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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身安全教案

劳动、人身安全教案

劳动安全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更直接关系到每个职工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

历年来,国家、铁路发生的多起职工伤亡事故,究其原因,都是由于劳动安全管理不到位、劳动安全制度不落实造成的。

为进一步强化我段劳动安全管理,加强作业现场的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提高职工自控、互控和他控的安全意识,遏制违章违纪的发生,实现职工劳动安全有序可控,我们将上级有关劳动安全的文件和车务段劳动安全管理办法进行汇编下发,切实贯彻上级劳动安全文电和车务段劳动安全长效制度,切实把职工劳动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抓实、抓细,确保劳动安全万无一失。

下面,采用规章制度和事故案例穿插讲解的方法,对劳动人身安全培训如下:

第一讲:

劳动安全基本工作制度

一、劳动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防控结合”的劳动安全管理理念;广泛宣传、营造“关爱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强化基础,严格管理;健全制度,杜绝违章;监督检查,狠抓落实;消灭隐患,确保安全。

二、劳动安全工作方针目标管理

坚决消灭责任职工重伤及以上事故;努力消灭责任职工轻伤事故。

每年段一号文件中要有劳动安全的奋斗目标。

三、劳动安全宣传制度

1、各单位要坚持班班、班前讲安全制度。

要针对作业内容,认真开展班前安全预想、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并做好班前、班后记录。

2、揭挂劳动安全卡控制度。

各单位要在每一个生产岗位揭挂劳动安全卡控制度(西铁安〔2005〕48号文件);装卸公司、运输服务公司要在固定地点对装载机、龙门吊、锅炉操作规程进行揭挂。

3、设立安全宣传牌。

车务段给每个车间、中间站配备一至两块人性化的、固定的安全宣传牌,各单位要加强管理,防止损坏。

4、积极上报劳动安全信息。

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劳动安全工作的信息上报工作,车务段党群工作室对有关劳动安全的信息除了在韩车通讯上刊登外,还应及时上报路局电视台、《情况速报》、《西安铁道报》等宣传部门。

车务段的每月的劳动安全信息量不得少于当月安全信息总量的四分之一。

四、安全分析会制度

1、车务段每月召开的安委会,要对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进行专项分析和工作布置,劳动安全专(兼)职人员参加会议;对存在的危机人身安全的关键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和落实方案(轻伤以上事故必须进行专题分析)。

2、各车间(中间站)公司每月召开的安全生产分析(经营分析)会,必须针对本单位作业实际和当月发生的劳动安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和工作布置。

3、班组每旬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必须结合作业情况和发生的劳动安全问题做到人人发言,认真分析和查找班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对“三新”(新从业人员、新岗、新职)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必须有劳动安全内容。

2、根据季节特点,组织对全体在岗人员进行防寒和防暑知识的教育和考试。

3、班组长培训班和日常职工业务培训班,必须有劳动安全的培训内容;班前安全提问以及组织的职工日常业务考试中必须要有劳动安全内容。

4、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每两年复审一次,且作业项目与证件合格项目必须一致。

5、在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中要有汽车驾驶员培训计划,每半年要组织一次安全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六、安全管理制度

1、事故报告、分析制度。

凡发生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车务段值班室报告,由值班室通知安调科和有关部门,并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

由有关部门向路局进行汇报。

对隐瞒不报的,要加重对有关人员处罚;按照路局文件规定,按照权限范围对进行人身伤亡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做到原因清楚、定责定性准确、措施有针对性。

2、建立健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特种设备的各项管理台帐。

段设立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台帐、职业危害作业点台帐、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机动车辆技术档案(行政办公室)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登记台帐{劳动人事科、技术教育科};各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登记本(违章违纪登记分析),装卸车间和运输服务公司还必须设立特种设备注册、使用、事故登记分析和作业人员台帐。

七、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劳动安全检查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平时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律列入月度考核,对每季度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一律纳入段季度考核评估验收。

每年9月份段组织一次劳动安全考核评价自验。

10月份迎接路局的验收。

八、干部量化考核制度

各级干部在下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时,必须同时检查劳动安全,按照职能化管理和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其中每月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件数中必须完成以下指标的劳动安全问题:

1、车务段包保领导干部劳动安全量化考核指标应严格按照韩车段[2007]2号文件《韩城车务段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2、装卸公司、运输服务公司设备主管人员每周至少要对在用的特种设备的运用情况进行一次巡视检查;主任、经理每月至少进行两次检查。

段劳动安全专职人员每月至少检查3台特种设备;主管后勤的副段长每月对公司的锅炉进行一次检查;主管生产的副段长每月对装卸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讲:

西安铁路局防止从业人员伤亡措施

为加强劳动安全风险控制,预防和减少作业人员伤亡事故,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及《行车组织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措施。

一、每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不准不设好防护就开始作业。

2.不准不瞭望就穿越线路和在道心、枕木头行走。

3.不准飞上飞下、扒车代步。

4.不准跨骑翻越动态中的车辆。

5.不准在动态的车辆中调整钩位、摘接风管。

6.不准违反规定在电化区段攀登、洗刷机车车辆上部。

停电对各项设备进行维修时,必须确认无电才能作业。

7.不准不戴安全带、安全帽、不设安全网、不穿防护服作业。

8.不准未搭好脚手架、放稳梯凳就开始作业。

9.不准携带笨重工具和材料登高作业。

10.不准钻车或在车辆下乘凉、坐卧、休息。

二、车务系统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不得穿着带跟、硬底或易滑的鞋进行调车作业,站在闸台上或进行人力制动机制动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调车人员作业中严禁携带手机。

2.调车作业人员必须熟知作业区技术设备及线路附近的设备、设施和建筑物,调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按规定的速度在平坦无障碍的适当地点上、下车同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

上车时,应选择良好的扶手、车梯、脚蹬等抓紧站稳,严禁迎面上车和反面上、下车(牵出时最后一辆车除外);下车时不准跨入邻线。

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和高度超过1.1m的站台上作业时,必须停车上下;登乘内燃、电力机车作业时,必须在机车停稳时上下车(设有便于上下车脚蹬的调车机除外);严禁在车梯上探身过远,或经站台时站在低于站台的车梯上。

3.在有接触网的线路上调车时,禁止登上棚车(在区间和中间站禁止登上敞车)使用人力制动机。

编组、区段站和个别较大的中间站场,在接触网高度为6.2米及以上的线路上准许使用敞车人力制动机,不能站在高于闸台的车梯或货物上。

4.在车列运行中禁止:

⑴站或坐在机车车辆连结器、提钩杆上,骑、坐在端侧墙上;

⑵进入车档内方摘接风管、提钩,调整钩位、闸链,加人力制动机紧固器,安放防溜铁鞋(木止轮器);

⑶脚踏轴箱站立;

⑷两人站在同一个车梯、闸台及机车同一侧踏板上;

⑸在棚车顶上或货物上站立、行走,或在无扶手的平车、砂石车靠端、侧边站立;

⑹翻越车辆(使用对口闸除外);

⑺在机车车辆脚踏板或车辆制动台上两手撒开。

5.调车人员调动车辆经过煤台、信号机、道岔表示器等设备或较近的建筑物时,不准探身过远。

出入有大门的线路或专用线时,必须认真扣好门钩。

6.带风调车作业时,必须执行一关折角塞门、二摘风管、三提钩的作业程序。

调车作业(含摘挂机车、列车在本线内尾部顺序甩车、拉道口作业等)中需车站人员进入车挡(车辆或车组间)进行摘接软管、调整钩位、处理钩销、拆卸列尾主机或车下采取(撤除)防溜措施等作业前,连结(制动)员须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向调车指挥人汇报,得到同意并按下“紧急停车”按钮进行防护后,方可进行作业。

调车指挥人需进入车挡或车下进行作业时,应按下停车按钮后,方可进行作业。

使用手信号调车作业时,连结(制动)员需进入车挡或车下进行作业前,须向调车指挥人请求,调车指挥人同意并显示停车信号(红灯或红旗)进行防护后方可进行作业。

调车指挥人需进入车挡或车下进行作业时,应显示停车信号(红灯或红旗)后,方可进行作业。

7.车辆运行中使用人力制动机时,必须使用安全带,要做到“上车先挂钩”、“下车先摘钩”。

严禁使用折角塞门放风制动;严禁徒手使用铁鞋和带铁鞋叉上车,使用铁鞋制动时应背向来车方向,并注意车辆、货物状况和邻线机车、车辆动态。

8.从无网区向有网区进行调车作业时,调车人员必须在进入有网区(线路)前站立于安全位置,不得在接近接触网支柱处上、下车。

9.接发列车人员接发列车时,必须站在《站细》规定地点,随时注意邻线机车、车辆动态和列车运行状况,防止车门、货物、绳索等刮碰打伤;向机车交递凭证时,须面向来车方向,交后迅速回到安全位置。

10.运转车长立岗时,侧门和端门必须锁闭,并要抓紧、站稳,以防列车冲动摔倒。

11.列尾作业人员出务及返回途中,应按车站规定的线路行走。

在有列检的车站作业时,要先确认列检防护信号设置后方可进行;在无列检的车站作业时,要先与车站值班员联系后方可进行;在外局车站,无列检防护信号且无法取得车站同意时,应确认列车停妥、尾部车辆处于制动位后方可作业。

12.拆装减速顶作业时,必须停止行车作业、封锁线路、设专人防护;日常进行设备检查、清扫道岔及捡拾垃圾等上线路作业时,必须一人防护,一人检查,不足2人不准作业。

13.行车有关人员在线路附近作业时,要随时注意来车,与司机联系工作时,要做到仰头不退步,以防邻线来车撞伤。

三、客运系统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客运人员接送列车应站在安全线以内,面向列车,注意力要集中,列车未停稳或已显示发车信号后不得越过安全线。

雨雪天气接送列车时应穿规定雨衣,严禁打伞。

严禁客运人员不经跨线设施(天桥、地道、站内平过道)横越股道。

进入股道作业时必须安排人员做好防护。

2.冬季应备足除雪、防滑物品,遇雨雪天气及时清除站台、乘降梯上积雪,做好防滑措施,避免滑倒摔伤。

3.列车乘务人员上、下车时,要握紧扶手,严禁飞乘飞降;列车运行中严禁打开车门探身瞭望或扫倒垃圾、抛掷物品;出退乘必须集体列队按规定的线路行走,严禁在站内退乘解散队伍,严禁翻越车辆、横越股道。

列车启动后乘务人员严禁扒乘列车。

列车紧急制动时严禁抓扶门框,防止挤伤。

4.旅客列车首、尾部风档处、餐车厨房侧门玻璃窗未改造为1/2下翻开启式活动窗的必须加装防护栏。

餐车厨房侧门防护栏和行李车货仓门要加装明锁。

5.车门管理做到停开、动关、锁,出站台四门检查;临时停车坚守岗位,做好宣传,加强巡视,确保车门锁闭,严禁旅客上下车;列车停站锁闭卧车端门;餐车走廊边门、厨房后门锁闭,有专人管理;与机车连接的客车前部端门、行李车端门锁闭。

6.行李车内的行李码放不得超高、超宽、超载、偏载,堆码整齐牢固,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7.作业的机动车辆(拖车)、行包牵引车等在站内通过平过道时应由专人进行瞭望并引导通过;随车人员应下车步行,严禁抢越。

车辆行驶中不超速,物件堆码不超高,严禁站立、坐卧在行包上。

除最后一辆拖车尾部允许1人站立外,其余拖车严禁人员坐卧、站立,站立人员须面向前方,双手紧握护栏。

8.行包装卸人员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车停开始作业、车动停止作业的规定,严禁车动时抢装抢卸、抓车、跳车或随车奔跑。

必须跨越股道搬运行包时,应设专人防护并注意列车动态,严禁钻、爬列车。

9.给水人员作业时应注意行走安全,注意列车动态,如有邻线来车时应蹲坐防护。

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作业时,不得将水管向供电线路上方喷射,站车保洁不得采用向车体上部喷水方式洗刷车体。

四、货运系统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车号员在抄车号、对现车及货运检查员接车检查时,不准侵入邻线限界。

2.装卸车作业要严格执行《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和《铁路装卸作业标准》。

装卸车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设好防护信号。

进行手推调车时,应检查确认人力制动机良好,指定专人拧闸,方可推车,人员应在车辆两侧推动。

3.开关车门时,应先进行检查,然后使用安全绳开关车门,在翻起敞车下扇门后,应卡牢两个车门卡,无需翻起时,应用支门器支开,车门迎面禁止站人。

4.人力卸原木等货物时,在变更作业方法时须呼唤应答,禁止夜间在无照明的场所装卸原木。

5.装卸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货物时,要严格执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有关装卸安全的各项要求,以防发生事故。

6.操作起重机械设备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五不叉”的规定。

⑴“十不吊”:

①超重或埋藏地下物不吊;

②非信号人员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

③重量不明不吊;

④吊钩没对准货物重心(歪拉斜拽)不吊;

⑤未试吊不吊;

⑥简化挂索、捆绑不牢不吊;

⑦6米以上长大件货物无牵引绳不吊;

⑧货件上有人,有浮摆物或钩连其它货件不吊;

⑨吊索夹角过大不吊(不宜超过90度);

⑩金属尖锐棱角货物吊索无衬垫不吊。

⑵“五不叉”:

①货物重心超过货叉的载荷中心,使纵向稳定性降低时不叉;

②单叉偏载不叉;

③货物堆码不稳不叉;

④叉尖可能损坏货物时不叉;

⑤超重或重量不明不叉。

7.在电气化区段进行装卸作业时,必须在安全作业标内侧并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

作业完毕,车站值班员应确认所有人员撤离作业区后,方准向接触网送电。

五、机务系统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机车乘务员上下机车时,要做到手不抓紧不上下,脚不站稳不迈步;在动车前,必须确认各类防护撤除,车组人员齐全和车上、车下无其他人员作业,方可鸣笛、动车(限鸣区段除外)。

2.机车在站内或区间停车时,乘务员严禁从会让一侧下车,须到会让一侧进行检查、修理等作业时,需加强防护,确认会让一侧无来车方可进行。

3.机车运行中,乘务员不得打开车门探身瞭望或探身窗外;进入机械室巡视,应系紧衣扣、鞋带,站稳抓牢。

外走廊式的机车严禁运行中在外走廊作业。

4.乘务员在机车运行中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坚持不间断瞭望和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并按规定鸣笛。

特别是通过桥梁、隧道、路堑、道口、弯道、施工地段、进出站以及在夜间、雨、风、雪、雾、天气阴暗时更要高度注意加强鸣笛,发现有人接近线路危及人身或行车安全时,应立即采取减速或停车措施。

5.电力机车受电弓在升起前,司机必须确认防护和禁动牌撤除,机车高压室、变压器室、下部及地沟内无人作业,并执行呼唤应答、鸣笛制度。

6.进行机车整备作业时,要注意邻线来往车辆。

严禁在分段绝缘器、接触网终端标下进行机车整备。

通过检查地沟时,应走渡板或前后绕行,禁止跨越地沟。

7.救援列车在运行途中,必须关闭车厢两侧边门和末端通过台的车门。

在电气化区段进行救援前,必须确认接触网停电、验电、接地后方可作业。

8.操作隔离开关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绝缘防护用品(具)。

遇有雷雨天气或隔离开关故障时不得操作。

六、供电系统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牵引供电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接触网安全工作规程》、《牵引变电所安全工作规程》,无安全合格证不准参加作业,严禁未确认停电就验电接地;高空作业严禁上下抛掷工具、材料;同时要严格执行供电现场作业“五必须”、“五不准”规定。

⑴供电现场作业“五必须”:

①宣读工作票必须全体人员在场,做到人人明确作业分工、内容、范围和安全注意事项。

②作业防护、监护人员必须明确防护、监护对象、范围,做好“运统-46”的登销记;

③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安全用具、工具及材料,状态良好方准使用;

④跨车间作业或整锚段更换线索等大型作业,必须有段级专业干部到场指挥;

⑤监护、作业人员必须注意力集中,禁止做与监护、作业无关的事。

⑵供电现场作业“五不准”:

①停电和间接带电作业无工作票和调度命令不准作业;

②倒闸作业无调度命令(操作卡片)不准作业;

③作业组未设好防护和作业人员无监护不准作业;

④未做好验电接地不准作业;

⑤“运统-46”未得到车站值班员签认不准作业。

2.电力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认真做到:

⑴电力设备作业“四必须”:

①在高压、变配电传导设备,以及涉及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低压设备和两路供电的低压线路上作业时,必须办理停电作业工作票;

②低压设备上带电作业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工作票;

③配电设备上操作,必须办理倒闸作业票;

④在单一电源供电的低压线路(电缆)测量低压电流、电压,拉合高压开关的单一操作,必须填用安全工作命令记录簿。

⑵停电和恢复送电必须“卡死”停、检、封、挂、摘、拆、送、验八个环节,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

停电前做到“三不停电”:

没有正确的工作票倒闸票不停电;没有联系好登记要点,没有履行规定程序(请示调度、发电报、要点、登记、通知用户等)不停电;任务不明,停电及影响范围不清楚不停电。

恢复送电前做到“六不送电”:

没有工作领导人(执行人)的签字许可不送电;没有办理正确的倒闸票不送电;送电范围不清楚不送电;没有监护人不送电;安全措施(接地封线、短路线、标示牌、防护物)没有全部拆除不送电;工作现场未检查,工作人员未全部撤离不送电。

⑶停电作业“四必须”:

①必须核对作业对象,防止错登电杆;

②必须对作业对象各方面来电可能的设备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反送电;

③必须两人一组,互相监护,交替前进;

④正杆前,必须检查整杆受力工具的状态,防止使用不合格工具;正杆时,必须撤离杆上人员,防止杆倒伤人。

⑷登杆作业“两必须”:

①必须在登杆前检查脚扣、安全带完好合格;

②作业时必须将安全带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架上。

3.进入高压区域作业时,必须与带电部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并采取安全防护或隔离措施。

七、车辆系统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列检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同出同归”制度。

接车时应提前到达接车地点;接、送车时应蹲在两线中间的安全地点;作业过程中遇邻线有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作业,在安全区域避车。

2.严禁列检在无安全防护信号的情况下进行车辆检查和故障处理,严禁在未设置安全防护信号的列车(车列)中摘接长风管或车辆制动软管。

3.除车辆检修地沟外,其它为生产、生活需要所设的坑、沟、池和窨井,应设有围栏或盖板,严禁跳(跨)越未设防护的各种坑、沟。

4.高架检修平台,应设有围栏,作业应有防滑、防跌措施。

5.禁止私接电源,乱拉电线。

任何人不得在电气设备处依靠、坐卧,非检修人员不得在变压器、水阻箱等高压电器附近停留。

6.顶架车辆时必须专人负责,操作人员不得离岗。

使用千斤顶起重时,做到重心找准、镐体垂直、底座放置平稳牢固,严禁刚性接触,顶镐时其行程不得超过全长的3/4(或安全线)。

7.2人及以上搬运重、大、长物件,必须同肩同步、同起同落,做好呼唤应答。

8.堆放车辆配件和设备,必须整齐、稳固,不得侵限。

9.红外线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管理检修运用规程》的有关规定,上线作业时必须设专人防护。

10.进入液化气罐车(包括其它罐车)罐体内作业前,必须进行可燃气体和含氧量测试,保持通风,并设专人防护。

11.严禁没有经过清洗、消毒并取得合格证明的罐车、毒品车进入修理线或车内进行检修作业。

12.罐车检修前,必须严格执行测爆制度。

严禁对装载过易燃、易爆等物品的罐车无洗罐合格证前,进行电焊、明火作业。

13.关门检修棚车、保温车和关盖检修水泥车、罐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双人作业制度。

八、工务系统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群体施工作业必须集体往返,在路肩上依次行走。

往返途中所携带的机具,必须直向手持或肩扛向线路外侧,严禁横向和斜向移动。

2.线路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距离,面向来车方向下道安全避车。

下道的机具、材料应放置稳妥,防止因震动产生移动,侵入限界。

电气化区段更换钢轨、夹板及道岔主要部件时,应先设好临时回流电线。

3.在线路上进行设备巡查的巡道工、巡守工应携带无线对讲机,并执行一人检查、一人防护,不间断监听列车运行情况,防护人员必须行走在路肩,与检查人员的距离应保持在能及时通知和防护的范围内。

4.大编组场、编组站必须实行双人巡道检查线路制度(一人检查、一人防护)。

防护人员必须行走在路肩,与检查人员的距离应保持在能及时通知和防护范围内。

5.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等施工车辆启动运行时,必须确认前后均无施工作业人员,运行途中必须关闭所有车门。

6.进行桥梁钢梁检查、修理、养护等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吊栏、脚手架、扶梯等安全设施状态,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

7.在铁路桥面施工,必须注意检查护栏稳固性,禁止越出护栏作业。

8.行走在桥梁步行板上,必须注意步行板缺少或损坏情况;桥梁检查作业出孔后,必须随手闭合入孔盖板。

9.沿线处理危及或妨碍行车的树木时,必须要有2人及以上作业人员共同出行,作业时必须设专人防护。

砍伐或处理沿线枯、病、危树时,必须系紧方向绳,控制倒树方向。

10.购买、使用、保管农药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手续办理领、用,农药贮存保管必须有专用房屋。

11.配制使用农药时,要戴防护手套和口罩;喷雾时,作业人员应站上风处操作,作业完毕后必须及时清洗器械和手、脸。

12.上山采石作业,必须由生产负责人统一带队、指挥,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安全带,使用安全绳,穿着防滑靴。

13.采石必须实行平面分层开采,禁止在坡面进行双层、多层或空心掏挖作业。

14.爆破作业必须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要统一执行爆破安全技术要求和信号联络规定。

禁止在雷雨天、雾天、黄昏、夜间进行爆破作业;禁止掏挖盲炮起爆药包。

15.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领取和使用,必须存放在有专人看护管理和专门监控设施的库房内,严禁携带易燃品、发火器的人员进入存放爆破器材的库房。

九、电务系统从业人员必须做到

1.禁止在机车行驶中检修机车外部的电务设备,机车入库或在车站停车,检修机车外部的电务设备时,应挂红色信号旗或用红灯防护,并在操纵手柄上悬挂红色“禁止操纵牌”。

2.作业途中应按规定在路肩上行走,必须在道床上行走时,应不间断瞭望;通过桥梁、隧道时,要确认无列车或车列驶来,并随时做好避车准备,避车时必须在避让台(洞)等避车区域内避车。

3.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应认真执行防护规范用语,不得利用联络工具讲与安全防护无关的话。

手机作为防护联系备用通信工具时,禁止接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和查发短信。

4.遇雷雨或暴风时,禁止登高作业;打雷时,禁止修理避雷器、地线。

5.道岔检修作业时,严禁用手指伸入销子孔、各部缺口、牵纵拐滑动面和手扶导管架附近导管;进行道岔检修、清扫工作时,应打开安全接点,并采取防误动、挤伤手脚的措施;检修过程中操纵道岔,应单一指挥,确认作业人员身体均处于安全位置后,方可向室内下达操纵道岔的指令。

6.在高柱信号机(通信杆塔)上作业时,禁止上下同时作业,不得将工具、材料放在信号机(通信杆塔)上,不准上下抛递工具材料,不得人扛、手提笨重物品及工具攀登高柱信号机(通信杆塔),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通信杆塔)上停留。

7.检修整流、交流及磁饱和等电源设备时,电压高于220V的设备应关闭电源,并通过人工放电,释放电容器电能后,方可开始工作;电源屏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不准开路使用,以免产生高压击坏设备、危及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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