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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职业院校部门系部职责

中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文件

渝安全职院委〔2014〕22号签发人:

宗飞

关于印发各党政职能部门

教学教辅机构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学院内设机构功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经第七次院长办公会对各党政职能部门、教学教辅机构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核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2.行政财务处工作职责;

3.教务处工作职责;

4.学生与保卫处工作职责;

5.基建后勤处工作职责;

6.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7.对外交流培训处工作职责;

8.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9.图书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10.系部工作职责。

中共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1日

 

附件1—10

党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落实学院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

二、起草学院党委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和党委领导的重要讲话等,负责学院党委大事记录,汇编党委系统大事记,拟定党委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组织起草、审核、办理以学院党委名义上报发及对外交往的文件,承办上级党委来文.来电等工作,做好党内文件、机要函电的收发、登记、催办、传阅、保管、清退和档案归档等工作。

三、根据党委的决定,组织安排党委系统各类会议,负责会议的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拟写会议决议和纪要。

四、根据学院党委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学院各级党组织的工作情况,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督促检查党委决定事项及党委领导有关批示的落实执行情况,为领导提供信息和决策建议。

五、协助党委搞好党、政、工、团日常工作的协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接收转呈校内各单位向学院党委的请示、报告及转达党委领导的批示、意见等。

六、负责学院干部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协助院党委做好干部任用工作,科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考核、聘任,后备干部培养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完成各类组织干部统计报表工作。

七、负责学院党建工作。

指导、检查各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做好党员、干部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理论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负责党内各种报表统计上报。

八、负责学院宣传工作,制定政治学习、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学院宣传通讯网,审批和指导基层的宣传报道以及涉及意识形态、思想政治的各种讲座、报告等,订阅党报党刊资料;负责学院院报审核及学院各类宣传刊物的管理。

九、负责院党委党校的教学与管理,健全招生、管理、考核、结业、评优制度;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

十、负责文明单位建设工作。

撰写文明单位建设计划、总结,建立健全文明建设档案。

组织开展学院内部文明单位的建设活动。

制定和实施学院内部文明单位建设标准、评定及表彰工作。

十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审核、报批、表彰工作;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办法,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建立健全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制度;根据学院中心工作,制定和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计划。

十三、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宣传学院教学、科研、改革发展所取得的成绩,树立学院良好的外部形象。

负责市安监局、市教委部署的宣传活动的组织、材料的撰写等工作。

十四、协助学院纪委做好学院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配合纪委和行政财务处做好纪检、监察和审计的宣传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以及领导干部的有关审计及学院和学院属下有关单位及部门的审计工作。

十五、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院机要、保密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全院的安全及稳定工作。

十六、负责学院统战工作,协调党委与各民主党派、学院群众组织的关系,了解和掌握各民主党派人士和无党派高级知识分子的思想、工作情况,充分发挥其参与学院改革、发展、建设的积极性。

十七、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督促、检查党群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十八、负责刻发学院党委印章及学院党群部门印章,管理党委、纪委、党办印章。

十九、负责学院党委领导的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上级党委和兄弟院校党委来院的接待工作。

二十、负责本部门综合治理、安全保卫、计划生育、日常事务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本部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定本部门内设机构及人员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并认真执行。

二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财务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的文件、指示、会议精神和学院党政的决定。

二、管理好学院各类行政工作会议,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三、负责上级行政文件的收文处理工作;组织拟订学院行政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等上报下发的各类综合性文稿。

及督促检查上级文件、学院印发的行政文件、学院行政工作计划、院长办公会决定等行政指令的落实情况。

四、做好学院行政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综合处理工作,负责学院信息公开及统计工作。

五、负责学院档案管理、学院标徽、行政印章、院长人名章、院长签字章,负责内设行政机构印章的刻制、启用,学院大事记的管理等综合管理工作。

六、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妥善处理学院内外行政性来信、来访事宜。

七、负责学院公务车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相关文件拟定、人才引进、师资培训和全校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

九、负责人事调配、新进教职工接收、上岗培训、岗位聘任和人才交流等工作。

十、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聘任、编制管理和职务晋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工作,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全校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聘任工作和学校非在编人员管理。

十一、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数据管理、统计上报、工资、津贴的发放和校内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福利、社会保险及管理工作。

十二、做好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文书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辞职、辞退和高级专家延退工作以及教职工死亡丧葬、抚恤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因工负伤、致残的评残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教职工病、事、婚、丧、探亲以及女职工生育、哺乳期请假和销假事宜。

十五、负责学院会计核算工作,对学院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

十六、负责编制学院月、季度会计报表及年度决算会计报表,负责学院经济活动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财务信息。

十七、负责学院预算编制工作,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并向院长汇报预算执行情况。

十八、负责财产物资的管理和核算工作,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对学院财产进行清查核对。

十九、负责核算学院各项收入,为学院教学、科研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筹集资金,负责学院学费管理,定期与学生进行学费结算。

二十、负责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和现金出纳业务、监督经济合同的执行,建立健全债权、债务清理制度。

二十一、负责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执行财务信息安全制度,负责会计电算化管理,保证电算化资料的安全完整。

二十二、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务处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学院教学工作决策,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检查评价教学工作;

二、根据学院规划,负责提出有关学院教育发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

三、负责组织学院年度新专业的申报工作,指导重点、特色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

四、负责组织制订各种教学规章制度、日常教学的运行与监控;

五、负责组织学院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组织全院教学研究工作和教学经验交流,处理教学事故;

六、组织和指导各系部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其他教学文件;

七、负责编制全院教学工作流程和课程表以及教学设备与设施的统一调度,下达教学任务以及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组织全院各类考试、考查工作;

八、组织、指导各系部开展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组织系部落实实习、实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习、实训工作的总结交流;

九、组织校本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和出版教材的审定工作,负责全院教材的征订和采购供应工作;

十、负责全院学生的成绩管理;

十一、负责全院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管理好全院电教设备,做好教学录音、录像、幻灯、光盘等教学资源的制备工作,以及教学活动的摄像工作;

十二、负责全院教学仪器设备的申报、立项、采购、入库、报废及统计报盘等工作;

十三、协助办理教师职务的评审及师资引进、培养及进修等具体事宜;

十四、负责全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的制定,负责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和审核工作,负责全院教学人员的业务考核工作;

十五、负责全院教学资料、试卷的文印工作;

十六、负责全院教学档案的建立,教学资料安全保管与保密;十七、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与保卫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和辅导员培训;

三、学生信息工作和思想状况的调查研究;

四、学生军训工作,新生入学教育、体检和学生保险工作;

五、全院学生评优、奖学金评选发放工作;

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

七、宿舍管理中心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八、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工作;

九、负责对学生基本情况、档案、证件等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学生素质教育和学生综合素质考核测评;

十一、院团委指导学生干部工作,开展学生大型活动;

十二、负责学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和处理工作;

十三、主管全院学生违纪处理工作;

十四、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五、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安排布置升旗活动;

十六、负责学生处的网络平台建设工作;

十七、贯彻执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安全工作部署;

十八、制定学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十九、制定学院的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二十、负责对安保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十一、利用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向师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二十二、按规定配备、管理和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和器材;

二十三、进行安全巡查排查整改或督促其他部门消除安全隐患;

二十四、加强门卫的管理,负责校园防火防盗防人身伤害等工作;

二十五、校园内治安秩序的维护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十六、完成学院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建后勤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负责收集整理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

二、负责学院有关校舍、水电、道路、绿化等设施更新、改建、扩建、维修、改造、装修、环境治理等项目的报批、资金预算及实施,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编制学院后勤年度工作计划,围绕学院工作重心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好节水、节电等节能减排宣传工作,治理污染源,搞好环保工作。

四、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损坏和流失。

五、负责学院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学院医务室的管理,做好医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流行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工作。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一、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对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发展规划,提出学院招生专业,编报学院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章程;

二、开展招生宣传,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院,并实施招生方案;

三、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协调解决招生遗留问题;

四、负责组织特殊专业(体育、艺术)专业测试及录取工作;

五、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入学资格保留的审批;

六、负责新生入学各类数据的统计与生源质量的分析,总结年度招生工作;

七、协助市考试院做好有关招生考试的其他工作;

八、开展就业、创业指导工作,负责全院就业工作队伍的培训工作,协助组织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

九、推荐毕业生就业,收集和发布就业信息,编制就业方案,为用人单位选拔人才服务;

十、多渠道开辟就业途径,拓宽就业渠道;

十一、审查毕业生资格,管理和发放《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十二、按照《档案法》的要求接受、整理、传递毕业生档案,做好毕业生派遣工作;

十三、及时完成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相关材料归档工作;

十四、负责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组织评选先进并表彰;

十五、协助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有关毕业生就业的其他工作;

十六、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时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及时反馈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为学院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提出合理化建议;

十七、加强对外交流,取得社会各界对学院招生就业工作的支持;

十八、接受和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外交流培训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拟定对外交流和合作项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围绕学院发展、教学要求与学生需求,加强与企业沟通与联系。

协助系部联系、落实校外实训学习基地的开发和企业在校内建立实验室等工作。

三、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合作交流,探索职业教育“订单式”培养模式。

四、协助相关系部组织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

五、起草校企合作协议,负责合作协议签字、挂牌等仪式、典礼具体事务;落实合作协议。

六、负责学院与国内、国外高校合作办学项目的开发、管理、联系和日常外事管理。

七、处理学院领导外事交流交往事务,起草有关文书及函件,提供相关服务。

八、负责对外开展友好合作与交流互访事务的组织工作。

九、负责对外交流档案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部门网页建设。

十一、负责全院培训项目的开发、培训计划的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及考试验收。

十二、负责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培训任务或部分培训任务。

十三、负责开拓行业、企业需求的培训任务。

十四、负责各系培训项目审定、培训过程的监督、指导。

十五、负责培训资料的档案管理;负责各种培训证书的发放。

十六、负责制定学院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制定非学历教育、成人学历教育(远程教育)、专升本、自学考试和社会培训等的计划。

十七、代表学院在上述业务范围内与国家、省(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职业资格培训、考证相关政策与规定,规划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抓好落实。

十九、申报建立新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二十、组织学生计算机、英语、普通话报名、考试及办证工作。

二十一、开展通用工种、特有工种鉴定的报名、培训、考试及办证工作。

二十二、开展国家新职业、新工种的报名及相关工种考前培训业务。

二十三、负责考证资料的档案管理;负责各种技能证书的发放。

二十四、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制度。

二、明确督导工作思路,制订全院教学督导工作年度计划,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活动,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依据。

三、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工作,做好系部督导组、学生教学信息员、企业兼职督导队伍的组织、指导工作。

四、对教育教学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开展日常听课、巡察,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

五、收集、整理、汇总教学督导信息和有关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意见建议,定期向学院领导和系部反馈教学督导意见;通过问卷调查、师生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加强教学信息交流与反馈。

六、组织教学督导工作研究,每月认真编写好《督导简报》

七、组织全院的教学督导工作交流活动,协同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开展评优选先等评选活动。

八、自觉接受教师和学生的监督,坚持讲真话,报实情,坚持科学、公正的原则。

九、做好督导档案管理工作,做到平时工作有记录,各种督导工作材料归档及时、妥善保管。

十、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图书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一、研究拟定图书馆文献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文献资料的采购计划,提出专业数据库、电子类读物购买申请,编列预算报请学院领导研究批准后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二、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和社会、行业服务的需要,合理地采购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科学地进行加工整理,形成具有本馆特色的资料、藏书、数据库体系。

三、做好文献资料的维护、管理工作,开展流通、阅览、咨询和多种形式的信息、情报服务工作。

四、开展多方协作,加强馆际互借,及时沟通联络,进行学术研究和业务交流活动。

五、负责制定学院数字校园和教育技术发展规划,宣传、推广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指导全院的教育技术工作。

六、负责全院现代教育技术和信息化培训,指导培训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正确使用、维护、保管教育技术设备。

七、负责学院校园网络的规划设计、升级改造、建设验收;负责校园网络骨干线路、中心机房及各楼宇交换机房的建设、运行与维护。

八、负责学院校园网络和学生公寓上网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九、负责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二级网站的备案、建设与维护。

十、负责学院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并进行安全审计和预警。

十一、负责学院数字图书馆系统、教务管理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等各类应用系统及重要数据库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支持。

十二、负责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和日常运行维护。

十三、负责重大会议的网络和设备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系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原则,明确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系部实行学院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二、根据学院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和职责,积极谋求优质发展,努力做强做优做精。

三、在学院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各专业、师资队伍(专业梯队)建设及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党建思政、学生管理、活动开展、安全稳定等日常事务性工作,配合招生就业处做好招生就业工作。

四、在学院统筹规划下,完成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新开专业等的申报和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实训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按学院要求,制定并上报本部门阶段性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五、在国家政策法规和学院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系部间、系与企业和社会间的交流合作和科技服务,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六、推行系部党务和政务公开,定期召开系部情通报会。

七、负责本系部所有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由学院统筹聘任管理人员、教师和相关人员。

九、根据学院人才引进规定和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经学院审批确定引进候选人。

十、根据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安排培训人员。

十一、根据学院考核办法组织对本系部教职工的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学院每年根据财政预算下达各系日常事务、教研活动、学生管理等经费指标;系部的经费各系部具有自主使用权和分配权,原则上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系部经费管理实行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并接受学院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具体按照《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系(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十三、完成学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四、系部的一切活动必须在国家政策法规和学院规章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必须有利于学院整体办学目标的实现和办学质量与效益的提高。

十五、系部实行党政共同负责制。

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

事关系部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须经党政联席会议(系部委员会)讨论,要听取和吸收多方意见,经系部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

2014年9月1日印发

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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