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考试重点总结证券从业资格考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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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考试重点总结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实行组合投资、专业管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2、与股票、债券不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

3、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是基金运作中的主要当事人。

4、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5、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发行基金份额的方式募集资金,个人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通过购买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参与基金投资。

6、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在法律上具有独立性,由选定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并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股票、债券的分散化组合投资。

7、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

8、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个投资者所购买的基金份额的多少在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

9、每只基金都会订立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在基金合同中有详细约定。

10、基金公司在发售基金份额时都会向投资者提供一份招募说明书。

有关基金运作的各个方面,如基金的投资目标与理念、投资范围与对象、投资策略与限制、基金的发售与买卖、基金费用与收益分配等,都会在招募说明书中详细说明。

11、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是基金设立的两个重要法律文件。

12、与直接投资股票或债券不同,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

一方面,证券投资基金以股票、债券等金融证券为投资对象;另一方面,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的方式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13、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被称为“共同基金”;

14、在英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被称为“单位信托基金”

15、在欧洲一些国家被称为“集合投资基金”或“集合投资计划”

16、在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则被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

17、证券投资基金的特点: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2)组合投资、分散风险;(3)利益共享、风险共担;(4)严格监管、信息透明;(5)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18、为降低投资风险,一些国家的法律通常规定基金必须以组合投资的方式进行基金的投资运作,从而使“组合投资、分散风险”成为基金的一大特色。

19、证券投资基金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

20、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所有者。

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1、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只能按规定收取一定比例的托管费、管理费,并不参与基金收益的分配。

22、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差异:

(1)反映的经济关系不同。

股票反映的是一种所有权关系,是一种所有权凭证,投资者购买股票后就成为公司的股东;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债权凭证,投资者购买债券后就成为公司的债权人;基金反映的则是一种信托关系八是一种受益凭证,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就成为基金的受益人。

(2)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

股票和债券是直接投资工具,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实业领域;基金是一种间接投资工具,所筹集的资金主要投向有价证券等金融工具或产品。

(3)投资收益与风险大小不同。

通常情况下,股票价格的波动性较大,是一种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带来较为确定的利息收人,波动性也较股票要小,是一种低风险、低收益的投资品种;基金投资于众多股票,能有效分散风险,是一币风险相刘适中、收益相刘稳健的投资品种。

23、基金与银行储蓄存款的差异:

截至目前,由于开放式基金主要通过银行代销,许多投资者误认为基金是银行发行的金融产品,与银行储蓄存款没有太大区别。

实际上,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性质不同。

基金是一种受益凭证,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只是受托管理投资者资金,并不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

银行储蓄存款表现为银行的负债,是一种信用凭证;银行对存款者负有法定的保本付息责任。

(2)收益与风险特性不同。

基金收益具育一定的波动性,投资风险较大;银行存款利率相对固定,投资者损失本金的可能性很小.投资相对比较安全。

(3)信息披露程度不同。

基金管理人必须定期向投资者公布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银行吸收存款之后,不需要向存款人披露资金的运用情况。

24、基金的运作活动从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基金的市场营销、基金的投资管理与基金的后台管理三大部分。

25、基金的市场营销主要涉及基金份额的募集与客户服务,基金的投资管理体现了基金管理人的服务价值,而包括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基金资产的估值、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后台管理服务则对保障基金的安全运作起着重要的作用。

26、依据所承担的职责与作用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市场的参与主体分为基金当事人、基金市场服务机构、监管和自律机构三大类。

27、基金当事人: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设立,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基金的当事人。

简称基金当事人。

28、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和基金投资回报的受益人。

29、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基金产品的设计、基金份额的销售与注册登记、基金资产的管理等重要职能多半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其他服务机构承担。

30、在我国,基金管理人只能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31、基金托管人。

为了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资产必须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保管,从而使得基金托管人成为基金的当事人之一。

32、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基金资产保管、基金资金清算、会计复核以及对基金投资运作的监督等方面。

33、在我国,基金托管人只能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担任。

34、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既是基金的当事人,又是基金的主要服务机构。

除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外,基金市场上还有许多面向基金提供各类服务的其他机构。

这些机构主要包括:

基金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投资咨询公司、基金评级公司等。

.

35、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是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从事基金代理销售的机构。

通常,只有机构客户或资金规模较大的投资者才直接通过基金管理公司进行基金份额的直接买卖,一般资金规模较小的普通投资者通常经过基金代销机构进行基金的申(认)购与赎回或买卖。

在我国,只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才能从事基金的代理销售。

目前,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专业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均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从事基金的代销业务。

36、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是指负责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的机构,其具体业务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红利发放、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建立与保管等。

目前,在我国承担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工作的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自身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公司”)。

37、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独立的中介服务机构,为基金提供法律、会计服务。

38、基金投资咨询公司与基金评级机构。

基金投资咨询公司是向基金投资者提供基金投资咨询建议的中介机构;基金评级机构则是向投资者以及其他市场参与主体提供基金评价业务、基金资料与数据服务的机构。

39、基金自律组织。

证券交易所是基金的自律管理机构之一。

40、一方面,封闭式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等需要通过证券交易所募集和交易,同时还必须遵守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另一方面,经中国证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对基金的投资交易行为还承担着重要的一线监控职责。

41、基金行业自律组织是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基金销售机构等行业组织成立的同业协会。

42、依据法律形式的不同,基金可分为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

43、目前,我国设立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则以美国的投资公司为代表。

44、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而设立的一类基金。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在我国,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设立,基金投资者自取得基金份额后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依法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45、公司型基金在法律上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投资公司。

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设立,基金投资者是基金公司的股东,享有股东权,按所持有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分享投资收益。

公司型基金公司设有董事会,代表投资者的利益行使职权。

虽然公司型基金在形式上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委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专业的财务顾问来经营与管理基金资产。

46、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区别:

(1)法律主体资格不同:

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资格。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成立。

基金投资者尽管也可以通过持有人大会表达意见,但与公司型基金的股东大会相比,契约型基金持有人大会赋予基金持有者的权利相对较小。

(3)基金营运依据不同:

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合同营运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营运基金。

47、公司型基金的优点是法律关系明确清晰,监督约束机制较为完善;但契约型基金在设立上更为简单易行。

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法律形式的不同,并无优劣之分。

48、依据基金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

49、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交易,但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50、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不固定,基金份额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申购或者赎回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

这里所指的开放式基金特指传统的开放式基金,不包括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和上市开放式基金等新型开放式基金。

51、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主要有以下不同:

(1)期限不同。

封闭式基金一般有一个固定的存续期;而开放式基金一般是无期限的。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期应在5年以上,封闭式基金期满后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延期。

目前,我国封闭式基金的存续期大多在15年左右。

(2)份额限制不同。

封闭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是固定的,在封闭期限内未经法定程序认可不能增减;开放式基金规模不固定,投资者可随时提出申购或赎回申请,基金份额会随之增加或减少。

(3)交易场所不同。

封闭式基金份额固定,在完成募集后,基金份额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投资者买卖封闭式基金份额,只能委托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按市价买卖,交易在投资者之间完成。

开放式基金份额不固定,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向基金管理人或其销售代理人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交易在投资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完成。

(4)价格形成方式不同。

封闭式基金的交易价格主要受二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当需求旺盛时,封闭式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会超过基金份额净值而出现溢价交易现象;反之,当需求低迷时,交易价格会低于基金份额净值而出现折价交易现象。

开放式基金的买卖价格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不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5)激励约束机制与投资策略不同。

封闭式基金份额固定,即使基金表现好其扩展能力也受到较大的限制。

如果表现不尽如人意,由于投资者无法赎回投资,基金经理也不会在经营与流动性管理上面临直接的压力。

与此不同,如果开放式基金的业绩表现好,就会吸引到新的投资,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收人也会随之增加;如果基金表现差,开放式基金则面临来自投资者要求赎回投资的压力。

因此,与封闭式基金相比,一般开放式基金向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更好的激励约束机制。

——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不固定,投资操作常常会受到不可预测的资金流人、流出的影响与干扰,特别是为满足基金赎回的需要,开放式基金必须保留一定的现金资产,并高度重视基金资产的流动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会给基金的长期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相对而言,由于封闭式基金份额固定,没有赎回压力,基金投资管理人员完全可以根据预先设定的投资计划进行长期投资和全额投资,并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流动性相对较弱的证券上,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基金长期业绩的提高。

52、最早的基金究竟诞生于何时目前并没有一致性的看法。

但无论如何,封闭式的投资信托基金是在后来的英国生根发芽、发扬光大的,因此目前人们更多的倾向于将1868年英国成立的“海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看作是最早的基金。

53、基金作为一种社会化理财工具能够在英国落地生根和发扬光大与英国工业革命的发展密不可分。

54、早期的基金基本上是封闭式基金。

55、1924年3月21日诞生于美国的“马萨诸塞州投资信托基金”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开放式基金。

此后,美国逐渐取代英国成为全球基金业发展的中心。

56、全球基金业发展的趋势与特点:

(1)美国占据主导地位,其他国家和地区发展迅猛;

(2)开放式基金成为证券投资基金的主流产品;(3)基金市场克争加剧。

行业集中趋势突出;(4)基金资产的资金来源发生了重大变化。

57、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可以分为3个历史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至1997年11月14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颁布之前的早期探索阶段、《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后至2004年6月1日《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前的试点发展阶段与《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以来的快速发展阶段。

58、1987年,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与汇丰集团、渣打集团在中国香港联合设立了中国置业基金,首期筹资3900万元人民币,直接投资于以珠江三角洲为中心的周边乡镇企业,并随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这标志着中资金融机构开始正式涉足投资基金业务。

59、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于1990年12月、1991年7月开业,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形成。

60、在境外中国概念基金与中国证券市场初步发展的影响下,中国境内第一家比较规范的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简称“淄博基金”),于199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正式设立。

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募集规模1亿元人民币,60%投向淄博乡镇企业,40%投向上市公司,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早挂牌上市。

61、淄博基金的设立揭开了投资基当之业在内地发展的序幕,并在1993年上半年引发了短暂的中国投资基金发展的热潮。

62、相对于1998年《暂行办法》实施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新基金”),人们习惯上将1997年以前设立的基金称为老基金。

截至1997年底,老基金的数量共有75只,筹资规模在58亿元人民币左右。

63、老基金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是缺乏基本的法律规范,普遍存在法律关系不清、无法可依、监管不力的问题;

(2)是受地方政府要求服务地方经济需要的引导以及当时境内证券市场规模狭小的限制,老基金并不以上市证券为基本投资方向,而是大量投向了房地产、企业等产业部门,因此它们实际上是一种直接投资基金,而非严格意义上的证券投资基金;(3)是这些老基金深受房地产市场降温、实业投资无法变现以及贷款资产无法回收的困扰,资产质量普遍不高。

总体而言,这一阶段中国基金业的发展带有很大的探索性与自发性。

64、在对老基金发展过程加以反思的基础上,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于1997年11月14日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这是我国首次颁布的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行政法规,为我国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规制基础,由此,中国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了规范化的试点发展阶段。

65、在试点发展阶段,我国基金业在发展上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基金在规范化运作方面得到很大的提高。

(2)在封闭式基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成功地推出开放式基金,使我国的基金运作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

(3)对老基金进行了全面规范清理,绝大多数老基金通过资产置换、合并等方式被改造成为新的证券投资基金。

(4)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基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基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5)开放式基金的发展为基金产品的创新开辟了新的天地。

66、在试点阶段,为确保试点的成功,监管部门首先在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的设立上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67、《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规定了较高的准入条件:

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发起人必须是证券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每个发起人的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68、1998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新成立的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分别发起设立了两只规模均为20亿元的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由此拉开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的序幕。

69、在试点的第一年——1998年,我国共设立了5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封闭式基金数量5只,募集资金100亿元人民币,年末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07.4亿元人民币。

70、1999年,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增加到10家,全年共有14只新的封闭式基金发行。

71、在封闭式基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2000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72、2001年9月,我国第.一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诞生,使我国基金业发展实现了从封闭式基金到开放式基金的历史性跨越。

73、在新基金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开始着手对原有投资基金进行清理规范。

1999年10月下旬,10只老基金最先经资产置换后合并改制成4只证券投资基金,随后其他老基金也被陆续改制为新基金。

74、老基金的全面清理规范,解决了基金业发展的历史遗留问题。

75、鼓励基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向基金进行新股配售、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基金间接进行股票投资等。

对基金进行新股配售,提高了基金的收益水平,增强了基金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对基金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76、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购买基金间接进行股票投资,使保险公司成为基金的最大机构投资者,也有力地支持了基金业在试点时期的规模扩张。

77、2002年8月推出的第一只以债券投资为主的债券基金——南方宝元债券基金。

78、2003年3月推出的我国第一只系列基金——招商安泰系列基金。

79、2003年5月推出的我国第一只具有保本特色的基金——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80、2003年12月推出的我国第一只货币型基金——华安现金富利基金等。

81、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标志着我国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82、自《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以来,我国基金业在发展上出现了以下一些新的变化:

(1)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2)基金品种日益丰富,开放式基金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市场发展的主流;(3)基金公司业务开始走向多元化,出现了一批规模较大的基金管理公司;(4)基金行业对外开放程度不断提高;(5)基金业市场营销和服务创新日益活跃;(6)基金投资者队伍迅速壮大,个人投资者取代机构投资者成为基金的主要持有者。

83、《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以来,我国基金市场产品创新活动日趋活跃,具有代表性的基金创新产品包括:

84、2004年10月成立的国内第一只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南方积极配置基金。

85、2004年年底推出的国内首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华夏上证50ETF。

86、2006年5月推出的国内首只生命周期基金——汇丰晋信2016基金。

87、2007年7月推出的国内首只结构化基金——国投瑞银瑞福基金。

88、2007年9月推出的首只QDII基金——南方全球精选基金QDII基金。

89、2008年4月推出的国内首只社会责任基金——兴业社会责任基金等。

90、自2003年我国开放式基金的数量首次超过封闭式基金的数量,2004年开放式基金的资产规模首次超过封闭式基金的资产规模后,开放式基金取代封闭式基金成为市场发展的主流。

91、截至2009年年末,我国的基金管理公司已有60家,共有7家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管理资产超过了1000亿元。

92、基金行业的对外开放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1)是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数量不断增加。

(2)是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的推出,使我国基金行业开始进人国际投资市场。

(3)是自2008年4月起,部分基金管理公司开始到香港设立分公司,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

93、我国第一家中外合资基金公司诞生于2002年年末。

94、自2007年我国首批推出4只QDII基金后,至2009年末共有9只QDII基金成功募集运作。

95、基金业市场化程度的提高直接推动了基金管理人营销和服务意识的增强。

如,在申购费用模式上,客户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在交易方式上,可以采用电话委托、ATM、网上委托等。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红利再投资这些在成熟市场较为普遍的服务项目,也越来越多地被我国基金管理公司所采用。

96、2006年之前,机构投资者持有开放式基金的比例在50%左右。

97、2006年以来,开放式基金愈来愈受到普通投资者的青睐。

2009年年末,我国开放式基金的账户数达到了7788.7万户,基金资产约80%以上由个人投资者持有,标志着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结构发生了质的变化。

98、基金业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1)为中小投资者拓宽了投资渠道;

(2)优化金融结构,促进经济增长;(3)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4)完善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

99、目前,我国金融结构存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相对失衡的矛盾,通过证券市场的直接融资比重较小,且有不断萎缩的态势。

100、通过为保险资金提供专业化的投资服务和投资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发展有利于促进保险市场和货币市场的发展壮大,增强证券市场与保险市场、货币市场之间的协同,改善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的传导机制,完善金融体系。

101、国际经验表明,证券投资基金的专业化服务,可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各类养老金提供保值增值平台,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102、为统一基金分类标准,一些国家常常由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面制定基金分类的统一标准。

如美国投资公司协会依据基金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不同,将美国的基金分为33类。

103、不过监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分类标准往往不够精细,无法满足投资者的实际投资需要。

因此,尽管存在不同的分类标准,投资者仍会借助一些基金评级公司的基金分类进行实际的投资操作。

104、随着我国基金品种的日益丰富,在原先简单的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划分的基础上,2004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首次将我国的基金类别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基本类型。

105、根据运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

106、根据法律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等。

107、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混合基金等类。

108、根据投资目标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基金和平衡型型基金。

109、依据投资理念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主动型基金与被动(指数)型基金。

110、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幕基金。

111、根据基金的资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在岸基金和离岸基金

112、特殊类型基金:

(1)系列基金;

(2)基金中的基金;(3)保本基金;(4)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与ETF联接基金;(5)上市开放式基金(LOF);(6)QDII基金;(7)分级基金。

113、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基金份额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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