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高铁新区道路建设工程综合监理方案标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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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高铁新区道路建设工程综合监理方案标doc
德州市高铁新区道路建设工程综合监理方案标
第一章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计划工期:
履行本项目合同工期。
5、质量目标:
合格
6、采购单位:
7、对本项目质量、进度、合同管理、投资方面有控制性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为;
7.1对质量控制影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有道路工程中的路基、路面;桥梁工程中的基础、桥墩、桥台;绿化工程中的种植土的换填、绿化苗木的栽植。
7.2对进度控制影响大的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及绿化工程等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的针对性与可行性;经业主及监理单位批准的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等。
7.3对合同管理影响大的有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拖延及索赔、经济签证、设计变更、合同履约情况等。
7.4对投资控制影响大有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索赔、经济签证、设计变更、监理项目管理情况等。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本建设工程一标段监理范围包括道路、桥梁、绿化、照明、排水、标线等项目的监理、二标段监理范围包括道路、桥涵、照明、排水、标线等项目的监理。
1监理的阶段
1.1施工阶段的监理
监理目标及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的内容及措施,施工各阶段的监理措施,施工过程的安全措施,监理组织机构及工作制度。
1.2保修阶段的监理
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分清责任,提出方案,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督促承包方按时进行工程维修,确保保修阶段的质量。
2监理工作内容及目标
2.1质量控制目标
在施工阶段,质量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工程各工序的质量目标,建立施工企业质量自检和监理抽检的两级质量保证体系,采取各种手段和措施保证质量总目标的实现。
在质量控制中,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组织搞好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抓好进场材料、设备等预控工作;
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把好每一道工序质量关口符合有关规范和质量标准。
做好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和检查验收工作;监督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和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总目标的实现。
2.2进度控制目标
在施工阶段,根据业主的工期目标,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做好工程进度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参与工程建设的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的要求,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3投资控制目标
在施工阶段,要有效地利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在规定的投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工程项目的实际总投资不大于该项目的计划投资。
2.4安全控制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安全生产。
做到文明施工,无责任伤亡事故。
2.5组织协调
监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参与建设各方签订的合同,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调整参与项目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同时,抓好内部组织管理,加强岗位责任制,分工合作,齐心协力,把监理工作搞好。
2.6合同管理目标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执行监理委托合同;以合同条款为标准,以公平、公正的立场,协调各方关系,规范合同各方的行为,将合同争议减少到最低,齐心协力保证工程建设。
2.7信息管理目标
采用动态管理,定期检查承包单位实施进展情况;做好各种文件的记录,按时填报各种报表、报告,保持与业主的联系。
及时做好各工序的质量评定和资料的归档工作;用计算机处理全部信息,确保竣工资料的完整和准确性。
3监理人员职责及分工
3.1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3.1.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3.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3.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3.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3.1.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3.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3.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3.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3.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3.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3.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3.1.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3.2.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制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3.2.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2.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2.3.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3.2.3.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2.3.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3.2.3.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3.2.3.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3.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3.3.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3.2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3.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3.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3.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3.3.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3.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3.3.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3.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3.3.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4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3.4.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3.4.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4.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4.4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4.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4.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监理依据
4.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4.2国家、山东省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
4.3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和其他设计文件
4.4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概(预)算书及其它有关文件
4.5监理合同及业主认可的有关监理工作文件
4.6本工程采用的规范和技术标准
4.6.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4.6.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分)
4.6.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4)
4.6.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BJ59-99)
4.6.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46-88)
4.6.6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4.6.7《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与安全操作规程》
4.6.8《公路工程沥青路面施工规范》
4.6.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268-2008)
4.7.10《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于质量验收规范》(CJJ01-2008)
4.7.11《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E40-2007)
4.7.12《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程》(JTGF40-2004(
4.7.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7.14《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5103-2003)
第三章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针对本工程的监理内容及性质,我公司将派出监理经验丰富、实力强大的监理班子,严格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提供一流的服务已达到业主满意。
监理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履行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人,领导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工程监理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和协议要求开展工作,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本专业监理范围内的工作向总监负责,完成所应承担的建设监理工作任务。
本工程人员配备计划:
为做好本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项目监理部工配备15名监理工程师,包括市政专业、园林专业等。
监理人员名单及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序
号
姓名
专业
职称
监理注册
等级及编号
业绩
备注
1
市政
高工
一级总监注册证000000
总监
组织机构框图如下
市政
专业
监理
工程
师
总监理工程师
第四章自备的监理仪器及设备
为了更好的监理好本工程项目,根据工程的工作内容及性质,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如下仪器及设备;
序号
名称
规格及型号
数量
性能
进场时间
1
水准仪
DSZS
5台
测量标高、高程
2012.04.09
2
经纬仪
J2
5
定位放线、测高程
2012.04.09
3
计算机
联想
信息整理
2012.04.09
4
打印机
惠普-P1007
四台
打印文件
2012.04.09
5
数码相机
佳能
记录工程施工情况
2012.04.09
6
钢卷尺
3米5米
测量
2012.04.09
7
游标卡尺
20米30米
精确测量
2012.04.09
8
塌落度筒
标准
测量砼塌落度
2012.04.09
9
检测工具
14件套
检测
2012.04.09
10
钢尺
1m1.5m
10把
测量
2012.04.09
11
水平尺
0.6m1m
八把
测量水平度
12
线锤
15台
测量垂直度
2012.04.09
13
砼回弹仪
ZC3-A
6台
检测砼强度
2012.04.09
测定压实度各种计量工具
/
6套
测定压实度
2012.04.09
14
无侧限抗压强度试模
Ø150×230(mm)
9套
试块试模
2012.04.09
15
万能材料试验机
K1-ws
3台
材料试验
2012.04.09
16
混凝土试模
150x150x150mm
12组
试件模具
2012.04.09
17
砂浆试模
∕
8套
试件模具
2012.04.09
18
专用取芯机
QZ-200G
6部
取芯
2012.04.09
19
标准养护箱
PPY23-YH-40A
养护试件
2012.04.09
20
绝缘电阻测试仪
3005A/3007A
5台
电阻测试
2012.04.09
第五章监理工作程序集工作制度
监理程序是用来指导、约束监理工程师工作,协调监理和承包人工作关系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的依据主要是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
施工监理程序按监理工作的目标管理可分为:
工程开工进度管理监理程序、质量监理工作程序、投资监理工作程序、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等。
其中:
质量监理工作程序中主要包括质量控制检查程序、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程序,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监理工作程序:
在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提出适用所用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程序集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程序化。
1、质量控制程序一般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1开工报告
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批,是否同意开工。
1.2工序自检报告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
在每道工序完工之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
1.3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自检或承包人自检的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前进行检验,验收合格后及时签字认可,对不经签字或对不合格的工序要提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每道工序未经检查认可,下道工序不得进行。
1.4中间交工报告
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归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监理工程师拒绝验收。
1.5中间交工证书
监理工程师应对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交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验收,必要时应做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程项目的施工。
1.6中间计量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给予计量并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计量表”,完工项目资料不全的,可暂不计量支付。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应做到四不准:
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准备不足不准开工,未经检查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施工工艺未经批准施工中不准采用,各道工序未经验收,后道工序不准进行。
坚持不合格的工程不计量,超出计量范围内容的不计量,未经同意擅自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不计量。
2、施工进度控制的主要程序
审核施工总进度计划:
总体计划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3天之内报监理部,监理工程师14天内审核完成提交业主。
每旬工作计划的报送时间:
在每旬前的三天报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进度计划编制应有编制的详细说明(完成计划的推算过程,如考虑人员、机械、天气、节假日等因素)以便监理工程师审批。
3、计量支付的主要程序
3.1按业主要求的签定合同11天内,将整个工程用款计划提交给监理部,并报备业主。
3.2工程计量支付原则上每月支付一次;
3.3承包人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根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已签认的中间检验和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定签认的计量表,填写中期支付证书,驻地办在收到中期支付证书后由合同监理工程师会同现场监理工程师分别核实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4中期支付证书的金额如低于合同支付款额时,当月只计量,不支付,待累计金额超过合同支付限额后,再行支付。
3.5中期支付在监理工程师签发中期支付证书14天内支付。
3.6具体程序框图如下:
项目监理组进驻现场
依据监理合同实施目标控制
2、监理工作制度
2.1验收制度
2.1.1材料、设备、半成品、构配件的检验及复验制度。
对进入施工现场使用的工程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结构配件,施工单位应填写工程材料报验单,经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审阅合格证、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现场验收符合要求并在监理工程师抽验合格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
2.1.2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完工后,应在隐蔽前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签认。
在得到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隐蔽。
2.1.3工序报验制度
重要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工艺、原材料使用、劳动力配备、质量保证措施等基本情况报监理工程师,经审查核实同意后方可开工。
每道工序完成,承包商经自检达到质量目标后,将检验评定资料报送监理部,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进行核验并签署核验质量等级,达不到质量目标的应整改或返工。
2.1.4单位工程竣工初验制度
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达到初验条件后,承包商填写工程初验申请报告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一起提交监理部,监理部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提出由总监理工程师和技术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参加由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负责人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向质监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质监机构验证文件齐全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加盖备案机关公章。
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保存一份,质监机构留存一份。
2.2签证制度
2.2.1工程质量签证制度
对于重要工序、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工程师验收达到质量目标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
2.2.2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签证制度
承包商完成分段工程并经质量自检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相关图纸及有关规定进行计量,按合同要求认真进行费用核算,最后经总监审核并签署工程款支付凭证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
2.2.3经济费用签证制度
施工中发生的临时用工、停水、停电、停工、大型机械等涉及经济费用的签证,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核实,经总监同业主商讨后给予签证。
2.2.4索赔证据签证制度
涉及承包商索赔问题的原始证据,必须经承包商报请监理、业主严格按合同约定核实并签证后方可作为索赔依据。
2.2.5竣工结算签证制度
承包商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造价工程师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核,总监理工程师严格核实,最后经业主、监理施工承包商认定并签字盖章后作为结算款付款依据。
必要时应请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2.3会议制度
2.3.1第一次工地例会
2.3.1.1会议的组织与会议代表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
要求参加人员有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现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监理人员、资料员等。
并应邀请质量监督部门委派代表参加。
2.3.1.2会议的主要内容
2.3.1.2.1承包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包括开工准备工作、工地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情况、原材料进场情况、机械设备进场情况和人员进场情况。
2.3.1.2.2建设单位介绍承包单位情况,包括承包单位资质、对本工程的要求(质量要求、进度要求)、介绍监理单位情况,包括委托监理的范围、给予总监理工程师的权限。
2.3.1.2.3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授的权限,介绍监理项目组如何对工程在施工阶段的控制(包括对进场原材料的监控、各施工阶段的质量监控、施工阶段的施工技术资料及监理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等的要求)。
确定例会制度并确定例会主持者、会议召开时间及会议纪律。
2.3.2日常工地例会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每周召开一次工地例会,总结上周质量、进度、投资及合同履约情况,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或有关施工工艺的难点,经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商讨后制定具体有效措施,并对下周工作进行布置安排。
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发给各方认真执行。
监理应检查落实情况。
2.3.3变更、安全、质量、进度专题会议制度
施工过程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工程进度滞后的情况,以及发生变更和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监理应组织各方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协调或整改。
2.4分包单位审查制定
工程项目有分包单位时,在分包工程开工前总承包单位必须及时报送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和分包单位的有关资质资料,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2.4.1审查内容
2.4.1.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
2.4.1.2分包单位业绩。
2.4.1.3拟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2.4.1.4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2.4.2对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对于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标准、设计文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的规定进行。
并视情况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管理:
2.4.2.1把分包单位视为总承包单位的一部分,由总承包单位进行直接管理,监理工程师只对总承包单位下达指令,而不对分包单位下达指令。
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及疏忽都被视为总承包单位的过错,并为之完全责任。
2.4.2.2将分包单位视为独立而又从属于总承包单位。
监理工程师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在建设单位的授权下,直接对分包单位下达指令。
2.5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在工程开工前15天,承包单位必须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开工报审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
2.5.1审查内容
2.5.1.1审查施工许可证是否已获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并核查施工许可证发放日期(凡建设单位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两个月内应组织开工,因故不能开工的应向发证单位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该已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将失效)。
2.5.1.2征地拆迁工作能否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2.5.1.3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5.1.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是否已到位,建筑机具、施工人员是否已进场,主要工程材料是否已落实。
2.5.1.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能否满足开工要求。
2.5.1.6首批建筑材料是否已进场并通过测试合格及保证进度需要。
2.5.1.7临时设施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5.1.8进场材料的堆放场所是否合理,是否能满足使用周期。
2.5.2开工令的签发
经过对开工条件的严格审查,对不足的条件或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在一周内将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监理方,监理工程师对整改结果进行跟踪验证。
所有检查项目符合要求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或开工申请表),施工单位才能正式进入施工阶段。
2.6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2.6.1由承包商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报项目监理部及业主。
2.6.2承包商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应手续齐全、规范。
2.6.3项目监理部应于十日内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完毕,并手续齐全、完备地返还承包商,必要时应召开施工组织设计审核论证会。
2.6.4监理部在初审后,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经理进行复审。
2.6.5审查重点
2.6.5.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措施及分部、分项质量目标。
2..6.5.2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所涉及的流水方式的合理性、劳力安排、机具配备、穿插作业的配合协调方式。
2.6.5.3施工平面布置与现场条件的关系。
2.6.5.4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保障体系。
2.6.5.5施工方法、工艺及特殊分部、分项的方案。
2.6.5.6可能涉及签证、零工及超《定额》部分的施工方法。
2.6.5.7其它应审查的内容。
2.6.6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过程中,应就有关方面与业主方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协商。
2.6.7监理部应督促承包商及时对审查意见进行答复,并修改施工组织设计。
2.6.8监理部应严格控制、监督承包商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2.7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2.7.1各项目部人员应依据本制度,对本工程的施工图纸以及其他设计文件进行全面认真的审学,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2.7.2审查图纸的原则:
审查施工图本着设计是否经济、实用、安全、可靠、可行、节省。
是否符合国家以及其他地方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建设单位意图的原则。
2.7.3施工图纸审查细则:
各项目部在接到图纸后首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