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区道墟镇道墟横河整治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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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道墟镇道墟横河整治工程

上虞区道墟镇道墟横河整治工程

招标编号:

2017()号

招标文件

招标人:

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代理机构: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图纸(略)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2017()号

上虞区道墟镇道墟横河整治工程经虞发改道建【2017】20号同意建设。

项目建设规模:

主要包括护岸加固、河坎砌筑及配套绿化工程完善等。

建设地址位于上虞区道墟街道,计划于2018年建成。

项目业主为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护岸加固、河坎砌筑及配套绿化工程完善等。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本次招标工程的造价约329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23号、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交纳交易席位费后,在本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并缴纳交易席位费。

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时00分;

2、提交方式:

2.1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2.2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址:

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三楼(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陆万元

账号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虚拟子账号:

备注:

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

新点软件客服电话:

00;新点技术人员:

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

天谷软件客服电话:

98。

招标人:

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

上虞区道墟街道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

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1楼1104室

联系人:

郑丽凤

联系电话:

2017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地址:

上虞区道墟街道

联系人:

朱先生电话:

 

1.1.3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

杭州经纬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1楼1104室

联系人:

郑丽凤电话:

电子邮箱:

1.1.4

项目名称

上虞区道墟镇道墟横河整治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上虞区道墟街道

1.2.1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

1.3.2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月日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资格

条件、要求

见招标公告内容。

1.4.2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自行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16:

00;

1.10.3

招标人澄清时间

2017年月日16:

00前;

1.10.4

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网址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

.106/tpbidder/login.aspx

1.11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答疑及补充文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16时00分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4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

3.3.1

投标有效期

60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陆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

网上银行或柜面电汇或柜面行内转账(浙江农信)

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

投标人应在2017年月日16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按不少于规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若产生到账时间晚于保证金截止时间或非基本账户缴纳或缴纳不足额,一律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且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开户银行: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

注: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不作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在投标文件规定格式的签字和盖章处:

一、电子投标文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

二、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

3.7.4

投标文件

份数

电子投标文件一份(电子投标文件以最后一次提交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一份。

中标人在公示结束后向监督办、交易中心各提交纸质一份。

(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须从交易平台中下载打印,如与电子版有不一致之处以电子版为准。

3.7.5

装订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组成内容依次装订成册。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封套中;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

____上虞区道墟街道___

招标人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办事处

上虞区道墟镇道墟横河整治工程投标文件在2017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

投标文件

4.2.5

投标文件的

拒收情形

一、投标截止时间前电子投标文件未上传的。

二、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

5.1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一、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二、开标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三楼)。

5.1

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到场制度

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携带本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携带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其中之一未到场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

5.2

开标程序

一、投标人解密、现场验证:

先按评标办法,抽取入围企业名单,然后对入围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验证。

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场的,或者其携带的证件不全的;或验证时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三者出现不一致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入围企业家数不再补增,且投标报价也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入围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至现场解密。

投标人解密时间:

开标开始120分钟以内。

投标人解密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至现场解密)

二、投标人确认:

唱标完成后,投标人可通过交易平台对唱标结果进行确认,之后进入资格审查。

三、因系统原因所有入围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

共5人,

6.3

评标方法

区间评定法

6.4

中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1个

7.3.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或汇票。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合同总价的5%

8.2

不再招标

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文件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1、安全施工费应根据浙水建【2013】8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报价应不低于该规定费率。

否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

3、规费、税金未按规定标准计取的;

4、算术性差错绝对值累计在2%投标价(含)以上;

5、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擅自作变动、补充和修改,或因自身原因有重大漏项;

6、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要求的。

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和操作说明

1、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均需插入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锁),方可登录使用;

2、从安全角度考虑,请投标人务必保管好各自的CA锁,若有遗失,请及时通知交易中心,因遗失所引起的安全隐患导致废标等现象发生,由投标人自己承担责任;

3、投标人应当学习并掌握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流程;

4、投标人操作流程:

交易平台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上传疑问→下载补遗书(答疑纪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检查投标文件并设置密码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打印未加密投标文件→打开开标现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上传交易平台;

6、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规定的时间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纪要);

7、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和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8、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是从交易平台中打印出来。

开标特别说明

1、开标时请投标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至现场解密,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分为二次解密,第一次是投标人自行解密,第二次为招标人(代理)统一解密。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4、因系统原因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时方采用纸质投标文件开标。

二、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设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资格: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工程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1.12偏离

本工程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出疑问。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自己下载,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澄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2.3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天前,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持有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2.3.2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与第八章相应格式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未中标的投标人于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投诉后,在7个工作日之内退还;中标人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上传交易平台后退还。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有水利水电资质的企业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备案信息截图图片和证书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后应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三类人员”B类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编制目录。

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5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投标人解密:

先按评标办法,抽取入围企业名单,然后对入围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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