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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筹资浅析

小微企业筹资浅析

【摘要】:

小微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加快经济结构转变和升级等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但是资金渠道不畅通、筹资难的问题限制了小微企业的经济活力和竞争力。

本文分四个部分对小微企业筹资进行论证,着重分析了小微企业的筹资方式的选择、目前面临的困境以及走出困境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小微企业;筹资问题;银行借贷

【正文】:

一、小微企业的地位和重要作用

20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并结合行业特点,对农林牧副渔、工业、建筑业、批发业等十六个大行业的中小企业进行划型规定,定义了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标准。

这是我国首次明确提出微型企业的界定标准,也体现出国家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的决心。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工商登记在册企业超过1000万家,其中有99%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另据全国工商联统计数据,截止2011年9月,我国已有个体工商户超3600万户,他们共同构成了中国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小微企业。

他们是整个经济体系中的“草根阶层”,他们不会出现在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的榜单之中,不会与上市、IPO有关联,也极少会与时下流行的VC、PE产生联系,他们就是我们身边的小商铺、小工厂,无时无刻不与我们的生活紧密联系。

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微企业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加快经济结构转变和升级等方面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第一、小微企业在我国的国民经济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经济体系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以重工业为代表的资源密集、资金密集型产业往往由国有大中型企业主导。

改革开放以来,轻工业和服务业快速发展,小微企业顺应时代潮流,利用自身灵活性特点迅速在这一领域展现出蓬勃的活力。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小微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GDP总量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50%,另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小微企业完成了65%的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第二,小微企业是为具有大量流动人口的农民工提供就业的主要方式。

小微企业一般都是劳动力密集型企业,主要从事一些产品的生产和批发,故对于技术方面要求较低,无需过多的技术培训就可上岗,故很容易接纳那些没有技术专长的失业人群,尤其解决了庞大的农民工人群的就业问题。

第三,小微企业在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方面更是具有深远的意义。

据统计全国大约有1.68亿农民工外出务工,而大多数的农民工通过在小微企业的工作,盖起了楼房,有的甚至买了车。

改变了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营生模式。

二、小微企业筹资方式分析

企业筹资是企业向外部有关单位或企业内部筹措和集中生产所需资金的财务活动。

筹集资金是企业的一项基本财务活动,筹资方式是企业取得资经的具体形式,目前我国企业筹资方式有七种方式:

(1)吸收直接投资

(2)发行股票(3)利用留存收益(4)向银行借款(5)利用商业信用(6)发行公司债券(7)金融租赁。

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的特点,小微企业选择的筹资方式主要是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向银行借款和民间借贷。

1.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企业主按照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原则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投资者的出资方式主要是现金投资和实物投资,是大多数小企业筹资的主要方式。

直接投资的优点是有有利于增强企业信誉,有利于尽快形成生产能力,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缺点是资金成本较高,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

2.向银行借款

银行借款是企业根据借款合同向银行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是小微企业筹资的主要渠道。

《小微金融发展报告2014》指出,74%的小微企业首选向银行贷款,表明银行仍然是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

选择中小银行作为首选融资渠道的企业占比达32.89%,远高于大型银行的12.44%,反映中小银行是当前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市场中当仁不让的主力。

向银行借款的优点是筹资比较快、筹资成本比较低、借款弹性好,特殊情况下,说明原因还可以延期还款,能够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

缺点是借款条件高、普遍受到筹资数量限制、到期需偿还利息、财务风险比较大。

3.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泛指在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等经济主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活动,它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

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在各地普遍存在,自2003年以来,国家逐步放开了民间小额信贷的限制,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民间信贷产业得以快速发展。

根据2012年6—7月,浙江调查总队开展的小微企业资金情况问卷调查显示,企业主自有资金占42.5%,银行贷款占23.9%,民间借贷为33.5%,浙江作为小微企业的集聚地,这份数据非常具有代表性。

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具有手续简便、资金随需随借、获取资金条件相对较低、资金使用效率较高的优势,缺点是筹资成本高、控制风险高,存在监管缺陷和信用危机。

4.发行股票

发行股票是企业融资的一种基本方式,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利的一种可转让的书面证明。

股票的发行、股票的上市有严格条件和法定程序,在我国须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

按股东权利和义务股票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最基本部分。

普通股筹资的优点是:

筹资风险小、有助于增强企业的借债能力、筹资数量大、筹资限制较少。

普通股筹资的缺点是:

资金成本较高、容易分散控制权。

三、小微企业筹资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一)小微企业筹资存在的问题

1.资金需求量与获得银行信贷支持度不匹配

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一直处在较高的水平。

调查显示(如表1所示),2012年以来有60.6%的小微企业有信贷需求,其中,信贷需求在50-100万元之间的最多,比例为14.3%,其次是信贷需求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为13.1%。

一般来说,企业规模与企业融资需求有直接的关联,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明显高于微型企业,21.2%的小型企业融资需求在300万元以上,而微型企业的这一比例只有2.6%。

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我国商业银行对于企业贷款基本上都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但企业短贷长用的现象非常普遍,也不在乎商业银行授信的期限,因此估计小微企业潜在贷款需求可以不区分流动资金贷款与固定资产贷款。

假定企业贷款需求完全取决于企业销售收入大小,预期贷款需求等于贷款收入系数(贷款收入系数=贷款余额—销售收入,大致为0.4)与企业预期销售收入的乘积。

贷款收入系数不变,预期贷款需求将与销售收入同比增长。

以小微企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长15—17%(大致相当于过去五年平均增长速度)计算,未来五年我国小微企业将形成25万亿年均5万亿元左右的潜在贷款需求。

(调查样本共350家企业,其中小型企业198家,占56.6%,微型企业152家,占43.4%。

表12012年以来小微企业不同信贷需求比例单位:

%

不同信贷需求的企业比例没有信贷需求企业比例

300万元

以上200-300万元100-200万元50-100

万元50万元

以下

小型企业21.211.611.612.65.637.4

微型企业2.68.611.816.418.442.1

合计13.110.311.714.311.139.4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商业银行信贷供给严重不足。

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总体趋势是增加的,但占整个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在不断的减少,这说明我国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增加幅度较小,从2002年的9726亿元到2011年的10723亿元,年增长幅度不到2%;但商业银行的各项贷款余额从2002年的93734亿元上升到2011年的225347亿元,年增长率为20%左右。

说明我国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远远的不够,甚至在2011年出现负增长的情况。

2.筹资渠道窄,筹资方式单一

伴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小微企业也得到迅速的发展,而市场机制讲求的是效益和收益最大化,资金的配置必须符合这一规律。

如果没有其它机制的干预,小微企业在资金市场上是难以与大中型企业竞争的。

一般来说,小微企业规模介于大中型企业与自然人之间,采用股票和债券融资的方式受到的限制较多,故信贷融资就成为其主要融资形式。

据统计,当面临资金困难时,我国小微企业主要通过向银行借款及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这两种融资方式占到所有融资方式60%以上,向亲戚朋友借款的比例为29.4%。

且银行借贷具有期限短、数额少的特点,主要是用来解决临时性的流动资金不足,很少用于项目的开发和扩大再生产等。

3.筹资成本较高

小微企业主要通过向银行借款及民间借贷的方式进行筹资,受筹资方式的限制,小微企业的筹资成本一直居高不下。

关于筹资成本(如图1所示),31.8%的小微企业主认为成本最高的筹资方式是向银行贷款,占比最高。

结合调研走访了解到,很多小微企业表示向银行贷款虽然名义利率较之其他方式并不高,但包含着很多隐形要求,一些放贷还附加了相应比例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硬性要求,致使其综合成本较高。

调查还发现(如图2所示),认为银行贷款融资成本高的小微企业主集中在东部地区,其比例高出其他地区1.5倍左右。

这主要是因为东部地区小微企业的外贸依赖度较大,金融危机对其冲击更加直接,从而使银行提高利率以进行风险补偿。

图1小微企业主认为成本最高的借款方式单位:

%

图2认为向银行贷款成本最高的企业区域分布单位:

%

据浙江调查总队2012年小微企业资金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如表2所示),2012年以来69.4%的小微企业筹资成本上升,上升幅度在10%—30%之间的企业最多,比例为35.1%;上升幅度在10%以下的企业比例为31.7%。

从企业规模看,筹资成本上升的小型企业比例为73.2%,比微型企业高8.7个百分点,其中筹资成本上升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小型企业比微型企业高10.9个百分点。

表22012年以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上升情况单位:

%

上升30%以上企业比例上升10—30%企业比例上升10%以下企业比例没有上升企业比例

小型企业2.539.930.826.8

微型企业2.6028.932.935.5

合计2.635.131.730.6

(二)小微企业筹资问题的成因分析

小微企业筹资难是国际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已经成为小微企业的发展瓶颈。

从我国的金融制度和小微企业的自身发展两个角度看,小微企业筹资难的问题既有外部因素的制约,也有自身发展不足的影响。

1.小微企业自身因素

总的来说,我国小微企业筹资问题的原因与小微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财务状况、诚信问题等紧密相关。

首先,我国绝大部分小微企业自身信用状况不佳,并且缺乏信用意识。

我国小微企业普遍信用等级不高,而且小微企业对信用的管理也不够重视。

很多小微企业存在着赊销现象,应收账款的回收天数也较长,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大都没有专人负责。

这种情况一方面会加剧坏账的产生,另一方面会导致企业对赊销产生恐惧心理,从而影响企业销售额的增长。

第二,小微企业缺乏可供办理抵押的有效资产。

目前,我国除极少数小微企业以外,绝大多数小微企业缺少土地使用权、商用房屋产权等银行普遍愿意接受抵押的财产。

在我国,小微企业主要以集体、私营等形式存在,资金规模小,资信担保能力很低,这一方面决定了小微企业无法在资本市场上进行直接融资;另一方面也说明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向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就必须承担更大的风险,这种风险在我国目前的利率政策下又无法通过提高利率得到补偿。

因此,小微企业想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就十分难。

第三,我国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普遍较低。

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高的具体表现:

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重钱不重物,资金流失严重。

第四,小微企业不存在规模优势。

小微企业往往规模较小,贷款的数量不大,企业经营风险较高,银行方面无法及时了解到企业具体的运营情况,这些都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管理压力。

2.外部环境因素

尽管多年来国家为了改善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不遗余力地从政策层面、金融机构等多渠道消除阻碍小微企业融资的因素,但政策虽然看到了,却摸不着,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并没有从根本上得以改善。

(1)金融机构方面

①银行在贷款方面不重视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高、贷款门槛高

与小微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及其资金需求规模相比,我国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比例明显偏低。

除个别地区外,我国多数省份小微企业贷款占比都在25%以下。

而且由于小微企业规模小、信用普遍不高的原因,在向银行贷款时基本无法享受基准利率待遇,贷款利率高、贷款成本高使得多数小微企业在银行贷款这一途径上望而却步,处于“用不到、用不起”的两难困境中。

②贷款程序繁琐,缺乏适合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流程和金融服务绝大部分是按照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方式来设置的,不符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

虽然各家银行都声称要开拓小微企业信贷市场,要开发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但目前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仍旧非常有限,传统贷款仍旧是最主要的业务。

小微企业的筹资多用于流动资金,具有规模小、时间急、频率快的特点,商业银行实行集约化经营管理体制后,强化了贷款审批、发放等各个环节的责任,特别是上收了县级基层银行的贷款审批权,而小微企业大部分集中在区县市及农村地区,贷款需要基层银行逐级上报审批,其繁琐的信贷审批与发放程序使得中小企业无法及时得到融资服务。

同时,在贷款申请与发放上,商业银行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用的是同一套评级系统和贷款申请流程,事实上构成了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歧视,导致小微企业难以获取银行贷款。

③证券市场门槛过高,小微企业缺少融资的机会

目前小微企业的股权融资仍处在初级探索阶段,符合股权融资的小微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并且上市融资时间长、费用高、程序多、控制严,导致绝大多数小微企业难以依靠资本市场融资;同时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发行债券条件严格,符合发行中小企业债、集合债等债券的小微企业更是极少。

(2)国家政策方面

①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障

首先由于目前金融法制不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出现市场性风险或信用风险时,法律执行环境差,“法律白条”大量存在,加剧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恐惧和歧视;其次,由于缺乏完整的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大多数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源流向了大中型企业,致使小微企业的筹资之路受到了束缚和影响。

②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不健全

我国金融服务体系是一个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四大银行垄断了国内存贷款的70%以上,其他中小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尽管数量多,但大多处于被排挤的地位。

这种高度垄断的金融体制是为了便于向国有企业配置资金而建立起来的,其最大的弊端是资金供给与需求结构存在严重的偏差,导致资金分配和使用的低效。

其实与经济的多层次相对应,金融机构体系也应该是多层次的。

然而,这种对应在我国正处于一种断层和错位。

在现行金融体制中,像国外那样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小微企业服务中心、贷款担保组织、贷款担保基金、小微企业同业协会等能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金融服务的小微金融机构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③财税、征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不完善

针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政策不够完善,支持力度不够,过高的税负导致小微企业不愿意披露真正的财务信息,形成信息不对称,从而导致金融机构不愿意为小微企业提供信贷服务。

相较于发达国家,我国的征信系统还不完善,解决不了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也就解决不了小微企业筹资难的问题。

四、小微企业筹资的完善对策

目前,筹资难已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而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关键在于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三者之间相互协调形成正常的市场经济关系,积极推动小微企业筹资渠道多元化、筹资方式市场化、筹资程序规范化。

(一)加强小微企业建设

1.小微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自觉规范自身经营管理行为,在资金使用、合同履行、社会评价等方面都要作出规范。

通过规范的操作,树立良好的信用评价,降低银行的风险的评估,以期顺利通过贷前信用审核。

2.作为一个期待蓬勃发展的小微企业,应积极创新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内部的财务制度,提高企业财务状况的透明度和财务报表的可信度,降低金融机构对于小微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担忧。

3.调整产业结构,顺应国家宏观调控,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加强小微企业间的联系与合作,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赢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4.强化信用意识,注重企业诚信建设,树立企业良好的形象,密切与金融机构联系,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加强企业信息系统建设,严格按照规定保管和提供财务信息,为筹资提供可靠依据,提高贷款审核通过率。

5.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小微企业主不能仅停留在小富即安的状态,必须转变创业的观念,制定稳健的市场战略规划,通过主动融资,积极开拓融资渠道,在市场博弈中,强化进取意识,努力寻求自身企业的发展。

(二)完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

1.加大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

鼓励银行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出适合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

根据小微企业的不同特点,相应确定信贷扶持重点、融资比例和融资方式。

积极响应银监会颁布的银行小企业信贷指导意见,不断完善各项机制,以满足小微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严格执行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信贷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

规范商业银行的收费行为,严禁商业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

2.培育和发展小金融机构体系。

强化小金融机构主要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市场定位。

大力培育和发展与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相适应的各类小金融机构,对小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的政策。

3.积极开展股票市场融资。

推动小微企业股份制改革,充分发挥股份制融资的作用。

各地都要着重指导和培育一批成长性较好、主业突出、科技含量较高的小微企业上市融资。

积极扩大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的融资规模,提升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完善小微企业信息披露机制,努力为有潜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直接融资机会。

(三)创新融资平台

1.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的监管。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发展是民间金融创新的产物,是对传统金融体系的有效补充,同时也对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建议从以下四方面着手,推动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规范有序的发展。

一是通过立法明确民间借贷合法地位,鼓励和扶持正规中介机构的发展。

针对目前民间借贷蓬勃的发展态势,不宜再采取“一刀切”的监管策略,应该就此专门立法以规范疏导民间借贷及其中介机构的发展。

可借鉴国外成熟市场的做法,通过立法承认民间借贷及其金融机构的合法性,让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到台上,作为传统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为实体经济“输血”。

二是参照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方法,将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纳入金融监管体系,提高市场准入标准。

三是在明确监管职能和责任前提下,加强对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在经营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其隐蔽性非常强,违规经营导致的潜在风险巨大,风险预判考验着监管智慧。

对此,地方政府应整合工商、银监、税务、公安等多方力量,加强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

四是加快民间借贷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立法进程,改变民间借贷投资人目前“维权难”的处境,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2.积极推进融资渠道创新。

随着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网络金融业务也以高姿态进入融资舞台。

以阿里巴巴为例,推出了阿里金融,主要面向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小额信贷等业务。

目前阿里金融已经搭建了分别面向阿里巴巴B2B平台小微企业的阿里贷款业务群体,和面向淘宝、天猫平台上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的淘宝贷款业务群体,并已经推出淘宝(天猫)信用贷款、淘宝(天猫)订单贷款、阿里信用贷款等微贷产品。

截至2014年2月,阿里金融服务的小微企业已经超过70万家。

对于电子商务小微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崭新的筹资渠道。

虽然贷款利率比较高,但门槛低,手续简单,放款速度快,也比较正规,非常适合短期资金周转,这对小微企业主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此外,为了契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特点,不少银行依托网络空间,创造性的将信贷业务与网上银行渠道相结合,推出了网络融资这一全新的服务模式,满足了小微企业多样化、个性化的融资需求。

比如中国工商银行的“网贷通”业务,客户能随时进行提、还款操作,解决了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资金需求特征,大大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

(四)政府机构

1.政府致力于小微企业担保服务建设

信用低、规模小、可供抵押物少,一直是困扰小微企业筹资难的重要原因,破解小微企业抵押担保瓶颈制约,需要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但无疑政府的支持对这一瓶颈的破除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山西省阳泉市政府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直接进行财政补贴。

每笔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给予差额部分50%的补贴,每笔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给予差额部分75%的补贴,每笔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给予差额部分100%的补贴。

重点补助低担保费率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担保业务。

建德市政府每年安排500万元的工业企业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对金融机构发放工业贷款给予2%。

—7%。

的风险补偿。

每年安排100万元风险补偿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新增农业贷款。

建立总额1亿元的企业信贷应急掉头周转专项资金,近两年已为500余批次企业办理了30多亿元的贷款周转。

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提高了金融机构开展涉农贷款业务的积极性,有效形成了破解小微企业抵押担保难的合力。

铜陵市融资担保机构在政府的引导下,一方面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三农”的服务力度,去年累计向264户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担保11.63亿元,向341户“三农”企业提供担保7.76亿元;另一方面,积极介入政府转贷周转服务、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据统计,金誉担保中心在省内首创“接续贷”产品,去年为60户中小企业发放接续贷款超过4.25亿元,减少企业融资成本1000万元以上,为改善小微企业融资与发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4年末铜陵市又积极推进“银政担”合作试点,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银政担”风险分担机制,是由当地担保机构、省级以上财政和再担保机构、银行、当地财政按4∶3∶2∶1的比例,分担单户2000万元及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风险。

截至2015年2月10日,该市今年参与试点银行、担保机构已与企业签订风险分担合作贷款1.6亿多元。

以上事例无一不说明,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小微企业艰难的生存状况,地方政府采取一系列积极举措,努力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致力于小微企业担保服务建设,发挥担保机构融资平台与桥梁的作用。

2.财政资金及财税等政策支持

2015年2月27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国家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我们在研究创立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的消息,由中央财政设立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无疑是对小微企业的重大利好。

近些年,为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税部门主要在做三方面工作。

一是税收优惠,包括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在羊年新春伊始召开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就决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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