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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施工特点和施工安全要求。

    

(2)确保施工安全的关键环节、危险部位、安全控制点及采取相应的技术、安全和管理措施。

    (3)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其中

    “四口”为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

    “五临边”为未安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周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及上下跑道、斜道的两侧边。

    (4)项目管理人员应做好的安全管理事项和作业人员应注意的安全防范事项。

    (5)各级管理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及注意事项。

    (6)安全检查要求,注意及时发现和消除的安全隐患。

    (7)对于出现异常征兆、事态或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

    (8)对于安全技术交底未尽的其他事项的要求(即应按哪些标准、规定和制度执行)。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的“文明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项目现场管理”的规定,以及各省市有关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施工单位应规范施工现场,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洁卫生、不扰民、不损害公众利益。

    1.现场大门和围挡设置(掌握,重要)

    

(1)施工现场设置钢制大门,大门牢固、美观。

高度不宜低于4m,大门上应标有企业标识。

    

(2)施工现场的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得有缺口。

并且围挡要坚固、平稳、严密、整洁、美观。

    (3)围挡的高度:

市区主要路段不宜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l.8m。

    (4)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

    (5)建设工程外侧周边使用密目式安全网(2000目/l00c

)进行防护。

 

    2.现场封闭管理(了解)

    

(1)施工现场出入口设专职门卫人员,加强对现场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出监督管理。

    

(2)为加强对出入现场人员的管理,施工人员应佩戴工作卡以示证明。

    (3)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出入大门口的形式,各企业各地区可按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

    3.施工场地布置

    

(1)施工现场大门内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概况及开工、竣工日期等。

    “五牌一图”很好记,工程概况牌,然后就是安全、文明和环保三牌,再加上消防保卫,最后是现场平面布置图。

    

(2)对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危险)处,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3)设置施工现场安全“五标志”,即:

指令标志(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等),禁止标志(禁止通行、严禁抛物等),警告标志(当心落物、小心坠落等),电力安全标志(禁止合闸、当心有电等)和提示标志(安全通道、火警、盗警、急救中心电话等)。

    (4)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尽量采用循环方式设置或有车辆调头的位置,保证道路通畅。

    (5)现场道路有条件的可采用混凝土路面,无条件的可采用其他硬化路面。

现场地面也应进行硬化处理,以免现场扬尘,雨后泥泞。

    地面也需要硬化。

主要道路必须硬化。

    (6)施工现场必须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7)现场内的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要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并设标志牌。

办公区和生活区应根据实际条件进行绿化。

    (8)各类临时设施必须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布置,而且要整齐、美观。

办公和生活用的临时设施宜采用轻体保温或隔热的活动房,既可多次周转使用,降低暂设成本,又可达到整洁美观的效果。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布置,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而且必须设有保证施工要求的夜间照明。

    (10)工程施工的废水、泥浆应经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统一沉淀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区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现场材料、工具堆放

    

(1)施工现场的材料、构件、工具必须按施工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2)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应按品种、分规格整齐堆放,并设置明显标牌。

    (3)施工作业区的垃圾不得长期堆放,要随时清理,做到每天工完场清。

    (4)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要有集中存放的库房。

班组使用的零散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有关规定存放。

    (5)对于楼梯间、休息平台、阳台临边等地方不得堆放物料。

    5.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布置

    根据建设部有关建筑工程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项目经理部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1)施工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及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要另加防护栏杆和l8cm高的踢脚板。

    

(2)通道口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 cm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cm的竹笆,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3)预留洞口用木板全封闭防护,对于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4)电梯井口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l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5)楼梯边设l.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 cm高的踢脚板。

    (6)垂直方向交叉作业,应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防护。

    (7)高空作业施工,必须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6.施工现场防火布置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订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

    

(2)按照不同作业条件和消防有关规定,合理配备消防器材,符合消防要求。

消防器材设置点要有明显标志,夜间设置红色警示灯,消防器材应垫高设置,周围2m内不准乱放物品。

    (3)当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或当地规定)时,为防止单纯依靠消防器材灭火不能满足要求,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

扑救电气火灾不得用水,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4)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施工或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必须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5)现场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设专人管理。

五级风及以上禁止使用明火。

    (6)坚决执行现场防火“五不走”的规定,即:

交接班不交待不走、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用电设备不拉闸不走、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发现险情不报告不走。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置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2)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

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

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漏电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3)接地保护:

装置施工现场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应不少于三处。

    8.施工现场生活设施布置(了解)

    

(1)职工生活设施要符合卫生、安全、通风、照明等要求。

    

(2)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符合卫生要求。

炊事员必须有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体检合格证。

生熟食分别存放,炊事员要穿白工作服,食堂卫生要定期清扫检查。

    (3)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厕所,有条件的应设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管理。

现场应保持卫生,不得随地大小便。

    (4)生活区应设置满足使用要求的淋浴设施和管理制度。

    (5)生活垃圾要及时清理,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并设专人管理。

    (6)职工宿舍要考虑到季节性的要求,冬季应有保暖、防煤气中毒措施;夏季应有消暑、防虫叮咬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良好睡眠。

    (7)宿舍内床铺及各种生活用品放置要整齐,通风良好,并要符合安全疏散的要求。

    (8)生活设施的周围环境要保持良好的卫生条件,周围道路、院区平整,并要设置垃圾箱和污水池,不得随意乱泼乱倒。

  9.施工现场综合治理(了解)

    

(1)项目部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和责任分工,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2)施工现场在生活区域内适当设置职工业余生活场所,以便施工人员工作后能劳逸结合。

    (3)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该类物质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现场施工必须采取不扰民措施,要设置防尘和防噪声设施,做到噪声不超标(噪声限值可参见表2Z105026的规定)。

    (5)为适应现场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现场应配备相应的保健药箱和一般常用药品及应急救援器材,以便保证及时抢救,不扩大伤势。

    (6)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应在流行病发生季节及平时,定期开展卫生防疫的宣传教育工作。

    (7)施工作业区的垃圾不得长期堆放,要随时清理,做到每天工完场清。

    (8)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

施工垃圾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

    五、施工安全检查

    1.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

    施工安全检查应根据企业生产的特点,制定检查的项目标准,其主要内容是:

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措施、查隐患、查安全防护、查劳保用品使用、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主要内容。

    2.施工安全检查的方式

    施工安全检查通常采用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重点抽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及复工检查等方式。

    3.施工安全检查的有关要求

    

(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检查制度,并根据施工过程的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内容。

    

(2)项目经理应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

    (3)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执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业绩进行日常的例行检查,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记录。

    (4)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并明确检查内容及要求。

    (5)项目经理部的各班组日常要开展自检自查,做好日常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施工现场各班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评比,并进行奖罚。

    (6)项目经理部安全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并记录检测结果。

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7)施工现场必须保存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指令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要求和存在隐患的设施设备、过程、行为,要进行整改处置。

要做到:

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的“五定”要求。

    (8)安全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和整改处置活动进行记录,并通过汇总分析,寻找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和需要改进的问题及今后须采取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的要求。

    (9)施工现场应设职工监督员,监督现场的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工作。

发挥群防群治作用,保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达到持续改进的效果。

 

    2Z105015 熟悉施工安全的政府监督

    1.施工安全的政府监督管理形式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国家必须加强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于实施施工安全生产的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政府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多种形式,可以事前监督,也可以事后监督;可以运用行政手段监督,也可以运用法律、经济手段监督。

在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发展中,政府监督管理主要还是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运用法律和经济手段,通过事前、事后监督来实现。

    2.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类型

    

(1)国务院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各有关单位生产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3)建设工程各有关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4)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生产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3.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机制

    我国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采用综合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机制。

    

(1)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全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全面负责,并从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安监局是综合管理的单位。

    

(2)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3)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责分工,分别对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各建设主管部门对自身所处部门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则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和专业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实施监督管理,并依法接受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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