承担相关职能的部门,实行部门定点联系和业务工作指导,不断提高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加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整治。

各地要建立由乡镇牵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度,适时开展由派出所、交警中队和乡镇交管办工作人员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活动,重点查纠客车、校车、面包车、拖拉机、低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省公安厅《四川省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定(试行)》(川公交〔2007〕93号)要求,仔细履行交通安全治理工作职责,并确定一名民警经常参与当地交管办开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纠活动。

(八)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地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举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完成时光表,加大财力投入,实施安保工程,逐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

(九)降实农村道路治理养护职责。

各地要切实履行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治理和养护主体职责,按照相关规定投入养护资金和日常治理补助,按照分级治理原则,明确目标任务,降实工作责任,完善考核机制,确保治理和养护降实。

(十)大力进展农村客运。

各地要贯彻降实国家有关农村客运政策性补贴制度,制定进展农村客运总体规划,积极引导农村客运实行公司化、公交化和片区化经营。

要合理设置农村客运站点,依据农村群众出行特点安排好车次和线路,保障群众平安出行。

(十一)强化摩托车交通安全治理。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农村摩托车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加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有关部门要加强治理和违法查处,要完善惠民政策,降实便民措施,大力推行“带牌销售”和下乡服务等便民服务制度,消除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

(十二)实行考评考核治理工作机制。

各地要把农村道路交

通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评考核方法,定期开展、全面客观实施,逗硬降实奖惩。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农村

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地要密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管理目标,细化工作任务降实督导检查,完善奖惩机制,解决突出问题。

(三)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以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的方式,定期深入重点乡镇举行督导检查,及时发觉问题,促进整改。

(四)实行通报制度。

各地每月要向市政府上报当月开展推进工作情况,每季度末月最后1个工作日,向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季度工作情况。

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举行通报。

(五)开展经验交流。

各地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及时上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刊发工作简报,供各地交流借鉴。

第四篇:

凉山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方法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

方法(暂行)》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1‟6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凉山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方法(暂行)》已经九届州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允许,现印发你们,请切实抓好降实。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凉山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方法(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制止和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实施方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安委„2011‟1号),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1理的主体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内县级(含)以下道路、场镇以及上级人民政府指定道路的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公安交通治理、交通行政治理和农业部门是农村道路交通治理的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村级农村道路交通治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负责办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具体事务。

第三条

本州行政区域内县级(含)以下道路、场镇的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适用本方法。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

安监部门工作职责

由一名局领导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对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降实情况的催促检查,协调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二)督查相关单位对惊险点路段的排查、整治;

(三)对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交通安全治理工作举行检查、催促和考核。

第五条

公安交警部门工作职责

由一名交警支队(大队)领导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指导派出所和乡镇交管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业务培2训,为乡镇交管办人员办理工作证件,及时传达上级业务部门工作安排和部署;

(二)加强与乡镇政府、交通、农业、教育等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定期通报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三)牵头组织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深化源头治理,严把车辆牌证、驾驶证的核发及年检审验关。

第六条

交通部门工作职责

由一名局领导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农村道路营运进展规划,合理安排运力,切实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

(二)指导乡镇政府做好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的设置、养护、治理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

(三)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严格降实道路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

(四)严格农村运输企业资质审查,指导、催促运输企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做好车主、驾驶人员的培训教育;

(五)指导乡镇交管办开展相关业务工作,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第七条

农业部门工作职责

由一名局领导负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拖拉机及驾驶人员的安全监管,做好拖拉机的登记和安全技术检验,严格执行营运拖拉机的报废、淘汰规定,确保拖拉机的运行安全;

(二)加大对拖拉机驾驶人员交通法规、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培训,严格驾驶人员考试工作;

(三)协助交警部门和交管办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四)建立外籍拖拉机暂时档案,动态掌握安全技术状况。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依法对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承担主体责任。

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

由一名乡镇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制定辖区内农村道路、场镇和上级人民政府指定道路的交通安全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三)组建不少于3人的乡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

(四)依据辖区实际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了解掌握本辖区婚丧嫁娶等民间聚会活动信息,4指导各村组交通安全治理员制止和纠正聚会期间容易发生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章搭载、超员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必要时派员到场开展纠违工作。

(六)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发生在本辖区内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七)负责指导村组制订村规民约,规范交通安全行为。

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交管办工作职责

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依法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客运源头治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每年不少于4次组织机动车主、机动车驾驶人和农村客(货)运经营业主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运输治理法律法规,经常性地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辖区内道路、机动车、驾驶人和车主的基本信息档案,实行道路、车辆、驾驶人和车主的户籍化治理,并适时更新信息。

(三)催促辖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依法办理相关证照。

对车辆年检、过户、证照审验等业务资料举行初审并签注意见。

(四)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的日常治理,加强节假日、逢场日和重大集会等重点时段的交通秩序治理,制止和纠正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协助公安机关和交通运管部门对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五)开展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上报工作,按照相关部门的安排组织对安全隐患的整治。

(六)接受群众咨询,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七)对辖区内轻微交通事故开展伤害赔偿调解,负责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对普通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现场维护、调查取证和善后调解处理工作。

(八)协调、指导机动车及机动车驾驶人协会开展工作。

第十条

乡镇公安派出所工作职责

乡镇公安派出所在县级公安局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业务上接受公安交通治理部门的指导。

由一名所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工作职责是:

(一)参与所在乡镇道路交通治理规划,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

(二)全面掌握辖区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基本信息,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治理,并适时更新信息。

(三)负责本辖区客运企业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四)组织民警进村入户,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五)查处辖区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六)负责处理辖区内普通交通事故。

(七)接受群众咨询,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八)协助交警部门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九)对通过辖区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实施路面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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