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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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
编号:
高级管理人员聘用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我国现行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合同编号:
)的补充条款,以期共同遵守,
并确认为解决双方争议时的依据。
一、协议前提
1、乙方愿意成为甲方员工,将其智慧贡献给甲方事业,受雇于甲方不违反其任何约定或法定义务,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订立本协议。
2、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乙方知晓其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录用条件、岗位要求以及其他相关的情况。
4、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与应聘有关的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保证其执照、证件或资格在劳动合同期间的维持。
如有不实,甲方可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以欺诈
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5、乙方应当保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及本协议之时,与其他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存在劳动关系,无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业务。
如有隐瞒,甲方可凭乙方提供重大虚假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为由,依法解除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二、乙方任职限制
1、依据我国《公司法》之规定,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担任甲方的高级管理人
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2、乙方具有上述规定情形而隐瞒不予以说明,被甲方聘任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
甲方可依法立即解除乙方的职务,并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
乙方应当返还已从甲方实际取得的全部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补充
《劳动合同》约定了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对乙方工作地点、
工作岗位,进行适当调整。
乙方应当服从《劳动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临时(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应当服从,双方无需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调整期限超过六个月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确认变更工作地点、工作岗位。
2、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计划、自我评定、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各方面的能力和表现,结合甲方规章制度对乙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
经考核乙方不胜任原工作岗位的,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至非高级管理人员岗位,乙方应当服从。
否则,甲方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甲方规章制度依法视乙方为旷工,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待遇亦根据岗位实际作相应调整。
四、劳动报酬的补充
1、双方确认实行工资制度为:
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包括:
加班工资、销售提成、保密津贴、其他奖金与津贴等。
绩效工资由甲方财务部门根据甲方有关薪酬制度并结合乙方工作情况进行核算,核算后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表决同意与否。
绩效工资发放方式:
2、乙方对发放的基本工资或绩效工资有异议的,可以向甲方董事会以书面的形式提交
查询申请,甲方董事会将于收到申请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回复。
3、乙方在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购买社保的缴费基数标准为劳动合同履
行地职工平均月工资的倍。
甲方在每年年初或在社会保险金额有所调整时及
时的核算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如果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代为缴纳的,由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应代扣代缴的具体金额。
4、乙方的劳动报酬含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税款由甲方在支付劳动报酬时代为扣缴。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工作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经乙方提
供有效证明并经甲方复核属实的,甲方按乙方工作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病
假期间的工资。
6、由于甲方经营状况恶化致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按乙方工作所在最低生活标准逐月支付乙方月生活费用。
25%金
7、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劳动报酬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支付相当于拖欠劳动报酬额的经济补偿金。
五、工作时间
1、甲、乙双方约定实行标准工作制,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将安排乙方补休或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用。
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具体工作安排以及乙方制定的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乙方为完成正常工作任务或自己制定的工作目标而自行加班的,不作加班处理。
2、甲方要求乙方加班的,应当印发加班通知书,并由全体加班人员签名,载明加班地点、加班时间、具体工作任务。
否则,则视为乙方自行加班。
六、工作任务、工作职责
1、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岗位。
2、乙方应全面协助公司总经理做好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并主持总经理交办的生产和管理事务,对总经理负责。
3、乙方应负责制订工作规划(期限包括长期、近期,内容包括工作方案、工作目标、预期任务等),并于每年年底将下一年度的工作规划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4、乙方应负责制订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并于每年年底将下一年度的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5、乙方应负责制订公司的市场销售策略和计划,并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6、乙方应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通过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市场销售计划以及董事会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7、乙方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聘用期间通过其自身的经营管理理念,使甲方公司的产值和利润逐年上升。
8、乙方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不低于每月一次)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度、工作规划进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9、乙方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下属员工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关系,关心下属员工,定期(不低于每月一次)接受下属员工的意见、建议,归纳、分析、总结员工提出的
意见、建议,决定采纳与否并说明理由,上报董事会最终决议并实行。
10、乙方应当针对自己做出的工作规划以及完成程度,定期(不低于每季度一次)向
董事会递交书面的工作自我评定报告,作为甲方对乙方工作业绩考核材料之一。
七、乙方的忠实义务、勤勉义务以及禁止义务
1、乙方作为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甲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乙方应当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并以最大诚信切实履行各个协议
所载明的合同义务。
2、乙方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乙方在对外业务中,若发生回扣、商业礼品市场价格超过人民币元的,应当
在接受后三日内一律上缴甲方董事会并说明具体情况,否则视为乙方侵占公司财物,
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乙方收受贿赂、侵占公司财产构成犯罪的,由此引起的刑事及民事责任由乙方本人承
担。
3、乙方严禁从事下列行为: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
为他人提供担保;
(4)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
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甲方公司所有。
4、乙方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带薪年休假的补充
1、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乙方累计工作已满3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乙方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第
(2)、(3)、(4)、(5)项情形
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3、甲方安排乙方休年休假,但乙方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甲方可只支付乙方正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带薪年休假事项作如下补充:
九、乙方其他福利待遇的补充
1、甲方全体员工所享有的福利待遇,乙方无差别享有
2、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给予乙方特别待遇如下:
十、工会制度的补充
1、乙方有权参加工会组织,甲方应保证乙方参加工会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2、甲方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乙方的合法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甲方应当依法予以办理。
十^一、离职事项的补充
1、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应当按照甲方规定与甲方指定人员办理工作交接、离职手续,自离职(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向对方表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准)之日起三日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由各个部门负责人以及乙方共同填写离职手续表。
如乙方未按此条约定履行交接工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甲方有权在乙
方工作交接办理完毕之前暂停办理乙方社会保险转移手续,有权暂停出具解除/终止劳
动合同证明书。
乙方离职之时可以带走属于本人的物品,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对乙方带走物品做出详细登记。
2、乙方辞职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在三个月的期限内,甲方有权调整乙方至非涉密岗位,具体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保密协议》执行。
3、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当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2)甲方为其支付的驾驶培训、专业培训等费用;
(3)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4)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5)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二、送达事项的补充
1、甲、乙双方向对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对方均应配合签收,否则发送方以可确认收悉的方式,邮寄至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载明的甲方地址、乙方现住址或户籍地址,邮件递交邮政部门三日后,即视为送达。
2、乙方被证实确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规章制度的,应在处分通知上签名确认,拒绝承认犯错的,可由人事部门主管会同乙方董事会董事两名、同事证明人一名签字,处分仍然生效,处分通知并将在甲方公告栏公告,乙方认可上述方式的法律约束力。
以上内容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内容,是劳动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