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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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试行

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试行)

(QLMD-AQ0073-20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变更、设备变更和人员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依据股份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庆炼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和人员变更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的管理流程、措施及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工艺变更

涉及工艺技术、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技术改造使工艺流程、操作参数和控制方案改变等)。

(二)微小变更

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

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四)设备变更

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五)微小变更

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六)同类替换

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七)关键岗位

指与风险控制直接相关的管理、操作、检维修作业等重要岗位。

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而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事故。

(八)人员变更

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变动和临时承担有关工作。

表现形式有:

调离、调入、转岗、替岗等。

(九)关键岗位

指与风险控制直接相关的管理、操作、检维修作业等重要岗位。

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而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事故。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技术处是工艺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公司属各单位工艺变更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公司机动设备处是设备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公司属各单位设备变更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人事处是人员变更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公司属各单位人员变更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公司属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工艺变更、设备变更和人员变更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工艺变更管理

第一节管理要求

第九条工艺变更范围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工艺设计依据的改变。

(五)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六)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七)工艺操作有关软件系统的改变。

(八)操作规程的改变。

(九)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一)装置布局的改变。

(十二)产品质量的改变。

(十三)其他。

第十条变更的基本类型包括工艺变更、微小变更和同类替换,所有的工艺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

工艺变更和微小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见附录A)。

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见附录B)。

第十一条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和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确定变更级别。

变更级别的确定及控制,执行公司《工艺卡片分级管理规定》和《生产操作变动监控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变更由装置或属地单位提出申请。

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级别,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

工艺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C,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D。

第十三条变更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需要做危害分析。

对需要做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应作为变更申请的主要内容。

第十四条应按照变更的类型、级别确定审批权限。

在满足所有相关工艺、设备、健康、安全、环境的条件下,批准人或其授权人方能批准。

第十五条变更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变更内容。

(四)变更带来的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危害分析及风险削减措施)。

(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的要求。

第十六条变更实施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执行《投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涉及作业许可,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变更涉及的所有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应确保得到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

第十八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施,并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第十九条完成变更的工艺在投用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的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的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变更影响或涉及的人员包括:

(一)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工艺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三)其他相关人员,如承包商、外来人员、供应商、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等。

第二十条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

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结项报告等。

第二十一条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变更结项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工艺技术信息都已更新。

(二)规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的状况。

(三)试验结果记录在案。

(四)确认变更结果。

(五)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第二节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各专业厂应报技术处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各专业厂应将工艺变更管理规定培训工作纳入日常培训计划,岗位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四章设备变更

第一节管理要求

第二十三条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十三)操作规程的改变。

(十四)试验及测试操作。

(十五)设备、原材料供货商的改变。

(十六)运输包装(路线)的改变。

(十七)装置、设备布局的改变。

(十八)设计和安装过程的改变

(十九)其他。

第二十四条设备变更的基本类型包括设备变更、微小变更

和同类替换,所有的工艺设备变更应按其内容和影响范围正确分类。

设备变更和微小变更管理执行变更管理流程(见附录E)。

同类替换不执行变更管理流程(见附录F)。

第二十五条设备变更应实施分级管理,根据变更影响范围的大小和所需调配资源的多少,确定变更级别。

变更级别的确定及控制。

第二十六条变更由属地单位提出申请。

变更申请人应初步判

断变更类型、级别,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出变更申请。

设备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G,微小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H。

第二十七条变更应充分考虑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并确认是否

需要危害分析。

对需要做危害分析的,分析结果及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应作为变更申请的主要内容。

第二十八条应按照变更的类型、级别确定审批权限。

在满足

所有相关工艺、设备、健康、安全、环境的条件下,批准人或其授权人方能批准。

设备变更由专业厂设备厂长或设备副总工程师审批,并报公司机动设备处审查。

微小变更由车间设备主任审批。

第二十九条变更审批内容:

(一)变更目的。

(二)变更涉及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变更内容。

(四)变更带来的健康安全环境影响(危害分析及风险削减

措施)。

(五)涉及操作规程修改的,审批应提交修改后的操作规程。

(六)对人员培训和沟通的要求。

(七)变更的限制条件(如时间期限、物料数量等)。

(八)强制性批准和授权的要求。

第三十条变更实施涉及启动前安全检查,执行《启动前安全

检查管理规定》;涉及作业许可,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变更涉及的所有资料以及操作规程都应确保得到

适当的审查、修改或更新。

第三十二条变更应严格按照变更审批确定的内容和范围实

施,并对变更过程实施跟踪。

第三十三条完成变更的设备在投用前,应对变更影响或涉及

的人员进行培训或沟通,培训内容包括变更的目的、作用、程序、变更内容、变更中可能的风险和影响以及同类事故案例。

变更影响或涉及的人员包括:

(一)变更所在区域的人员,如维修人员、操作人员等。

(二)变更管理涉及的人员,如工艺管理人员、培训人员等。

(三)其他相关人员,如承包商、外来人员、供应商、相邻装置(单位)或社区的人员等。

第三十四条变更所在区域或单位应建立变更工作文件、记录,

以便做好变更过程的信息沟通。

工作文件、记录包括变更管理程序、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登记表以及变更结项报告等。

第三十五条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是否符合规定内容,

达到预期目的进行验证,提交变更结项报告,并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与变更相关的设备技术信息都已更新。

(二)规定了期限的变更,期满后应恢复变更前的状况。

(三)试验结果记录在案。

(四)确认变更结果。

(五)变更实施过程的相关文件归档。

第二节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纳入公司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

核;发生偏离应报公司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单位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公司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人员变更

第三十七条根据集团公司装置定员相关标准,制定公司各单位编制定员标准,作为各单位员工配置的最低要求,包括:

岗位设置、员工的数量等。

第三十八条人员变更遵循“持证上岗、同岗替代、备员补充”的原则安排上(替)岗,以满足安全生产最低标准。

第三十九条人员的变更必须在不影响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实施,应严格执行人员变更管理流程(见附录I),确保上(替)岗人员具备上岗资格及能力,即变更人员应具备所从事岗位的专业知识、上岗资格,符合上岗能力要求。

(一)跨单位调转人员符合所到岗位知识、技能、经验要求的员工,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J)内容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二)新入职员工或跨单位调转的关键岗位后备人选不符合所到岗位知识、技能、经验要求的,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分配到相关岗位进行实际技能培训,培训期间不得独立顶岗操作,待取得拟聘岗位上岗资格,所在单位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审批表》内容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三)离岗3个月及以上人员重新上岗前需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审批表》内容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离岗时间不足3个月,但在其离岗期间内所在装置发生工艺、设备状态变更的,所在单位需向重新上岗人员进行变更方案交底、培训、考核后留下痕迹,并按《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审批表》内容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合格后安排上岗。

(五)同岗人员替岗、补员替岗、员工休假三个月以内重新上同岗的(休假期间工艺、设备状态等没有发生变化)应填写上(替)岗申请表(详见附录K)。

第四十条公司根据风险控制的要求组织对关键岗位进行辨识,辨识后形成公司关键岗位目录。

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前,基层单位行政主要领导(行政主要领导不在,可由行政副职替代)及相关部门或人员应评估人员变更对现岗位安全生产的影响,选择合适人选。

关键岗位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艺危害分析结果认定的高风险作业的岗位。

(二)国家法规规定的特种作业岗位。

(三)实施风险管理和危害分析的岗位。

(四)从事关键设备检测、检维修的岗位。

(五)审批作业许可的岗位。

(六)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评与提供培训的岗位。

(七)管理和监督承包商作业的岗位。

(八)环境、职业卫生监测岗位。

第四十一条公司在岗位描述中明确关键岗位人员任职的知识、技能、资质与特定经验的最低要求。

依据岗位培训需求矩阵,确定人员上岗前的培训内容和考评方式(见附录J)。

并有计划培养关键岗位的后备人员,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的顺利实施。

第四十二条对上(替)岗人员要进行技能考评,考评方式可

以是提问、考试、现场模拟操作等;高风险作业项目的考评应包括现场模拟操作演示。

考评人员应具备相应知识、技能和经验,可以是企业管理人员、员工的主管领导、HSE专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深员工和专(兼)职教师等。

第四十三条上(替)岗应经岗位所在单位行政主要领导遵照本规定审批核准后执行;本单位内部转岗的按本规定的第三十九条执行;不同单位之间转岗、调离、调入的按公司员工流动管理办法执行,然后按本规定第三条执行。

第四十四条关键岗位变更人选不能满足知识、技能、经验最低要求的,需停止变更。

第四十五条关键岗位人员变更上岗应填写《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审批表》(见附录J),所涉及的文件、资料应及时装入员工个人培训档案。

变更培训信息主要包括:

(一)人员变更的审批信息。

(二)发生岗位变更员工的个人信息。

(三)变更过程中的培训及考评信息。

(四)确保满足岗位最低要求所采取的其他措施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技术处、机动设备处和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试行。

附录A

变更管理流程

 

附录B

同类替换范例

工艺设备类型

同类替换

非同类替换(变更)

阀门

∙同类型:

闸阀—闸阀,截止阀—截止阀等

∙同类材料:

同级别碳钢,同级别不锈钢等

∙同等压力等级:

15-15kg/cm2,30-30kg/cm2,60-60kg/cm2等

∙同尺寸:

4"-4",6"-6",10"-10"等

∙同种填料:

箔衬--箔衬,石墨—石墨,石棉绳--石棉绳

∙批准的供应商

∙不同类型:

闸阀—截止阀,闸阀—球阀等

∙不同材料:

碳钢—不锈钢,碳钢—铬钢等

∙不同压力等级:

30-15kg/cm2,30-45kg/cm2,30-60kg/cm2等

∙不同尺寸:

4"-6",6"-8",10"-12"等

∙不同填料:

石墨—非石墨,绳--衬,衬--绳等

管道与法兰

∙同材料:

碳钢—碳钢,不锈钢--不锈钢等

∙同压力等级:

15-15kg/cm2,30-30kg/cm2,60-60kg/cm2等

∙同尺寸:

4"-4",6"-6",10"-10"等

∙同类法兰密封面:

凸面-凸面,对接-对接等

∙同厚度等级:

管线厚度相同

∙临时管线——只是用在停用的设备上做清洗用途,在设备投运前应将其拆下

∙批准的供应商

∙不同材料:

碳钢—不锈钢,碳钢—铬钢等

∙不同压力等级:

30-15kg/cm2,30-45kg/cm2,30-60kg/cm2等

∙不同尺寸:

4"-6",6"-8",10"-12"等

∙不同法兰密封面:

凸面-对接,对接-凸面等

∙不同厚度等级:

管线厚度不相同

∙临时管线——用于维持运行的、内部有工艺物料的管段,如内部有物料流的临时短管等

工艺设备类型

同类替换

非同类替换(变更)

泵/压缩机

∙相同的材料(包括内部材料)如:

碳钢-碳钢,不锈钢-不锈钢等

∙相同法兰:

压力等级,尺寸,密封面

∙相同能力:

200-200m3/h,2000-2000m3/h等

∙相同密封:

允许不同的制造商,但必须是同样的规格,同样的维护程序等

∙同样的润滑:

允许不同的制造商,但必须是同样的规格

∙批准的供应商

∙不同材料(包括内部材料)如:

碳钢-不锈钢,不锈钢-碳钢等

∙不同法兰:

压力等级,尺寸,密封面

∙不同能力:

200-300m3/h,200-150m3/h等

∙不同密封:

不同的实际规格,不同的维护程序等

∙不同润滑:

不同规格

物料/催化剂

∙同样的催化剂:

必须是完全相同,包括制造商,功能表现,以及反应过程;安全技术说明书信息保持不变

∙同样的物料:

必须是完全相同,包括制造商,有同样的功能,进行同样的反应

∙不同的催化剂:

不同的制造商,不同的功能表现,或不同的反应过程,安全技术说明书信息有任何改变的等

∙不同物料:

不同制造商,不同功能表现,或不同反应

仪表/电气

∙同量程:

0-50~0-50,200-250~200-250等

∙同样放大倍数:

X10-X10,X50-X50等

∙同样单位:

立方米/时-立方米/时,升/分钟-升/分钟等

∙同样的额定值:

因进料流量、产品规格等变化,需要经常调整报警的上下限,但不超过最高和最低限值

∙批准的供应商

∙不同量程:

0-50~0-100,250-300~250-500等

∙不同放大倍数:

X10-X20,X15-X2等

∙不同单位:

立方米/时-升/分钟,升/分钟-立方米/时等

∙不同额定值:

改动压力、温度、流量、液位等的最高和最低限值

 

工艺设备类型

同类替换

非同类替换(变更)

其他

∙除应急系统与中央控制室以外的,其他电话号码的改变

∙更新工艺区标志牌

∙非工艺设备的移位

∙将原来设计中不应旁通或没有旁通程序的设备旁通

∙可能影响工艺操作的,对计算机软件或计算机控制方案的改动

∙改变中央控制室或紧急响应电话号码

∙移走工艺区内的标志牌

∙工艺设备或应急设备的移位

∙改变工艺说明,过程说明,或企业标准

∙临时维修(如:

管卡、盘根、法兰临时泄漏修补等)

∙临时或实验性设备

∙设备的拆除

∙工艺建筑内的通风设施安装,及旧通风系统的改造

∙工艺过程引入新的或改换不同的添加剂

∙根据工艺安全评估或其它工艺安全分析建议作的变更

∙因工艺或设备上的改变或改造,造成设备卸压变化

∙盛装工艺物料、催化剂、添加剂或反应物的容器(包装)的替代,例如临时桶或槽

附件C

工艺变更申请审批表

工艺变更申请审批表,见表C.1。

变更检查表,见表C.2。

表C.1工艺变更申请审批表

编号:

装置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变更起止日期

变更主题:

变更原因及目的:

 

变更内容:

 

是否需要工艺危害分析?

□是(请附上分析结果)

□不是(请注明原因)

 

潜在的影响及控制措施

安全与健康

环境影响

产品收率

产能/产量

质量

成本/效益

其他影响(能耗、法律等)

总结报告交付日期

负责人

注1:

以上内容由工艺变更申请人填写。

注2:

未获得授权延期之前不得在变更截止日期后继续实施变更方案。

 

表C.1(续)

变更所带来的问题陈述:

 

变更的技术依据(预期改善的性质、实施此项变更的安全性、评审支持性的实验或工艺数据等)

 

技术变更详细说明(包括操作程序、试验日志、关键的工艺变量值等)

 

审查结论:

 

审查成员签字/日期

技术专家:

日期:

安全环保负责人/专家:

日期:

维修负责人:

日期:

工艺负责人:

日期:

设备负责人:

日期:

变更批准人:

日期:

分发:

注:

以上内容由审查组和批准人填写。

表C.2变更检查表

安全健康

不适用

1.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安全问题的化学反应?

检查化学反应矩阵模型。

*

2.是否存在任何易燃易爆化学物质或灰尘?

*

3.是否存在任何有危险的原材料流流速、成分或温度条件变更?

*

4.是否会因加热、冷却或精确的温度控制失控而导致安全问题?

*

5.是否具有为安全操作所必需的仪表、控制、紧急制动、开关或报警?

检查操作人员通道所在地并实施监控。

*

6.是否有任何出于安全考虑而必须联锁的设备?

*

7.是否有任何校准与否对安全非常重要的仪表?

*

8.有无会给人员及设备造成危害的腐蚀物?

*

9.是否存在空气排放问题?

检查通风要求。

*

10.是否存在有毒或危害性化学物品?

如:

石棉,放射性物质?

检查通风要求。

*

11.是否可能因蒸汽、仪表气源、电力或任何其它供应的中断而导致不安全状况?

*

12.阀门位置错误对于安全问题是否重要?

*

13.是否要求吹扫或惰性气体保存?

*

14.是否需要通风孔、安全阀、溢出、排水或冲洗连接?

检查其尺寸、位置及供应商。

*

15.是否需要冷冻保护?

*

16.是否存在任何压力容器?

泄压需要是否受变更方案的影响?

*

17.不同压力等级的容器之间是否有连接?

检查泄压要求?

*

18.温度是否高或低至需要通过隔离来保护人员安全?

*

19.温度是否高或低至可能造成管道或设备的热膨胀?

*

20.是否需要采取筑堤、围栏或其它围护措施以控制泄漏?

检查尺寸。

*

21.消防系统是否需要进行变更?

*

22.是否存在任何机械伤害?

通常需要添加围栏、扶手、机械防护或其它操作人员保护设施等。

*

23.是否需因安全原因变更照明?

考虑高空照明和应急照明。

*

24.是否引入了任何可能改变电气分类的化学物品?

*

25.静电或雷电是否会构成危害?

*

26.拟变更结果是否会导致工作环境架高或造成空间封闭?

*

27.对需要改进的控制器是否明确?

经常用到或重要的仪器数值是否易于读取,传输理解不会造成混淆?

*

28.采取控制动作后,是否能显示符合调整要求的画面?

*

29.常用或重要的控制器和阀门是否能无应力正常操控?

*

30.是否能够对误操作进行提示和纠正?

*

31.是否考虑工作环境问题,即噪音、温度、照明等?

*

32.是否考虑了操作和维修作业中的移动、姿势和可及度?

人工加载任何新原料时是否考虑了材料对人体的影响?

*

33.工作场所附近的事故应急设备是否满足需要?

例如:

将易燃物放入非易燃物存放区后,应增加灭火器;或者,使用腐蚀性化学物品的情况下,应考虑洗眼站。

*

34.在变更中,是否有可能使用或产生涉及国家法律规定应严格控制的有毒物质?

*

表C.2(续)

安全健康

不适用

环境影响

不适用

1.空气问题

(1)是否建起了新的排放源?

*

(2)是否更换/重建了现有排放源?

*

(3)是否修改了现有排放源?

*

(4)是否改变了排放点的相关参数?

(高度、速度及横截面)

*

(5)现有排放源中是否有新的化学品排出?

*

(6)是否建造新的控制设备或者改造现有的控制设备?

*

(7)上下游排放是否因变更引起变化?

*

(8)排放量评估:

i.排放点源的变化

*

ii.短时排放的变化

*

iii.排放的总变化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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