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docx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docx(4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
国家统计局审批
2013年7月
本统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用能单位应当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公共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费统计,如实记录能源消费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
公共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本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一年度能源消费状况报告。
一、总说明
(一)为全面掌握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的实际状况,规范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科学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属于政府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是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根据本制度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方和有关单位特殊需要的统计资料应通过地方统计调查收集,并避免与国家已有的统计调查相重复。
(三)统计调查内容:
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和使用的煤、燃气、燃油、电、热力和水等各种能源资源消费信息。
(四)统计调查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四十七条、《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二条规定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五)统计调查方法: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统计采取全面调查方法。
(六)职责分工: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编制并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组织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等。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信息统计工作。
包括制定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部署统计工作、发放统计软件和报表、开展统计培训、组织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审核汇总统计数据、编制统计工作报告并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等。
公共机构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工作。
(七)报表形式:
本制度设置了基层表和综合表。
基层表包括《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综合表包括《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八)填报方法
1.公共机构定期填写《公共机构基本信息》、《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使用数据中心机房和实施采暖的公共机构还应按要求填报《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2.各级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经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逐一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所属公共机构使用数据中心机房和实施采暖的还应定期填报《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定期汇总填写《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经统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逐一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
所辖公共机构使用数据中心机房和实施采暖的还应按要求填报《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和《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九)报送要求:
本制度要求定期逐级报送,报送周期分为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
本制度中,除综合表中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费量及费用指标需保留两位小数外,其余均不保留小数。
(十)本制度实行全国统一分类标准和编码,各级公共机构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各地区可根据需要,在本制度中增加个别指标,但不得改变本制度指标的排列顺序和统一编码。
(十一)本制度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报表目录
表号
表名
报告期别
报送单位
报送方式
报送日期
页码
国管节能
基1表
公共机构
基本信息
年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
纸质邮寄
传真或网络
每年1月20日前
国管节能
基2表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费状况
月报
同上
同上
次月前20日内
国管节能
基3表
公共机构
数据中心
机房能源
消费状况
同上
使用数据中心机房的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
同上
同上
国管节能
基4表
公共机构
采暖能源
资源消费
状况
年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
同上
次年度1月20日前
国管节能
综1表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费统计
分级汇总
情况
半年报
同上
纸质邮寄
传真和网络
每年7月31日前
年报
同上
同上
次年度
3月1日前
同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机构
同上
次年度4月15日前
国管节能
综2表
公共机构
能源资源
消费统计
分类汇总
情况
半年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
纸质邮寄
传真和网络
每年7月31日前
年报
同上
同上
次年度
3月1日前
年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机构
同上
次年度4月15日前
续表
国管节能综3表
公共机构
数据中心
机房能源
消费统计
汇总情况
半年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
纸质邮寄
传真和网络
每年7月31日前
年报
同上
同上
次年度
3月1日前
年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机构
同上
次年度4月15日前
国管节能综4表
公共机构
采暖能源
资源消费
统计汇总
情况
年报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
纸质邮寄
传真和网络
次年度
3月1日前
年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机构
同上
次年度4月15日前
说明:
本表明确了报送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各类报表的报送单位和周期、时间、方式。
地方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相关要求,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按照上级要求确定。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表式
公共机构基本信息
表号:
国管节能基1表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3〕64号
(单位盖章):
201年月
有效期至:
2015年7月
001单位详细名称:
002组织机构代码:
003机构类型:
004行业代码:
005单位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县
(市、区、旗)乡(镇)街(村)门牌号
006邮政编码:
007单位所在地区划代码:
008联系方式:
0081电话号码:
-0082传真号码:
-
0083电子信箱:
009其他: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
201年月日
说明: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表号:
国管节能基2表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3〕64号
单位名称(盖章):
201年月/季度有效期至:
2015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01
用能人数
人
102
其中:
编制人数
人
1021
车辆数量
辆
103
其中:
编制数量
辆
1031
公务用车数量
辆
1032
汽油车数量
辆
1033
柴油车数量
辆
1034
电消费量
千瓦时
110
费用
元
111
水消费量
立方米
120
费用
元
121
原煤消费量
吨
130
费用
元
131
天然气消费量
立方米
140
费用
元
141
汽油消费量
升
150
费用
元
151
其中:
公务用车用油量
升
1501
费用
元
1511
其他用油量
升
1502
费用
元
1512
续表
柴油消费量
升
160
费用
元
161
其中:
公务用车消费量
升
1601
费用
元
1611
其他用油量
升
1602
费用
元
1612
热力消费量
千焦
170
费用
元
171
其他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
180
费用
元
181
可再生能源应用
—
—
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集热器面积
平方米
190
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装机容量
峰瓦
191
浅层地热能利用系统装机容量
千瓦
192
辅助热源供热量
千焦
19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
201年月日
说明: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状况
表号:
国管节能基3表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单位名称(盖章):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3〕64号
数据中心名称:
201年月/季度有效期至:
2015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机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201
机柜总数量
个
210
其中:
预留机柜数量
个
2101
设备总功率
千瓦
220
其中:
IT设备功率
千瓦
2201
空调功率
千瓦
2202
配电及附属设备功率
千瓦
2203
UPS装机容量
千伏安
230
总用电量
千瓦时
240
其中:
IT设备用电量
千瓦时
2401
空调用电量
千瓦时
2402
照明及附属设备用电量
千瓦时
2403
其他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
250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
201年月日
说明:
本报表由使用数据中心机房的单位,逐一对每个机房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查统计。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公共机构采暖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表号:
国管节能基4表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3〕64号
单位名称(盖章):
201年有效期至:
2015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数量
甲
乙
丙
1
采暖面积
平方米
301
其中:
独立供暖面积
平方米
3011
热计量收费的面积
平方米
3012
采暖天数
天
302
独立供暖供热能力
—
—
热水锅炉热功率
兆瓦
303
蒸汽锅炉蒸发量
吨/小时
304
水消费量
立方米
310
费用
万元
311
电消费量
万度
320
费用
万元
321
原煤消费量
吨
330
费用
万元
331
原煤热值
千卡
332
天然气消费量
立方米
340
费用
万元
341
柴油消费量
升
350
费用
万元
351
热力消费量
吉焦
360
费用
万元
361
其他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
370
费用
万元
37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
201年月日
说明:
本报表由实施采暖的单位对统计年度结束的采暖周期内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调查填写。
如:
报2012年数据应填报2011年冬季至2012年春季采暖周期的相关信息。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
(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二)综合表式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级汇总情况
表 号:
国管节能综1表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部门名称: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填表单位(盖章):
季度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3〕64号
电话号码:
201年上/下半年、年
有效期至:
2015年7月
部门名称
代码
公共机构数量
建筑
面积
用能
人数
其中
车辆
总数
其中
编制人数
编制数量
公务用车数量
汽油车辆
柴油车辆
个
万平方米
人
人
辆
辆
辆
辆
辆
甲
乙
1
2
3
4
5
6
7
8
9
总计
01
本级公共机构
02
所辖(属)公共机构1
03
下一级公共机构1
0301
下一级公共机构2
0302
…
所辖(属)公共机构2
04
下一级公共机构1
0401
续表
电
水
原煤
天然气
汽油
消费量
费用
消费量
费用
消费量
费用
消费量
费用
消费
总量
总费用
公务用车
用油量
费用
其他
消费量
费用
万千瓦时
万元
万立方米
万元
吨
万元
万立方米
万元
万升
万元
万升
万元
万升
万元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续表
柴油
热力
其他能源
消费总量
总费用
公务用车用油量
费用
其他消费量
费用
消费量
费用
消费量
费用
万升
万元
万升
万元
万升
万元
吉焦
万元
吨标煤
万元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
201年月日
说明:
各级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填写本表时,应汇总至部门所属三级单位,三级以下单位的数据由所属第三级单位统一汇总填写。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填写本表时,所辖乡镇级公共机构统一由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填写。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分类汇总情况
表号:
国管节能综2表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行政区域/部门名称: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填表单位(盖章):
季度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3〕64号
电话号码:
-201年上/下半年、年
有效期至:
2015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组织
小计
教育
科技
文化
卫生
体育
其他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公共机构数量
个
100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101
用能人数
人
102
其中:
编制人数
人
1021
车辆数量
辆
103
其中:
编制数量
辆
1031
公务用车数量
辆
1032
汽油车数量
辆
1033
柴油车数量
辆
1034
电消费量
千瓦时
110
费用
元
111
水消费量
万立方米
120
费用
万元
121
续表
原煤消费量
万吨
130
费用
万元
131
天然气消费量
万立方米
140
费用
万元
141
汽油消费量
万升
150
费用
万元
151
其中:
公用用车用油量
万升
1501
费用
万元
1511
其他用油量
万升
1502
费用
万元
1512
柴油消费量
万升
160
费用
万元
161
其中:
公务用车消费量
万升
1601
费用
万元
1611
其他用油量
万升
1602
费用
万元
1612
热力消费量
吉焦
170
费用
万元
171
其他能源消费量
吨标准煤
180
费用
万元
181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统计员:
填报日期:
201年月日
说明:
单位负责人指本单位主管节能工作的领导;统计负责人指本单位负责节能工作的处(科、室)领导;统计员指本单位具体负责能耗统计工作的人员。
公共机构数据中心机房能源消费统计汇总情况
表号:
国管节能综3表
制定机关: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批准机关:
国家统计局
行政区域/部门名称(盖章):
季度
批准文号:
国统制〔2013〕64号
电话号码:
-201年上/下半年、年
有效期至:
2015年7月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代码
合计
国家
机关
事业单位
团体
组织
小计
教育
科技
文化
卫生
体育
其他
甲
乙
丙
1
2
3
4
5
6
7
8
9
10
机房数量
个
200
机房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201
机柜总数量
个
210
设备总功率
万千瓦
220
其中:
IT设备功率
万千瓦
2201
空调功率
万千瓦
2202
UPS装机容量
万千伏安
230
总用电量
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