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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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X〕1号)、农业部等13部委《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农市发〔X〕1号)要求,国家“菜篮子”考核工作组将对我市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为进一步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完成各项考核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提高“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创新调控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菜篮子”工程建设,实现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目标。
X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首个“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期,考核得分根据考核期内第二年各项指标数据计算。
我市具体工作目标如下:
——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以上,蔬菜产量达到400万吨以上,猪肉产量达到37.8万吨以上;
——制定“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布局,将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完善副食集团水产批发市场和X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功能建设,提高市场管理水平,推进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
——每个社区平均建成至少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
——实施“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平均值达到97%以上;
——建设肉类、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并稳定运行,在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的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50%以上;
——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调控政策;
——确定“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和储备量,建立规范可行的储备制度;
——建立“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整合信息发布平台。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推进生产能力建设,夯实“菜篮子”基础。
1.优化蔬菜生产布局。
推进高效特色农业、设施农业基地建设。
近郊地区发挥多年种菜习俗和经验优势,发展一批标准化、集约化小型蔬菜基地,年播种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上;远郊地区大力发展规模化设施蔬菜和裸地蔬菜生产基地,重点打造新民市、X中区省道107沿线两侧的蔬菜生产核心区,设施蔬菜年播种面积稳定在20万亩以上,裸地蔬菜年播种面积稳定在60万亩以上,形成近远郊互补发展的“菜篮子”生产格局。
(牵头单位:
市农经委;配合单位:
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2.提高蔬菜生产能力。
做好农业提质增效工程,重点加强传统蔬菜生产基地硬件改造,巩固提高裸地菜田规模,保障23种(类)裸地蔬菜年产量在200万吨以上。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广设施配套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保障13种(类)设施蔬菜年产量在200万吨以上。
继续扩大和完善现有蔬菜生产基地,加强内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造和优化棚型结构,实现规模化种植、机械化生产,增强生产供应能力。
(牵头单位:
市农经委;配合单位:
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3.推进生猪产业发展。
推进生猪规模化养殖,重点促进X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等地区生猪产业发展,提升畜牧业标准化、清洁化、规模化水平,保障生猪年饲养量稳定在700万头以上。
加强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范现有X中树新、新民正源、于洪X河3个核心育种场建设管理。
加快规模化发展速度,新建规模养殖场10个。
构建完整的生猪产业链条,鼓励“公司+农户+合作社”的饲养模式,推动扬翔生猪饲养项目建成投产,实现上下游互相促进、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
市农经委;配合单位:
各涉农区、县(市)政府)
(二)合力提升市场体系建设,规范“菜篮子”流通。
4.规划批发市场布局。
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经验,从城市建设和服务业整体发展出发,科学合理编制“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规划,突出重点区域,培育龙头市场,形成一批特色明显、规模突出、交易灵活、集聚力和辐射力强的“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
同时,将零售商业用地、农贸市场用地按照地区发展和区域定位纳入全市公共服务和商业设施专项规划及各地区控详规划。
(牵头单位:
市服务业委、规划国土局)
5.完善批发市场功能。
指导水产批发市场和地利农产品物流园区分类建设交易厅(棚)、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流转顺畅的农产品物流网络,推广先进配送模式和新技术。
设立批发市场驻场监管所(室),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
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加大对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重点领域消费维权。
推进X副食集团水产批发市场等政府投资参股企业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从投资运营模式、功能保障、实现机制上充分发挥公益性功能。
(牵头单位:
市服务业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供销社、交通局、公安局)
6.增加零售网点密度。
以社区为单位,动态掌握本辖区内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早、晚市)、社区菜店、平价商店、蔬菜社区直通车等零售网点情况,建立备检网点库。
对现有不足2个“菜篮子”产品零售网点的社区,要及时开展规划和建设工作。
继续加大对符合条件的菜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的扶持力度,提高标准化率,打造便民快捷服务圈。
(牵头单位:
市服务业委;配合单位:
各区、县(市)政府及市工商局、供销社、财政局)
(三)全力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监管“菜篮子”安全。
7.实施质量安全监管。
各区、县(市)政府对本地区“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组织及协调“菜篮子”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我市各级监管部门要建立农产品监管机构,加快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
稳步推进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制(修)订工作。
建立完善农产品检测监测、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品准出与市场准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巡查制度。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
市农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
各区、县(市)政府及市质监局、公安局)
8.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按照农业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标准,协助开展抽查监测工作。
制定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和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组织市、区县(市)两级通过双认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开展监测任务,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的抽检,提高抽检效能,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
(牵头单位:
市农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单位:
各区、县(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