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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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docx

XX镇关于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整治规范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工作,不断强化小作坊监管,保障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XX市《2016年"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疏堵结合、打扶并举、便民利民"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提高诚信水平、防范安全风险,加强隐患风险排查和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整合监管资源,鼓励社会监督,形成群防群控群管的合力,努力形成小作坊监管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登记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要求,实施对小作坊分类监管,在2017年底前小作坊建档率达到90瞅上,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90椒上。

全面登记一批小作坊,对生产加工列入XX市第一批和第二批小作坊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目录(以下简称"肯定目录",见附件1)的小作坊,按要求进行登记,列入日常监管。

努力规范一批小作坊,对生产加工列入"肯定目录"产品的小作坊,符合小作坊生产许可条件的,按程序规定发放《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按小作坊进行监督管理。

不断提升一批小作坊,通过积极支持、鼓励、帮扶,对已经取得小作坊生产许可的,不断进行技术改造提升,努力使小作坊提升为食品生产企业。

依法取缔一批小作坊,对生产加工列入《XX市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以下简称"禁止目录",见附件2)的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对生产加工"肯定目录"产品品种之外的产品,达不到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卫生条件恶劣、食品安全隐患严重的生产加工窝点,按无证生产进行处罚,并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小作坊整治规范实施工作时间:

从2016年10月15日开始,至2016年12月2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建档登记许可阶段(2016.10.15-11.05)

各村(社区)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小作坊的普查及登记工作,掌握小作坊底数及质量安全状况。

一要建立档案登记制度,对符合肯定目录的小作坊,填写《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登记表》(附件3),全面建立小作坊档案,签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附件4),落实食品安全,九不"准则(附件5),列入日常监管。

对属于肯定目录产品,暂不符合小作坊生产许可条件的,开具《整改通知书》(附件6),限期整改(一般为一个月X二要严格生产许可,按照《XX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设立条件、发证程序、证书管理等原则要求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

三要加强提升力度,结合"个转企"工作,积极开展帮扶、引导工作,通过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提升一些有基础、有条件的小作坊主动申报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二阶段为打击取缔阶段(2016.11.05-12.05)

对不符合小作坊生产条件、未取得小作坊生产许可的,整改期超过期限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对生产加工列入"禁止目录"内产品和“肯定目录"外产品的黑作坊、黑窝点、黑加工点,应采取高压态势,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

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变质原料、非食品原料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的食品加工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安装、非法使用"锅炉等特种设备的违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为总结巩固阶段(2016.12.06-12.15)

对通过整治、规范、提升后取得许可的小作坊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切实保证小作坊持续规范生产,保持条件,保证食品质量安全。

对已经关停、关闭和打击取缔的黑作坊,进行一次"回头看",防止整而不治,死灰复燃。

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开展小作坊整治规范经验总结,不断巩固整治规范成果,真正建立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

1.各村(社区):

负责小作坊排摸和建档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小作坊调查登记工作。

2.市场监管XX分局:

依法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工商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小作坊日常监管工作,做好小作坊违法查处工作。

对生产加工"肯定目录"产品品种之外的产品,达不到食品生产许可条件、卫生条件恶劣、食品安全隐患严重的生产加工窝点,按无证生产进行处罚,并予以取缔;对生产加工列入"禁止目录"内产品的黑作坊、黑窝点、黑加工点,会同镇食安办及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整治过程中发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非法使用无证锅炉的,由市场监督管理XX分局会同镇食安办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3.环保所:

负责小作坊废水、废气排放和环境噪声污染等日常监管工作,依法办理小作坊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等,依法查处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作坊。

4城管XX分局:

负责查处小作坊产品流动销售行为。

5.社会事务办、市四院:

负责小作坊员工健康体检工作。

6.公安XX分局:

负责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做好小作坊整治规范中的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处置暴力抗法行为。

7.镇食安办:

建立健全小作坊档案,负责辖区内小作坊整治规范实施工作的牵头、组织协调等工作,将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纳入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五、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将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工作纳入年度重要议事日程,要落实定人、定责、定区域、定对象的"四定"分片定责制。

镇食安办统筹协调小作坊排摸、普查登记、档案建立、巡查检查、信息收集反馈和查处取缔等工作。

各村(社区)协助执法和监管,各部门整合监管力量,强化联合行动。

2.要明确小作坊监管方式。

小作坊监管依,禁止目录''和,肯定目录"管理,小作坊一律禁止生产加工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白酒、食品添加剂、特殊膳食食品、非传统食品、高风险食品等产品。

对生产加工"肯定目录"产品,且生产与销售行为相分离的,按如下处理。

如产、销为同一主体,且固定在农贸市场销售的,按照《XX市农贸市场自制食品经营加工管理规范(试行)》进行管理。

如产、销为同一主体,通过流动销售或路边市场销售的,一律按无证生产进行处理并取缔。

对在生产加工点批发或既批发又自销一体的,无论销售场所是否固定,均应在生产场所办理小作坊生产许可。

3.要有序推进整治工作。

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工作任务重,要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

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深入排摸,重在细。

要利用网格化队伍,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切实排查小作坊及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真正掌握小作坊底数,了解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完善辖区小作坊基础档案,实施分类监管。

要疏堵结合,重在疏。

要大力开展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等宣传与教育,切实提高小作坊业主的法律法规意识。

要建立有效的小作坊与小餐饮、小摊贩、农贸市场联动联控工作机制,强化流通、消费终端的源头追溯要求,倒逼小作坊业主依法生产。

要打扶结合,重在扶。

要开展以农贸市场为中心,通过严格农贸市场除食用农产品外的其他预包装、散装食品的准入管理,对市场内和周边的食品加工制作活动(含市场外加工在市场销售)进行专项治理。

要采取’专业合作、龙头带动、协会推动、股份联合、区域集中"等多种模式,帮助引导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联小做大、整合做强、规范发展。

对一些有条件的小作坊,要制定帮扶措施,建立激励机制,特别对小作坊提升生产企业的,应当给予重点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

4.要严格落实督查考核。

要严格落实小作坊整治规范提升实施工作,加大对行政区域内小作坊的整治规范提升工作落实力度,确保责任、时间、人员、任务"四落实"。

镇食安办将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落实整治规范提升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排摸不仔细、情况不掌握、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措施不尽力、推诿扯皮、未履行责任的,将进行通报。

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在11月05日前、12月15日分二次上报《工作报表》(附件7),12月15日同时上报整治规范提升实施工作总结,报送至镇食安办。

镇食安办联系人:

XXX,电话:

XXXXXXXX,邮箱:

XXXXXXXX@26.com

市场监管XX分局联系人:

XXX,电话:

XXXXXXXXo

附件:

1.XX市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第一批和第二批)

2.XX市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

3.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登记表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

5,食品安全"九不”准则

6,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改通知书

7,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报表

附件2:

(一)XX市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

(市第一批除XX区、XX区、XX区外)

品种类别

产品标准(或卫生标准)

1

豆制品

GB2711非发酵性豆制品及面筋卫生标准GB2712发酵性豆制品卫生标准DB33/529豆制品及面筋制品质量安全要求GB/T22106非发酵性豆制品GB/T23494豆腐干SB/T10527臭豆腐SB/T10170腐乳

2

年糕

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

米(麦)面(不包括速冻米面食品、挂面、方便面饼)

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

LS/T3214-1992手工面

(二)第二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产品肯定目录

品种类别

产品参考执行标准

1

豆酥糖

GB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2

番薯枣子

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3

青团

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4

压榨菜籽毛油

GB2716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61-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5

粉丝

GB2713淀粉制品卫生标准GB2761-2011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6

面条(不包括方便面饼)

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7

馒头

GB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XX市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

食品品种目录

(“禁止目录”)

一、 乳制品、罐头制品、果冻、勾兑白酒(固液法白酒、液态法白酒、配制白酒)肉制品(市场外不以现场制售为主)速冻食品、饮料(市场外不以现场制售为主)等高风险食品;

二、 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孕产妇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附件3:

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调查登记表

小作坊名称

营业执照号

有效期

开办者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手机

食品品种名称

生产加工地址

加工用房性质

加工场地面积

销售方式

口自销口批发口其他

销售地点和范围

员工人数

健康证数量

是否季节性生产

日产量(公斤)

生产用水来源

主要辅料

主要原料

原料来源

产品包装形式

使用添加剂名称

锅炉使用登记证编号

锅炉型号

小作坊业主签名

年月日

监管人员

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

备注

注:

本表一式三份,乡镇(街道)、监管单位、小作坊业主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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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档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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