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卫发2号文九制度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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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卫发2号文九制度一

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应包括首诊医院、首诊科室、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项内容。

一、首诊医院负责制

患者到我院就诊,必须及时得到最妥善的处理,即:

仔细全面的检查,准确无误的诊断,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

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拒绝病人于院外。

二、首诊科室负责制

1、凡患者在某科就诊,即应由就诊科室负责进行问诊、查体、进行必要的各项检查,并予以初步诊断;

2、凡考虑不属于本科疾病,需他科室会诊或需转往他科或他院者,均需首诊科室负责联系、安排会诊及协助转院。

首诊科室的会诊资料必须齐全,转诊手续必须完备。

参与会议的科室应详细填写会诊意见;7

3、凡因诊断不明或属临界性疾病(即两个临床科室均可处理者,如:

尿路感染、溺水、电击等),原则上由首诊科室收治或观察患者,他科予以协助。

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

三、首诊医师负责制

1、凡接诊医师应负责实施患者诊断、治疗的全过程,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就诊过程中互相推诿病人。

2、需请上级医师及他科会诊时,由首诊医师全部负责实施,并认真执行上级医师及他科会诊医师医嘱。

3、在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的同时,同科医护人员必须突出协作精神,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诊治。

医师查房制度

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由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2次-3次。

二、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病员。

三、查房前医护人员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

经治的住院医师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肯定性的指示。

四、查房的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历;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科问题。

如认为需请外院会诊或转院治疗,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由科主任决定再报医务部。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出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五、院领导以及职能科室各科负责人,应有计划有目的地按医院规定参加各科的查房,检查了解对病员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疑难病历讨论制度

一、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病例必须进行讨论。

尽早明确诊断、提出诊治方案。

二、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科室有关人员参加。

三、如病情十分复杂或牵扯其它科室的,由医务部组织全院有关人员参加讨论。

必要时可请外院会诊。

四、每次病例讨论会时,应事先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由经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作发言准备。

五、讨论必须认真,并做好记录。

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归入病例。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凡病情危重、短期内可能危及生命者均应进行积极抢救。

二、在抢救过程中,各级医护人员应本着高度认真负责的精神,做到观察细致、诊断准确、处理及时、记录完整。

对疑难及诊断不清、治疗效果欠佳的病例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或组织会诊。

三、一般性抢救工作由科室主治医师负责组织。

主管主治医师不在时,由值班主治医师或住院医师组织,并立即上报医务科指定专人床旁记录,详细交接班。

四、特别重大的抢救工作,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由全科统一组织力量并及时向医务部汇报,医务部应立即上报给院长组织抢救。

五、抢救时间应做好记录(包括时间、药品、经过及其它抢救措施),如确属来不及记录的,抢救结束后应随即补充记录,并即时归入病历。

六、各辅助科室及其它有关科室应积极配合,全力抢救,不得以任何借口耽误抢救工作。

七、各科室的抢救药品及器材应固定位置,有明显标记,不得任意挪用、外借。

每班交接清楚,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做好清洁、消毒清理、补充工作。

八、临床各科室应建立抢救工作台帐,由主管医师填写,扼要记录抢救病人姓名、性别、诊断、抢救经过、抢救结果,以便年终统计。

九、所有参与者必须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死亡病例一般应在一周内进行讨论。

二、已进行尸解的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原则上时间不超过两周。

三、意外死亡的病例不论有无医疗事故,均应单独讨论,并有医务部人员参加。

四、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住院医师、护士及相关人员参加。

五、讨论必须认真,对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是病情演变抢救经过)、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进行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六、做好讨论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讨论意见等,并如实记入病历。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为保证手术人的医疗安全,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各级医师按照不同的级别进行不同范围的手术,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手术分类(按手术难易程度、大小、是否曾经手术等情况分)

1、一类手术:

简单小型手术;

2、二类手术:

小型手术及简单的中型手术;

3、三类手术:

中型手术及一般大手术;

4、四类手术:

疑难重症大手术、科研手术、新开展手术、多科联合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及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手术医师分级:

低年资住院医师、高年资住院医师、主治、副主任医师。

2、各级医师手术范围: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首先熟悉一类手术,以后逐步掌握二类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先担任二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逐步掌握三类手术;

(3)主治医师:

熟练掌握三类手术,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类手术;

(4)副主任医师:

指导三类手术,主持四类手术。

三、手术审批权限:

指决定对病人的手术治疗方式、参加手术的人员及具体分工。

1、一类手术:

主治医师审核(主治医师不在的情况下,由指定高年资住院医师审核)科室主任审批。

2、二类手术:

术前由专业组内讨论后,由科室主任审批。

3、三类手术:

术前经科内讨论后,由科室主任审批。

4、四类手术:

致残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手术以及本院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均应在科内讨论,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部,由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或授权医务部主任代审批。

术前讨论制度

一、凡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新开展手术、致残手术或门诊、住院部医师,麻醉医师对诊治方案有异议的,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新开展手术讨论须有医务部人员参加。

致残性手术必须报业务院长或院长审批。

三、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主治医师、手术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

四、术前讨论的内容应包括:

1、术前诊断;

2、手术指征;

3、手术方案(手术入路选择)

4、麻醉方式,术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及防范措施;

5、术前准备情况和术后处理;

6、拟向病人和/或家属交代病情的方式、方法及主要内容。

五、术前讨论需佐作好记录,并归入病历。

但对分歧较大的问题不应记入病历,应记入科室术前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除讨论的内容外,还要记明参加讨论者的姓名、技术职称、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

 

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员、病情有变化的病员、新入院的病员、手术后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交接班记录本应具有连续性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危重病人应进行床旁交班。

值班医师对危重病员应作好病程记录和医疗措施记录,并扼要记入交接班本。

二、我院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接受白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病情有变化的病员、新入院的病人、手术后病员的病情情况,负责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填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危重病人和特殊病人应做好床前交接。

三、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请经治医师或上级医师处理。

四、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

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五、每日晨,值班医师将病员情况重点在交班会上报告。

急诊会诊制度

(一)如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病人,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然后告知相应科室参与处理,并作交接班记录,书写抢救记录。

(二)紧急情况下,急诊科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被邀科室在岗医师须于3~5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不在岗被邀会诊医师须在10分钟内到达会诊科室,同时要带上本专科所必须的抢救治疗及检查器械设备。

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危重病人和多发伤病人的抢救,需及时请多科急会诊,要求尽早赶到配合抢救。

待病情有所缓解或事后在会诊单上补写应邀科室的处理意见。

(三)不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可在急诊病历本上注明"已请××科急会诊"字样,并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接受会诊科室不得推诿,并及时前来会诊。

超过24小时的留观病人需会诊时,除应书写留观病历,还应填写急会诊单,由观察室值班护士与会诊科室电话联系,被邀会诊科室应尽快确定会诊医师并及时到达急诊科。

(四)会诊时,急诊医师应为会诊准备好必要的临床资料,并陪同检查、介绍病情,应邀医师认真填写好会诊记录。

(五)会诊后需入院治疗者,接诊或会诊医师开出入院证,值班护士电话联系住院床位。

由医生或护士护送入院。

(六)应邀参加急诊会诊的医师,应在安排好本科室工作后前去参加会诊;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急诊会诊时,应及时委派相应专科资质的医师参加。

会诊制度及流程

一、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二、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

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一般要在2天内完成)。

并写会诊记录。

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人,可到专科检查。

3.急诊会诊:

一般会诊,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单,上级医师签字同意,并在会诊单上注明“急”字,应邀科室应在一小时内派医师前往。

病情特别紧急可先用电话邀请,后补填会诊单,或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二字,应邀科室必须立即派医师前往(20分钟内到达),不得延误。

4、院内大会诊:

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病例,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处同意,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应指派科主任或主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方科主任主持,必要时也可由申请方科主任携带病例,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也可将病例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

三、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

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

四、会诊制度分类:

按范围分:

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五、会诊人员资质:

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医疗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患者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1.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核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3)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药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2.药房。

(1)配方前,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处方日期。

(2)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含量、配伍禁忌。

(3)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杳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各种标志是否清楚、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3.血库。

(1)血型鉴定相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3)发血后,受血者血液标本保留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

4.检验科。

(1)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复核结果。

(5)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5.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申请单与标本联号、标本、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3)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

6.放射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及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7.理疗科及中医针灸科。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低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高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8.供应室。

(1)准备器械包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有无破损。

(2)发器械包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核定数量、质量、有无破损、清洁度以及送消毒的日期。

(3)灭菌时查对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对灭菌效果、指示剂及无湿包情况以及消毒日期。

(4)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以及消毒灭菌日期。

9.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复核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项目、结果。

10.手术查对制度。

(1)术前查对:

接患者前要查对患者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外,还应查对术前准备情况是否完善,如术前检查、术野皮肤准备、术前用药、是否禁食、有无发热、女性患者是否月经来潮等。

(2)术中查对:

麻醉前对患者科别、病房、住院号、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进行查对;还应查对手术部位是否正确、有无仪器、金属物等可能影响手术操作的物品等。

(3)术后查对:

术毕需要对手术使用器械、物品进行查对;查对贴电极片皮肤;各穿刺处、引流管等是否安全牢固等。

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申报和审批流程,完善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

一、新技术包括项目: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六)其他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项目。

二、其中,属于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新技术,以及必须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临床应用的现有技术,其申报流程遵照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颁布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须知”进行(详见附1)。

三、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详见附2):

(一)属于医院范畴的新技术新项目,指已经在外院开展,我院尚未开展的上述项目。

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符合社会伦理规范。

(二)申报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必须填写《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详见附3),送医务处备案审批。

在《申报表》中应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此拟开展的此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及本市其他医院的临床应用基本情况临床应用的意义、适用症及禁忌症详细介绍疗效判定标准、评价方法,对有效性、适宜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设备和设施等各种支撑条件详细阐述可预见风险以及应对可预见风险的处理预案。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药品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我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一)对于无创技术或项目、医疗风险较小、本市其他医院已广泛应用并具有较好疗效和效益,并已有相应的收费标准者,由医务处及分管院长审批授权。

(二)对于有创技术或项目;医疗风险较大、易致死致残,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疗效及效益尚不明朗;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者,由医务处及分管院长进行初步审核后,委托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2~3名做出书面意见,经医务科汇总,给予审核意见。

(三)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医务处均予以书面答复,说明理由或注意事项。

四、我院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一)医务处作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档案。

对全院开展的新项目新技术不定期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敦促相关科室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二)在新技术新项目临床应用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三)原则上,每年3月底前各科室上交当年度的经科室讨论,并由科主任签字确认的《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请表》。

(四)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各种问题,均应及时向医务处汇报。

每年11月各科室将当年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情况做出书面汇总,填写《瑞金医院卢湾分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汇总表》(详见附4)。

《汇总表》中详述开展例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目前所面临的问题等。

医务处针对汇总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抽查核实。

(五)各科室严禁未经审核自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否则,将视作违规操作,由此而引起的医疗或医学伦理上的缺陷、纠纷、事故,将由当事科室或个人承担。

五、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中止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及时向医务处汇报:

(一)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他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的;

(二)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三)发现该项技术存在确认的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四)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病案管理制度

一、医院病案管理小组负责全院病历(门诊、住院)的质量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管理。

二、门诊和住院病人应有完整的病历。

门诊病历未建档的,由患者保管;已建档的门诊病历由挂号室负责存放、保管。

住院病历由病案管理员负责整理、存档,并在病房保管。

三、病历的日常管理制度

1、由病案管理员负责管理住院病历资料。

2、出院、转院、死亡病历应在病人出院时完成,经主治医师和护士长进行质量检查,签字后存档。

3、住院病历不外借。

4、使用病历时,由病历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5、保持病历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6、严守病历资料保密制度。

7、住院病历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四、病历借阅制度

1、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病历的借阅和复印。

2、病历只限本院医生在本院内查阅。

3、患者看门诊或再次住院需参阅病历时,应由本院医师办理,不得委派患者或患者家属借阅。

4、凡借阅病历,不得进行涂改、玷污、拆散、换页、丢失。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根据病情轻重缓急及生活自理能力,由医生以医嘱形式下达的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可分为特级护理和一、二、三级护理,各级护理均应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观,应用“护理程序”,使患者得到全身心的护理。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1、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急,随时需要抢救者以及监护室患者。

2.各种复杂及大型手术患者。

3.各种严重损伤患者。

(2)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昼夜守护,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急救药品器材配备完好,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别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观察与记录患者生命体征,注意液体出入量,保持水、电解质平衡。

3.一切治疗护理由护理人员承担,不得依靠陪护人员。

4.认真做好晨晚间护理,随时保持患者衣被及床单位整洁。

每日洗脸、洗手及口腔护理2-3次,头发护理早晚各1次,随时注意各部位皮肤清洁(患者每日会阴清洁1次),保持各导管通畅。

每2小时翻身1次,每班压疮护理2次。

设有病危患者特别护理记录单,及时做好记录,严格交接班。

必要时经患者及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后,使用约束带,防止坠床。

保持功能体位,防止足下垂或其他体位性神经损伤。

5.做好心理护理。

6.保持室内整洁,空气新鲜,温湿度恰当。

7.做好隔离消毒工作,防止院内感染。

2、I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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