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校园及周边2021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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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校园及周边2021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关于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下,预防校园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我县广大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属地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增强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意识与良好的营养健康饮食习惯。

在疫情防控常态下做好春季开学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强化责任落实

  1.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

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采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与营养均衡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重要标准,与供餐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禁无配送资质的餐饮单位为学校供餐。

  2.市场监管部门要督导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每学期对辖区内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全覆盖式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加大对学校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用水卫生等关键环节。

严肃查处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行为。

依法依责对接到的疑似食源性疾病报告病例进行科学调查,按规定进行报告和通报。

做好行刑衔接,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二)继续推进“数字食安”工程建设

  “数字食安”项目工程是2019年县委、县政府投资1500余万元建设的食品安全保障项目工程。

截至目前,全县所有学校监控点位均安装完毕。

按照平台运行管理规定,所有学校务必在平台上进行食品原料采购并定期进行检测。

检测数据会实时上传至数据库中,家长通过手机扫描悬挂在学校门口的二维码即可观看学校采购信息、加工制作流程。

各学校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做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各个环节,执法人员将在检查过程中对各环节进行严格检查,对违反平台运行规定私自进行线下采购及存在其他食品安全问题的学校严肃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监管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保障全县师生在校期间身体健康与食品安全作为当前一个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各辖区分局要参照县局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提升工作质量。

各分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监管职责分工,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消除一切可能影全县师生在校期间食品安全的隐患。

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使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数据及时上传至电脑端。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各辖区分局要将此次疫情防控和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探索并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计划范文稿2021年

  2021年全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以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促改革、防风险、守底线、生,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监管食品生产经营和药品经营,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创建成果,继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动食品药品产业更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一、提高重视程度,继续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改革,完善治理体系

  

(一)加强综合协调机构建设。

继续推动县、镇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药安委)及其办公室建设;强化各级食药安委办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落实、评议考核等职能,落实完善专题会议和信息共享、风险会商、通报等制度。

  

(二)完善监管队伍建设。

完成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改造;继续推进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站所建设,大力开展监管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

  (三)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市场监管所协助镇街政法部门开展网格员培训、考核和管理;承担镇街食药安办工作的市场监管所积极协调镇街政法部门,发挥网格员在食品药品安全政策宣传、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纠纷调解等方面的作用。

  二、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

  

(一)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管

  结合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协助农业部门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开展韭菜、鸡蛋等“双证制”、猪肉销售“两证”提醒等管理;联合相关监管部门健全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镇(街)政府(办事处)联合开展农村大集等农村食品安全治理。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

  监督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原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自查、出厂检验、储存销售、不安全食品召回与处置、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度;加强食品标签标识管理;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监督食品销售单位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贮存销售、不安全食品召回与处置、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继续实施学校周边食品经营严管区制度,联合教体局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加强旅游景区及其周边,铁路、车站等重要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农贸市场和农村大集开办者落实入场销售者准入和退市、检验、自查、主动报告、信息公示等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监督入场销售者落实进货查验等经营主体责任;落实食用农产品贮存销售经营者监管名录制度;规范散装等食品标签标注行为。

  监督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管理等制度;监督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陪餐制、月度自查制,维持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和“明厨亮灶”全覆盖;深入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督促网络平台落实管理责任,入网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

  监督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落实“六项规范”;深入开展小餐饮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引导小餐饮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四)加强抽检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隐患

  积极配合省、市级抽检,完成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350批次。

在保障城乡、行业、品种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制定和落实食品抽检方案,提高问题发现率。

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抽检与信息公布、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及时采取防控措施,有效防控苗头性、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倒逼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三、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深入开展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治理行动,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示范创建行动等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严惩食品安全违法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完善与农业、公安部门的“三安联动”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落实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依法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严格落实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

  四、强化示范引领,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一)深化“食安”品牌建设。

深入贯彻“食安”品牌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开展跨行业、多层次、全方位的品牌建设工作,对“食安”示范单位实施动态管理;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推广《“食安”公共品牌通用评价标准》,打造“食安”示范企业。

  

(二)提高管理水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推行先进管理体系,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良好行为规范或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比率保持100%;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率95%以上、明厨亮灶率30%以上,大中型餐饮单位清洁厨房率90%以上,继续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学校食堂量化等级B级以上比例、明厨亮灶率均保持100%;鼓励餐饮服务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中央厨房,提升快餐、团餐等大众餐饮标准化水平;已通过规范化验收的两家农贸市场继续保持规范化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和公示工作;推行放心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继续加强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专业村等的管理,改善生产经营环境,提升生产经营水平,推行集中统一管理;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实行电子追溯;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引导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大中型商超、集体用餐等单位入保。

  五、加强宣传培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加强信息公开,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会,回应社会关切;继续加强各村居、社区、种、养殖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宣传栏建设,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及时通过市级以上媒体发布、邀请省级部门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推广创新经验;继续推行“红黑榜”曝光制度,发挥新闻宣传树立标杆,表彰先进,鞭策落后的作用。

  开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宣传年”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广泛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为主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

  充分发挥县局“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系统”的便利,指导生产经营者开展培训学习,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完善投诉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奖励基金,鼓励内部知情人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机构发挥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探索建立食品综合性行业协会。

  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监管,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一)健全制度机制。

全面落实药品网格化监管,构建权责明确、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规范监管行为。

  

(二)抓好疫苗监管。

推进“药品(疫苗)安全管理”民生实事任务落实,认真落实《关于改革和完善疫苗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省疫苗流通质量监督检查办法》,深入开展疫苗配送、贮存隐患排查,加强疫苗质量监督检查。

  (三)实施最严监管。

实施重点检查,提高检查靶向性;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用药品、医疗器械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专项检查;督促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建立质量控制体系,严格落实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强化药品抽检,实施县级抽检60批次,严厉查处经营不合格药品行为。

  (四)深化专项整治。

深化药品零售综合治理,巩固2020年视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实施监管信息公示制度,规范药品零售及使用;组织开展中药饮片、基层用药质量和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提升监管能力。

积极推进药品日常监管系统、药品追溯管理平台、疫苗追溯监管系统使用;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提升检查技能和监管能力。

  (六)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突出防风险、提质量、强基础,不断完善监测体制、机制,提升监测评价能力,强化风险预警评价,努力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七、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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