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划 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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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划 推荐.docx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划推荐

宿松县墨烟至二郎镇人民路

改建道路工程项目

编制人:

  叶文渊     

审批人:

  余金华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宿松县墨烟至二郎镇建设工程项目第一监理部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日

第1章工程概况

第2章编制依据

第3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4章监理工作目标

第5章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第6章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第7章监理设施配置

第8章工程质量控制

第9章工程进度控制

第10章工程费用控制

第11章合同管理

第12章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13章组织协调

第14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监理

第15章工地会议制度

第16章突发事件及工程事故处理程序

第17章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宿松县墨烟至二郎镇人民路改建道路工程

1.2工程地点:

宿松县二郎镇人民路

1.3建设单位:

宿松县二郎镇人民政府

宿松县地方公路管理局

1.4设计单位:

中北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1.5施工单位:

宿松县环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6监理单位:

安徽省公路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7人民路为二郎镇一条繁华重要交通要道,本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

路基、路面:

K9+050~K10+180路基宽7.5m,路面宽6.5m、K10+180~K10+200为过渡段、K10+200~K11+120路基宽11.0m,路面宽度9.0m、K11+120~K11+140为过渡段、K11+140~K12+000路基宽7.5m,路面宽6.5m,全长2.950m。

公路设计荷载Ⅱ级,公路等级三级,设计速度30公路/小时。

第二章编制依据

2.1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

2.2政府为业主建设项目所下达的文件(项目审批文件)。

2.3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

2.4设计、勘察系列文件。

2.5现行的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规程等。

主要的规范、标准见表1-2。

2.6经公司批准同意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其他图、表、文件资料等。

2.7经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

 

第3章监理工作内容

3.1编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2熟悉合同文件、了解施工现场,熟悉设计图纸并指出其中的错误;

3.3参加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复测结果和施工组织(方案)设计;

3.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3.5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

3.6发布开工令,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3.7初审承包人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并报业主,审查承包人其他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

3.8验收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督促承包人到项目所在地质监站办理试验室临时资质,审核其他人员资质;

3.9建立监理试验室、检测工作体系,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并

到当地质检站办理试验室临时资质;

3.10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成套设备的品质以及工艺试验和标准试验,必要时报业主;

3.11审查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装备的性能与数量;

3.12审批承包人实施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

3.1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的修正计划;

3.14要求承包人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建立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3.15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3.16调查、处理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确认设计、承包人提出的改进措施和方法,并监督实施。

出现质量事故时,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报告和处理;出现安全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业主,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3.17发布停(复)工令;

3.18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准确的计量;

3.19审查初签中期支付证书;

3.20发布变更令(重大、重要变更报业主核准);

 

3.21受理合同事宜,根据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处理;

3.22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3.23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

3.24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书进行评估,具体负责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3.25签发交工证书;

3.26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公路工程技术文件的规定编制竣工文件;

3.27编制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

3.28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保修期的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调查其原因确定相应责任;

3.29签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3.30签发最终支付证书;

3.31配合业主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

 

第4章监理工作目标

 

工程监理工作目标是监理单位所承担的建设工程的监理控制预期达到的目标。

通常以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四大目标的控制值来表示。

4.1投资控制目标: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目标:

满足合同要求。

4.2工期控制目标:

本工程项目进度监理目标力求控制在合同工期内。

4.3质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项目质量监理目标是控制在建设方与总承包企业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4.4安全目标本工程安全目标:

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第5章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总监理工程师

余金华

 

现场监理

余朝桂

叶亚运

合同信息管理

叶文渊

 

第6章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驻地监理工程师作为监理单位的授权代表,负责处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事务,以及和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

6.1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6.2副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驻地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部份职责和权力。

6.3合同专业监理工程师: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监理合同段计量支付,计划统计报表、延期及费用索赔、工程变更的审查、处理等合同管理工作,并提供与之有关的原始资料。

(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熟悉技术规范,紧密配合其他专业工程师作好监理办工作;

(3)深入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施工现场工料机动态和工程进展情况,配合专业工程师做到数量真实、计算准确。

(4)审核承包人申报的计量支付报表,做到每项工程计量均有签认的质量保证资料和工程数量

 

计算表。

计日工、工程变更、价格调整、材料垫付款、延期、索赔等均有签认的凭证,报送的购货发票等均有依据。

(5)负责收集汇总并按时报送应报的记录、纪要和各种报告

(6)参加对一般工程变更的单价议定及审查工作。

(7)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查。

(8)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6.4道路工程师的职责

(1)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按合同文件的要求负责软基处理、路基土石方,路面、排水、砌体及防护、道路设施以及绿化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组织领导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填写监理日记并检查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理日志;

(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方案。

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5)检查承包人的放样和竣工图纸完成情况;

(6)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检验,协助驻地监理工程师确定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7)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项资料,检查施工质量及施工进度,并将有关质量控制的文件及表格归档;

(8)协助合同工程师审定工程计量,并检查承包人的中间支付申请;

(9)会同合同工程师提出有关索赔、延期及变更的处理意见;

(10)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6.5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配合道路工程师、结构工程师、隧道工程师严格按规范要求的精度监督承包人放线、放样,审查或批准承包人测量内外业成果及道路和构造物几何尺寸、标高等;

(2)负责检查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其他控制点的护桩设施,保证不受损坏,有变更时须在图上标明;

(3)检查承包人的测量放样工作,随时抽查各项测量记录,要认真核对,确认后签发;

(4)检查路基工程的土石分界限,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

(5)协助合同工程师、道路和结构工程师做好工程的计量工作,检查中期支付申请;

(6)定期检查监督承包人使用的测量仪器精度;

(7)办理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6.6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业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及专业人员和设施的配备,特别对特种专业作业和防毒、防火等措施进行检查。

(2)认真熟悉安全规范,负责制定安全文明控制监理实施细则。

(3)督促承包单位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的法规、条例和规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安全防

 

护措施的检查和验证,认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及安全宣传工作。

(4)负责编制组织调查和处理工程安全事故并提出报告。

(5)检查落实承包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工程安全状态,提出安全预防和纠正措施,对施工安全文明检查后的“限期整改项目”逐项进行复查与签字确认。

(6)认真做好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和专业监理总结。

(7)配合施工单位安全员进行总体、施工场地的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措施的检查及日常例行的安全检查(至少每日一次,关键部位根据需要增加)。

(8)配合好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检查,督促及复查施工单位对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并做好反馈工作。

6.7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7)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参加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预验收检查工作;

(8)按规定进行“二见证”工作。

6.8资料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工程图资料保管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定收发文件编号及存档方法,在工作上对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

(2)负责各项专业的设计图纸、材料报证书、试验报告、技术核定单、隐蔽工程验收单等有关资料的编号整理及登记工作。

(3)负责所有建立文件资料的登记、整理、分类、编码、存档保管、借阅注销管理及归档管理。

(4)负责整理汇总监理信息并收发相关监理文件。

(5)完成监理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7章监理设施配置

7.1试验仪器配备(列表)

7.2交通工具配备(根据实际要求)

7.3办公与生活设施配置

计算机1台经伟仪1台打印机1台

平水仪1台复印机1台靠尺1把

办公桌椅3套资料柜2个

 

第8章工程质量控制

8.1工程质量控制的内容与方法,加强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实现主动监理,贯彻以预防为主,以环节保全局,以工序保整体的指导思想,

对各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质量,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实现以工序保分项工程,以分项工程保单位工程,以单位工程保项目工程的质量逐级保证系统。

对工程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实现本项目的质量目标。

8.1.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施工准备工作阶段的监理是一种重要的工程质量预控措施。

监理准备工作和承包人施工准备阶段

工作是否充分、周密,不仅影响工程是否顺利开工,而且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监理准备工作,为提供良好的监理服务打下基础。

同时督促承包人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那些对以后施工影响较大的准备工作(如大型临时设施的建设)。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在投标书中所承诺的各项人员机构、机械设备、材料及临时工程逐项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组织现场监理机构

 

熟悉合同文件及图纸

 

编制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

组织监理工作交底

参测检查

加量承

设控包人

计制工

交交地试

底桩验

加验室

点审查

审检审审检大

查查查查查型

承承承承承临

包包包包包时

人人人人人工

 

G.

ON

 

M

CO

施工质安环程

 

工机量全保监

组械保保文理

织进证证明

设场体体工

计系系地

 

检查开工条件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

 

监理准备工作和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图

8.1.1.1熟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施工合同文件;

8.1.1.2审查承包人进场人员的数量、资质是否符合投标书内容;

8.1.1.3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和质检体系,要求承包人设专职质保负责人,配备的专职自检人员应有施工经验,熟悉规范、图纸和试验检测工作。

8.1.1.4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设备是否与投标书的内容相符,设备进场计划是否能满足开工需要。

8.1.1.5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工期要求,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工艺是否先进。

8.1.1.6审批承包人的标准试验,包括标准击实,集料级配、混凝土配合比等。

8.1.1.7参加业主主持的测量控制点交桩,并检查批准承包人对这些控制点的复测和加密点的测量成果。

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和原地面测量。

 

8.1.1.8审批检验承包人主要材料、料源、材质和进场计划,必要时对料源进行现场调查。

8.1.1.9审批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工前应向驻地办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内容包括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工程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的准备情况,放样检测、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基础资料。

开工报告经驻地办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8.1.2施工阶段质量监理

8.1.2.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施工阶段是工程项目的执行阶段,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关键阶段。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必须按划分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层次按以下工序检查程序进行全方位全环节过程的质量监理。

1.中间检测计划承包人应将《周/月施工与检验计划》提前两日报驻地办,以便驻地办安排本周/月的检验工作

计划。

2.承包人自检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艺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

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认可;若自检不合格,可自行返工或补救。

3.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自检报告后,立即对完工的工序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并签认后进入下

道工序;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

未经签认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4.中间交验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中间交工报告后,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并取得完整的质量保证资料后,可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的施工。

5.中间计量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和具备完整的质量保证资料的工程,方可进行中间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表》。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流程图:

申情报告内容

1.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

2.按规范列出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监测频率和方法

3.材料、设备、劳力、管理人员到场情况

 

不同意

4.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纸等资料

5.各种材料试验报告和出厂证明

6.分包人(如有)的资质证书

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开工前提交开工报告

承包人

审查

监理工程师

修改补充完善

 

审查结果

不同意

 

同意

工程开工

驻地签发开工指令

承包人按监理批准的自检质量保证体系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按国家合同规定的标准、检验频率和方法进行自检,填写质量检测报告单

每道工序自检合格后填《质量检验报告单》报检

.

承包人

 

监理检查与承包人同时或紧接承包人自检后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标准、检验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查

现场检查抽检试验监理工程师监理试验室

缺陷修补或返工

检查结果

不合格

合格

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批准

 

 

汇总各道工序的自检记录及测量、抽样试验结果,并进行系统自检,自检资料必须齐全完整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成后再进行系统自检,填写

《中间交工报告单》

现场检查

抽检试验

监理进行系统检查和必要的测量和抽样试验,按国家合同规定的标准\检验频率和方法进行,自检资料不全应拒绝验收

监理工程师

理试验室

缺陷修补或返工

 

检查结果

不合格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项工程施工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8.1.2.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法和手段

1.测量: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施工放样、放线测量及工程位置、高程、线型及尺寸测量进行监督、检查、认定,必要时进行复测。

中间交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

2.试验和检测:

对工程材料及工程内在品质一般通过验证试验、抽样试验和检测进行检查,监

 

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取样和试验检测过程中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并在承包人全频率抽检基础上由监理试验室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抽检验证。

对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工程应进行修补或返工。

3.检查:

对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监督贯穿施工活动的始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及材料配比等各方面,不留无人管理的空间和地带。

4.旁站:

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对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和重要的试验和检验,实行全过程的现场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5.巡视:

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每天进行全方位巡视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6.审批:

驻地办对承包人在各项工程开工前的开工报告及施工中的各项申请报告进行审批,未经审批的工程不与认可,不准开工,使施工程序、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原材料、混合料配比受到控制。

7.指令:

监理工程师发现质量事故或质量隐患问题时,给承包人发出指令性文件,指出存在问题,并要求纠正。

当问题严重或出于安全原因,根据合同授予权限可发布暂时停工令,同时报审业主,以减少现场风险和损失。

8.特殊项目的质量控制:

对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新技术的四新工程需要预先试验,依据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的分项工程,其试验方案和试验结果必须经驻地办审查批准,监理工程师要对试验全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8.1.3加强质量控制的主要措施

8.1.3.1建立监理工程师严密的质量控制体系,明确每一个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现场监理机构将形成驻地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人员组成的质量控制系

统。

设置结构、道路、测量、试验、合同等专业监理岗位,配置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立独立的工地试验室。

8.1.3.2严格质量控制程序,强化事前控制

1.抓好各分项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将向承包人详细说明对所有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和各程序的质量控制点。

严格按开工报告、工序检查认可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的程序对工程质量进行管理。

对重大施工方案或新工艺施工承包人应报业主审查批准后实施。

2.强化工程质量的预控:

⑴严格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的审查。

 

⑵严格进场材料的审查和试验工作。

⑶严格检查每一个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机械设备,人员的合理配置,现场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4)加强对首件工程,首次工序的监理,要求由专业工程师负责进行控制。

8.1.3.3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旁站监理监理工程师通过旁站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

旁站由各

现场监理员担任,重要关键工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进行检查,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其主要措施;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符合。

2.采用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巡视等方法检查承包人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方法和工艺操作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和做出现场指令:

3.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认可和验收;

4.对隐蔽工程覆盖前的检查;

5.监督承包人施工人员试样抽取或控制参数的测定及施工纪录;

6.对重要工序和不易测控的工序进行全过程旁站。

8.1.3.4坚持质量标准,严格督促承包人质量自检,强化监理独立抽检

1.查承包人自检项目和频率,必须满足规范要求,数据必须真实。

2.加强对承包人试验管理,原则上承包人所有试验必须有监理人员在场。

3.加强监理的独立试验,独立工序检查,独立工程质量评定,和独立质量控制资料形成,使之成为加强质量监理对一个重要措施。

8.1.3.5质量内业资料形成和整理,工序检查,分项工程中间交工验收的同步进行质量资料的形成和整理是质量控制的一个环节,质量资料的形成过程也是质量控制的一个有机

过程,通过质量资料的形成与整理常常可以更系统地发现工程施工存在的质量问题

1.重视现场记录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现场质检资料必须在现场按规定的格式记录。

2.每个工序检查完成后,应立即完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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