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运输部分.docx
《机电运输部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电运输部分.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机电运输部分.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3-2/25/99b7982b-87f7-4ddd-9a96-b2830648558c/99b7982b-87f7-4ddd-9a96-b2830648558c1.gif)
机电运输部分
安全管理标准化所需的资料
机电、运输部分
目录
一、成立机构1
二、管理制度2
(一)电气试验制度:
2
(二)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3
(三)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3
(四)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3
(五)设备管理制度4
(六)安全活动制度5
(七)事故分析追查制度5
(八)设备包机制度6
(九)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7
(十)电缆管理制度7
(十一)小型电器管理制度9
(十二)杂散电流管理制度9
三、岗位责任制13
四、制作规程13
五、计划13
一、成立机构
成立电气管理等相关专业组
二、管理制度
(一)电气试验制度:
为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合理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气的试验都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
2、检修后的电气设备应作绝缘测试,大修后的电气设备应作耐压和泄漏试验。
3、高压电缆每年一次泄漏和耐压试验。
4、35KV变电所的主要电气设备每年应作一次预防性电气试验。
5、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进行一次物理、化学性能和电气耐压试验,对其中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可半年进行一次电气耐压试验,油断路器经三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一次电气耐压试验。
6、主要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高压断路器、电力电容器、仪用互感器)的电气试验由机运科牵头,使用单位配合联系试验,其它一般电气(如避雷针、绝缘油、接地装置、安全用具等),由使用单位联系试验,联系有困难时可请示机运科联系。
7、断电保护装置计算整定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对矿井电源的断电保护装置每半年一次,变动负荷后,断电保护装置重新整定计算和检验。
8、所有电气试验应有试验技术数据、试验记录,由使用单位收集交机运科存档。
(二)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为确保矿井设备安全运行、保障矿井不间断生产,特对矿井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作如下规定:
A、矿井设备的安全运行:
1、新进设备要选型合理,各种安全保护装置齐全、结构牢固,井下设备应具备防爆性,有“防爆合格证”;
2、安装符合设计要求,检验合格、试车正常后方能交付使用;
3、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高的素质、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B、设备维护:
1、设备维护必须由专业维护人员按周期进行;
2、新设备运行一周后,应对变速箱的润滑油脂进行更换,并对各部紧固件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3、对安全保护、安全设施,每班投入运行前,由操作人员作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C、设备的保养:
为使矿井设备安全经济地运行,延长使用寿命,对使用中的设备必须按期进行检查保养,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设施的全面检查,由操作人员交接班时进行(在特殊情况下对全部作重点检查);
队管理人员的电钳工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是安全性能的检查。
2、润滑油、脂的检查更换、增补,新投入运行和检修后的设备由检修工装至交油位;
投运后的设备由操作人员每班进行检查增补。
确保运行时在低油位之上。
停车后在高油位之下。
各种设备不得有油脂渗漏、设备震动、噪音增大的现象,否则必须立即停机处理。
(三)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为确保在用设备安全运行,缩短设备故障周期,将设备故障处理在未发生之前,特制定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设备检修周期,内容如下表:
检修性质
检修内容
检修周期
备注
巡回检查
全面检查、处理
每周
小修
局部维修
每季、随时
中修
设备解体、全面检查修理
半年、需要时
大修
全面检修,更换磨损零部件
二年
设备检修后,必须对设备进行性能、安全性、并参照完好标准等进行全面检测、验收,方可投入运行。
(四)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为遏制矿井机电安全事故的发生,将各项规章制度在各作业环节贯彻实施,加强现场督促检查,做到各级领导有序对机电、运输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现规定如下:
检查部门
检查次数(日)
检查日期(周)
矿级
3
一
副矿级
5
一、四
队级
8
二、四、六、七
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对“三违”现象,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处罚。
1、机电干部实行跟班作业制,24小时负责制;
2、机电队队长、副队长对全矿的机电设备正常运行、电气设备的管理、标准化管理负责;
3、机电干部实行上岗查岗制度,对机电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规范、督促甚至处罚;
4、检查机电维护人员在工作中的违章、违纪行为;
5、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详细了解职工在工作中的思想动态,加强机电人员思想教育,提高技术素质,更好地服务于生产。
(五)设备管理制度
为满足矿井安全生产的需要,对新增设备进行设计讨论。
新到矿的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必须有“防爆合格证”;职能部门将设备的“两证、一志”统一归档保存。
防爆设备在入井前,必须经电气防爆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只有取得合格证的设备方能在井下会用。
矿井设备必须建立台帐和档案、归口管理。
及时反应设备状况,并根据现场使用情况,安排对设备进行分类检修。
对失去安全性能、不能恢复的设备一律作报废处理。
设备现场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日常维护、保养由现场操作人员负责。
设备日常检修由专职检修人员进行,力争设备故障率为零,待修率在3%以下。
(六)安全活动制度
1、每月由矿长组织对全矿的安全、质量作全面的检查,并对全矿安全情况总结,扬长避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每周一为全矿安全活动日,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组织安全大检查,并进行安全总结和安全学习,落实整改措施。
3、每周二为各队安全活动日,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制度、实施安全整改方案,并对上周的安全情况给予总结,处罚“三违”人员,通报好人好事。
4、每月由安监科主持举办一期以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板报,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增长职工安全知识。
5、新工人上岗前,必须接受不少于48小时的岗前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由安监科举行不定期的“三违”人员学习班,通报违章经过和处罚决定。
(七)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确保矿井设备安全运行,各运转岗位必须按章作业,精心操作。
在机、运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停止生产时,操作人员必须倒及时汇报,一般故障由使用队或部门组织现场检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恢复生产。
在机、运设备发生事故后,调度室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由安监科组织机电科、调度室相关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测量、了解情况,记录第一手资料,积极处理事故,恢复生产。
在事故处理完毕,生产正常后,由安监科组织机电科参加事故分析追查会,对事故责任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并通报事故经过,逐步补充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各类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的发生。
(八)设备包机制度
矿井设备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
设备安装到位,经验收合格后,交付应用起,实行设备包机制。
各岗位司机,必须是经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专业人员。
且必须具备“三好四会”的素质(三好:
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四会:
会使用、会保养、会判断设备故障,会排除一般故障)。
各设备使用单位分别成立包机组,包机组由本岗位司机,电、钳工组成,包机组职责:
1、包安全运转;
2、包设备检修;
3、包设备环境整洁卫生;
4、包各项规章制度的现场执行。
(九)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防爆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检验员全面检查后,方可入井安装。
全面检查内容包括:
1、整机有无缺陷;
2、防爆面有无伤痕;
3、防爆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4、零部件、密封件是否齐全、适用。
5、绝缘检测是否合格,检查合格后,颁布“防爆合格证”。
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有关人员入井验收,验收内容包括:
1、按完好标准要求检查是否完好;
2、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3、接地是否可靠;
4、各种保护是否灵活可靠;
5、电缆是否悬挂整齐;
6、环境状况是否符合要求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电缆管理制度
1、使用和闲置的电缆必须立帐卡,每根电缆的长度、截面、型号、绝缘强度、完好状况,使用地点等都应在帐卡上瓜出来,做帐、卡、物对号。
2、每根电缆应打上型号、长度、截面、延燃或非延燃记号,每个变电所馈出电缆应挂上标示牌,牌上应注明电缆长度、截面、供电用户、维护人等。
3、电缆入井前,应严格检查:
(1)查明电缆型号、长度、截面、适用范围等。
(2)电缆的额定允许电压等于或高于实际工作电压。
(3)橡套电缆胶皮应无破损,无打结或严重变形,无穿透电缆的针孔,放入水中用1000V摇表摇测,1KV级电缆绝缘强度不低于1千兆。
(4)铠装电缆钢带(钢丝)无严重锈蚀、剥落、铅包无破损和严重变形、防腐良好,用2500V摇表摇测6KV级高压电缆绝缘阻值不低于20千兆。
(5)有条件时,应做直流耐压试验。
4、电缆的敷设或更换应经机电技术人员同意。
5、电缆不应县挂在压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并在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
6、电缆在敷设前应每隔1~3M安好电缆卡子式挂钩(平巷敷设可用挂钩或卡子,以防电缆下附和上端过于受力),不允许用金属丝吊挂电缆,电缆在过巷道岔口,绞车道和横穿巷道时,应有防止电缆掉落和矿车掉道损伤电缆的设施,电缆应尽量敷设在线路最短,状况良好的巷道中,悬挂高度应在1、5米以上。
7、禁止随决将电缆割断和拆电缆时在设备或接线盒喇叭咀处割断,否则按被割电缆原值20%进行赔偿,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1米以上的按实际长度计算。
做电缆线时剥开长度适宜,不准浪费电缆。
8、电缆不得受埋、挤砸、碰或泡于水中(保护电缆时除外)。
9、放炮时,煤岩飞溅范围内不得有电缆,若电缆不能移动,必须有防止电缆被损坏的可靠措施。
若造成电缆损坏者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
10、每月维护检查一次电缆的运行状况,每年进行一次高压电缆的防腐处理。
11、破旧电缆应进行修补干燥,检查合格后复用,电缆修补后通电试验,修补处温度不应高于其余其它部位,不用的电缆应及时回收入库。
12、电缆管理组每半月维护检查一次电缆的运行状况,每次检查的记录应存档。
13、井下电缆应根据各种使用条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14、凡井下停用橡套电缆(不通电),必须在两天内运到有人看守的变电所或有人手上交接班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存放。
不得将停用电缆存放在回风巷道内,否则造成电缆被剥者由所在区域机电队赔偿。
确因电缆长(每根超过200米)劳力紧不能及时回收搬运者,可将电缆规定吊挂,做好防爆工作后通电。
15、井下禁止剥削电缆(搭火做头除外),不得用电缆芯线作接地线,违者除按规定赔偿经济损失外,另视其情节以罚款。
16、护矿队井口看守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加强清查盘问,对从井下割剥电缆带出地面者失查、经核实,对看守员处以罚款。
17、地面各单位要做好车间机房电缆的保管工作,因管理不善发生被盗,由管理单位负责赔偿经济损失的10%。
18、井口自行车库看守人员负责车库内电缆库的看守工作,若此处电缆被盗、剥,每次对看守人员处以罚款。
(十一)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小型电器入库必须具备:
“防爆合格证”、“矿用安全标志”、“安全许可证”,外观无损伤;
2、小型电器入井前必须对设备进行防爆合格检验,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使用;
3、使用线路电流、电压等级不得高于电器铭牌电压等级,接线无毛刺、松动;
4、防爆面应涂防锈油,杜绝失爆现象产生;
5、小型电器应悬挂于等同电缆高度,灯具应悬挂在便于作业的地点。
6、小型电器应每班巡查次,每季对防爆面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二)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电缆使用的电压等级应符合电缆标准的电压等级,绝缘强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之规定;
2、按规定定期对各种电缆进行绝缘检测,绝缘低于规定要求的必须更换;
3、每天对电缆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外皮破损,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4、每天进行一次漏电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远方漏电试验;
5、动力电缆在井下使用一年后,或搬迁时,必须升井除潮;
6、加强对矿井杂、泄漏电流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十三)电气试验制度
为保证电气设备安全,合理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所有电气的试验都应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执行。
2、检修后的电气设备应作绝缘测试,大修后的电气设备应作耐压和泄漏试验。
3、高压电缆每年一次泄漏和耐压试验。
4、外线主要电气设备每年应作一次预防性电气试验。
5、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每年进行一次物理、化学性能和电气耐压试验,对其中操作频繁的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可半年进行一次电气耐压试验,油断路器经三次切断短路故障后,其绝缘油应加试一次电气耐压试验。
6、主要电气设备(如电动机、电力变压器、高压断路器、电力电容器、仪用互感器)的电气试验由机运科牵头,使用单位配合联系试验,其它一般电气(如避雷针、绝缘油、接地装置、安全用具等),由使用单位联系试验,联系有困难时可请示机运科联系。
7、断电保护装置计算整定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对矿井电源的断电保护装置每半年一次,变动负荷后,断电保护装置重新整定计算和检验。
8、所有电气试验应有试验技术数据、试验记录,由使用单位收集交机运科存档。
(十四)机车运输管理制度
(十五)机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十六)绞车提升管理制度
(十七)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十八)机电设备安全活动制度
(十九)油脂管理制度
(二十)
(一)
三、岗位责任制
四、操作规程
五、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