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工地台账1101改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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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工地台账1101改编

杭州市创建“绿色工地”台帐

(年)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盖章)

建设单位:

(盖章)

 

杭州市“绿色工地”创建指导小组办公室制

2014.11.01上传无改编版本。

说明

一、为了加强“绿色工地”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台帐的质量,全过程反应“绿色工地”创建每一个阶段的情况,使创建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杭州市创建“绿色工地”台帐》。

二、对照《杭州市创建“绿色工地”台帐》,各施工工地要实事求是,按时认真记载,内容要准确,字迹要清晰。

《杭州市创建“绿色工地”台帐》作为评比杭州市“绿色工地”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依据。

三、《杭州市创建“绿色工地”台帐》使用期为一年,每年一换。

用完的台帐请妥为保存三年,以便查对。

四、《杭州市创建“绿色工地”台帐》应指定专人负责,如人员变动应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五、《杭州市创建“绿色工地”台帐》填写时,如页面不够可加页。

 

“绿色工地”创建工作12问

1、场地是否整洁?

安全设施完备吗?

(最重要的一点)

2、沙、石、等容易扬尘的物料是否覆盖了?

3、现场地坪和道路是否硬化了?

4、现场大门口有冲洗设备吗?

现场有洒水降扬尘措施吗?

5、散装水泥桶是否进行了封闭?

6、对噪声污染严重的设备是否采取隔声罩和消声器等消声措施?

7、绿化是否到位?

8、宣传气氛是否浓厚?

(现场悬挂二条大的环保横幅、要做防雨的全天候的宣传橱窗一个、要有宣传栏或黑板报、工地上要多张贴环保宣传画册)

9、台帐准备好了吗?

(重点17、18、19页的内容是否按标准的填了?

第20页项目经理或施工员环保培训合格证的复印件是否附在里面?

第28页的资金使用情况是否正确、第29页以后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的照片有没有粘贴?

10、汇报资料是否准备好?

(要求图文并茂)

11、“绿色工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工地环保岗位责任制>上墙了没有?

12、食堂的油烟净化器装了没有?

食堂卫生许可证和工作人员的健康证都上墙了吗?

是否使用清洁燃料?

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市级“绿色工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绿色工地”创建指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推进生态市的建设,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清静”工程,进一步推动杭州市“绿色工地”的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级“绿色工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全市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工地。

二、基本条件

1、组织要求。

各施工企业应将“绿色工地”纳入“文明工地”“标化工地”的创建计划,落实职能部门负责。

建立工地创建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总负责,设立工地创建工作监督员,对“绿色工地”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落实;有创建活动记录、经费和完整的工作档案。

2、人员要求。

工地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创建工作,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意识,工地创建领导小组对工地全体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教育。

3、工地要求。

严格按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要求组织施工。

工地内所有污染源均得到有效地控制和管理,节水、节电、节能形成风气,可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利用,参与建筑工地“群众环保监督小组”活动。

工地营造良好的环境保护宣传氛围,设立环保宣传橱窗和环保宣传标语。

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环保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行为。

三、“绿色工地”的申报、命名和管理

1、每年4月份开始,各施工工地可以向所在区、县(市)“绿色工地”创建指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绿色工地”,各区、县(市)“绿色工地”创建指导小组负责区县(市)“绿色工地”的评选。

2、各区创建办在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的基础上,对创建的单位要加强日常检查和指导,对检查情况要有记录。

市创建办对创建工地加强过程性抽查和指导,并适时组织全市的观摩交流现场会。

3、市“绿色工地”的评选采用集中考核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突出过程管理。

4、每年5月、10月底之前,被评上区级“绿色工地”的施工单报市创建办。

7月份,市创建办将组织过程性检查和指导,并对部分条件成熟的工地进行提前考评。

从11月开始,市创建办组织开展市级“绿色工地”集中考核。

经集中考核和分散考核后对拟名为杭州市“绿色工地”的单位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凡有群众举报,并经核实确实存在严重问题,一律取消评比资格,通过媒体公示的即命名为

该年度市级“绿色工地”。

5、已获得“绿色工地”称号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起示范带头作用,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经核实不符合“绿色工地”称号的,先限期整改,若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绿色工地”称号,收回奖牌。

四、组织机构

杭州市文明办、市建委和市环保局成立杭州市“绿色工地”创建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各区相应成立创建机构,指导辖区开展“绿色工地”的创建。

 

五、“绿色工地”表彰和奖励

1、凡获得市级“绿色工地”称号的工地,由市“绿色工地”创建指导小组给予奖励。

并把创建“绿色工地”业绩作为“文明工地”的评比内容。

2、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和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领导和个人,由各级创建指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联系方法

杭州市创建“绿色工地”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楼勇(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地址:

杭州市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b座12层

邮编:

310005电话:

88398968

周琦(杭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地址:

杭州市新华路112号4楼

邮编:

310003电话:

87238488

 

附件:

1、杭州市“绿色工地”申报表

2、杭州市“绿色工地”创建评分标准

 

杭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抄送:

省文明办、省环保局、省建设厅。

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附件1

杭州市“绿色工地”申报表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属城区

工地联系人

联系电话

工地地址

邮编

经度

纬度

区“绿色工地”创建指导小组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绿色工地”创建指导小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注:

此表一式三份

附件2

杭州市“绿色工地”创建评分标准

内容

分值

序号

说明

分值

自评分

评定分

 

20

1

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创建“绿色工地”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分工明确

4

2

创建工作计划:

创建工作要有详细的工作计划,经常性、重大的环保活动列入施工计划

4

3

环境保护制度:

工地要有关于环境保护的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上墙公布,落到实处

4

4

专项经费投入:

有用于添置设备和治理污染、购买资料等的专项经费

4

5*

创建活动档案:

组织、计划、检查、会议记录、活动内容齐全,有台帐

4

 

20

6*

工地干部培训(2人以上):

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干部需经环保和建筑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培训,懂得环保和文明施工要求,并获得证书

4

7

工地工人培训:

施工工地工人需接受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4

8

设立宣传标语:

在工地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工地围墙(围护)上要有环保或公益广告二条(块)以上

4

9

开展宣传活动:

在工地内设立固定的环保宣传栏(橱窗),有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4

10

参与宣传活动:

施工工地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重大环保日有专题内容

4

 

60

11

建筑工地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

环境整洁、卫生状况良好,并进行适当绿化

5

12

建筑工地工地周边必须设置不得低于2.5米的围墙或遮挡物,围墙需内外刷白。

建筑物必须用密目网或竹脚手片封闭脚手架。

道路、河道工地两侧必须设置不低于2.1米的围护设施。

4

13

工地必须采取措施,节水、节电、减少物料浪费,再生资源得到回收和利用,对施工中产生的落地灰、碎砖、碎石、黄土均清扫后处理,建筑垃圾严格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理,保持工完清场。

4

内容

分值

序号

说明

分值

自评分

评定分

14

市区禁用柴油冲击机、振捣桩机和旋转桩机,控制柴油发电机,减少高噪声污染。

严禁敲打导管和钻杆

4

15

加强对建筑工地的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持良好性能。

对于噪声机械设备必须采用隔声罩和消声器等消声措施。

切、割、锯、刨、钻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必须在能有效防止噪声外泄的室内进行。

靠居民较近处在有条件情况下采取设立活动隔声罩(屏),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5

16*

合理安排工期,尽量压缩夜间施工时间,夜间施工必须经环保部门批准。

施工人员不得人为制造高噪声,高考期间停止一切夜间施工

5

17

钻孔灌注桩施工必须硬地坪,施工工地内部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其他场地必须进行平整、整洁

4

18

工地现场物料的装卸要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并分类码放整齐。

土堆、料堆要有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设定专人清扫工地路面和洒水

4

19*

建筑工地运输渣土、建筑材料车辆必须封闭化,装卸渣土严禁凌空抛撒。

在工地出入口处设置清洗车轮泥土的设备,确保车辆不带泥土驶出工地

4

20

建筑工地使用混凝土量10立方米以上的必须使用商品混凝土。

使用搅拌机的,必须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工地上的散装水泥罐须进行封闭防护,以有效防止扬尘。

所有临时生活,施工设施在拆除前必须进行防尘处理

4

21*

建筑工地必须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设施和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必须外运,不得向水体或城市下水道排放

4

22

建筑工地厕排放的粪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生活污水须进行隔油处理或接污水管道

4

23

建筑工地设有食堂的必须使用清洁燃料,并安装油烟净化器,禁止燃用原煤、木料和竹片等,禁止焚烧垃圾、油毡、油漆、塑料等。

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和工作人员健康证,并有除“四害”措施

4

24

建筑工地设立“绿色工地”监督员,负责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工作,积极与居民代表和环境监理人员沟通,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

加分

项目

25

1、工地现场安装有“文明工地数字测评系统”、“数字在线监控系统”等管理设备

5

2、采用新工艺、新材料,在工地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过程中发挥明显作用

5

合计

注:

打“*”的项目为必须达标项;总分90(含90分)以上为合格。

建设工地的污染防治

一、水污染控制

一、污染源分析

施工工地在不同施工阶段会有不同的污染特征,会有不同的污染物排放,按污染源性质主要可分为:

(1)生活污水;

(2)生产废水(具体污染特征见附表一)。

表一、施工工地水环境污染源分析

施工阶段

污染源分析

整治措施要求

三通一平

基本无污水排放,主要为汽车冲洗废水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施工工地在具备接管条件的情况下必须接入市政污水管,要求对污水进行必要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排放,并需向市政部门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在不具备接管条件的情况下,污水必须经过必要处理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统一排放,不得无组织向环境排放。

打桩、挖土

泥浆、汽车冲洗废水、生活污水

结构

泥浆水,生活污水

装修

切割大理石、磨石废水、泥浆水、生活污水

二、水污染控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绿色工地的文明精神,各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进行治理。

1、水污染控制总体要求

(1)施工单位在进场前合理布局各污水排放及地下管线,一般要求一个工地设立一个总排放口;

(2)要求各施工单位在进场前保证场地污水排放通畅,并到市政部门办理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的接管手续,申领《临时排水许可证》;

(3)按相关要求,到环保部门办理《杭州市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

2、生活污水控制措施

施工工地中生活污水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食堂;

(2)厕所;(3)浴室;(4)民工宿舍和办公室的生活用水,针对以上污水排放情况,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污染控制:

(1)食堂污水必须经隔油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理;附图

食堂隔油池示意图(具体尺寸按实际处理确定)

(2)厕所里的污水必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理;

(3)浴室及生活污水应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前提下集中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则采用先进工艺,对部分污水进行处理、回收利用。

(4)以上污水如果无法排入市政污水管,而需向附近河道等水体排放的,则应进行必要的预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水体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5)要求各地组织广泛宣传,做到节约用水。

3、生产性废水控制措施

施工过程中生产性废水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泥浆及泥浆水;

(2)切割大理石、磨石废水;(3)汽车冲洗废水;(4)其他生产性废水,针对以上污水排放现象,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污染控制:

(1)所有的生产性废水必须经过沉淀等预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水体;

(2)泥浆必须清运,不得随意向河道或下水道排放;

(3)要求在大理石切割机或磨石机的平台四周挖掘污水管道,并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或采用多级沉淀后回收循环利用;

(4)要求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都必须进行必要的冲洗,且汽车冲洗等废水必须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理或回收循环利用。

二、噪声污染控制

一、污染源分析

建筑施工的噪声污染问题具有特殊性,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存在不同的污染特征,尤其是在打桩、挖土、结构阶段污染更为严重,要求各施工单位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污染问题。

各个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源见表二。

表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源分析

施工阶段

噪声污染源分析

国家规定噪声限值(db)

昼间

夜间

打桩

桩机、空压机、浇捣机、水泥泵车等

85

禁止施工

土石方

挖掘机、运输车、铁锹等

75

55

结构

砼泵车、升降机、砼振捣机等

70

55

装修

木工圆盘锯、金属切割机、石料切割机、冲击电钻、升降机、木工刨

65

55

二、施工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

防治法》、《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杭州市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程序》以及市政府关于开展创建绿色工地相关文件的精神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噪声进行治理,防止噪声扰民。

1、打桩期间噪声防护措施

打桩因为其独特的施工特点,其噪声污染是整个工程中污染最严重的一个环节,主要噪声源有:

(1)桩机;

(2)空压机;(3)浇捣机;(4)水泥泵车等。

针对主要的污染源,各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文明施工,并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周围居民的协调、解释工作;

(2)要求工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减少进入夜间施工的时间;

(3)要求在打桩过程中使用钻孔桩、静压桩等产生噪声较小的设备,严禁使用柴油桩、冲击桩等高噪声设备;

(4)夜间施工中钻机在钻孔入岩时如位于居民敏感区域应停机,不得强行施工;

(5)打桩阶段确应工艺需要经环保部门审批同意进入夜间施工的,在施工过程中也需开慢档,严禁锤击导管;

(6)空压机、泵车、电锤等设备应选择合理的位置,尽量远离居民敏感点,并应对设备进行必要隔音处理;

(7)工地应加强现场管理,尽量减少因人为原因引起的噪声污染;

(8)各施工单位需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积极吸收、借鉴国内国际先进的生产工艺,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土石方阶段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土石方阶段因为工期短等原因,往往要动用较多的设备,其噪声污染在整个施工阶段中也占很大的比重,土石方阶段主要的噪声源包括:

(1)挖掘机;

(2)运输车;(3)铁锹等设备,针对上述噪声污染源各施工单位需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噪声整治: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文明施工,并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周围居民的协调、解释工作;

(2)要求工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尽量避免进入夜间施工,确需进入夜间施工的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进入夜间施工,施工时间不得超过夜间二十四时;

(3)工地应加强现场管理,尽量减少因人为原因引起的噪声污染;

(4)运输车辆进出口应尽量避开居民敏感点,且应慢速行车。

严禁鸣喇叭;

(5)加强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修,保证机械设备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

(6)施工场地应设置隔音装置,减少噪声污染。

3、结构阶段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结构阶段是整个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最小的一个阶段之一,但是因为结构阶段施工工期最长,其噪声污染也不容忽视,这一阶段主要的噪声源包括:

(1)砼泵车;(2.砼振捣器);(3)升降机;(4)钢筋切断机;(5)弯头机;(6)焊接机等,尤其是因为砼振捣器及钢筋切断机的振动和噪声污染也一直以来是居民投诉的热点。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文明施工,并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周围居民的协调、解释工作;

(2)要求工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结构阶段严禁进入夜间施工;

(3)工地应加强现场管理,严禁在施工过程中敲击钢管等导致噪声污染周围环境,尽量减少因人为原因引起的噪声污染;

(4)混凝土使用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尽量减少自拌混凝土的使用;

(5)砼泵车、砼振捣器等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避开居民敏感区,并设置隔声屏障,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木工锯、切割机等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避开居民敏感区,设置于室内,并设置隔音装置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7)物料进场装卸过程中必须做到轻卸、轻放,严禁野蛮施工。

4、装修阶段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装修阶段的噪声污染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应属污染最轻,但是因为其动用设备较多,如不注意也极易引起居民投诉,装修阶段的主要噪声源包括:

(1)木工圆盘锯;

(2)金属切割机;(3)石料切割机;(4)冲击电钻;(5)升降机;(6)磨石机;(7)木工刨等设备。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文明施工,并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周围居民的协调、解释工作;

(2)要求工地合理安排施工工期,装修阶段严禁进入夜间施工;

(3)工地应加强现场管理,严禁在施工过程中敲击钢管等导致噪声污染周围环境,尽量减少因人为原因引起的噪声污染;

(4)切割机、磨石机、木工刨等噪声设备应尽量避免居民敏感区,设置于室内,并采取隔音等措施,保证噪声达标排放;

(5)应尽量避免在中午等敏感时间使用切割机等噪声设备。

三、大气污染控制

一、污染源分析

建筑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

(1)桩机阶段的路面扬尘;

(2)散装水泥桶进料时产生的水泥扬尘;(3)搅拌混凝土产生的扬尘;(4)物料堆放过程中沙石产生的扬尘;(5)施工过程中高空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中产生的扬尘;(6)切割石料等产生的扬尘;(7)生活区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等。

二、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工地的扬尘污染延续了整个施工过程,其危害非常巨大。

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文明施工,制定并落实相关扬尘污染控制的规章制度,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2)要求各施工单位在进场之前要完成对工地的地坪硬化,在挖土期间出入口50米之内要地坪硬化以有效控制路面的扬尘污染;

(3)工地应有专人负责路面洒水,一般洒水频率不得少于4次/天,如遇连续高温或风速较大等天气,应增加洒水频次来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4)散装水泥桶、混凝土搅拌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设备应尽量避免设置在居民敏感点,要求散装水泥桶在全封闭或半封闭的操作环境下操作,并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防止扬尘污染;

(5)各施工工地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自拌混凝土的使用;

(6)场地物料堆放整齐,沙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污染源位置应合理设置,并用彩料布等进行遮盖;

(7)建筑主体外脚手架必须张挂密目网,高层的建筑垃圾和物料等不得随意抛洒,必须采用管道垂直清运或采用袋装清运;

(8)渣土等建筑垃圾必须定期清运,清运过程中采用封闭式运输车,保证扬尘不飞散;

(9)车辆进出工地时必须用高压水泵冲洗干净,在冲洗后方可进入道路,不得将施工现场的渣土带入道路;

(10)施工过程中应尽量使用成品石材,如确需进行加工的,应合理布置加工平台,并采用水喷淋降尘;

(11)工地严禁焚烧垃圾,食堂严禁使用煤、柴等高污染燃料;

(12)工地食堂设置应尽量避开居民敏感区,油烟废气需经油烟净化机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集中高空排放。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城区

(域)

手机

“绿色工地”创建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编

手机

工地地址

备注

是否重点工程(请打“√”

是省级□否□

是市级□否□

是区(县)级□否□

是否经过ISO14000认证(请打“√”)

是□

否□

获区、县、(市)级“绿色工地”时间

年月日

申报“绿色工地”时间

年月日

建设施工工地

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下平方米,地上平方米

建筑层次

地下层,地上层,建筑总高度米

工程总造价

万元

开工日期

年月

计划完工年月

实际完工日期年月日

目前施工进度

(请打“√”)

土石方□打桩□结构□装修□

计划施工进度

土石方: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打桩: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结构:

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

装修:

从年月日至

年月日

 

道路施工工地

施工总里程

公里,其中桥梁公里;隧道公里

路面公里;其他公里

建设总家价值

万元

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施工进度

目前施工进度

“绿色工地”创建领导小组名单

成立时间:

年月日

职务

姓名

项目部职务

部门

“绿色工地”创建工作的分工

备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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