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竞赛试题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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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竞赛试题3
机电运输管理人员知识竞赛复习题
1、主管领导对大型设备的检查每月至少一次,主管技术人员对大型设备的检查每周至少一次,并留有检查记录。
2、大型设备的选型设计、技术改造方案应由设计部门、集团公司机电运输部、使用单位共同研讨论证。
3、设备基础和隐蔽工程应由机电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展后续工作,并留存验收记录。
4、大型设备安装时要有组织、技术措施和设计安装图纸,专业人员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和数据整理。
5、提升机液压站的最大制动油压要根据最大实际张力差,通过认真计算后调整。
6、每天对制动器检查时,要注意闸间隙的突变,当闸间隙突变时要检查碟簧的情况。
7、为提高提升机制动系统的可靠性,应对制动系统加装紧急卸压回路,按钮应设在操纵台上司机易操作的位置。
8、下放重物时,要投入电气制动,当工作闸参与制动时,要注意闸瓦的温升。
9、主井箕斗必须采用定重装载,严禁超载。
10、非紧急情况,提升机运行中不得使用安全制动。
11、提升钢丝绳更换时要有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新绳出现死弯现象。
12、更换提升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进行探伤,合格后方准使用。
13、提升容器尾绳的检查每周一次。
14、多层缠绕的提升机钢丝绳必须每三个月错绳1/4圈,错绳日期和长度要有记录。
15、提升钢丝绳投用三个月后,应每月涂油一次。
16、为防止钢丝绳跳动引起的误动作,松绳保护装置串入安全回路时要有0.5s的延时。
17、主提升系统的连接装置严禁使用桃形环。
18、制动绳式防坠器不脱钩试验,抓捕器沿制动绳下滑距离,严禁超过40mm。
19、制动绳式防坠器脱钩试验,抓捕器对制动绳的相对降落高度,严禁超过100mm。
20、对主、副井井筒装备的检查,管理人员要定期站在容器上面进行,科长或主管技术员每月一次,机电矿长或副总工程师每季度一次。
21、对安装在主、副井筒内的行人梯子间,机电运输科每季度组织随井筒装备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每年由矿组织一次行走检查,矿安全部门、机电运输部门、救护队参加,检查或处理问题时要制订安全措施。
22、夏季当地雷电活动时要停止提升机运行,并拉开主回路和控制回路开关。
23、各矿机电部门要根据通风部门提出的配风量及时调整风机的工况。
24、除故障紧急停机外,倒换风机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5、风井变电所运行风机所在母线段不准外接其它负荷。
26、水平及采区水仓入口处必须加装不少于两道手摇式翻板式篦子,并按规定设置测水站。
27、井筒新增压风管路、瓦斯抽放管路等应能满足应急排水的需要。
28、采掘探放水措施必须经矿机电运输部门会签,严禁在排水系统不完善的情况下进行探放水施工。
29、下山采区排水设计应与采区设计同步进行,并报集团公司机电运输部审批。
30、下山采区泵房司泵工、维护人员必须熟悉两条以上的避灾线路。
31、安全阀校验时,必须准确地向校验单位提供设备额定压力。
32、空压机与储气罐之间的管路上要安装止回阀。
33、空压机各种保护的模拟试验每天一次,安全阀手动排气试验每周一次,自动排气试验每月一次。
34、锅炉、压力容器化学清洗后必须中和纯化。
35、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必须到有资质的单位校验。
压力表每半年至少一次,安全阀、温度表每年至少一次。
36、锅炉使用单位必须重视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员的技术培训和取证工作,严禁无证操作。
37、锅炉的安全阀应采用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在用锅炉安全阀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38、空压机冷却水要有降温措施,必须保证冷却水进水口温度不超过30℃,回水口温度不超过40℃。
39、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t/h的锅炉,应装设高低水位报警(高、低水位警报信号须能区分)、极限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
40、额定发大于或等于6t/h的锅炉,还应装蒸汽超压报警和联锁保护装置。
41、强力胶带机巷安装有架空乘人装置时,要在架空乘人装置与胶带输送机之间安设安全防护设施,防止滚碴及断带对人员造成伤害。
42、上运胶带输送机巷道倾角大于18°时,必须装设防止煤块下滚下滑的防护设施。
43、下运胶带输送机必须装设防过速制动装置,并尽可能把机头设计安装在上端。
44、强力胶带输送机有5°以上倾角,上运时,必须装设防逆转装置和制动装置。
45、强力胶带输送机有5°以上倾角,下运时,必须有可靠的制动装置,确保运行中不超速,停机时平稳可靠。
46、强力胶带输送机必须有性能可靠、张力符合设计要求的张紧装置。
47、电动机起动开关真空化,保护装置应具有过电流、断相及欠压保护。
48、胶带输送机沿线必须安装急停开关,该装置必须与主控制回路实现电气闭锁。
49、强力胶带的接头应严格按该胶带等级进行硫化,必须由技术人员按硫化接头说明书现场指导硫化工艺,并作记录。
50、胶带输送机严禁托运大碴块(不大于250mm)、荆笆、椽子、长木料、机电设备、钢材等杂物,各煤仓口篦子孔尺寸不得大于300×300mm。
51、必须建立健全接头检查维护制度,维护工每三天至少对接头检测一遍,并填写检查测试记录,记录中必须显示胶带接头两侧数值,并坚持贯彻每天机电队长、科长、矿长签阅制度。
52、强力胶带接头任一侧纵向伸长达到5mm及以上。
必须立即停机重新硫化接头或更换胶带,否则按重大安全隐患追究责任
53、硫化强力胶带接头时,在开始送电升温之前,开始初加水袋压力1MPa,插上上下各加热板的温度计。
开始送电升温到110℃时停电,再次加压至2MPa。
54、凡是矿外做的机电运输方面的检测检验报告,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必须审阅签字。
对所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编制处理报告,附在检验报告后面。
55、凡是矿内做的机电运输方面的检测检验报告,机电副总和机电科长必须审阅签字,对所提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编制处理报告,附在检验报告后面。
56、各矿必须建立健全在机电科直接领导下的防爆设备检查组、电气管理组、电缆管理组、小型电器管理组四专业化小组,由一名副科长主管此项工作。
57、井下变电所的高压母线在正常情况必须分列运行,并在高压母线段加装母联闭锁装置,低压馈电开关应加装和使用停电报警装置。
58、井下移动抽放泵站电源必须采用“三专”加“两专”供电。
59、跳闸事故发生后,在没有弄清跳闸原因之前,不能强行合联络开关,不能对故障开关强行送电。
60、井下低压开关和综合保护装置的保护必须严格按《煤矿井下供电的三大保护细则》进行整定。
61、井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中的总进线开关,联络开关及向下级变电所馈出电源线的控制开关,应摘除开关的欠压保护,并将其综合保护的“低电压保护”设置在“关”的状态。
62、在巷道维修或有可能损坏电缆的作业时,必须制订保护电缆措施,用溜子槽或强度相当的器物掩护电缆,否则不准施工。
63、在停电或检修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必须指定专人停电,悬挂停电警示牌,标明停电时间。
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
检修结束,在确认线路完好后,方可摘掉警示牌,恢复送电。
64、新购置和检修过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经专职防爆检查员检查验收,合格后粘贴防爆合格证方准入井。
65、严格执行负荷审批制度,负荷的增减必须先由用电单位提出申请,经电管组核准后,按审批单发放物资。
66、矿井供电的三大保护是指:
过流、漏电、 接地
67、井下低压馈电开关必须装有漏电保护或选择性漏电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68、低压入井的必须在电缆线路入井前装设具有过流和漏电保护功能的低压防爆馈电开关。
69、井下必须安装合格的接地保护,每季度对接地电阻摇测一次。
70、局部扇风机专用变压器与其备用电源必须分布在不同的母线上,
71、一台专用变压器最多只能向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供电。
72、专用及备用局扇电源变压器的二次侧低压分支开关必须安装低压选择性漏电保护,每天进行一次漏电试验。
73、局部通风机的自动倒台开关必须选用一体化风机专用自动倒台开关。
74、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侧的低压动力电源必须从变电所内同一台低压馈电总开关直接供电的方式供电。
75、巷道内有凹段且安装有排水设施,停电后有可能积水堵塞风路的,排水设施应有备用动力源(如风动水泵)。
76、采掘工作面风电、瓦斯电闭锁范围要合理,闭锁范围及控制开关位置应有通风、机电部门共同确认,
77、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设备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78、煤与瓦斯突出采掘工作面放炮前,必须切断防突风门以里的所有非本安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和电缆的电源。
79、检修、检查电气设备(小型电器)时,必须断开上级开关,确保该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内部部件不带电。
80、自动倒台就地试验应由通风部门负责每天进行一次,从变电所高爆开关或总馈电开关直接停电的成组倒台试验应由机电、通风部门共同负责每七天进行一次。
81、瓦斯超限采掘工作面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检工检查电气设备周围附近20m巷道内及其供电区域内瓦斯浓度不能超过1%,并由专职电工打开开关、电机、接线盒等腔体,检查处理腔体内的瓦斯及电气防爆性能。
82、尽量减少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电气设备数量,禁止使用煤电钻,推广使用气动钻和乳化液钻。
83、各生产矿井结合本矿应急救援预案及实际情况,制订瓦斯超限高压供电系统应急停电预案。
应急停电预案必须做到浅显易懂,针对性强,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84、高、低压设备停电后恢复送电时,必须首先按规定检查瓦斯,并逐级人工送电。
85、井下禁止采用非阻燃电缆,采区严禁使用铝芯电缆。
86、机房硐室内的电缆应统一敷设在电缆沟内或吊挂在硐室两侧。
87、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88、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300毫米以上的距离。
89、井筒和巷道内的通信和信号电缆应与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的两侧。
90、井巷内敷设电缆需跨越巷道时,应拐弯敷设,电缆的弯曲度应大于电缆允许的弯曲半径(即电缆直径的20倍)。
91、一处两台及以上的小型电器必须集中上板,单台小型电器必须单独吊挂,不得使电缆受力。
93、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打压柱的数量每处不得少于两根,且禁止打在减速器和电动机上,压柱直径不小于150mm,否则严禁运行(150T及以上刮板输送机不受此限)。
94、必须对机头、机尾外露的转动部分,加装防护罩或防护栏。
95、刮板输送机传动联接使用液力偶合器时,必须使用合格的防爆片和易熔塞。
刮板输送机在运行当中如果漂链时,严禁用人力踩链子。
96、掐接刮板运输机链子时必须使用紧链器,并制订专项措施严格执行。
97、不准在运行的刮板输送机上逆煤流方向捡杂物和木料。
98、提升机调绳前,必须对提升机的制动系统、地锁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完好,没有地锁装置的必须加装。
99、调绳时,两码提升容器必须空载。
100、调绳时,对于箕斗提升,若箕斗吊装,固定滚筒箕斗应在井口位置,游动滚筒箕斗应在靠近井底相应位置,并用地锁锁住游动滚筒。
101、调绳时,各矿必须根据提升容器在井口、井底的托罐方式制订严密、详细的调绳措施,措施应包括:
组织措施、操作步骤等,
102、刮板输送机电机有可靠的过载、断相,短路等保护,整定合格,设备完好。
103、每部刮板输送机不少于两个底槽坑,底槽坑的长度不小于1.2m,宽度大于溜槽宽,深度不小于500mm,并定期清理槽坑内部积煤。
104、对于炮采工作面没有电缆槽时,必须使用载波或载频控制,不允许工作面进带电电缆。
105、胶带输送机安装前,必须有完整的选型计算资料。
106、综采下付巷胶带输送机头处必须有煤仓或通过给煤机给煤。
107、胶带输送机机头处对胶带拉出的长物料等要有承接装置,不能将长物料等转入下一台设备或拉入煤仓。
108、普通胶带接头连接必须使用高强度机制胶带扣。
109、下凹段胶带在空载时漂带高度以不磨巷道附属物为限,否则必须安装压带装置。
110、胶带运输受煤点的缓冲装置(包括缓冲托辊、缓冲滑槽等)必须齐全、完好。
111、机巷有7°以上的转弯时,要装设胶带转弯装置。
112、采用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装设驱动滚筒防滑保护、堆煤保护和防跑偏装置,并每天试验一次。
113、在主要运输巷道内安设的带式输送机必须装设输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和防撕裂保护装置。
114、各矿要有斜坡安全检查组,负责全矿井下所有斜坡安全设施的日常检查及调度汇报工作。
115、巷道、车场、轨道线路、管线吊挂、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16、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室。
117、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上、下提运时不得小于0.2米。
118、没有采用机械运送人员的斜巷15°以上要有台阶,25°以上要有扶手。
119、斜巷上下车场长度不得小于2倍的一次提升车辆长度。
120、斜巷内必须装设地滚,间距不大于30米,变坡点适当加密,以不磨绳为准。
121、上车场变坡点要装设大地滚,其直径不得小于250毫米,安装达到“平、正、稳、牢”,转动灵活的要求。
122、在倾角大于15°的斜巷中铺轨,每隔20米应加装一组轨道防滑装置。
123、变坡点处轨道要平缓过渡,严禁有接口,以防掉道。
124、运送综采液压支架的线路轨道轨型不小于22千克/米。
125、运送人员及行人的斜巷必须有照明,照明灯距离不大于30米。
126、使用小于半年的绞车安装可采取“四压两戗”固定形式的,要后加2个地锚固定。
127、采区及以上轨道运输斜巷运输上平台车场,在变坡点处安装联动式气(电)动保险杠和气动阻车器。
128、若斜巷行驶人车时,斜巷内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处于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
129、斜巷中部各甩车场必须安装常闭式挡车栏。
130、斜巷下车场起坡点上方安装常闭式挡车装置。
131、小斜巷轨道运输上平台车场,在变坡点处安装气(电)联动梯形保险杠和灵活、有效、坚固、能自动复位的阻车器。
132、保险杠与其上端横梁必须采用轴座式固定,推广应用柔性吸能保险杠。
133、用斜巷人车运送人员时必须做到每班运人前空车运行一次,确保巷道内畅通无阻后方可运人,严禁人物混运。
134、综采工作面上付巷轨道运输优先采用无极绳牵引绞车,运输线长度超过1000米的推广应用带行人车的无极绳牵引绞车。
135、无极绳绞车连车必须用链条和连车环,卡绳鼻的绳扣不能少于四道。
136、无极绳绞车压绳轮、托绳轮和转弯装置要及时维护,确保转动灵活。
机修工每周对各种绳轮检查不少于两次。
137、无极绳绞车开车信号以移动信号为准,其它信号装置发出的开车信号一律不准开车,停车信号不受此限。
138、双速无极绳牵引绞车变速时严禁在运行中换档。
139、斜巷轨道运输管理要做到:
要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及不作业”制度。
140、采区及以上轨道运输斜巷要固定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
141、斜巷轨道运输应坚持使用保险叉、保险绳、跑车防护及防跑车装置等安全设施。
142、斜巷轨道运输把钩工、信号工、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证上岗,作业时有专人负责。
143、提升绞车、钢丝绳、安全保护设施、信号、轨道等,实现“管、修、用”一体化管理。
144、运送综采支架及超长、超宽、超重物件时,要制定专项措施并贯彻执行。
145、新工作面安装好后,轨道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品以上,禁止使用手拉式保险杠,否则不予验收通过。
146、大巷空重列车进出道口之前,必须向道口发出警告声光信号,以便调度员正确指挥。
147、大巷主要道岔必须安装、使用司控道岔装置,并有道岔开向位置指示器。
148、井底及大巷各乘人车场必须装设乘人车场信号闭塞显示装置。
149、井下必须完善运输大巷“五标、两警”,其内容是:
巷标、路标、道岔标、警冲标、百米路程标;警灯、警铃。
150、井下主倾斜巷双码斜巷提升必须安装防错码信号装置。
151、井下电机车充电期间,严禁带电插、拨防爆插销连接器。
152、井下蓄电池电机车必须使用蓄电瓶容量指示器,防爆特殊型电机车必须装备瓦斯超限报警及断电保护装置。
153、井下蓄电池电机车机车照明采用冷光源,调速方式采用斩波或变频调速。
154、斜巷车辆运输必须使用完好的防脱闭锁插销。
155、架空乘人装置固定式抱索器,在牵引钢丝绳上的抱索位置,应每季度移动0.3米左右。
156、在架空乘人装置人员上下车地点不准采用水泥台阶或铺地砖,宜采用木质等防滑地板,在巷帮侧设置扶手,防止人员下车时摔倒。
157、架空乘人装置减速器输出扭矩富裕系数不低于1.5倍。
159、与矸石山相联的轨道线路(平地及斜坡轨道)要求按“主要轨道、道岔”标准进行铺设、检查、验收,
160、对矸石山轨道运输线路,要纳入斜坡安全检查组的日常检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161、矸石山必须安装必要的防雷设施,有雷电活动时,矸石山上不准留有人。
162、各矿应在矸石山上推广应用远红外线监测系统,以确保排矸、翻矸的安全。
163、在用钢丝绳测试段的选取位置应在:
连接装置工作边往上部位截取。
164、对于多绳摩擦提升机平衡钢丝绳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年,否则必须更换新绳。
165、主要提升装置必须备有检验合格的备用钢丝绳。
166、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进行除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煤泥(水)擦干净。
167、对摩擦提升用钢丝绳,只准涂浸增磨脂,但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的钢丝绳,必须涂防腐油。
168、严禁用布条之类的东西捆缚在钢丝绳上作提升容器位置的标记。
169、斜巷轨道运输保险绳直径必须与主绳一致,与主钢丝绳和矿车插销联接牢固。
170、大型设备所用的油脂要按照说明书或设计要求,选用正规厂家的产品,不准任意替换。
171、严禁使用锈蚀、废旧铁丝或钢丝绳吊挂管道,直径75毫米及以上管道不得使用铁丝吊挂,吊挂用绳索安全系数不小于5。
172、管道支承和吊挂装置的强度必须进行最大载荷应力计算,并要求安全系数不小于5。
173、管道安装时,必须按设计方案进行放线,确保施工质量。
174、管道交叉穿过架空线时,要在交叉的管道上加装绝缘护套,长度不小于0.5m。
175、管道严禁吊挂其它重物或当作导体和接地线。
176、进行机电评定时判断评价结果是否合格的标准有综合得分、主要项目得满分率、能力比。
177、每月评定出的问题隐患应纳入闭环管理中,监控整改进度、整改结果。
178、机电评定工作由机电矿长或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
179、机电保护及能力评定工作会应有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到表、评定出的问题隐患,上月的问题隐患处理情况等内容。
180、集团公司机电运输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各矿机电评定的开展情况,并在5号前通报审核情况,各矿应将通报的公共部分和有关本矿内容打印由机电矿长或副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181、各矿应将每月评定出的问题隐患上传到集团公司生产信息网评价监控中。
182、上传到集团公司生产信息管理网评价监控中,第一次更新时间为1个工作日,否则会出现黄牌警告。
183、目前机电保护及能力评定采用安全检查表格法。
184、机电保护能力评定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
185、机电保护能力评定结果不合格系统是指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运行。
186、井下主排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水泵。
187、集团公司规定雨季前必须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检修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
188、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189、主要泵房应至少有2个安全出口。
190、井下机车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191、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192、采用机车运输,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193、采用机车运输,列车或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194、采用机车运输,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使非机动车辆。
195、采用机车运输,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196、长度超过1.5km的主要运输平巷,上下班时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员。
197、采用人车运送人员时,每班出发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198、井下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以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以后进行。
199、井下人力推车时,1次只能推1辆车。
200、井下人力推车时,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
201、井下各种车辆的两端必须装置碰头,每段突出长度不小于100mm。
202、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
203、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
204、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及其以上机车或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kg/m的钢轨。
205、凿井期间,立井中升降人员可采用吊桶,提升吊桶钢丝绳为不旋转钢丝绳。
206、凿井期间,立井中升降人员可采用吊桶,吊桶上方必须装保护伞。
207、凿井期间,立井中升降人员可采用吊桶,只准在吊桶停稳和井盖门关闭后才能进出吊桶。
208、提升人员的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m2。
209、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带乘人间的箕斗,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210、钢丝绳罐道应优先选用密封式钢丝绳。
211、箕斗提升必须采用定重装载。
212、每一提升装置,除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信号装置。
213、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如果有接头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214、立井斜井缠绕式提升绞车应加设定车装置。
214、提升机的盘式制动闸的制动时间不得超过0.3s。
216、新安装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17、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218、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
219、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220、考虑到防雷需要,通讯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221、采区变电所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222、电缆芯线必须采用齿形压线板(卡抓)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
223、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224、井下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欧。
225、井下防爆型通信、信号和控制装置等应优先选用本质安全型。
226、提升速度超过3m/s的提升绞车必须装设限速装置。
227、提升装置专为升降人员的钢丝绳安全系数在使用中小于7时,必须更换。
228、提升机盘闸制动系统包括液压站和盘式制动器两部分。
229、空气压缩机必须使用闪点不低于2150C的压缩机油。
23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231、锅炉安装的安全阀总排汽能力应大于锅炉最大连续蒸发量。
232、带式输送机检修时,必须停电闭锁,并设专人监护。
233、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各种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出0.5m以上的通道,各种设备相互之间,应留出0.8m以上的通道。
234、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235、输送带的连接方法有机械法和硫化法。
236、安全带的正确挂扣应该是高挂低用。
237、安全工作的“三并重”原则是指管理、装备、培训并重。
238、斜巷运输中的安全设施主要有:
阻车器、挡车器、跑车防护装置三种。
239、斜井提升机运行时,严禁蹬钩、行人。
240、井下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