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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

 

2014年度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

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本共2本

 

报告单位: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中介机构:

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3

(一)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依据............................3

(二)项目及资金概况..................................4

(三)项目绩效目标....................................5

1、项目绩效总目标.................................5

2、年度绩效目标....................................6

3、阶段性目标......................................7

2、绩效评价工作情况..................................7

(一)绩效评价目的....................................7

(2)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原则和评价方法...7

(三)绩效评价工作组织................................9

1、前期准备阶段.....................................9

2、组织实施阶段....................................10

3、报告形成阶段....................................10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11

(一)项目资金情况...................................11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11

2、项目资金到位时效................................11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11

(1)专项资金预算投入总进度情况......................12

(2)专项中各子项支出情况、项目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支出

进度滞后原因...................................12

(2)项目管理情况...................................14

1、厅本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14

2、各项目单位的项目管理情况........................16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情况..............................16

1、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评价......................16

2、地质灾害搬迁避让................................17

3、矿山复绿示范工程................................17

4、文化旅游和特色县域经济项目......................17

5、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及其他支出项目..............17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18

5、存在的主要问题...................................19

六、改进措施、建议...................................21

绩效评价报告附表:

附表1-12014年度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支

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总表........................24

附表1-22014年度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支

出---各项目单位绩效评价指标评分统计汇总表.....28

附表2-1项目资金预算投入按地域分布情况表...............31

附表2-2项目资金预算投入按项目明细子项分类情况表.......31

附表3-1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统计汇总表...............32

附表3-2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单个项目明细表...............33

附表4-1项目产出情况统计汇总表---调查评价类............38

附表4-2项目产出情况统计汇总表--搬迁避让类.............40

附表4-3项目产出情况统计汇总表--矿山复绿类.............41

附表4-4项目产出情况统计汇总表--特色县域经济类.........42

附表4-5项目产出情况统计汇总表---能力建设类............43

2014年度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项目单位的管理和责任意识,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函》及《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我厅于2015年4月29日-5月25日,对2014年度省级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自评,形成了本绩效评价报告。

1、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专项资金实施依据

我厅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为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对地质环境工作的开展和要求设立,该项目专项资金具体的实施依据为:

(1)《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5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12月颁发;

(2)《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2002年1月24日颁发;

(3)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3〕34号);

(4)《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

(5)《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14〕30号);

(6)《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以上投资地质环境工程类项目和地质灾害勘察项目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湘财建函【2014】30号)。

(二)项目及资金概况

根据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工作的年度绩效目标,纳入本次绩效评价的项目79个,专项资金8,185万元。

(1)根据指标下达专项资金的使用内容,包括: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矿山复绿示范工程、文化旅游特色县补助资金、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及相关业务支出五个方面。

具体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①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项目个数16个,下达资金2,164万元,占专项总额26.44%;

②地质灾害搬迁避让:

项目个数6个,下达资金1,200万元,占专项总额14.66%;

③矿山复绿示范工程:

个数9个,下达资金1,700万元,占专项总额20.77%;

④文化旅游特色县补助资金:

个数4个,下达资金1,500万元,占专项总额18.33%;

⑤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及相关业务支出:

项目个数44个,下达资金1,621万元,占专项总额19.80%;

(2)根据专项资金投入区域,一类直接投入各市州、县市国土局等相关承担单位,全省14个市州均有不同程度的投入,本年共计安排项目个数52个,下达专项资金5,630万元,其中下达资金500万元以上的地市4个,投入相对较多,分别为:

邵阳市,安排项目个数6个,下达资金1,045万元;娄底市,安排项目个数4个,下达资金840万元;怀化市,安排项目个数6个,下达资金745万元;湘西自治州,安排项目个数7个,下达资金635万元。

其他地市安排项目个数和下达资金明细见附表三。

该类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搬迁避让、特色县域经济项目、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支出。

另一类直接投入省直相关单位,如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煤田地质局等,本年共计安排项目个数27个,下达专项资金2,555万元,主要用于调查评价类项目、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支出项目,其中调查评价类项目13个,下达资金1,664万元;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支出项目14个,下达资金891万元。

(三)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湖南省人民政府2011年12月颁发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1]51号),制定了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1358”目标。

我厅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部门,这些文件明确的规划和目标即为本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总目标。

具体如下:

(1)全面完成100个县市区1:

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

(2)完成300处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

(3)开展500处以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勘查;

(4)实施地质灾害危险区8000户居民的搬迁避让;

(5)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6)有序开展全省重点城镇水文、工程、环境地质综合评价和重要矿区地质环境调查,健全完善湖南省矿山地质环境监管制度;

(7)在我省“三区两线”(重要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重要居民居住区、重要交通沿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范围内实施矿山复绿行动;

(8)初步查明全省地质遗迹分布情况,编制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保护一批重要地质遗迹,支持地质公园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年度绩效目标

为落实完成总体目标,我厅坚持以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除做好地质灾害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项目实施外,按照各项工作的轻重缓急和项目实际需要,逐年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设定了年度绩效目标,并根据年度绩效目标有计划的进行项目专项资金的审批和下达。

2014年度,本专项绩效目标为: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方面:

全年计划完成娄邵盆地土壤地球化学调查、农业地质调查、全省矿山采空塌陷调查、部分地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等10个;县市区1:

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8个;

(2)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应急补助方面:

对2014年度入汛以来所发生的实际地质灾害进行应急治理,实施搬迁避让,避免和减少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具体实施根据情况确定;

(3)矿山复绿示范工程方面:

计划实施9个重要矿山复绿示范工程,开展全省矿山复绿行动,保护当地环境,改善整体形象,促进生态文明。

(4)特色县域经济项目方面:

支持新化、新宁、凤凰等第一批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建设;实施地质环境相关项目;开展全省地质公园地质遗迹调查、保护与监测,提交调查成果,建设一批监测和标识设施。

(5)能力建设及其他相关业务支出项目方面:

该专项为对各市县国土部门常年性专项资金投入,通过该专项的投入,做好全省的汛前地质灾害排查,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实时监测,及时预警,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编印宣传手册,制作专题电视宣传节目等;为市州和重点县市配备相关设备,实现远程会商,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初步建成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

3、阶段性绩效目标

由于地环项目各子项目的性质、使用用途、范围差异较大,为客观的评价本专项的绩效状况,根据专项的特殊性和省级财政资金下达情况,针对各子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本绩效评价时段内,我们分别设定了阶段性目标,具体如下:

地质灾害搬迁避让类项目完成其项目总绩效目标的50%,提交相应成果;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和相关业务类完成60%,提交相应成果;地质环境调查评价类完成50%,提交相应成果;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类、矿山复绿示范工程和文化旅游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地质环境项目类完成2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资金专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对省级拨款地质环境调查保护与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行检查和了解,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依据、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原则和评价方法

1、本次项目绩效评价依据

(1)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

(4)《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5)《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

(6)《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发〔2014〕30号);

(7)《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项目预算标准》(暂行);

(8)《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地质环境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4]366号)

(9)《关于下达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应急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4〕137号);

(10)《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14年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地质环境专项资金的通知》(湘财建指〔2014〕189号);

(11)其他相关资料。

2、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和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和评价方法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厅根据科学规范原则、客观和公开公正原则、绩效相关原则;通过项目承担单位自评、我厅绩效评价小组现场收集和审核资料、听取情况介绍等评价工作方法,运用比较法(即绩效目标和实施效果比较)、因素分析法、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技术评价方法,进行专项资金的评价工作。

(2)评价指标体系的设立

根据专项绩效目标、项目评价依据的相关管理要求,按照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见《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3、评价时段范围的设定

对专项资金从下达之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期间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组织

1、前期准备阶段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5]2号),为做好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我厅非常重视,制定了《湖南省国土资源厅2014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成立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专项绩效评价小组,由厅地环处、地环项目办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委托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具体评价工作,并针对本专项制定了《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专项资金预算收支表、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分表、项目单位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项目单位绩效报告佐证资料清单,并按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财政绩效处。

(3)根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于2013年4月29日对各相关项目承担单位下发了《关于印发<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的函》,要求各项目使用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上报绩效自评报告。

2、组织实施阶段

(1)项目单位自查并上报绩效评价报告。

本年专项子项目共计79个,除4个专项资金5万元的项目因金额小未要求参与自评工作外,其他75家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我厅的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截止2015年5月15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共收到绩效评价报告75份,自评工作完成率100%。

(2)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实施现场评价。

为有序的开展项目现场评价,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定了详细的现场评价工作安排表,明确了评价项目对象、现场评价实施时间、评价分组和人员配备。

现场评价工作实施及完成情况如下:

评价小组设置及人员:

考评工作分4组同时进行,考评成员由我厅地环处、财务处、项目办、事务所人员组成,我厅人员负责组织协调,配合湖南恒基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具体实施。

评价实施时间:

4个评价小组已分别于2015年5月11日至5月15日完成了现场评价工作,现场评价实施时间一周。

绩效考评现场评价对象:

现场评价25个项目,抽查项目个数占总量的32%;抽查资金4,536.29万元,占资金总量的55%;抽查区域分别为:

长沙省直单位、邵阳市、娄底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各项目承担单位。

本次现场评价的项目个数和资金量,均远远超过了财政要求的“资金和项目数不得少于总数的30%”的要求。

(3)对未实施现场评价的项目承担单位,进行了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的审核。

在实施现场评价工作的同时,单设一个评价小组在地环项目办办公室,对收集的未纳入现场评价的项目单位进行资料审核,于2015年5月15日完成了全部资料的审核。

3、报告形成阶段

根据我厅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项目单位的现场评价及自评资料的审核情况,于2015年5月22日完成了本评价报告初稿,经我厅绩效领导小组和相关领导审核,形成了本绩效报告。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8,185万元,至本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设定的评价截止日2015年4月30日,专项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到位时效

根据上述指标下达情况,结合本专项各子项的实际情况,部分专项资金的下达时间较为及时,部分资金的到位时间有待提高,具体情况如下:

①汛期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应急补助专项资金1,200万元:

该专项资金为根据当年受灾实际情况紧急安排和拨付的资金。

从各项目承担单位的资金申请、审批到资金下达时间反映,下达较为及时;

②文化旅游特色县补助资金1,500万元,9月份下达;根据湘国土资发〔2014〕9号文件,该专项2014年4月启动项目资金申报;

③其他专项资金5,485万元,11月份下达,其中:

根据湘国土资发〔2014〕90号文件,矿山复绿示范工程1,700万元,2014年6月启动项目申报。

11月份下达资金5,485万元,占年度专项资金67.01%,所占比重相对较大,因到位时间较晚,一定程度的影响了当年项目工作的开展。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各单位的自查报告,经我绩效评价小组审核、整理汇总,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专项资金预算投入总进度情况

2014年本专项下达并到位资金总额8,185万元,其中调查评价类项目中,有10个项目的资金跨年度分批投入,经统计,在2014年以前年度已下达并到位资金992万元,故本次绩效评价的79个项目,实际下达并到位资金总额9,177万元。

截止2015年4月30日,本专项资金实际支出总额4,043.99万元,专项资金总投入率44.07%。

剔除以前年度下达资金在本年支付的992万元,在2014年下达的资金8,185万元中,实际专项支出3,051.99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37.29%。

总体的资金投入进度缓慢。

具体原因为:

一方面,由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项目分类多、细,各子项目的实施进度要求和目标各有差异,实施进度低的项目一定程度的影响了整个专项的总体进度;另一方面,67%的专项资金在2014年11月下达,相对较晚,影响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还有,部分子项的实施,需要完成前期的勘查设计、招投标工作,程序多,资金支付相应后延;同时也有各项目承担单位工作的及时性方面问题,影响了项目的实施进度,从而影响了资金投入进度。

(2)专项中各子项支出情况、项目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及支出进度滞后原因

①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实际到位资金3,156万元,项目支出2,030.79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64.35%;以上统计金额包含以前年度到位资金的资金收支金额。

调查类项目中,1:

5万地质灾害详查基本上在2013年开始实施,现均完成野外验收,处于整理资料、数据库录入和报告完成阶段,总体的项目实施进度在80%或以上,预计各项目在2015年底前完成;总体的资金投入进度在80%以上,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较为匹配。

2014年新增的调查评价类子项,如:

慈利县农业地质调查、石门县地热资源调查、全省矿山采空塌陷调查、全省干热岩资源调查等,项目实施尚处于设计勘察阶段或取样和摸查资料收集阶段,从单个项目的阶段性目标来看,基本上符合,但从该类项目整体看,影响了整个调查类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投入进度。

②地质灾害搬迁避让

实际到位资金1,200万元,项目支出768万元,专项资金投入率64%,投入进度较好。

搬迁避让类子项中,集中安置的项目资金投入进度相对较高,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前期的搬迁选址、三通一平和拆迁补偿费用,如新晃、麻阳、辰溪县的搬迁避让资金均全部投入;新邵、安化县搬迁避让通过分散安置形式,隆回县搬迁项目部分集中安置,部分分散安置,因分散安置户大部分房屋在建中,搬迁进度受制于搬迁户,存在时间的不确定性,根据稳健和谨慎性原则,需要在搬迁户入住且旧房拆除后资金方能拨付,因此部分资金投入进度将被合理延后。

从项目实施进度看,其他项目的投入进度相对较好,达到了阶段绩效目标;新晃、辰溪虽然资金投入进度100%,但搬迁完成进度将近40%,搬迁进度需要进一步抓紧。

③矿山复绿示范工程

实际到位资金1,700元,项目支出24.71万元,投入率1.45%。

截止至绩效评价时点,矿山复绿示范工程均处于设计勘查阶段,尚未进入工程实施阶段,项目实施进度约为整个项目进度的20%,实施进度基本上达到阶段目标。

因相关费用暂未支付,资金投入进度较低。

④文化旅游特色县补助资金:

实际到位资金1,500万元,项目支出463.76万元,投入率30.92%;

本子专项中,新宁崀山博物馆工程全部完成并投入90%,其他项目均在设计勘查阶段,尚未正式实施。

⑤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及相关业务支出

实际到位资金1,621万元,项目支出756.73万元,投入率46.68%;

该子专项资金用途分两块,一块为对各市县国土局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资金在20-25万元,该部分资金基本上均投入100%;另一块为针对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安排资金相对较大,且实施周期相对跨年,如:

1︰5万地质灾害详查数据集成、地质环境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湖南省地质环境图系编制等,该部分专项暂在实施前期或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进度基本上在阶段目标范围内,但因部分资金支付后延,影响了整个资金投入进度。

(2)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资金专项的特点,具体的项目实施主要为地市国土局及相关项目承担单位,我厅的职责为对项目的申报、立项、资金的安排进行审核,报本级财政部门进行资金的安排;资金下达后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跟踪、管理,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实施考核和评价。

1、厅本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

(1)建立了地质环境项目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保障了项目管理工作的有章可循和有序开展。

①建立了《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湘国土资办发〔2010〕36号)

该办法为地环项目的业务管理办法,对地质环境项目包括的内容、各层级部门的管理职责、项目的立项与下达要求、设计和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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