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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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xxx学校

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教师的切身利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小组

成立学校专业技术职称推荐职务晋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审查和推荐。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成立专家评议小组,负责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等级晋升的组织、考核和推荐。

以下简称专家评议组。

注:

以上两个小组已成立,详见文件。

二、职称评审原则

1.坚持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原则,严格规程操作。

2.突出工作实绩,确保职称评审不留死角。

3.坚持综合考核,择优推荐的原则:

综合德、能、勤、绩,运用量化打分方式进行评比,偏重教育教学岗位所获实绩(包括岗位职责履行和获奖)。

4.打造“阳光职称”。

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程序,从收集材料、民主测评、个人条件量化统计到专家评议组评议推荐等环节,坚决杜绝拉票、找关系等违规行为。

务求做到程序规范、监督到位,让职称评审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评审程序

1.制定《xxx学校教师系列职称晋级量化评分细则》,并征求意见。

民主研究通过后,执行方案。

2.组建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组。

3.公布当年职称指标及政策,传达上级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

4.填写《报名申请》,提交职称晋级材料,自评《量化评分表》。

5.专家评议组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自评《量化评分表》,对参评人(个人综合条件、教学实绩、教科研成果、教龄学历)四项考评内容进行基础量化,公示3天,如有异议,专家评议组进一步复核,复核后,再次将结果公示。

6.全体教职工民主测评。

7.专家评议小组综合评审。

结合参评人基础量化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专家评议组民主推荐,计算出个人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人选至领导小组。

8.领导小组研究讨论通过,上报学校办公会。

9.学校办公会最终确定人选。

10.公示结果。

11.组织上报。

四、具体办法

(一)参评对象凡达到具体要求的在职教师均可申报。

(二)评审办法采取教师自评与学校审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审。

1.教师自评:

教师根据自己评审职称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表(教师系列)》进行自评,计算出自己的得分,报送专家评议小组。

2.学校审核评价:

专家评议组代表对参评进行资格审查,结合自评《量化评分表》,对参评人(个人综合条件、教学实绩、教科研成果、教龄学历)四项考评内容进行基础量化,公示3天,如有异议,专家评议组进一步复核。

结合参评人基础量化结果、民主测评结果和专家评议组民主推荐,计算出个人总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

3.破格评选: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自行提供)

4.教师系列以外职称评选:

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自行提供)

五、评分办法

凡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教师,专家评议组按以下标准给予赋分,根据得分结果,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予以推荐。

(一)个人综合条件(权重7分)

1.个人荣誉:

(最高7分)获得国家、省、市(厅局级)、

校级个人先进及荣誉分别计4、3、2、1分。

个人先进及荣誉包含优秀教师、文明教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职教专家、政府津贴等教育教学类荣誉。

校级重大创建活动颁发的奖项,特殊贡献奖3分,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

注:

国家级指国务院(或相当其级别的部门)颁发的各类先进或授予的荣誉称号;每一级党委、政府颁发的各类先进或授予的荣誉称号和上一级部门颁发的各类先进或授予的荣誉称号相当;任现职内,同一等次荣誉取最高之一,不同等次荣誉可累计

(二)教学实绩(权重50分)

1.班主任工作:

(最高5分)担任班主任满3学年的,超出

1学期计0.5分;所带班级被评为先进集体的,按省、市(厅局级)、校级分别计3、2、1分;获得优秀班主任的,按省、市(厅局级)、校级分别计3、2、1分。

2.

教学工作量:

(最高37分)

任职期间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560学时,兼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280学时,计32分;

任职期间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640学时,兼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320学时,计37分。

注:

①教学工作量统计,采用校内评比按实际课时统计计算分数,报送材料时,教学工作量按照计划课时上报。

2培训课时统计以财务科提供的课酬单为依据。

3调入人员在任期内,曾有教学经历的,由校方工作人员到原单位核实实际教学工作量。

4任职期间有出现专兼职岗位变化的,按照专职期间分

数与兼职期间分数的平均值计算。

3.任期内,年评教平均分数达到85分以上的,当年加1分。

(最高5分)

4.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经历(申报

高级3年以上,申报中级2年以上),或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经历(申报高级5个月以上,申报中级4个月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加1分,不累计。

4.专业课程教师如获得河南省教育厅认证双师型教师,或公

共课程教师获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计1分。

5.完成听课工作,每年0.2分(最高1分)。

(三)教学科研与技术推广成果(权重25分)

1.教师教学竞赛(含优质课、说课、优秀论文、课件等教师

技能大赛)获奖(最高5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5分,3分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

市(厅局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

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5分

2.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或素质能力大赛获奖(最高4分):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4,3.5分,3分,2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1分

市(厅局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

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5分

注:

①技能大赛或素质能力大赛获省部级优秀辅导教师(未

署名名次)按一等奖计分。

②指导教师获奖内容应与专业一致。

3.成果奖(最高4分)国家级成果奖额定人员前七名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

3.5分,3分

省部级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

市(厅局级)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7名)加4分注:

同一类别、等次获奖以最高奖项为准,不可累计。

4.科研项目:

(最高4分)

1课题。

以结题文件为准,写出具体项目,级别、名次及得分。

国家级项目4分

省部级项目3分

厅局级重点项目2分,普通项目1分

计分方法:

得分二成果等级分X额定人员位次权重系数名次:

1、2、3、4、5、6、7权重系数:

1、0.9、0.8、0.6、0.3、0.2、0.1

2著作发表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计3、2、1分省级规划教材分别计2、1、0.5分

其他著作分别计1、0.5、0.3分

5.权威论文发表(最高8分):

在核心及以上期刊,权威期刊(评审组议定),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每篇加3,2,1分。

其中,申报高级职称者不得少于1篇核心或权威期刊,4篇CN期刊;申报高级职称破格者不得少于2篇核心或权威期刊,3篇

CN期刊。

(四)教龄、学历等(权重9分)

1.在校教龄:

(最高4分)在本校教龄按每年0.2分计。

2.任职年限:

(最高3分)任现职时间超过规定年限一年计

1分。

3.学历:

(最高2分)符合教育行业要求,研究生(学位)及以上计2分、本科计1分。

以最高学历或学位为准,不可累计。

(五)全校民主测评(总计4分)。

按得票占总票比例计算得分。

(六)专家评议组民主评议(总计5分)。

按得票占总票比例计算得分。

以上六项考评内容共计100分。

六、其他要求

1.评审当年事假累计在两个月(包括两个月)以上的,不得参评。

2.新调入教师不满一学年不得参评。

3.国家法定婚假、产假、事假期间,教学工作量以实际授课为准。

4.任期内出现教学事故一次或受学校记过处分一次,缓评一年。

5.参评者所提交的一切材料务必确保真实性。

6.提供的一切材料必须为任期以内。

7.参评者所提供的材必须与细则中评审条件一一对应,不可

重复使用、计算。

此方案试行一年

附件:

1.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表(教师系列)

2017年09月19日

附件1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表

(教师系列)

姓名:

评审级别:

项目

内容

最咼分值

得分

总分

(150分)

个人综合条件

(7分)

获得国家、省、市(厅局级)、校级个人先进及荣誉分别计4、3、2、1分。

个人先进及荣誉包含优秀教师、文明教师、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教学名师、职教专家、政府津贴等教育教学类荣誉。

校级重大创建活动颁发的奖项,特殊贡献奖3分,一、二、三等

奖分别计2分,1.5分,1分。

7

班主任工作:

担任班主任满3学年的,超出1学期的

计0.5分;所带班级被评为先进集体的,按省、市(厅

局级)、校级分别计3、2、1分;获得优秀班主任的,按省、市(厅局级)、校级分别计3、2、1分。

5

教学实绩

(50分)

教学工作量:

任职期间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

240学时,兼职教师平均教学工作量达到120学时,

计16分;

任职期间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320学时,兼

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160学时,计20分;

任职期间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400学时,兼

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200学时,计24分;

任职期间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480学时,兼

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240学时,计28分;

任职期间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560学时,兼

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280学时,计32分;

任职期间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640学时,兼

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320学时,计37分。

37

任期内,年评教平均分数达到85分以上的,当年加1

分。

5

专业课教师有在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工作经历(申报高级3年以上,申报中级2年以上),或到任现职以来到行业、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经历(申报高级5个月以上,申报中级4个月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加1分,不累计。

1

专业课程教师如获得河南省教育厅认证双师型教师,或公共课程教师获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计1分。

1

完成听课工作,每年0.2分

1

教学科研与技术推广成果(25

分)

教学竞赛(含优质课、说课、优秀论文、课件等教师技能大赛)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分,3.5分,3分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分

市(厅局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

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5分

5

教师指导参加技能大赛或素质能力大赛获奖: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4,3.5分,3

分,2分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计3分,2.5分,

2分,1分

市(厅局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分,1

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5分

4

国家级成果奖额定人员前七名一、二、三等奖分别计

4分,3.5分,3分

省部级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5分,2

市(厅局级)成果奖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分,1.5

分,1分

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7名)加

4分

4

1课题。

以结题文件为准,写岀具体项目,级别、名次及得分。

国家级项目4分

省部级项目3分

厅局级重点项目2分,普通项目1分计分方法:

得分=成果等级分X额定人员位次权重系数

名次:

1、2、3、4、5、6、7权重系数:

1、0.9、0.8、0.6、0.3、0.2、0.1

2著作发表

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副主编、参编分别计3、2、

1分

省级规划教材分别计2、1、0.5分

其他著作分别计1、0.5、0.3分

4

权威论文发表(最高8分):

在核心及以上期刊,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每篇加2,1分。

其中,申报高级

职称者不得少于1篇核心或权威期刊,4篇CN期刊;申报高级职称破格者不得少于2篇核心或权威期刊,3

8

篇CN期刊。

任职年限、教龄、学历等(9分)

在校教龄:

在本校教龄按每年0.2分计。

4

任职年限:

(最高3分)任现职时间超过规定年限一年计1分。

3

学历:

符合教育行业要求,研究生(学位)及以上计2分、本科计1分。

以最高学历或学位为准,不可累计。

2

民主评议

全校民主评议总计5分,按得票占总票比例计算得分。

4

专家评议

专家评议组民主评议总分5分,按得票占总票比例计

算得分。

5

合计:

备注:

表中每一项内容与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对应,不可重复使用、计算。

打分员签字:

评审小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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