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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阿长与山海经给我们的人生启示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那里不仅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的神力,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

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

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

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

我想作者就应是比较愤恨这一点,但我更多观注的是,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联想到此刻的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这种成份,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每读完一本书或一片文章,我都会有很多感受,但《阿长与山海经》给我的感受最深。

这篇文章出自鲁迅的《朝花夕拾》。

  是—篇纪实性的文章。

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

作者经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

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

  这篇文章的主要资料是:

鲁迅小时候,家中的保姆——“阿长”懂得很多规矩,并把这些规矩都教给了小鲁迅,并且经常陪伴他,所以他很喜欢她。

但自从她不细心把鲁迅养的心爱的小老鼠踩死后,鲁迅便很憎恨她,觉得她是故意的。

可当鲁迅很想看带图画版的《山海经》时,阿长却在过节时,跑了半个城市给他买了回来,让鲁迅很感动。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世界上有一种像“阿长”这样的人,她把自我明白的规矩像教给自我的孩子一样,毫无保留的教给了鲁迅,当鲁迅憎恨她时,她却毫不在意,照样对鲁迅好,甚至在得知鲁迅想要《山海经》时,不惜牺牲过节时间,跑了半个城市给鲁迅买了这部书。

这是一个朴实无华的人,却是一个善良、可爱的人,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她的善良、朴实、可爱却让人印象深刻,让人不能忘记。

  “阿长”的完美品德让我想到很多人,如:

教师把知识毫无保留的教给学生,军人把自我的生命用在了保卫祖国,工人一生都在为祖国的建设努力……,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人,他们的工作并不起眼,没有明星的耀眼光芒,但他们的贡献却是极大的,是不可代替了。

  《阿长与》,是我在读了《朝花夕拾》后,印象最深的一篇。

  一开始,文章讲述了作者保姆“长妈妈”的种种“不好”:

迂腐的习俗,睡时的不雅,且还踩死了自己最爱的隐鼠。

这些,都让作者对她非常的不满意、不喜欢。

故事的转折,是阿长买来了作者心心念念的《山海经》,他非常高兴,从而对阿长产生了新的敬意。

  文章的情感表达十分的曲折、细腻:

作者一开始不喜欢阿长,后因长毛的故事又对她产生了敬意,再因踩死隐鼠而讨厌、憎恶她,最后又因买来《山海经》而对她充满由衷的敬意。

  我很喜欢阿长,她又矮又胖的体型让人感到十分的亲切,从鲁迅对她的情感变化中,阿长的形象也在我心中一点一点放大。

她虽然迷信流俗,但一直十分善良,善解人意。

她的很多唠叨,其实都是对孩子的耐心管教。

这也许有点烦人,但从中都能看出她对鲁迅的疼爱和照顾。

这些,慢慢得,让她有了一种“母亲”的形象。

而鲁迅,当时因为年纪小,并没有懂得阿长对他的爱,只是莫名觉得她有一种特殊的神力——别人做不到的事,她都能做到。

等人到中年,经历诸多,才对阿长的“神力”有了更为真切、深刻的体味,从而写下了这篇文章,表达对阿长深深的思念和感谢。

  今年寒假,老师让我们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红日》,在书还没买的时候,我常想《红日》讲的是关于什么的呢?

是一本历险书,还是战争书?

在我疑惑不解时,妈妈把《红日》这本小说带回来了。

我一看,是一本关于革命战争的小说。

不说二话,我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红日》这本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读完这本小说,我被书里面的人物以及故事感动了,我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一幅画面。

  那是一天下午,我正写着数学寒假作业,写到最后一页了,马上就要完成了,我心中不禁产生了激动,兴奋的心情,可偏偏又碰见了一只拦路虎,最后一道题太难了。

这时,我想,反正就差最后一道题了,到时候问问爸爸不就行了吗?

于是我把那道题放下,看电视去了。

  电视上正演着近日我最爱看的一部电视剧《雪豹》,也是一部好看的革命战争片。

看着它,我想起了《红日》,里面的沈振新,丁元善,刘胜,秦守车……个个都具有勇往直前,坚持不懈的高贵品质。

他们在战斗时毫不畏缩,勇往直前的精神让我想到了自己,就为了一点难题而退缩,等着别人来解决。

想到这里,我关上了电视,继续攻打那只拦路虎。

  我绞尽了脑汁,把所有能用的方法都用上了,可还是做不出来。

我想,一定要做出来,不放弃……我又仔细观察我画的线段图,哈!

有头绪了……过了一会儿,我终于把这只拦路虎给打败了。

  《红日》这部小说给了我以很大的启发。

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样才会成功。

并且,提醒了大家,我们生活在幸福的时代,我们幸福的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努力学习,长大后报效祖国,为祖国的明天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最近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红日》。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其实看着这部小说,我的心也在随之情节浮动,再仔细想想,这么一个既有装备优势又有美国的支持,且军队指挥官的学历普遍高于解放军,为什么会遭到如此迅速而又彻底的失败?

  有个笑话说得好,在战场上汗的冲锋口号是:

“兄弟们给我冲啊!

”而共产党在战场上喊的却是:

“兄弟们跟我冲啊!

”这一个“给”一个“跟”性质就大不一样了。

我认为他们灭亡的根本原因就是——不得人心。

俗话说得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选择跟人民对着干,最终只会被人民所淹没、唾弃。

的失败,就是败在他们的上,无论他们的装备,靠山是多么强大,被小米加步枪的解放军给掀翻了,这就是人民的力量!

  说实话,共产党什么也没有,可有一个坚定的信念,这比什么都来的强,有意义。

  这本书看着看着,我仿佛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种战火纷飞的感觉,在这血雨腥风的岁月,中华大地上有多少优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生命换来我们现在这美好和平的幸福生活,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一定要努力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展成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党七十四师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部小说出于吴强老爷爷的笔下,他把人物写得十分生动、正直、勇敢、坚强。

书中写的连长石东根,非常敢于打仗。

比如:

参谋长说:

“军部随后就到,你们留下来控制渡河点。

军部一到,你们立即赶上去。

”石东根一听,咕噜开了:

“又叫我们留下来!

”罗光正要解释,团长刘胜过来嚷道:

“先走后走不是一样!

现在还是堵缺口,战斗在后头哩!

”石东根这才不唠叨了。

他时刻希望能冲锋在前。

又例如班长秦守本是一个热爱团队、关心战士的干部。

他在一次总结大会上说:

“国党七十四师真是可恶,他们在碉堡里举白旗、缴枪、诈投降。

使得石东根上当中计,大家劝也没用。

战士们刚冲到碉堡前,里面的敌军用机关枪扫射,害得我们这个连的许多战士英勇牺牲了!

我一想到这件事心里就难过。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

例如“副军长也在这里!

”“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

”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

“刚才说了两句怪话。

”刘胜摸着脑袋说。

“知道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心里可下了。

这是军长沈振新对敌方一团长说的:

“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己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

”这句话是那么激昂,那么热血沸腾。

我非常感谢打败了强敌的那些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

像沈振新、丁元善、梁波、刘胜、陈坚、王茂生、秦守本、杨军……我一看到写野战军消灭七十四师的时候,就十分激动,欣喜若狂。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战壕,什么是刺刀。

“战壕”就是打仗用的地沟,“刺刀”就是装在枪头的用来格斗的兵器。

我还知道了现代军队中的指挥员有:

司令、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

真是收获不小啊!

  我们今天的幸福时代,幸福生活都是用烈士们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我们应该为他们感到骄傲!

  在开学之后,我读了《红日》。

描写了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野战军在山东歼灭部队整编七十四师的故事。

书中解放军战士战胜敌人的英勇行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这部小说是以1947年重点进攻山东开展的一系列军事战役为主导,从最初华东野战军沈、丁部涟水战役失利,到莱芜战役的战术转移,以及孟良崮战役的决战,最终全歼五大王牌中的王牌——全副美式装备的整编七十四师的故事。

《红日》作者吴强说过:

“记住昨天的战斗生活,对于我是永远的;只要还在活着的时候,都是必要的。

因为它已经给了我,今后还将给我以前进的力量。

”当面对无法挽回生命的战友时,共产党战士含着泪咬牙前进;当艰巨的任务、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战士们反而愈战愈勇,冲锋陷阵。

  一听说有任务,他们就兴奋、就快乐,就充满了激情和力量!

战斗是战士们的生命!

就是这种信念之下,共产党打败了,而使失败的最大原因,就是两个党派之间的最大不同:

团结与不团结。

读着读着,我仿佛看到那战火纷飞的年代。

在那个年代,有多少优秀的中华儿女献身于民族的解放事业,他们为了革命的胜利,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

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和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永垂不朽。

他们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要好好珍惜,加倍努力的'学习!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

“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

”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莱特的装疯。

该怎样诠释呢?

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当哈姆雷特沉浸在丧父之痛中,曾一度发问:

“生存或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是奋起,还是堕落。

因为悲痛和郁闷,在他眼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倒是杂草却在那里疯长。

露台那一夜之后,仇恨的火焰终于燃烧在哈莫雷特的胸间。

他选择了复仇,深爱他的和他深爱的奥菲莉娅死去,固执的波洛涅斯悲惨地死去,哈姆雷特或许会有片刻的不安,但为了他的复仇大业——在看来不免有些残忍的复仇大业——无论如何这就是他的选择,摒弃了生存选择毁灭,视宫廷皇室为无物,这就是他选择的路,是伟大却令后人叹息的王子的决绝。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小时候的我懦弱不够勇敢,望着本应该属于自己的机会远去,懊悔……人是幸福的,长大些许,老爸带我去游泳池练习。

老爸希望我放手去干,水已淹没我的下巴,庆幸自己没有无助地扑腾,大口吞水。

在老爸的指导下渐渐游动,翻转于浪间。

在学会一项新技能时的惊喜着实让我振奋,但我更欣慰于自己在面对挑战时的沉着与勇敢。

这一次,我需要果断而正确的选择并履行,我做到了。

人的一生有很多选择,虽然选中一个必须放弃另一个,但是这必须需要我们勇敢的去面对,如果想令自己的人生充实、快乐,那么就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次选择。

尽管人生譬如朝露,尽管要叹去日苦多,但积极的选择自己的命运,无疑是攀上人生高峰的一条捷径,是战胜自己的一种信念。

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如今的现实中,倘若我们遇到了困难,我们是去面对它,还是选择逃避?

我想应该是面对。

无论是什么困难,没有人解决不了的,除了死亡。

可是就算在死亡面前,如果能勇敢的接受,那么也算的上高贵了。

总而言之,不论在什么艰难险阻面前,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不久前又看了一遍《哈姆雷特》,对人物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奥菲利亚只能如一条自生自灭的小船,能让她从容美丽的香消玉损,已经是作者的仁慈了。

在那样的时代,在那个特定的典型的环境里。

  奥菲利亚的命运只能维系在王子身上!

王子爱她,至少曾经爱过。

她也确信王子爱她。

连她的哥哥、父亲都看得出来。

可是,王子背负着替父报仇,为母雪耻,为国除害的大任!

这些都比对一个女人的爱情来的重要!

他在复仇的火海中挣扎,他在叔叔一次又一次的构陷中抗争,他在对母亲的失望中奋斗,他在对周围人的围追堵截中,像个猎豹一样左躲右闪,伺机反攻,这一切,让他没有时间再去关心爱情,关心一个爱着她的女人。

  这个女人甚至成了试探他的筹码,这个单纯的姑娘被人利用了来试探自己的爱人,她自己都不知道,因为利用她的正是自己的父亲,而父亲是受新国王的指使。

不得已中,王子杀掉了偷听的老臣——他心爱的姑娘的父亲,王子因此被堂而皇之的遣送出境。

可想而知,奥菲利亚,这个孤苦无依的姑娘,在父亲被情人杀死、情人不在身边,哥哥在外流浪的情况下,疯了。

  她把一些小花插在王子坐过的椅子上,嘴巴里念念有词:

“这是给您的茴香和漏斗花,这是给您的芸香。

这儿还留着一些给我自己,遇到礼拜天,我们不妨叫它慈悲草。

啊!

您可以把您的芸香插戴的别致一点。

这儿是一支雏菊,我想要给你几朵紫罗兰,可是我父亲一死,他们全都谢了。

  作为大臣的女儿,她必须谨言慎行,就在不久前,哥哥还要她跟王子保持距离,她这样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孩。

父亲让她试探王子是否真的疯了,她也做了,因为她是个乖女儿。

现在,她可以说自己心里想说的话,做自己想做的事,爱自己想爱的人。

她可以照自己的方式给自己所爱的人采花,跟他对话,在王宫里出出进进。

甚至,按自己的意愿,去编织花环,爬到高高的树枝上,唱歌远望,那结果是,树枝断了,连同她一起,顺水漂流、顺水漂流,带着这个美丽的姑娘回到了天国。

  没有她的世界里,男人们的血腥的角斗,更加肆无忌惮!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

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

《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

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

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

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

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

世界仿佛到了末日。

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

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

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

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

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

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

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

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

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

他说:

“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

”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

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

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

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

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

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这个暑假,我迷上了《格列佛游记》这本书,整天看得废寝忘食。

作者乔纳森·斯威夫特给我们讲述了主人公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慧骃国四个国家的奇异旅程。

故事写的栩栩如生,我读后如身临其境,深有感触。

  在小人国,格列佛曾帮助皇帝夺取他们的敌国——不莱夫斯库帝国的战舰,熄灭了皇宫的熊熊大火,可阴险的海军大臣和财政大臣嫉妒格列佛,常常向皇帝打小报告,皇帝决定刺瞎格列佛的双眼。

格列佛听到消息连忙逃到了不莱夫斯库帝国,又通过在海边发现的小船到了祖国——英国。

读完这一篇章,我觉得格列佛非常有胆量,尤其是他夺取不莱夫斯库帝国战舰时,不怕敌人那尖锐的、像雨一般的利剑,把战舰运了回去。

以前,我总是胆小害怕,不敢走夜路,可格列佛的精神打动了我,以后我要向格列佛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孩子!

  在大人国,格列佛有幸被国王请到王宫里,每天跟国王一起谈论政治和文化。

格列佛发现,这个国王非常精明,有超强的理解能力,却对格列佛的祖国上的事情非常的“无知”,认为发明杀人武器的人是“人类的公敌”。

格列佛在这里生活的很好,但他还是想回家。

一天,国王把格列佛放在一个箱子里带到海边,突然来了一只鹰夺走了箱子。

箱子被英国船发现,船上的人射掉了箱子,救出了格列佛。

  在飞岛国,格列佛观看了这个岛的奇景,又在巫人岛见到了死去的名人。

最让我惊奇的是格列佛在旅途中遭遇海盗的事。

海盗登上船后,他毫不畏惧,沉着、冷静、不慌不忙。

这十分值得我学习。

我遇事总是慌慌张张,我要学习格列佛,遇事冷静,敢于面对。

  在慧骃国,格列佛跟“慧骃”生活了三年。

在这里,“慧骃”是一匹马,是这里的主人,而“人”则是这里的牲口,名字叫“野胡”。

但格列佛非常喜欢这里,这里有与众不同的文明,他学到了不少的美德,生活的很快乐。

可是在“慧骃”全国代表大会上,他们一直要求赶走格列佛,没办法,格列佛只好走了,在离开的时候,格列佛十分伤心,恋恋不舍。

  这就是格列佛游览的四个国度,神奇而又惊险。

我想:

要是能去这四个神奇的国度游览一下,那该多好啊!

要是能碰到我的偶像——勇敢的格列佛,那就更棒了!

  这本书讲的是格列佛以海上医生的身份随同一艘船出海航行,后遭遇风暴孤身一人涉险了一些神奇的国家,最后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国家的事情。

情节曲折、玄妙,又不乏幽默。

把格列佛的历险写的栩栩如生,有趣极了。

  与其说是“格列佛游记”倒不如说成是“我与格列佛的游记”呢,因为我在阅读这本书时几乎入迷了,似乎就是我和他一起历险一样。

但是我又从心里佩服他的机智勇敢,他总是给我一中“逆境丛生”的感觉,这点就是他历尽艰险后从新踏上自己的国土的主要原因。

  所以我果断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否则的话,若我以后碰到这种事情的话说不定早已经一命呜呼了呢!

这本书实在是太好看了,使得我读了几遍了还是觉的没看够,它实在太有趣了,我十分喜欢《格列佛游记》这本书。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有心动了?

那就快读一读这本书吧!

记住噢,它的名字叫做《格列佛游记》!

  说到游记,没有男孩子不喜欢的。

今天我就要给大家讲一个十分有趣的游记,《格列佛游记》。

  这本书讲的是一名酷爱航海的水手格列佛历险故事。

他坐船先来到了小人国,这里的所有人、动物、东西都是缩小版。

他从被小人认为是敌人到获得国王的信任,但又因为大臣的谗言被迫逃亡。

我特别喜欢一段小人国打仗的场景,作者描绘的既生动又有趣,即夸张又形象。

读到这里,我完全被书所吸引,仿佛自己就是格列佛,海水只不过没过自己的脚踝,我使劲一拍,五六艘小船飞入了云霄,我就像超人一样无所不能。

  格列佛逃回英国之后,又忘了自己的痛苦,再次起航,来到了巨人国、飞岛国,最后到了慧骃国。

看完了这本书,我还是最喜欢小人国,因为他在巨人国被欺负,在飞岛国人们不相信科学,在慧骃国耶胡太像人类让我十分难过。

小人国的故事大起大落,跌宕起伏,惊险刺激,让我回味无穷。

  看完《格列佛游记》,我就想当一名航海家,既然世界这么大,有趣的事情这么多,为何不去看一看。

  《阿长与》,是我在读了《朝花夕拾》后,印象最深的一篇。

  一开始,文章讲述了作者保姆“长妈妈”的种种“不好”:

迂腐的习俗,睡时的不雅,且还踩死了自己最爱的隐鼠。

这些,都让作者对她非常的不满意、不喜欢。

故事的转折,是阿长买来了作者心心念念的《山海经》,他非常高兴,从而对阿长产生了新的敬意。

  文章的情感表达十分的曲折、细腻:

作者一开始不喜欢阿长,后因长毛的故事又对她产生了敬意,再因踩死隐鼠而讨厌、憎恶她,最后又因买来《山海经》而对她充满由衷的敬意。

  我很喜欢阿长,她又矮又胖的体型让人感到十分的亲切,从鲁迅对她的情感变化中,阿长的形象也在我心中一点一点放大。

她虽然迷信流俗,但一直十分善良,善解人意。

她的很多唠叨,其实都是对孩子的耐心管教。

这也许有点烦人,但从中都能看出她对鲁迅的疼爱和照顾。

这些,慢慢得,让她有了一种“母亲”的形象。

而鲁迅,当时因为年纪小,并没有懂得阿长对他的爱,只是莫名觉得她有一种特殊的神力——别人做不到的事,她都能做到。

等人到中年,经历诸多,才对阿长的“神力”有了更为真切、深刻的体味,从而写下了这篇文章,表达对阿长深深的思念和感谢。

  阿长,一个并不华丽却温暖的名字,我不知道她拥有什么,哦,还有那颗纯朴,善良的心。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仅不识字,还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然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长什么样子后,我有些失望,在我印象里,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温柔,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又矮又胖,唠唠叨叨的老妈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受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很招人烦:

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封建古怪礼节……文章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活在生活中的阿长,慢慢地,我对她有了好感,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长妈妈买《山海经》那段了,一般来说,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书,谁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

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么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

  总之,这个“阿长”虽然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那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鲁迅作品中反面人物多:

军阀、政客、恶棍、无赖、流氓、闲人、看客、奴隶、帮凶、伪君子、真小人……形形色色不一而足,看鲁迅作品多了,有一种郁闷的感觉,好像“洪洞县里没好人”,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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