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全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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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全文

四川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全文)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省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国家《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2015)》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健康需求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医药卫生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十一五”医药卫生事业取得巨大成就。

“十一五”是我省医药卫生投入最多、发展最快、成效最大的5年,也是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5年,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

1.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省委、省政府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09〕21号)等重要文件,调整财政预算,落实各项资金保障;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各级人大、政协高度关注、指导监督;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

全省新农合制度实现全覆盖,新农合筹资水平和农民受益程度显著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有效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推进。

2.医疗卫生资源大幅增加。

“十一五”期末,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达到74311个,较“十五”末增长2.64%;全省医疗卫生人员总数达46万人,较“十五”末增长29.34%;医疗卫生机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床位数分别较“十五”末增长30.36%、34.76%和54.95%;固定资产较“十五”末增长63.97%;全省卫生基础设施的落后面貌得到较大改变,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3.公共卫生服务成效显著。

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连续5年达到90%以上,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连续4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艾滋病、结核病、乙肝、血吸虫病等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卫生城市创建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下降,婴儿死亡率连续3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建立起食品、学校等公共卫生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成功应对人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三聚氰胺等一系列重特大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开展“5·12”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地震和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4.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5年来,通过医疗体系建设、对口支援、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医院管理年等活动的开展,全省城乡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五”末,全省医疗机构年诊疗量为2.01亿人次,入院总人次数达1062.7万人次,分别比“十五”末增长36.73%、127.28%,其中农村和社区医疗服务量增幅更大。

5.人才科技工作成绩突出。

“十一五”期间,卫生人员总数平均每年递增4.9%,增速快于人口的增长;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及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比例持续上升,卫生人员素质逐年提高。

医学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建立,2008年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成为全国三个试点省之一,招生规模在全国名列前茅。

5年培训城市社区全科医生8976人,全科医师骨干1300人、社区护士9125人,培训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2354人,全科医师培训总量居全国第一,提前实现了每万城市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师的目标。

“十一五”期间参加继续教育人员年均超过8万人。

医学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科研课题、成果、论文质与量进一步提升。

6.食品药品监管显著加强。

“十一五”期末,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有行政机构205个,全系统在岗公务员2955人,在岗事业人员1255人;技术支撑、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增强,监管效能极大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逐年提升,全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总体有序可控、稳步向好。

7.医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医药产业规模迅速壮大,医药工业产值由2005年的175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616亿元,增长252%,医药产业全国排名由第9位上升到第7位,位居西部第一。

国家第一个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四川)基地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2010年中药工业产值占到全省医药工业产值的一半、居全国第3位,中药饮片工业产值超过100亿元、居全国第1位,45户中药企业年销售收入上亿元。

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建立和完善了国家级研究开发中心2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

8.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

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都取得显著成绩。

“十一五”期末全省共有中医机构230所,建筑面积189.27万平方米,较“十五”末增长51%;固定资产达38.22亿元,较“十五”增长57.34%;全省中医药从业人员已达10万余人。

民族医药得到健康发展。

9.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创造奇迹。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省抗震救灾医疗卫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累计收治灾区伤病员400.5万人次,最大限度减少了死亡率和致残率。

及时有效组织灾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实现了大灾之后无大疫的目标。

有效开展地震伤员康复、灾区心理卫生服务和再生育妇幼保健工作,为灾区经济恢复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保质保量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灾区卫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十一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牢抓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西部大开发和扩大内需等重大机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和实施民生工程等为重点,抢抓机遇,攻坚克难,跳起摸高,全面完成了《四川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从“十五”期末的73岁提高到74.39岁,孕产妇死亡率从“十五”期末的75.14/10万人下降到39.66/10万人;婴儿死亡率从14.48‰下降到12.0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从18.63‰下降到16.93‰,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和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二)“十二五”医药卫生发展面临的机遇。

1.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为医药卫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明确提出增加财政投入,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体居民提供,优先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未来5年,党和政府将更加重视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不断完善卫生投入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把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重大疾病防控能力、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和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民生工程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全省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将再上新台阶。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医药卫生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2009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作出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任务。

随着医改深入推进,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必然会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居民的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看病就医问题得到进一步改善。

必然促进多种机制建立,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管理、人事、收入分配等方面体制机制的改革。

如建立规范的基本药物采购制度,促进医药产业优化重组和结构调整,对整个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产生深远影响。

3.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为医药卫生发展提供重大机遇。

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四川医药卫生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对四川医药卫生提供了更好的政策支持、更大的财力投入、更优的资源配置,为实现我省医药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经济更大跨越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成渝经济区区域规划的实施和我省快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促进“两化”互动发展,为我省医药卫生跨越发展和布局调整提供了广阔空间;疾病谱的变化以及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结构的变化,为我省医药卫生发展扩规模、强实力、上层次提供了现实条件;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频繁、人口生活环境变化,为医疗卫生事业转变发展方式、追求变革创新提供了有利时机。

(三)“十二五”医药卫生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医药卫生资源不足不优。

我省医药卫生最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足、发展滞后”,医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质量不高,多项重要资源指标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的甚至低于西部平均水平,尤其是县级和县以上优质医疗资源更为缺乏,亟待增加和提升。

民族地区、边远山区、革命老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差、人才素质欠佳、缺医少药状况尚未根本解决。

2.体制机制有待加快完善。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向纵深推进,制约医药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结构性问题日益凸显;卫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投入政策在不少地区仍难以落实;医药卫生管理职能过于分散,难以形成合力统筹利用卫生资源;公立医院改革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维护其公益性的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任重道远;“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医学模式尚未形成,卫生发展方式亟待转变。

3.重大疾病威胁依然严峻。

我省艾滋病感染人数居全国第四位,人群感染率远高于国家平均水平;肺结核发病人数和患病率均居全国第2位;乙型肝炎患病人数居全国第4位;大骨节病、包虫病、地氟病等地方病和寄生虫病在部分地方发病率较高,防治难度大;肿瘤、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已经构成我省居民前3位死因,成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覆盖面和防治水平亟待提升。

4.妇幼保健和中医药薄弱。

妇幼卫生资源总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优质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有待提高;中医药人才总量不够,质量不高,中医药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中医药传承和中医药现代化两个挑战并存;民族地区、边远山区中医机构发展滞后,农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服务水平亟待提高。

民族医药尚需发展壮大。

5.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严峻。

现有监管力量与食品药品安全要求不相适应,技术支撑体系与担负职责任务不相匹配,执法装备水平与安全保障要求不相协调;食品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产品结构不合理,集约化程度较低;药品研发投入不足,创制新药能力不强,同质化竞争突出;药品流通秩序不够规范,临床用药不尽合理,安全事件“燃点”降低;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相关因素呈现多样化、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安全风险仍然较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主线,坚持医药卫生事业的公益性,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坚持预防为主、以社区和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依靠科技与人才,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转变卫生发展方式,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促进医药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医药卫生事业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2.坚持立足省情。

坚持从省情出发,扩大供给、加快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3.坚持统筹协调。

坚持按需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优化区域卫生资源配置,统筹城乡医药卫生协调发展,增强医药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4.坚持公益性质。

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加大投入,重点向公共卫生、基层卫生、民族卫生倾斜。

(三)发展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要求,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以体制机制综合改革为主要任务,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公立医院改革为重点,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到2015年:

---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卫生投入。

卫生资源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整体发展西部优先。

城乡居民健康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西部前列。

---基本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基本建立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方便、有效、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

---基本建立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基本建立医药卫生人才保障体系,形成基本完善的医药卫生人才终身教育体系和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使用管理机制。

---建立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确保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健全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有效保障医药卫生体系依法规范运行。

---推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药品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安全水平大幅度提高。

---建立全省医药卫生信息系统基本框架,实现全省主要医药卫生信息资源整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专栏1“十二五”时期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快改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努力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1.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力争到2015年90%以上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基本配置要求,重点加强实验室检测网络系统建设和建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开展重点疾病监测,加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管理,完善专病监测系统。

健全覆盖城乡的慢性病防控体系,建立和完善慢性病监测和信息管理制度。

加强职业病防治,建设一所辐射全省的职业病防治中心医疗机构,在川南、川东北、攀西等职业病高发地区建设职业病防治区域中心医疗机构,每个市(州)必须有职业病诊断机构,有条件的市可建立专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健全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立并完善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各市(州)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设置一所精神病专科医院,暂不具备条件设立精神专科医院的市(州)、县(市、区)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科。

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完善健康素养监测体系。

2.加快妇幼卫生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强化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的配置工作,到2015年末80%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3.完善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日常准备、应急队伍、应急处置等方面能力建设,完善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建设,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急物资储备,推进以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为目标的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区建设。

到2015年初步实现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专业化、规范化,逐步形成总体应急预案、卫生应急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和卫生应急工作规范所组成的卫生应急预案和规范体系,完善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卫生应急水平。

4.强化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城乡卫生监督体系,全面完成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能力建设,完善检测网络直报系统。

继续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职业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执法等卫生监督及其技术支撑机构的能力建设,每个监督机构监督人员数量达到所在行政辖区人口数的万分之一。

5.加强采供血服务能力建设。

加强采供血机构建设,初步建成集血站、固定采血点、流动采血车为一体的三级采供血服务网络。

建立全省统一的质量体系文件和血液信息管理平台,构建科学合理用血评价体系和科研用血管理办法,逐步推进血液核酸集中化检测工作。

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年无偿献血总人数达到65万人次以上,临床用血继续保持100%来自于自愿无偿献血,献血人次达到常住人口总数的0.75%以上,全省15-55周岁人口中,无偿献血知晓率平均达85%,在全省设置并建设9个核酸集中化检测点开展血液核酸检测工作。

专栏2 公共卫生服务和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加强省、市、县三级疾控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按照标准改造实验室和配置设备,完善辅助设施,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网络和饮用水安全监测网络等;配置省、市、县三级单独建制的鼠疫防治、职业病防治、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等机构设备、野外作业装备;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条件建设;购置省、市级健康教育基地设备;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设施建设;为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配置健康教育设备;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仪器和数据采集分析软件。

◆妇幼保健体系建设:

开展省级妇女儿童专科医院建设;实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设备配置。

◆卫生应急体系建设:

配合国家开展省和市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开展市级急救中心能力建设。

◆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进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业务用房建设和基本设备、执法车辆购置。

◆采供血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血站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和设备配备;开展采供血机构能力建设,开展血站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开展血液质量和安全信息网络建设。

(二)加强和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政府办医体制。

按照“全省到2015年形成以成都特大城市为核心,建成10个左右100万人口大城市,构建起以四大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一批区域中心城市为依托,300个左右中小城市和重点镇为骨干,1500个左右小城镇为基础,基本形成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格局”的要求,科学规划,优化配置,加快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

1.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通过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以发展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为长期战略重点,以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医疗保障、基本药物制度为工作抓手,将医药卫生队伍建设、卫生信息化建设、医学科技建设作为有利支撑,为群众提供方便、有效、安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促进基本医疗均等化。

优先建设发展县医院,政府在每个县重点办好1所县级医院,鼓励每县创建1所二级甲等或以上水平的综合医院,鼓励百万人口大县的县级综合医院创建三级综合医院,加快完成县医院建设项目,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强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和能力提升,到2015年末每个乡镇有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村卫生室,乡、村卫生机构人员和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15年末基本建成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运行机制科学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起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上下联动、分工明确、协作密切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大力发展城市综合医院。

加强省、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临床诊疗水平和服务辐射能力;积极促进各级医疗机构提升医院水平及等级,积极协助各类医疗机构创建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积极创建三级特等医院。

鼓励根据当地居民的医疗需求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增加和发展床位规模、占地面积和建设规模,增加医疗技术人员,提高服务质量,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鼓励现有各类优质医疗资源在满足当地居民需求的基础上,扩大服务外延和服务范围,支持优质城市医疗资源向医疗资源缺乏的民族地区、贫困山区和基层发展;在天府新区和高速发展的城市集群,积极引进各类高端优质医疗资源入驻,做好配套服务,全方位提升医疗服务品质。

3.着力发展专科医院。

鼓励和支持建设各类高水平的专科医院,积极鼓励各类专科医院创等达标。

鼓励成都市和攀枝花市传染病医院创建三级传染病医院,其余市(州)应积极发展市属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县医院要加强传染病科(室)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医院的基础,加大对妇产科、儿科的投入,提高全省妇女、儿童专科治疗水平。

建设省级和市级儿童医疗服务中心,支持华西第二医院(妇女儿童医院)扩建,选择辖区内1-3所儿科医疗水平较高的医院,建立同级儿童医疗服务中心。

在县级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儿科的医疗救治能力。

继续加强对包括八一康复中心、川港康复中心、华西康复中心在内的各类康复医院的支持,努力打造西部地区医疗康复高地。

鼓励各市州根据当地实际需求设立上规模、上档次的口腔医院、肿瘤医院、骨科医院以及医疗整形美容等专科医院,以满足不同层次患者的需求,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建立完善职工健康体检网络。

以依托省、市、县三级综合医院设立的健康体检中心为主体,社会资本举办的健康体检机构为补充,逐渐建立完善覆盖全省面向社会职工的健康体检网络。

针对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工作需求较大实际,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工会等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健康体检工作。

各市(州)应确定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机构为定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收费标准和项目,促进健康体检事业不断规范发展。

5.促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

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

各地在制定本地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时,要给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在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尤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上规模、上档次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创等达标。

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等,促进医务人员流动,优化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用人环境,改善非公立医院机构的外部学术环境和内部软硬件的提升。

对到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办医的要在政策上予以优惠。

鼓励国(境)外各类优质高端医疗服务团体举办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在股权比例、合作时限等内容上予以倾斜,尤其鼓励举办上规模、上档次的医疗机构,造就高端医疗的良性竞争环境。

专栏3 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改扩建县级急救中心业务用房,配置必要急救设备和救护车;在边远地区建设医疗服务站;为边远贫困地区的市、县综合医院配置流动医疗服务车,并装备基本医疗、急救设施设备等。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配置国家医学中心、省级三级甲等医院和市(州)三级综合医院设备。

◆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开展省和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专科医院建设:

加强儿童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建设,强化县级医院儿科的医疗救治能力;加强康复医院建设。

(三)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全面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

“十二五”时期,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断扩大服务人群,根据当地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增加服务项目,重点完成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与卫生应急、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十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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