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综合广播发射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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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综合广播发射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广播电视台台新闻综合广播发射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汇海源磋商(货物)-

采购人:

青海省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第一部分磋商邀请

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广播电视台(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广播电视台台新闻综合广播发射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广播电视台台新闻综合广播发射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汇海源磋商(货物)-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万元(贰拾柒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本项目不分包

采购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提供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

公告发布时间

年月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上午:

-:

;下午:

-:

(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

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号财富广场楼室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及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

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谢绝邮寄)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号财富广场楼室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人:

青海省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

申老师

电话:

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与冷湖路交汇处附近东南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鲍女士

联系电话:

座机:

-

传真:

-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号财富广场楼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

收款人

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

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

-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广播电视台台新闻综合广播发射机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汇海源磋商(货物)-

采购人

青海省广播电视台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采购预算额度

.万元(贰拾柒万元整)

项目分包个数

本项目不分包

采购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条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见磋商邀请)。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

.元(伍仟肆佰元整)

收款单位:

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

银行账号:

缴费时间:

年月日:

点以前(磋商截止期前一工作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查询电话:

-

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磋商保证金退还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设备的技术要求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正本、份副本,以及单独提交的“首次报价表”份,正本、副本、首次报价表均需单独封装)。

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年月日以及“于年**月**日:

(磋商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方式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号财富广场楼室

答疑澄清方式

采用现场答疑。

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达的,视同放弃答疑。

代理服务费收取

收取对象:

成交人。

收费标准:

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号)规定执行。

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计算办法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十一项内容)。

合同签订有效期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份原件备案。

磋商有效期

本次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发布。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适用范围

.本次采购依据青海省广播电视台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

.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详见磋商邀请)。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磋商邀请;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

如果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

()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对竞争性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竞争性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

()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在磋商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日的,顺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

.磋商报价及币种

.磋商报价必须包括:

产品费用、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集成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入关手续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磋商最终报价为闭口价,即成交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磋商币种是人民币。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

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

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个工作日内退还。

.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期前工作日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拒绝。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供应商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磋商的;

()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缴纳成交服务费;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未说明,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磋商有效期

磋商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不少于个日历日。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

编写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封面;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目录;

()磋商函;

()竞争性磋商首次报价表;

()竞争性磋商最终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产品技术偏差表: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承诺函;

()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资格证明材料;

()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磋商保证金证明;

()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准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正本、份副本,以及单独提交的“首次报价表”份,正本、副本、首次报价表均须单独封装)。

每份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统一使用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概不予接受。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加盖骑缝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企业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首次报价表,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首次报价表”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

.密封后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均应:

()按“供应商磋商前须知”注明的时间、地址送达;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用“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

.如果供应商未按第.-.条要求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或在密封袋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由此造成提前启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供应商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接受。

.递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地点、截止日期

.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前送达磋商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第条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磋商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磋商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允许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声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但提交最后报价之后不得撤回其投标。

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缴同级财政部门。

五、磋商过程

.磋商过程

.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若供应商拒绝接受,其磋商将被拒绝。

.身份验证:

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正本拆封以后,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不符的按无效磋商处理。

.答疑:

本项目的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情况确定答疑时间,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评审现场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或未按时到现场答疑的,视同放弃答疑。

六、磋商程序及方法

.磋商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

()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磋商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

()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参与磋商报告的起草;

()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

.磋商程序

.进入磋商阶段后,由磋商小组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细评审的程序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本次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

磋商报价、商务评价、技术质量、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情况。

磋商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

(注: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执行。

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除磋商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应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方法和评审标准对其他因素进行客观评审。

.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实质性偏离是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磋商处理。

()不符合第.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

()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未按第.款()-()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排混乱,导致评审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的;

()产品交货期、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响应产品未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额度的;

()供应商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的;

()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磋商处理的其他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实质性偏离是指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在部分可允许范围内存在一些不规则、不一致、不完整的内容,通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后这些内容不会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

以下情况属于非实质性偏离: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

()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

()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情况。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澄清、说明。

澄清说明材料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该内容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答疑期间,供应商拒绝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做出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仍不能说明问题的,磋商小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现有的磋商资料做出评审意见。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的内容将不予接受。

..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复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评审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

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方面的综合比较与评价。

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若得分相同时,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评审办法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磋商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商务和技术两部分(满分分)。

.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序号

评审项目

满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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