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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六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

前言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全市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调控的作用,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按照《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我市的各项规划调控指标,在《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基础上,编制《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六安市土地利用战略,明确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指导我市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目的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改善区域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规划编制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中“四清查、四对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182号);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8.《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3-2010);

9.《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

第三节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六安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为1839340公顷,辖金安区、裕安区、寿县、霍邱县、舒城县、金寨县、霍山县和叶集改革发展试验区。

第四节规划期限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2010年为规划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市域概况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六安市位于安徽省西部,地处江淮之间,东连合肥市和巢湖市,南邻安庆市和湖北省黄冈市,西接河南省信阳市,北抵淮河与阜阳市隔河相望,是大别山沿淮经济区的中心城市。

200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312亿元,总人口为681万人,城镇化率为21.73%。

近年来,六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十一五”末,地区生产总值已达676亿元,总人口710万人,城镇化率达39%。

二、自然资源概况

六安市地处东经115°20′-117°14′和北纬31°01′-32°40′之间,地势西南高峻,东北低平,呈梯形分布,形成大别山北坡山地、江淮丘陵岗地和北部平原圩畈三大自然区域,属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转换的过渡带。

六安资源丰富而独特,全市地表水资源总量为99.9亿立方米,水质优良,境内有淠河、史河、杭埠河等7条主要河流,有佛子岭、梅山、响洪甸、磨子潭、龙河口和白莲崖六大水库。

粮、油、棉、麻、栗、茶等大宗农副产品产量居全省前列。

境内有金、银、铁、铅、锌、花岗岩等40多种矿产资源,其中霍邱铁矿已探明储量16.5亿吨,远景储量20亿吨,位居华东第一、全国第五,金寨沙坪沟钼矿探明储量50万吨以上,是安徽省目前发现的唯一特大金属矿床。

第二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至2005年底,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5138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30%;建设用地面积为1843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2%;其他土地为1411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8%(附表1)。

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651566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7215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7.81%);园地面积为56090公顷;林地面积为614993公顷;牧草地面积为1687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89522公顷。

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36142公顷;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4280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用地面积为5361公顷。

其他土地中,水域为111865公顷,自然保留地为29310公顷。

全市土地利用率为92.32%,农业用地率为91.16%,土地垦殖率为35.42%,耕地复种指数为127%,林地利用率为33.44%,单位土地产值为0.61万元/公顷,建设用地率为10.02%。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规划实施效果

《六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实施以来,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成效显著: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生态保护得到加强,资源保护强度、环境整治力度和人居环境质量得到提升,土地市场和土地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发挥了配置土地资源的指导性作用。

二、规划实施问题

由于上一轮规划编制与实施阶段巨大的经济环境差异,经济总量急剧扩张与经济结构大幅调整,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远远超出规划预期,导致上轮规划适用性不足,规划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与规划差距较大,规划缺乏必要弹性,难以适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规划目标较为单一,与相关规划协调不足;公众参与程度不高,社会监督作用不强;规划实施机制不够健全,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四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内外交通设施的完善助动了对外交流与合作,国内外产业转移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创造了契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实施、合肥经济圈的建立以及加快皖北及沿淮部分市县发展战略的推进,为六安经济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政策机遇,也为转变传统土地利用模式,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带来了机遇。

二、挑战

本轮规划期将是六安市承接新一轮产业转移机遇期,经济加速成长期和后发优势凸显期,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与耕地保护的矛盾突出。

当前六安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由初期向中期过渡的加速时期,基础设施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将进一步增长,将不可避免地占用一部分耕地。

——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困难较大。

六安市生态功能保护区众多,资源环境约束较多,土地利用的生态压力较大。

协调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保护、融合产业布局调整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构建生态安全防护网络、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使得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的协调困难较大。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70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39%;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6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3.1%。

至2020年,全市总人口控制在75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5%;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200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3%。

二、区域发展功能定位:

——辐射大别山沿淮经济区的中心;

——产业转移和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辐射的重要承接地;

——合肥经济圈的副中心城市;

——独具特色的综合型旅游区;

——江淮地区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

第二节土地利用指导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最严格的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制度,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按照稳定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保持耕地占补平衡和基本农田数量稳定。

——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立足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合理控制建设规模,积极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努力转变用地方式,加快由外延性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统筹安排各业、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

按照六安市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优化配置各业、各类用地,统筹安排区域、城乡用地,促进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减少对市域内生态脆弱地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不合理的开发利用,加大对生态脆弱区、生态涵养林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力度,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

围绕六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土地利用战略为:

——耕地保护战略:

保持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全面推进土地开发整理,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保障粮食生产能力。

——节约集约战略:

积极进行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加快城中村改造;坚持以园带轴、点轴辐射,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推动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统筹区域战略:

优化提升城镇集聚区,加快建设合六工业走廊、六舒三工业走廊、新桥产业园等工业聚集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城市理性发展、村镇紧凑布局,全面提升城镇质量、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和谐生态战略: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的保护,加强水生态保护,进一步彰显和提升六安在全省的生态优势。

第四节规划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切实落实《安徽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保育良好的生态环境,合理调整用地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空间布局,促进形成“城镇集约、乡村集聚、生态友好”的土地利用模式,提高六安市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目标:

——完成省下达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调整农用地布局。

全市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不低于648198公顷,2020年不低于645787公顷。

基本农田稳定在561910公顷,质量有提高。

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强对优质耕地的保育;协调好耕地保护与生态用地建设的关系;结合中低产田改造,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及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将零散的小面积耕地逐步调整至规模较大、集中连片的耕地与基本农田集中区内;加快农用地整理及农地基础设施建设,形成路、林、沟、渠、田有机结合,农用地系统运作效率显著提高的农地格局。

——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增量,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推进“一核、两轴、六区”城镇空间体系发展。

适度控制城镇建设规模,引导城镇发展方向,确保各类基础和支柱产业、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性及民生项目的用地,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188063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94678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4179公顷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2262公顷以内。

——促进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

注重内涵挖潜,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利用闲置空闲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全市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到2010年控制在99.65平方米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2.47平方米以内;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值目标年有显著提高。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构建生态屏障网络。

规划期内,保持一定数量的生态用地,至2020年,林地规模不低于644115公顷,园地不低于55341公顷,具有生态效应的水域为94492公顷。

落实生态功能区,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确保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高度协调一致,因地制宜地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51385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30%;2010年,农用地总面积不低于15147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36%;2020年,农用地总面积不低于15171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48%(附表3)。

一、耕地

2005年全市耕地面积为65156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42%;201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648198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净减少33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24%;2020年,耕地面积不低于645787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净减少57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11%。

二、园地

2005年全市园地面积为560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5%;2010年,园地面积不低于55603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净减少4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2%;2020年,园地面积不低于55341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净减少7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1%。

三、林地

2005年全市林地面积为6149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3.44%;2010年,林地面积不低于628955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净增加1396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19%;2020年,林地面积不低于644115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净增加291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02%。

四、牧草地

2005年全市牧草地面积为16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2010年,牧草地面积不低于1997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净增加3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1%;2020年,牧草地面积不低于1678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净减少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9%。

五、其他农用地

2005年全市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8952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30%;201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80046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净减少94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79%;2020年,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70224公顷,比规划基期年净减少192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5%。

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843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02%;201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188063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10.22%;2020年,建设用地总面积控制在194678公顷以内,占土地总面积的10.58%(附表3)。

一、城乡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361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37743公顷以内,比规划基期年净增加16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9%;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42975公顷以内,比规划基期年净增加683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7%。

二、交通、水利用地

2005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428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3%;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控制在45259公顷以内,比规划基期年净增加245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5%;2020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控制在48453公顷以内,比规划基期年净增加56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3%。

三、其他建设用地

2005年全市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536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9%;201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5601公顷以内,比规划基期年净减少3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8%;2020年,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3250公顷以内,比规划基期年净减少211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8%。

第三节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05年全市其他土地面积为1411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8%;2010年,其他土地总面积为1364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2%;2020年,其他土地总面积为1275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93%(附表3)

第四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一、设定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

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根据六安市自然生态资源分布特点,结合山脉、水系、森林、农田以及城市公园等,优化生态建设用地布局,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生态网络体系。

紧紧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突出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扎实有序地开展生态林业及水源涵养、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水利、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生态家园、生态文化教育、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等十大生态重点工程建设。

依据六安市区域特点,设置生态功能区。

进一步加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湿地的保护和建设力度,构建皖西大别山生态功能屏障区;加强大别山北坡六大水库区周边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建立优质水源涵养区;推进沿淮行蓄洪区“退田还湖”工程;以六安市城区、各重点城镇为重点,以铁路和高速公路为纽带,把皖西城镇群建设成宜居、休闲和生态经济城镇区;树立全民“四旁绿化”意识,美化农村居住环境,建设生态村镇区。

二、优先安排基本农田

全面落实省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依据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在兼顾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的同时,优先将大面积、集中成片、基础设施好、等级高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

至2010年,耕地保有量为648198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1910公顷;至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64578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1910公顷,基本农田集中区主要布局在中部岗地和北部平原。

协调基本农田与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关系,将交通沿线的耕地及城镇扩展边界以外的耕地划为基本农田;依据当地实际,将独立工矿、集镇村庄周边的耕地尽可能地划为基本农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优质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

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安排要避让基本农田。

在保障和促进六安市科学发展的战略指导下,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更集中的要求,对基本农田进行适当调整,调减中心城镇集聚区、霍邱城关镇—冯井集聚区、寿春—正阳集聚区、金寨—叶集—姚李集聚区、舒城城关镇—龙河—杭埠集聚区、霍山—佛子岭—与儿街集聚区等两个主要城镇集聚区和四个次要城镇集聚区周边的基本农田面积,增布一般农田。

至2020年,累计调出基本农田17058公顷,调入基本农田6817公顷,主要是上一轮规划期间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调整划定后的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级不低于原有质量等级。

三、协调基础设施用地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配套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优化各类基础设施用地配置,着力提升现有设施等级,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防止盲目重复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优化能源用地布局,在严格项目用地管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能源用地供应。

保障交通用地,完善交通网络。

保障高速公路主骨架建设用地,构建覆盖各县区,外通内联的“四横两纵四连”高速公路网布局。

预计2020年,全市高速公路总里程达943公里。

重点保障出省通道、旅游干线、高速公路连接线、交通枢纽连接线等建设,完善干线公路骨架路网布局。

提高铁路建设用地。

保障阜六铁路、宁西铁路复线、六安至安庆铁路、六安至铜陵铁路、六安至合肥城际铁路、合肥至安庆城际铁路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干支协调、联通周边的铁路网,保障六安建成区域铁路枢纽。

按照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要求,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用地。

重点保障淮河干流河道整治、堤防加固及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新建、改造大型排涝泵站等工程用地。

保障梅山水库、响洪甸水库等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项目用地。

四、优化城镇工矿用地

继续大力推进城镇化,树立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坚持理性发展的理念,控制城镇用地盲目扩张,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与速度,建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优势互补、城乡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

规划期间,按照促进城镇健康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优化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改善城乡用地关系,构建“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镇—重点镇—一般镇”5级城镇等级体系,形成以沿淮、沪陕、麻合为运输枢纽的城镇发展横向主轴和以济广、济祁高速公路为运输枢纽的城镇发展纵向次轴。

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应在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统筹布局,与周边其他用地布局相协调。

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用地严格控制在15.00平方公里。

加大采矿用地监督和管理力度,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大资源的勘探和整合,优化矿山资源配置,有序开发霍邱铁矿。

五、拓展农业生产和城乡绿色空间

加速农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和数量型农业向质量效益型农业转变,拓展农业生产的绿色空间。

规划期,将按照土地的立地条件,对园地、林地、牧草地、水产养殖地等进行合理布局,推进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农业用地的生产、生态、景观和间隔的综合功能。

推进农村绿化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地对宅旁、水旁、村旁和路旁进行植树绿化。

树立“大园林”、“大绿化”的观念,发挥自然山水景观、河流水韵特色和丰富而悠久的历史人文优势,全力推进城镇园林绿化工程,展现六安市“水—城—绿—田”为一体的园林城市特色。

本着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突出特色、风格和品位的原则,做到绿化源于自然又高于自然,继承传统又力求创新,形成沿路、沿河等景观带和公园景观节点;建成以中心城区、城镇公园、绿地、河岸、路网、庭院等绿化为“内圈”,以城乡结合部、环境风景林、森林公园、城镇进出口绿色长廊、生态绿地等公益林为“中圈”,以郊区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和农田防护林为“外圈”的三圈城镇绿化体系。

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培育”的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力发展生态林业。

从保护生物多样性、营造混交林和复合群落等方面加大林业结构调整力度,全力保护天然林,大力营造混交林,建成多层次的复合人工林群落,形成丰富的抗逆形较强的森林生态系统。

六、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稳定具有区域优势和六安地域特色的自然景观用地,顺应自然地貌形态,预留乡土植物群落生长和培育的用地空间,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景观风貌。

根据景观风貌和视觉效果的要求,限制或引导各类土地利用类型和布局。

交通沿线限制沿路建设,城乡建设用地集中布局,形成具有较高视觉质量或较高可视度区域的景观风貌;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连片保护和利用,穿插合理分布,保证重要视点之间的视觉通廊开敞;安排土地整治区域,调整不合理土地利用类型和布局,实现景观修复和再造。

整体保护人文历史景观,保留重要文化线路、原有乡土、民俗和休闲用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发挥自然景观用地的多重功能,形成多样化的人文景观系统。

第五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根据地形地貌特征、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等,将全市土地利用划分为基本农田集中区、一般农业发展区、林业发展区、城镇村发展区、独立工矿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7个区。

一、基本农田集中区

全市划定五片基本农田集中区总面积为563025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30.62%。

其中,西北部平原基本农田集中区为261020公顷,主要是霍邱江淮平原;东北部平原基本农田集中区为140718公顷,主要是寿县江淮平原和金安中部江淮丘陵;中西部丘陵岗地基本农田集中区37330公顷,主要是叶集和裕安丘陵岗地;东南部丘陵岗地基本农集中区117245公顷,主要是金安丘陵岗地和舒城丘陵岗地;霍山低山区基本农田集中区为6712公顷,主要是霍山丘陵岗地。

本区管制规则为:

——区内土地最重要功能是为粮食生产服务,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

——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

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点建设项目,确实无法避开区内基本农田的,应经法定程序修改规划,并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补划同质等量的基本农田。

——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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