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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制度汇编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的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的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中心”的工作计划,完成“中心”布置的任务,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艺术和科学教育,组织、指导学生开展有益的实践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能力、心理等方面健康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5、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无故不上课,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学生家长。

三、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周教师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四、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五、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六、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七、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人,每学期要签订各类安全责任书。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八、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升降国旗制度

 

认真执行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严格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的通知”,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升旗仪式时间:

  1.每周星期一早晨举行(寒暑假、恶劣天气除外)。

2.重大节日或纪念日时。

3.校内大型活动或集会时。

(二)举行升旗仪式时要做到:

  1.停止一切其他活动,保持肃静。

2.在校的全体师生参加,穿校服,佩戴红领巾。

3.整齐列队,面向国旗,肃立致敬。

(三)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旗手持旗,持旗方式可因地制宜。

护旗队员在旗手两侧,齐步走向旗杆,在场的全体师生立正);

  2.升旗(奏国歌,全体师生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3.唱国歌;

  4.国旗下讲话。

(四)校内进行竞选升旗手活动,旗手、护旗队员要由各班推选代表轮流担任,并经过严格训练后方可执行升降旗任务。

  附:

1.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

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

  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2.每周国旗下讲话做到“三定”,定专题,定人员,定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学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告形式,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分班花名册,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班主任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一并转出,并中心校备案。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3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

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

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

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四、留级与跳级

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允许跳级。

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五、毕业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六、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文化课考试一般是学习过程评价与期末评价结合进行进行。

2、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素质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毕节地区中小学校“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举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班和收费特长班。

二、不违规招生和向非法招生中介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办学机构提供毕业班学生信息。

三、不擅自扩大班额和违反课程计划增减课程、课时。

四、不以任何形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挤占学生课间操、眼保健操、课外活动及休息时间。

五、不以教学质量测试结果进行班级排名和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

六、不忽视对困难教师、家庭贫困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残疾儿童的人文关怀和做出对师生带有歧视性的任何规定。

七、不让脏乱差和黄赌毒污染校园。

八、不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教育活动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外的各类学科竞赛。

九、不选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统一用书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

十、不参与社会力量举办各类实习班或为其提供场所。

 

毕节地区中小学校长“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在学校经费收支管理工作中有乱收费、滥开支、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不在学校安全“维稳”工作中存在制度不落实、隐患不排查、排查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师生有困难不关怀而酿成安全事故和“维稳”事件。

三、不在学校评先选优、职称评聘、岗位设置、绩效考核、工资发放、校务公开等工作中有不民主、不公平、不公正、不公开的行为。

四、不在学校领导工作中忽视发挥“教代会”作用和拒绝师生合理诉求。

五、不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中对学生、家长和教师有歧视性、暴力性言行。

六、不对违反学校和教师“十个不”的承诺行为听之任之而无追究的相应制度建设和措施。

七、不对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敷衍塞责,弄虚作假。

八、不对学校发展目标、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提高等无思考、无举措、无整改行为和意见建议。

九、不违背廉政要求收受贿赂或变相收受贿赂以及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十、不酗酒、赌博、公车私用、公款吃喝玩乐和无故不在学校工作。

 

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一、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及法律法规的言论。

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三、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四、不缺课、迟到、早退、无教案或浓妆异服上课。

五、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六、不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七、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

八、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或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乱收费。

九、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十、不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校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安全工作。

二、参与学校研究制订法制教育计划。

三、指导学校经常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每校每学期不少于2次。

四、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学校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积极参与对学校内部矛盾的处理,协助学校建立安全保卫机构,对保卫人员进行培训,完善健全管理制度,排查问题隐患,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维护学校周边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环境整治,及时消除学校周边不良环境对学生的影响。

六、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和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七、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生家长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力有效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八、经常保持和学校相互联系,互相沟通情况,共同研究治安防范和治理工作,实现校园及周边环境长治久安。

副校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长参与学校行政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团结依靠教职工,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方向,积极稳妥推进教学改革;按教育规律办学,确保教育质量,努力培养德育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协助校长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三、参与具体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予以实施检查和总结。

四、协助校长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

把德育放在首位,坚持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方针,会同党支部建设精干得力的德育工作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品德教育。

五、协助校长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

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遵循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系统,搞好教学常规管理,深入教学第一线,正确指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协助校长领导和组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妥善处理“五育”之间的关系,保证学校体育、卫生、美育、劳动教育工作生动活泼、卓有成效地开展。

六、协助校长建设教师队伍。

必须十分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青年教师,组织教师进修,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七、协助校长主管理学校。

学校的重要问题决策前,主动征求党支部的意见,听取教代会意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八、副校长对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在所管理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学校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的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九、校长因故无法主持学校工作时,在教代会或校长提议下,副校长代理行使校长职权,领导开展学校各项工作。

十、完成校长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

 

教导主任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教导处工作计划,排好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表和各项主要工作日程表。

     二、主持教研组长会议,审定教研组教研计划,指导教研组工作,帮助各教研组努力改进和提高各科教学质量。

     三、主持班主任会议,审定班主任工作计划,指导班主任工作,帮助班主任提高班级管理水平,指导和帮助少先队开展工作。

     四、深入课堂,深入班级、深入学生,及时了解检查教育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并定期向教师通报,提出改进意见。

     五、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和教育科学实验,积极组织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教师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撰写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论文,探索教育教学规律。

     六、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课外活动,丰富课外活动内容,不断提高课外活动质量,积极开设活动课程和环境课程。

     七、做好学校体育卫生的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学质量的管理,搞好试卷考试、质量分析的组织管理工作,并及时向教师通报教学质量情况。

     九、做好图书阅览室、仪器室、电化教室等专用教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功能。

     十、做好学生的学籍管理、教师档案以及各种表册资料的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校长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考核工作,积极完成校长交给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一、主持学校办公室工作,处理学校日常事务。

二、传达校长指令,收集执行情况并向校长汇报。

三、组织校办公室人员搞好本职工作,加强行政后勤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

四、领导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五、负责学校行政的公布、公告工作,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并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六、负责学校重大事件的记载,组织学校会议的布置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七、坚持原则,管理好学校公章。

八、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向校长汇报教职工的婚、病等情况并做好慰问工作。

九、积极做好学校形象宣传工作,大力维护学校形象。

十、及时向校长汇报上级指示,做好文件收发和传阅工作,整理文书档案和上报文字材料。

十一、协调、配合学校其它部门的工作。

 

教研组长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导处工作计划,在教导主任指导下,认真制定切合本组实际的教研组工作计划。

二、根据《教师教学工作常规》,认真检查本组内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及时记录,及时反馈。

三、组织组内教师进行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进行案例分析研究等。

四、有主题地认真开展教研组活动,注重活动过程中教师教学业务能力的培养,每学期集中教研活动不少于4次。

五、关注本组教师参加校级、镇级教研活动情况,指导开课教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六、关注本组内青年教师的成长,能够进行进行谈心,了解青年教师的思想状况,并在教学业务(钻研教材、备课、上课、批改、导优扶差等)方面加以指导。

七、深入课堂、深入学生、深入教师。

经常了解、检查本组的教学工作状况和教学质量,发现、总结并推广行之有效的教学经验。

每学期至少对本组教师听课一轮,课后必须组织评课。

做好本学科研究课的组织评议工作。

八、组织本组教师制定教学研究课题,并带领全体教师进行教学科学研究。

审阅测试卷,组织教学质量分析,做好本组学科竞赛的组织工作,参与本组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的考核和评议。

九、协调好本组的工作和人际关系,促进本组教师在思想上、业务上的交流,努力提高本组的教风和组风建设。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做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

用鲜活通俗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向少年儿童传播做人做事的道理,引导少年儿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二)做少年儿童实践体验的组织者

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实践活动,为少年儿童创造体验的条件,搭设体验的舞台,营造体验的氛围,通过真情实感的体验,让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三)做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服务者

根据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满腔热情地关注少年儿童遇到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解释少年儿童出现的困惑,为他们提供全面、具体、科学的服务。

(四)做少年儿童良好成长氛围的营造者

在少先队基层组织中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善于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五)做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维护少年儿童的具体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及时反映少年儿童的意愿,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班级实际情况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并能根据工作计划独立开展班级管理教育工作。

二、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尊重学生的人格。

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做好学生的个别教育工作,从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具体情况出发,因势利导。

尤其要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三、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学生遵守《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逐渐养成学生的文明习惯。

四、注重培养学生的主人翁精神,让学生人人有岗位,人人有事做,使学生学会关心,学会做事,学会合作。

培养和建设好班集体。

指导班委会、少先队中队委的工作,培养好学生干部,发挥班队干部的模范作用,提高学生自理能力,把班级建设成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集体。

五、做到班队课、晨会课专课专用,有计划,有组织,有内容,有实效,并做好记录工作。

六、重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教育学生课前做好预习及学习用品的准备工作,上课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课后认真作业。

七、能与任课教师密切联系,共同商讨本班的教育、教学工作,交流学生思想表现状况,互通信息,协调各种活动和学生的课业负担。

八、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协助学校贯彻实施《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上好体育课和两操一锻炼”,并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九、重视班容班貌布置工作,有条件的班级设生物角、图书角等,做到清洁、整齐、美观,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

十、搞好班级常规性管理工作,建立班级常规,对学生进行常规训练和礼仪训练,带领班级学生积极开展“争创先进班集体”活动。

十一、做好班级学生管理材料的填写工作,填写完整,及时上交。

十二、做好本班学生每学期的德育考核,思想品德评定,写好每学期学生的操行评定和学生有关奖惩等工作。

十三、重视学校和家庭的联系,定期和家长取得联系,礼貌、热情接待学生家长,尊重依靠家长共同教育学生。

每学期家访面不少于50%,并做好记录。

十四、加强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安全警钟要长鸣,找隐患,保安全,及时记录、汇报。

每次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人身安全。

对学生加强乘车、交通安全教育,中、晚送队要认真组织,到岗到位。

十五、引导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区、市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文体活动,并力求在这些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

十六、教育学生爱护公物,爱护校产,做好校产的借、护、还工作。

十七、积极参加德育工作研究,重视理论学习,不断总结经验,每学期撰写一篇德育论文或经验总结。

任课教师工作职责

一、按时完成教学进度与任务,搞好教学,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学理念,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教学过程中注意,培养学生学习的能力,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各科教师在开学前,通读所任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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