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中文版第 123F 章建筑物规划规例.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123549 上传时间:2022-10-17 格式:DOCX 页数:22 大小:51.3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香港法中文版第 123F 章建筑物规划规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2页
香港法中文版第 123F 章建筑物规划规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2页
香港法中文版第 123F 章建筑物规划规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2页
香港法中文版第 123F 章建筑物规划规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2页
香港法中文版第 123F 章建筑物规划规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香港法中文版第 123F 章建筑物规划规例.docx

《香港法中文版第 123F 章建筑物规划规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香港法中文版第 123F 章建筑物规划规例.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香港法中文版第 123F 章建筑物规划规例.docx

香港法中文版第123F章建筑物规划规例

*第123F章-建筑物(规划规例o-赋权条文-30/06/1997o第1条-引称-30/06/1997o第2条-释义-31/12/2005o第3条-露台及外廊的防护-30/06/1997o第3A条-开口的防护-30/06/1997o第4条-建筑物不得阻碍或危及他人或造成滋扰-30/06/1997o第5条-通往建筑物的途径与在新建筑物的地盘辟设进出路径等-30/06/1997o第6条-由建筑事务监督厘定道路或街道的阔度-30/06/1997o第7条-屋檐、飞檐、装饰线条等-30/06/1997o第8条-(由1992年第79号法律公告废除-30/06/1997o第9条-(由1992年第79号法律公告废除-30/06/1997o第10条-街道上方的露台及檐篷-30/06/1997o第11条-(由1992年第79号法律公告废除-30/06/1997o第12条-不得有门道通往檐篷-30/06/1997o第13条-外廊或露台的用途-30/06/1997o第14条-(由1965年第57号法律公告废除-30/06/1997o第15条-门等不得在街道上方开启-30/06/1997o第16条-(由1987年第406号法律公告废除-30/06/1997o第17条-(由1969年第54号法律公告废除-30/06/1997o第18条-(由1969年第54号法律公告废除-30/06/1997o第18A条-地盘分类-31/12/2005o第19条-关于上盖面积及地积比率的一般条文-31/12/2005o第19A条-(由1987年第406号法律公告废除-30/06/1997o第20条-准许上盖面积-30/06/1997o第21条-准许地积比率-30/06/1997o第22条-在某些情况下可超逾准许上盖面积及地积比率-01/07/1997o第23条-第19、20、21及22条的补充规定-31/12/2005o第23A条-在关乎旅馆方面对第19、20、21及22条作出补充的条文-01/11/2000o第24条-楼层高度-30/06/1997o第25条-住用建筑物周围的空地-30/06/1997o第26条-位于阔度少于4.5米的现有街道上的新建筑物须自街道中心线向后退入-30/06/1997o第27条-路堑-30/06/1997o第28条-通道-30/06/1997o第28A条-为电讯及广播服务而设的接达设施-01/11/2000o第29条-照明与通风-30/06/1997o第30条-用作或拟用作居住用途或办公室或厨房的房间的照明与通风-30/06/1997o第31条-对窗的起码规定-30/06/1997o第32条-房间内任何部分与订明的窗的距离的限制-30/06/1997o第33条-向围封的外廊等开启的窗-30/06/1997o第34条-办公室的机械通风与人工照明-30/06/1997o第35条-可规定加设通风口-30/06/1997o第35A条-为浴室内的密封式气体热水炉提供设施-30/06/1997o第36条-内有便溺污水设备的房间-30/06/1997o第37条-光线及空气不得减少-30/06/1997o第38条-(废除-30/06/1997o第39条-楼梯-30/06/1997o第40条-

拟供独立占用的建筑物内的楼梯-30/06/1997o第40A条-自动梯外须有楼梯或紧急情况用的逃生途径-30/06/1997o第41条-逃生途径-30/06/1997o第41A条-供消防员使用的通道楼梯-30/06/1997o第41B条-消防员升降机-30/06/1997o第41C条-消防和救援楼梯间-30/06/1997o第41D条-紧急车辆通道-31/12/2004o第42条-楼梯平台、门廊及通道-30/06/1997o第43条-与楼梯的距离-30/06/1997o第44条-旋转门及回转栏-30/06/1997o第45条-厨房-30/06/1997o第46条-唐楼-30/06/1997o第47条-紧连挡土墙的建筑物-30/06/1997o第48条-挡土墙构成建筑物的一部分-30/06/1997o第49条-建筑物不得用作住用和危险行业用途-30/06/1997o第49A条-公众娱乐场所的位置-30/06/1997o第49B条-电影院-30/06/1997o第49C条-住用设备-30/06/1997o第49D条-楼面及层级-30/06/1997o第49E条-等候用设备-30/06/1997o第50条-临时建筑物及非耐用物料的定义-30/06/1997o第51条-须提出的申请-30/06/1997o第52条-临时建筑物的定位-30/06/1997o第53条-承建商屋棚-30/06/1997o第54条-须设有厨房、厕所及排水设施-30/06/1997o第55条-须使带电电线或电缆安全-30/06/1997o第56条-建筑事务监督可建立屋棚-30/06/1997o第57条-保证金的缴存-30/06/1997o第58条-准许证的取消-30/06/1997o第59条-(由1995年第11号第22条废除-30/06/1997o第60条-(由1995年第11号第22条废除-30/06/1997o第61条-(由1995年第11号第22条废除-30/06/1997o第62条-(由1995年第11号第22条废除-30/06/1997o第63条-(由1995年第11号第22条废除-30/06/1997o第64条-须呈交围板等的图则-30/06/1997o第65条-准许证格式及建筑事务监督作出规定的权力-30/06/1997o第66条-围板等的保养-30/06/1997o第67条-持证人的法律责任-30/06/1997o第68条-须使带电电线或电缆安全-30/06/1997o第69条-保证金的缴存-01/07/1997o第70条-准许证的取消-30/06/1997o第71条-建筑事务监督准许窗等面对未围封的外廊等或向未围封的外廊等通风的权力-30/06/1997o第72条-建筑物须经规划以供残疾人士使用-20/09/1997o附表1-上盖面积百分率及地积比率-31/12/2005o附表2-住用建筑物周围的空地-31/12/2005o附表3-残疾人士-20/09/1997第123F章:

建筑物(规划规例版本日期30/06/1997赋权条文返回单条条文格式(第123章第38条[1956年6月1日](本为1956年A37号政府公告条文编号:

1版本日期30/06/1997条文标题引称返回单条条文格式第I

部一般规定本规例可引称为《建筑物(规划规例》。

条文编号:

2版本日期31/12/2005条文标题释义返回单条条文格式(1在本规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所有字及词句具有《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给予该等字及词句的涵义,而─"上盖面积"(sitecoverage指地盘被建于其上的建筑物所覆盖的面积,而就综合用途建筑物的一部分而言,指建有该建筑物的地盘被该建筑物的该部分所覆盖的面积;(1962年A97号政府公告"工业建筑物"(industrialbuilding具有《建筑物(垃圾及物料回收房及垃圾槽规例》(第123章,附属法例H第2条给予该词的涵义;(2000年第39号第7条"工厂"(factory指任何建筑物或地方,而在其内是使用任何机械(完全靠人手操作的机械除外协助在其内进行的任何工业经营的;"本条例"(Ordinance指《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外廊"(verandah指自任何建筑物的任何墙壁伸出,并以墩或柱承托的任何构筑物;"外墙"(externalwall指建筑物外部并非共用墙的墙壁,即使与另一建筑物的墙壁毗邻者亦然;"半独立建筑物"(semi-detachedbuilding指藉共用墙相连的两幢建筑物的任何一幢并有一幅畅通无阻的空地的建筑物,而该幅空地─(a沿该建筑物的整个深度延伸,而以与该建筑物的外表面成一直角的方式量度,须不少于2.3米;(1976年第294号法律公告(b在该建筑物的背后,以与该建筑物的外表面成一直角的方式量度,深度为2.3米,并沿该地盘的整个阔度延伸;(1976年第294号法律公告"住宅建筑物"(residentialbuilding具有《建筑物(衞生设备标准、水管装置、排水工程及厕所规例》(第123章,附属法例I第3条给予该词的涵义;(2000年第39号第7条"房间"(room指建筑物任何藉建立由楼面至天花板的间隔墙而细分成的部分;"订明"(prescribed指由本条例或根据本条例订明;(1959年A83号政府公告"准许地积比率"(permittedplotratio指根据第21条第(1或(2款(视属何情况而定而准许的最高地积比率;(1962年A97号政府公告"旅馆建筑物"(hotelbuilding指建作旅馆或拟用作旅馆的建筑物;(2000年第39号第7条"商业建筑物"(commercialbuilding具有《建筑物(能源效率规例》(第123章,附属法例M第2条给予该词的涵义;(2000年第39号第7条"接达设施"(accessfacilities指为接达电讯及广播服务或为提供该等服务而设的设施,包括用作装置电缆、电线及其他用于电讯及广播用途的附属设备的房间、管道或立管;(2000年第39号第7条"厕所"(latrine指便厕、便桶或撤土厕所,但不包括水厕或冲水尿厕;"街道"(street包括任何行人

路、私家街道及公众街道;"残疾"(disability就任何人而言,指因受伤、患病或先天畸形而致视力、听力或活动能力受损;(1997年第239号法律公告"电讯"(telecommunications具有《电讯条例》(第106章第2条给予该词的涵义;(2000年第39号第7条"道路"(road指街道,但不包括任何行人路;"电影院"(cinema指任何建筑物或建筑物的一部分,而其设计是为设置与电影放映相关或为电影放映目的而使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