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法院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情况汇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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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法院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情况汇报

长白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情况汇报

今年,省法院确定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推进年”,对审判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进一步提高审判管理工作的认识,创新审判管理理念,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审判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我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扎实开展“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全面贯彻上级法院会议精神,巩固去年“审判管理年”活动成果,研究分析当前审判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部署“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的主要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全院审判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回顾总结2009年“审判管理年”活动成果

2009年,在“审判管理年”活动中,我院按照要求和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管理理念,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管理目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符合我院审判工作运行特点的审判管理规范体系、审判管理责任体系、审判管理保障体系。

2009年,我院审判工作结案率、服判息诉率、调解撤诉率明显提高,上诉率、发回改判率、涉诉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审判工作呈现均衡发展、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审判质效评估综合排序仍居全市法院前列,实现了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奋斗目标。

回顾去年审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

2009年初,在“审判管理年”活动中,把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摆在重要日程,,专门成立了“审判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

通过采取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组织专项检查、进行评查通报、开展指导等方式不断加强工作部署,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全体法官积极参与,有力推动了审判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贯彻落实。

修订完善了符合本院审判工作运行规律的审判管理体系。

建立了审判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法官业绩考评制度等基础制度,有效发挥了审判管理决策、评估监控、组织协调、监督通报的职能作用。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审判管理工作经验,用于指导工作。

二、以“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

为了全面提高审判质效和严格规范法官司法行为,进一步巩固深化“审判管理年”活动成果,在“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中,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确定具体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的审判管理核心理念,不断深化对审判管理的认识,切实落实审判管理体系,加快健全科学的审判管理机制,构建完善审判管理责任体系,着力提升审判管理效能,努力实现科学管理、民主管理、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和谐管理,努力实现审判质量更高、审判效率更快、审判效果更好,司法行为更优的管理目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在“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认真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中的日常工作,为确保活动扎实有序开展提供的组织保障。

院领导亲自作动员,一把手亲自抓,并经研究首次制定了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将任务落实到人,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与评先评优直接对接的新型工作绩效考评细则把审判管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审判管理人人有责,并以记分制进行量化,对全院各部门分为审判业务和非审判业务两个赛区,年终进行考核后予以奖惩,努力构建全员参与管理主体多元化、全程管理、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各部门协作配合、争先创优激励竞争机制有机结合的较为完整健全的“大审判管理格局”,从基础上保障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建设。

(二)认真研究和分析了当前审判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研究分析当前审判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

一是案件审判质效不高问题仍然存在,法官司法行为还不够规范。

有些案件裁判文书制作粗糙、论理不透等问题仍很突出,还有些案件存在着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采信不准、程序违法或法律适用不当等问题。

有时合议庭合而不议,庭审和合议案件走过场。

二是监督指导工作尚显薄弱,审判监督职能尚未充分发挥。

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的监督指导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对案件类型、案件质量还缺乏深入的调研分析。

三是审判管理体系尚待落实,审判管理效能仍需全面提升。

与审判管理三大体系相配套、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还不健全,制度的表面化、管理的程式化、责任的空洞化等问题较为突出,影响和制约了审判管理体系作用的发挥。

四是审判管理机制还不健全,仍需继续完善。

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对审前程序、审中环节的监管作用还未得到有效落实;审判管理成果运用机制与岗位责任制考核、评先选优、立功授奖等衔接效果有待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对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三)完善审判管理相应的配套工作机制建设,巩固和发展审判管理成果

一是规范流程管理,建立完善审判管理指标运行机制。

今年,按照市中院的要求,把规范流程管理作为审判管理的基础环节,建立完善《审判管理操作规程》,建立从立案、分案、审判、执行、评查、归档各个环节的制度遵循,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指标运行机制。

实行电脑随机分案,从立案源头规范分案管理。

在5月末完成了立案环节的电脑自动分案工作,根据各业务部门法官未结案件数量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的任务比例情况,由电脑将案件随机分配到所获取的承办法官,如确属特殊情形需要变更承办人,须填报相应的审批表,并由审判管理部门和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予以变更,从而在源头上规范了分案管理。

通过核查司法统计数据与信息管理系统统计数据实现二者并轨,从统计环节加强数据管理。

在数据填报汇总时,进一步加强清理、核查司法统计数据,通过近年来的努力与探索,已实现司法统计数据与信息管理系统采集数据这两套不同统计方法取得的数据一致并核查并轨,不仅两套数据的收案数一致,结案数也与向上级法院报送的结案裁判文书完全一致。

继续保持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采取规范、抽查、通报等形式加以督促,力求各项指标数据真实、准确,已形成常态。

二是建立“审限内预警”机制和“超期案件督办”制度,提高审判效率。

坚持严格的审限管理工作机制。

对于依法延长、中止、中断、暂停审限等反映审判效率指标数据的案件,设立“审限内预警机制”,及时向承办法官反馈,限期结案。

严格审限管理,对绝对审限内未结案件,一律报审管办登记,每月进行通报。

对于案件绝对审限超过6个月的,由部门负责人督办,案件绝对审限超过9个月的,由主管院长督办,案件绝对审限超过12个月的必须向院长汇报,由院长直接督办。

每位法官均牢固树立起审判效率观念,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坚持每日通过“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案件审理流程,杜绝了超审限现象的发生。

审管办在案件临届审限时提前30日对承办法官进行提示预警。

今年各类案件平均审限为50.7天,其中审限最低的是刑事案件26天。

三是立足于审判管理的主要节点,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

严格执行《卷宗质量评查办法》和《裁判文书评查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本院工作实际,在案件质量评查上,始终坚持“逐案逐件查”,对于上级法院的发、改案件由卷宗质量评查部门进行重点评查。

对评查结果纳入奖惩激励机制,对于评查不合格的卷宗不予归档,限期整改,定期公布评查结果。

1、强化对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与卷宗质量的评查监督。

对案件信息、案卷质量严格按照《审判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绩效考评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查。

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卷宗限期在结案后15日内、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卷宗限期在结案后20日内送审管办评查,评查人员对每件案件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案件卷宗内容与录入的内容不一致(不全或有差错),将卷宗退回业务庭(局)补录、限期改正,对信息录入和案件卷宗检查均坚持达到100%,件件有记录。

2、强化对裁判文书的评查监督,严格裁判文书审核,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要求。

规定凡判决案件必须由主审人将裁判文书交庭长审核后,报分管业务院长签发。

调解撤诉案件由庭长审核签发。

裁判文书审核的内容包括文书的格式是否正确、文字的陈述是否规范、诉讼请求的归纳和提炼是否全面、证据采信或驳斥理由是否充足、法言法语运用是否准确、逻辑是否严谨、判决论理是否透彻,甚至连当事人的称谓、标点、数字的写法都进行审核,最大限度减少瑕疵,防止不公正裁判。

在裁判文书的制作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规范裁判文书的整体结构,规范归纳诉辩观点的准确性,规范裁判文书的语言文字,规范裁判文书的论理性。

四是坚持开展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评比活动,强化对发改案件的评查、分析、监督。

我院连续多年坚持开展精品案评比活动,对参评案卷组织各业务部门详细评查,提出书面评查意见,审判监督管理部门汇总后报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在院专题大会上进行集中讲评,及时进行总结优点和不足。

同时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审管办评查人员汇同案件承办人共同分析原因,找出差错根源,总结经验教训。

通过评比和评查,互相学习促进,充分调动和发挥了法官积极性和创造性,已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今年我们抽查13件裁判文书,13件审判卷宗进行公开评比评查,评出优秀裁判文书6个、“精品案”5件。

三、重点评析“三类”案件,建立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约机制

对“上诉、申诉、上访”等三类案件重点评析,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信访窗口、监察室等职能部门的案件质量评析功能。

对于案件质量评查部门或信访窗口在案件评析中发现存在程序和实体问题的瑕疵案件,限于7日内提交监察室进行案件质量复查,监察室经复查后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的案件,在5日内提交审判委员会进行差错案件责任界定。

对于评析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违纪的办案人给予相应的责任追究。

严把“三类”案件质量关,完善审判管理监督制约机制。

四、围绕审判质效评估的中心环节,完善审判管理运行动态分析机制

围绕案件质量评估这一审判管理中心环节,严格根据中院要求制作审判管理月、季、年报,使审判管理报告结构完整、内容详实、分析有据、凸显问题、方法举措、成效分析,通过对反映审判过程的指标数据定性、定量的分析,凸显审判业绩,反映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院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利用审判管理报告和通报等载体公开基本审判管理信息,提高办案人主动接受管理的自觉性。

对于反映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主要数据指标,利用审判管理报告进行审判管理信息定期公开,提高办案人主动接受管理、快审快结、提高审判质效的自觉性。

积极开展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提高司法过程的透明度。

我们按照白山中院《裁判文书网络公开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特点,及时组织实施。

并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审批,对裁判文书公开范围、应注意事项、生效裁判文书修改制作、各业务庭选配专人担任网络公开评论员、分阶段需完成的目标均予严格规定操作要求。

目前,对符合要求的裁判文书,已按照规定的目标开始在内网上实行公开,增强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度。

五、坚持符合本院工作实际的管理方法,为管理效果提供有效保证

一是案件评查经常化、制度化。

我们在2007年已专门成立了评查委员会,由院主要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经常开展案件评查,采取优秀裁判文书评查、随机抽查点评、评查定期通报等形式,在评查活动中由专人评阅,提出书面报告,对评查中发现的优缺点进行重点点评,并在全院专题会议上进行总结交流,使人人增强责任感,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1-11月共评查案件650件,初检合格率为98%。

二是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某些专门性问题,及时研究,统一意见后执行。

如生效判决书向有关机关报送、案卷统一调取移送、合议庭成员整合调整等专门性问题,在听取监督通报意见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向上级法院请示,达成统一共识性意见,以统一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下发至各业务庭室,规范执行。

三是充分发挥疑难案件研讨小组的作用。

由审判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审判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交由研讨小组进行讨论,由通过司法考试的小组成员发表各自意见,将不同意见记录整理,提供给主管领导和本院审判委员会在讨论处理案件时作为参考。

四是对上级法院组织的专题评查意见及时整理,遵照执行。

近年来,上级法院多次、多部门组织案件质量评查,我院高度重视,对评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照所提出的改进意见,认真研究整理,及时对各部门作出要求,统一执行。

五是强化合议庭等审判组织职能。

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强化合议庭职能。

为了彻底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审而不判的弊端,防止一言堂现象,对每起案件规定“四都”,即开庭准备阶段都要阅卷、审理调查阶段都要提问、合议评议阶段都有观点、文书制作阶段都要审核。

做到每名合议庭成员各司其职,不敷衍塞责,形成合力,确保案件质量;强化审委会职能。

对合议庭意见仍然分歧较大的案件,由业务庭报审委会研究决定;遇到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与分管业务院领导及相关业务部门请示沟通。

遇到疑难问题及时与上级法院汇报沟通,启迪我们的工作思路,寻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六是加强对审判管理工作理论调研,及时总结审判管理工作成果。

为巩固和深化审判管理工作的阶段性工作成果,打造交流平台,推广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扎实推进审判管理工作,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以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为契机,撰写了经验交流论文,并专门制作了视频专题片,加大审判工作和审判管理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力度,在进行理论探讨和实践交流的基础上,切实发挥审判管理工作在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规范司法行为上的重要作用,通过审判工作法制宣传,还极大地促进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六、审判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根据审判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分析,我院案件质量与效率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是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提升。

上诉案件及发回改判率明显下降,尤其是在近几年涉诉访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下,截至2010年11月末,共审结各类诉讼案件532件,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61件。

其中,上诉案件22件,占全部案件结案数的4.13%,发回、改判案件1件,仅占案件结案数的0.188%,维持10件,二审撤诉1件,其余10件尚无结果。

调解结案220件,撤诉127件,合计347件,目前为止案件调撤率达71%。

审判质量效率评估综合排序位于全市法院系统居前列;二是瑕疵案件减少。

针对审判瑕疵问题,我们在平常认真检查的同时,针对审判工作实际梳理出审判卷宗发现的问题整理下发各庭室,逐一对照,全面整改,并由案件评查小组以卷宗检查的方式进行常年督导;三是法官审判技能得到加强。

通过数年的庭审考核、观摩,法官在驾驭庭审及法言法语运用上,有了明显进步,基本都能熟练组织庭审,有条不紊地组织举证、质证和认证。

我院审管办被白山市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授予全市唯一审判管理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司法统计先进单位,一名同志被白山中院通令嘉奖;一名司法统计员2006、2007年连续两年被白山中院评为优秀司法统计员。

2010年5月,在全市审判管理经验交流会上,本院作出审判管理典型经验交流。

今后,我们将“审判管理推进年”活动中的好经验,增强审判管理意识,深化审判管理理念,创新审判管理机制,加强审判管理责任,提升审判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争创一流审判业绩。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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